资源描述
1土地和土地管理
1.1土地的定义
关于土地的定义,历来就有争议。通常人们把土地称为地面,即地球表层的陆地部分,
包括内陆水域和滩涂。而从生态学和地学的观点,土地是自然经济的综合体,即是由气候、
地貌、岩石、土壤、植被、水文、基础地质以及人类活动的种种结果组成的土地生态系统:
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土地是资源、生产资料和资产。1972年在荷兰的瓦格宁根
(Wageningen)召开的关于农村土地质量评价的专家会议上,提出:“土地包含地球特定地
域表面及其以上和以下的大气、土壤及基础地质、水文和植被,它还包含这一地域范围内。
过去和目前人类活动的种种结果,以及动物就它们对目前和未来利用土地所施加的重要影响。”这一论点被1976年联合国粮农组织编写的《土地评价纲要》所采纳。
1.2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为维护土地所有制,
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综合性
活动。土地管理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土地以及土地利用中产生的人与人、人与地、地
与地之间的关系。土地管理的目的是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和合理组织土地利
用。目标是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
的需求。
科技的进步和发展以及社会活动和经济生活的复杂性,使得信息技术已经是土地管
理工作不可缺少的部分。在“Land Administration Guidelines”中,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UN-ECE)把土地管理定义为:制定土地管理政策、决定、记录、分发土地信息的过程,
它包括:土地登记、地籍测绘、多用途地籍和土地信息系统。如图所示。可见,土地信息
系统已经是土地管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2土地信息系统的定义
2.1土地信息的概念
土地信息系统的研究对象是土地信息。依据土地的定义和对信息的理解,土地信息可
以理解为:描述土地的空间属性、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权能属性以及这些属性之问相互
联系的信息(宋其友,1997)。土地的空间属性是土地自然属性的一部分,由于这种属性
在土地信息系统中具有特殊的意义,所以把它从土地的自然属性中抽出来加以介绍。土地
的空间属性是指任意一块土地具有特定的位置、形状和面积。要统一描述每一块土地的位
置、形状和面积,就要建立一个统一的空间参考系。这部分土地信息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
位,它是其他土地信息的基础和依托。
土地自然属性是指一块土地的地形、地质、土壤、水体、植被、矿藏和气候等自然要
素的性质。土地的自然要素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自然力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他们也在
不断地变化着。反映土地自然属性的变化主要依靠多方面的社会调查和历史资料的收集。
土地经济属性通过土地的经济特性表现出来。土地的经济特性是以土地的空间特性和自然
要素为基础和前提,就是说,离开了土地的空间特性和自然要素,土地的经济特性就无从
谈起。所谓权能属性是指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等权属关系。
2.2土地信息系统的定义
对土地信息系统的定义,一直没有统一的认识,主要存在以下观点:
(1)1981年国际测量师联合会(FIG)对LIS的定义是:“土地信息系统是辅助法律、
行政和经济决策的工具,也是规划和研究的辅助设备。土地信息系统既包含某一特定地区的土地相关信息数据库,也包含收集、更新、处理和传播数据的技术和方法。土地信息系
统的基础是统一的空间坐标系,用以建立系统内部数据与其他相关数据的联系。”这个定
义指明了土地信息系统的作用和应该具有的功能。
(2)土地信息系统(LIS)是包含土地数据的GIS(Deuker,KjelTle,1989),它不仅
需要管理土地的现势数据,而且需要存储土地的历史数据。Michael N.DeMers将土地信
息系统看作地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分支,将地理信息系统分为土地信息系统和非土地信息系
统(Michael N.DeMers,2000)。
(3)朱德海在《土地管理信息系统》一书中认为: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又称土地信息系
统,是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分支,它是以土地资源与资产管理为工作对象的计算机信息系
统。它的主要任务是将遥感、地面测绘、土地调查以及历年保存的文档中得到的关于土地
利用、土地权属、土地行政区划等有关土地的信息输入计算机,利用计算机快速、便捷、
存储量大的优点实现对信息的分类、检索、排序、统计、分析、综合等功能,并根据专家
的经验和国家的法规、政策以及土地管理的工作模式,在确认土地使用权属,土地分等定
级估价,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建设用地划拨,调解土地纠纷与法规监察等
方面协助完成土地管理的工作任务(朱德海,2002)。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空间分析部分
的功能模块只是地理信息系统一小部分的功能,但是它带有更多的管理系统的特点,强调
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从土地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实际的工作流程、土地管理要求
和数据、表册、图件的格式安排功能模块。
通过以上概念的罗列,我们发现土地信息系统的定义的分歧在于它的理论基础是地理
信息系统还是管理信息系统。我们首先看一下地理信息系统与一般管理信息系统的区别。
GIS与一般管理信息系统的最大区别是地理信息系统,在分析处理问题中使用了空间数据
与属性数据,并通过数据库管理系统将两者联系在一起共同管理、分析和应用;而管理信
息系统则只有属性数据库的管理,即使存储了图形也不能进行空间数据的操作,如空间查
询、检索、相邻分析等,更无法进行复杂的空间分析(陈述彭,2000)。
在土地信息系统中,虽然包含了大量的属性信息,如权利人信息、土地利用类型、土
地价格信息、发证时间等,但所有这些信息都是与土地的空间位置有关的,而且,在土地
信息系统对土地信息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常用到地理信息系统中的空间分析功能。因此,
我们认为土地信息系统是地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分支,但是因为土地信息系统是为土地管理
服务的,因此土地信息系统不可避免地又具有管理信息系统的性质。
综上所述,土地信息系统可定义为:土地信息系统是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和管理信
息系统,对人类在土地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土地数据进行采集、存储、检索、分析和管理的
信息系统。
2.3土地信息系统的分类
土地信息系统一般按应用领域和覆盖区域来分类,即按横向和纵向分类。
按应用领域,美国国家研究会(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将土地信息系统分为:社
会土地信息系统(Cultural LIS)和自然土地信息系统(Natural LIS),前者以地籍图为基
础,后者以各种自然边界覆盖图为基础。目前,研究的热点主要集中于社会土地信息系统。
土地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资源和不动产资产,对土地的管理也主要基于资源的管理和资产
的管理,因此按土地管理的重点不同,可将社会土地信息系统分为:土地资源信息系统和土地资产信息系统。土地资源信息系统主要对土地的构成要素如地质、地貌、土壤、植被、
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以及对土地的地理位置与投入产出关系等社会经济条件等数据进行
管理,对土地进行经济评价、适宜性评价,为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提供辅助决策功能;其数据来源是遥感影像。土地资产信息系统是以地块为基础,对
土地的空间位置、权属、利用方式等内容进行管理的信息系统,地籍信息系统是其关键系
统之一,其空间数据来源主要是GPS和常规测量。一般而言,土地资源信息系统的空间
数据多是小比例尺图,其偏重于土地的宏观管理,土地资产信息系统的空间数据多为大比
例尺图,其偏重于微观管理。
按土地信息系统的覆盖区域不同,土地信息系统可分为:国家级、省(自治区、市)
级、地(市)级和县(市)级四级。各级信息系统由于处理信息的范围不同,信息量不同,
因而在系统的组成和功能上也有所不同,但在同一应用领域内,系统的主体结构却是相同的。
3土地信息系统建设的关键技术
3.1 3S技术
3s技术指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简称GPS)、遥感(Remote Sensing,
简称RS)和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GIS)。RS、GPS解决土
地信息系统的空间数据来源问题,GIS为采集到的空间数据管理提供理论基础。
3.2数据挖掘和数据仓库技术
数据仓库是一个面向主题的、集成的、非易失的,随时间变化的用来支持管理人员决
策的数据集合。数据挖掘通过数据分析,帮助用户从数据库中提取有用的信息,使决策者
从海量数据中提取有用的信息。
对于土地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海量的、异构的空问数据、属性数据、历史数据,以及大
量批文、图片以及声像资料,可以利用数据库技术很好地管理起来,并通过数据挖掘技术
从中提取有用的信息,为土地管理决策提供帮助。
3.3网络技术
网络技术将分布在不同位置的系统和数据有效地联系起来,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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