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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产资源许可证延续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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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产资源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采矿权延续资料目录 1采矿权延续申请初审意见表2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书报告3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书 4采矿许可证正、付本原件及复印件5工商营业执照付本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付本复印件7原矿产资源占用登记书复印件8采矿权价款缴费发票复印件 9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达州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3号)文件 10达州市煤炭资源整合办公室《关于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和XX县区忠心水库煤矿进行炭资源整合的报告》(达市煤整合办"2011"6号)文件 11XX县区国土资源局证明12XX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13XX县区地方税务局证明14XX县区环境保护局证明15XX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证明 16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7资金证明 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申请书 XX省国土资源厅: 我矿是2007年经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达州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3号)文件批复为保持原设计生产能力60kt/a规模续建的矿井,位于开江20°方向,距XX县区城约28公里。县城公路与周边市县的公路网相接,县、镇公路可直达XX县区主井口。交通较为方便。直线距离17公里;属XX县区灵岩乡管辖,XX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57′2l″,北纬31°13′32″。 我矿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特殊,地质构造复杂,从2007年至2011年多次变更设计,现仍未验收投产。 根据现行煤炭产业政策,我矿于2011年7月提出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和XX县区忠心水库煤矿进一步整合为一套生产系统后的采矿权人名称为“达州市壮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企业名称为“达州市壮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蒋家湾煤矿)”,整合后生产能力为150kt/a。后经达州市煤炭资源整合办公室《关于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和XX县区忠心水库煤矿进行炭资源整合的报告》(达市煤整合办"2011"6号)文件向XX省煤整办上报,省煤整办已于2012年3月3日组织专家组进行了论证并同意,现正在审批中。 我矿于2005年5月31日获得由XX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5100000520246,其有效期限8年,至2013年5月到期。XX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坐标圈定,XX县区走向长2200m,平均倾向宽880m,面积1.9346km2。批准开采k 5、k 3、油脉煤层,开采深度+1100~+720m标高,生产规模6万吨/年。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计管理办法》,特向贵厅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特此申请。 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 二O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明 兹有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2013年3月底以前的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缴清。无矿权重叠、无矿权纠纷,无矿权争议、无违反《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XX县区国土资源局2013年4月11日 XX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XX县区国土资源管理局: 开经信函〔2013〕第号 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2007年经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达州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3号)批复为保持原设计生产能力60kt/a规模续建的矿井,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特殊,地质构造复杂,从2007年至2011年多次变更设计,现仍未验收投产。 根据现行煤炭产业政策,我矿于2011年7月提出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和XX县区忠心水库煤矿进一步整合为一套生产系统后的采矿权人名称为“达州市壮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企业名称为“达州市壮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蒋家湾煤矿)”,整合后生产能力为150kt/a。后经达州市煤炭资源整合办公室《关于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和XX县区忠心水库煤矿进行炭资源整合的报告》(达市煤整合办"2011"6号)文件向XX省煤整办上报,省煤整办已于2012年3月3日组织专家组进行了论证并同意,现正在审批中。 2013年4月11日 证明 兹有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2007年经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达州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3号)批复为保持原设计生产能力60kt/a规模续建的矿井,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特殊,地质构造复杂,从2007年至2011年多次变更设计,现仍在施工建设中,安全生产许可证要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办理,故暂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在按《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改建工程修改设计安全专篇》要求进行施工。 XX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1日 证明 兹有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2007年经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达州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3号)批复为保持原设计生产能力60kt/a规模续建的矿井,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特殊,地质构造复杂,从2007年至2011年多次变更设计,现仍在施工建设中,施工期间所排放的废物基本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符合环保要求。 XX县区环境保护局2013年4月11日 证明 兹有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2012年12月底以前税费已缴清。 年4月11日 2013 证明 兹有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在我行开设账户,截止2013年3月底账上共计余额人民币150万元(壹佰伍拾万元整)。 特此证明 2013年4月11日 委托书 XX省国土资源厅: 我矿委托同志前来贵厅办理XX县区灵岩乡龙王庙煤矿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并全权代表我矿签收一切文书,请接洽为谢。 特此委托委托人:受委托人: 2013年4月11日 附件: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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