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QS/BZ-ZD24
危害因素识别和响应
1.目的
对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因素和事故进行控制,做出响应,以确保质量安全。
2.潜在危害因素和事故
⑴因原材料变化或运输过程中被污染,引起原料不合格,影响质量安全;
⑵突然停电;
⑶火灾;
⑷所处环境突然污染;
⑸出现新的危害。
3.职责
3.1质量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控制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因素和事故,建立应急响应程序;并对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进行验证。
3.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出现的紧急情况作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执行响应措施。
4.应急响应措施
4.1因能源(电力) 突发故障出现停电,设备保障部应及时确认故障部位。如果是由于内部原因引发停电故障应及时抢修,暂时停产并按车间负责人的指挥对现场物料进行清理。如果是由于外部供电部门的原因引发停电,应立即停产并保持与供电部门的联系。
4.2质量安全小组日常应做好防火工作,在火灾易发部位配置充足的灭火设备并应不定期进
行检查以保证灭火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火灾发生时应及时拨打电话119报警并组织人员转移产品和灭火,发生火灾后要对受影响的产品由质量安全小组进行评价,确认安全性。。
4.3公司周围均为荒地,无污染源,发生环境突然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如果发生所处环境突然遭受污染,应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情况决定是否停止生产,由质量安全小组评价受影响的产品的安全性。同时将相应的设备清理干净,确保再生产产品的安全。
4.4出现新的危害时,质量安全小组要对新的危害进行评价,考虑在本公司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以决定对体系是否进行更新,同时对原来的产品进行评价,判定是否有必要启动召回。
5.评审
5.1 组织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及时响应,防止和解决可能伴随的质量安全影响。
5.2潜在危害因素和事故发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分析原因,确定响应措施的可操作性、充分性,适时修订本程序。
附件1 危害因素识别和响应
为保证对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做出及时响应,避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减少事故影响,特对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的类别、管理分工、损失计算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等做出规定。
1. 事故的分类和管理分工
1.1 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不遵守劳动纪律等原因造成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损失的属生产事故,由生产车间管理。
1.2 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发生故障、损坏、抢修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属设备事故,由生产车间管理。
1.3 土建设计、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低劣、生产厂房损坏、倒塌造成损失属基建事故,由质检科管理。
1.4 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制度,原料或产品等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的属质量事故,由质检科管理。
1.5 车间及仓库发生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事故, 由总经理负责和管理。
1.7 发生生产事故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职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属环境污染事故,由生产车间和质检科负责和管理。
1.8公司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属工伤事故,由生产车间管理。
2、潜在紧急情况的检查、分析和处理
2.1质检科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做到对潜在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2各部门以及各岗位人员应随时检查各自负责区域,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2.3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任部门应随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质量安全负责人,由质量安全负责人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出处理意见。
2.4责任部门负责按照处理意见组织实施处理,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
2.5公司成立应急小组,应急小组负责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协调处理紧急事态,组织事故善后工作。小组负责人召集应急和事故处理工作会议,确定对策,统一对外联络,调配所须各项资源,确保应急工作有序高效。
小组各成员按所在部门职责或小组分工,落实小组决议,监督应急方案实施,做好信息沟通。
3、事故的抢险与救护
3.1 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2 发生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戴防护器具,对中毒和负伤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3.3针对质量事故,应执行《不合格品管理办法》、《不合格品召回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4、事故报告程序。
4.1凡发生事故,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或事故主管部门报告,而后逐级上报。
4.2发生工伤事故的车间、部门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必须向公司质检科报告事故简况。
4.3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由质检科在24小时内将事故简况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重大伤亡以上的事故同上。
4.4发生事故的车间、部门应及时做出事故报告,报质检科。
4.4.1质检科组织进行调查,工伤事故确诊后编写事故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五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工伤报告。
4.4.2 事故报告由质检科存档。
5、 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5.1 事故调查包括:查清事故发生经过,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2 对一般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事故发生部门应根据“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出事故报告,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质检科。
5.3 对一次重伤1—2人的事故,由质检科和事故发生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订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5.4 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3—5人的伤亡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批结案。
6、在紧急情况或事故下公司应急下组分工如下:
组 长: ****** 负责紧急情况或事故的总体指挥
成 员: *****、*****、*****
按照组长的分工各自负责所管辖区域的工作。
- 6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