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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税自查的相关分析
为了创新稽查理念,克服以往就检查而检查的收入打击型的被动状况,转向寓管理与服务于稽查执法的综合型稽查理念,更好地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依法纳税氛围。很多地方的税务局从维护纳税人经营管理中的税收利益方面着手,在开展税务稽查前,给纳税人一个自查自纠的机会。要求所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要认真开展自查,通过自行对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自查,自行纠正自身存在的漏报应税收入、多列支出、漏报或错报代扣(收)税项目、错用税率或计算错误等问题。纳税人自查,将成为纳税人今后的一项常规性的内部审计工作,纳税人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自查税额计算中有无漏洞和问题,不仅是保证财会资料及涉税数据准确完整的必要步骤,也可作为接受税务稽查的前期准备,同时也是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的需要。
纳税人有序有效的自查可按如下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制度、法规相对照,即企业内部应纳的各税财会处理规定与相关税收条例规定之间的对照自查。自查目的是了解企业制定的内部财会规定与各税法律法规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其差异是否会造成各税种的违章。
第二步,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即与各税计算相关的企业内部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自查。自查目的是明确企业内部与各税种计算相关的制度、流程执行得怎样。是否存在影响各税计算准确性的因素。是否确实影响了各税计算的准确性。
第三步,纳税申报的自查。即通过账证与纳税申报表的对照自查。自查目的是从中发现是否存在足额申报税款的问题。
第四步,账簿对应关系的自查。自查目的是通过账簿数据的勾对关系自查是否存在各税计算错误。
第五步,数据、指标分析,即对企业的一些财务数据按各税法规具体要求进行对比。自查目的是从财务数据、指标角度看企业是否可能存在各税违章问题。
第二篇:企业实习的相关分析报告企业实习的相关分析报告
本次外出实习,部里安排我到xx会计师事务所实习,主要任务是协助各注册会计师到各街道进行查账,主要工作有编制工作底稿,查阅凭证,帐簿,报表发现问题,提出审计意见,进行现金盘点,资产清查,编制审计报告等。
本次外出实习,我感觉收获特别大。第一:收集了很多教学素材案例,在审计过程中,一旦我发现有对我以后教学有用的东西,我都会用笔记本记录下来。故此,这次外出企业实习,我做的笔记就有3本。我相信这些素材将会对我以,后教学提供很多帮助。本学期我讲授企业单项实训课程,在授课时就经常顺手拈来我外出审计中碰到的很多案例感觉教学效果很好。第二:了解目前企业会计现状以及他们在做帐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种种舞弊现象。第三:向注册会计师学习了很多知识,对于我在审计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我都会虚心地向xx会计师事务所的老师询问,对于我提出的各种轰炸式提问,他们都很耐心地给予回答。第四:近距离接触,真正了解到对会计人员各方面素质及要求,为我以后在讲授课程时对于授课内容如何有所侧重更有帮助。本次发言,张部长主要让我谈一谈目前企业对会计人员要求,我们在教学中应注重培养学生哪些方面知识.我以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会计电算化知识
本次外出企业查帐,我发现大部分企业已实现用电脑做帐,而且大部分企业公司都是采用金蝶财务软件做帐,少部分采用用友软件做帐。故此,我们应重点加强这方面知识讲授,让每位同学都能达到熟练运用这2个财务软件.既然是用电脑做帐,对打字速度有一定要求,一般要求学生每分钟要达到40-50个字左右。
二,税务知识
本次外出企业查帐,我发现很多公司因为规模较小,只设有一名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可以说是一名多面手、做帐、报税等均是他的工作。所以,我们以后应加强税务知识讲授,尤其是税务实务操作练习,教会每会学生如何申请报税、计税、缴税、尤其是几个主要税种,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等更要重点讲授。
三,出纳方面知识
由于我们的学生学历较低,很多同学毕业后只能担任出纳,故此,对于出纳工作主要职责(如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空白发票、支票印章)以及应具备技能(如点钞、计算器、辩别真假钞票)等应让学生熟练掌握。
四,财会法规知识
本次外出审计,我发现目前很多企业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尤其是财会法规知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款项收付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财经法规,财务制度的收付业务没有拒绝办理。做帐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很多单位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支,《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经营收入超过1,500万元以上,用于业务招待的费用不得超过其收入的5‰,经营收入低于1,500万元的不得超过其收入的3‰。但很多会计人员却不知道这一规定,甚至有一个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为200多万元,当年支付业务招待费却为30多万元,占该年经营收入的的117‰,而当年的营业利润却为-30多万元。很多单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单位间的各项经济往来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转帐结算开户银行支付给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等有关规定。
还有很多单位存在白条抵库问题,我到一个单位查帐,出纳有一张借条,金额为32万元,只有董事长一人签字同意,没有写明借款理由,时间已长达5年,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关于不能白条抵库等明文规定。再比如现金盘点,很多出纳人员对于我们提出现金盘点,非常不配合,竟然说出“多了也是我自已的,少了也是我往里贴。”这样的话来,竟然把单位现金与自已钱包混在一起严重违反财会法规的行为来,有些固定资产业务没有工程合同,有些记帐凭证没有附原始凭证。比如我查到有一笔购买食品的费用7万多元,既无食品名称也无食品去向,无法证实该费用的真实性。所以,我们以后应加强这门课程讲授,让学生从现在起就树立起法律意识,熟练掌握《企业会计制度》、《现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五,会计基础知识
本次外出查帐,我还发现很多企业会计人员会计科目使用极为混乱。比如固定资产记入管理费用,银行利息记入营业外收入,交纳的印花税和税务罚款全部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收到的押金记入应付帐款等,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混淆不分,甚至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分,对固定资产多年不计提折旧,真是让你看了哭笑不得。故此,我们以后应加强基础会计教学。
作为专业教师,外出企业实习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仅对学校发展还是个人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本学期我校正大张旗鼓开展教学改革,我以为教学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教学内容的改革,我们老师只有走出去,才能了解到对本专业学生有哪些知识能力要求,才能在教学时真正做到有的放失,让学生学到真正有用,实用的知识。让我们的学生能真正达到零距离就业,一毕业就能适应工作需要,不需要经过再培训才能上岗,希望我部领导以后能坚持把这项举措坚持下去,让更多的老师获益,从而最终学校获益,学生获益。
第三篇:企业佣金费用的相关税务分析企业佣金费用的相关税务分析
佣金一般是指企业在商品营销业务过程中支付给中介人的代理、经纪手续费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佣金费用在销售费用或营销费用中列支。但是,税法对佣金的税前扣除有些限制性规定,而且内外资企业扣除额的规定也是不同的。
在内资企业所得税方面,对支付给单位的佣金没有比例限制;但支付给非本企业雇员的个人有5%的限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五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有合法真实凭证;支付的对象不得不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假如单位向本单位雇员支付佣金,按照税法规定,则应视同工资薪金性质支付,并入计税工资处理。
但是,税法对保险企业手续费和佣金支付有非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69号)规定:保险企业当年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可在不超过代理业务实收保费8%的范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扣除,保险企业当年支付的佣金可在不超过缴费期内营销业务实收保费5%的范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扣除。同一项保险业务不得同时扣除代理手续费和佣金。
文件同时规定。保险企业的直销业务不得扣除代理手续费和佣金。代理手续费是指企业向受其委托,并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支付的费用;佣金是指公司向专门推销寿险业务的个人代理人支付的费用。按此规定,保险企业支付给单位代理人的手续费,在代理业务实收保费8%的范围内可以税前扣除;支付给个人代理人的佣金,在推销寿险业务实收保费5%的范围内,凭合法凭证可以据实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均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为解决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税前扣除不足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5号)文件对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范围调整如下:从2003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开展业务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可在不超过当年本企业全部实收保费收入8%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在外资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支付的佣金,税法没有比例限制,企业可以据实税前扣除。但对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境外企业在境外销售其位于我国境内房地产的,税法有非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2号)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合同或协议,委托境外企业在境外销售其位于我国境内房地产的,应按境外企业向购房人销售的价格,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销售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上述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代销、包销企业支付的各项佣金、差价、手续费、提成费等劳务费用,应提供完整、有效的凭证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费用列支。但实际列支的数额,不得超过房地产销售收入的10%。
第四篇:分析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相关问题分析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相关问题
——中国企业如何“走出去”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世界政治经济秩序重新“洗牌”,所有国家都感受到由此带来的深远影响和巨大压力。各国政府不得不重新估量自己在新的世界大格局中的地位,认真思考如何调整发展战略,变革体制,在一个更加开放、更加相互依存、更加市场化的世界中争取新的战略主动权。由于国内市场和资源的局限,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并不是高枕无忧。只有把视野和目标从国内扩展到全球,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一个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经济体系,才能确保中国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研究落后于形势的发展
由于受封建意识形态的影响,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没有学者研究“走出去”的战略和理论,中国也没有实力开展跨国经营,只能成为西方列强侵略的对象。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受当时生产力的束缚,最初阶段也没有实力“走出去”。只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我们才开始了跨国经营的实践。同西方理论研究和实践相比,我们晚了半个到一个世纪。总体而言,我国目前对跨国经营的认识和理解还处在其“重要性与必要性”方面,尚未深入研究企业开展国际竞争及至全球竞争所遇到的一系列具体问题,缺少适合中国国情的系统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企业开展国际竞争缺少有力的理论支持。
(二)规模小,投融资能力弱
经营规模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目前我国的境外企业大多数投资规模过小,竞争力不强。据商务部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对外投资平均仅为130万美元左右,投资规模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对外投资户均800万美元的水平,表明中国对外投资总体上以中小项目为主。融资能力弱已成为制约我国企业“走出去”进行跨国经营的主要问题。
(三)信息不灵,缺乏对国际市场的了解
面对瞬息万变、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技术环境,要求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必须拥有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信息搜集、加工处理和反馈系统。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对信息的搜集、分析、加工处理能力薄弱;投资信息渠道不很畅通。虽然我们国家有不少驻外机构,还有一些对外投资咨询公司,能够提供一些信息,但很难及时、全面、准确的提供相关信息,致使我们在竞争中失去了好多机会。由于资料不充分,信息不完整、不及时,使企业对国际市场最新动向把握不准,导致经营方向不明,经营决策失误。
(四)中国企业间自相恶性竞争
随着拥有对外经营权的企业逐渐增多,不管是在境外直接投资领域还是在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领域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少数企业采用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谋取个人利益而牺牲国家和行业的整体利益,严重干扰了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如,近几年到南非投资的国内企业越来越多,在某些投资领域往往有好几家企业在竞争。由于南非市场容量有限,过多的同类企业挤在一起势必造成相互压价,肥水外流。在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领域,一些企业的恶性竞争严重干扰了行业经营秩序,成为长期困扰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适合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有效战略
(一)树立全球观念战略
2从事全球跨国经营活动是企业的一项长期行为,要求企业必须具有超前的意识和全局的观念,必须通盘考虑、长远规划,站在全球经济的高度,减少经营风险,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没有全球视野和思维,企业就无法在国际竞争中取胜。
(二)全球边角战略或缝隙战略
该战略的基本思路就是从众多的国际市场中去发现那些被大企业忽视或无暇顾及的细分市场,并从这些细分市场需要的产品或服务入手,进而占有市场。创造市场机会的核心是用新产品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日本企业非常重视和善于从现存市场中发现机会。在瑞士厂商垄断民办钟表行业的时代,日本钟表商率先采用石英技术,随后又推出世界第一块用太阳能电池的指针表和误差仅三秒的高频石
英表,一举打破瑞士机械表长期垄断钟表市场的格局,用更精确、更经济、更方便和更耐用的电子表取代了传统机械表,创造了世界钟表市场新的营销机会。
(三)专业化与规模化战略
专业化与规模化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世界500强企业大多都是先走专业化和规模化道路,成功之后,才在此基础上发展多元化。对我国大多数企业来说,实施专业化战略有利于改变“小而全”或“中而全”不合理的生产组织形式,降低成本。《第三次浪潮》一书的作者托夫勒曾经指出,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今后企业可能不是越大越好,而是越精越好。纵观全球500强企业,其业主都很清晰:往往闻其名,就知其业主是什么,例如通用汽车公司、可口可乐公司等,可谓名实相符。在业主清晰的情况下,哪怕是小产品,只要一以贯之,不断创新,也有可能发展成世界几大公司。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很多,如美国吉列公司、麦当劳公司;可口可乐公司、宝洁公司等,他们都成功的进入了世界500强的行列。
(四)特色经营战略
特色经营战略的基本思想是生产和经营具有与众不同的产品或服务,实现以特色取胜。特色可以表现在许多方面,或产品具有特殊的功能,能够满足客户特殊需求;或具有独特的生产技术、产品设计或工艺设计高人一筹;或者使用本地独特的资源,使产品具有独特的材质或性能;或者在商业文化、销售服务等方面与众不同等等。对于我国许多企业尤其是餐饮、传统工艺业、中药等行业来说,这种战略是走向国际市场现实而可行的战略选择。北京同仁堂的国际化可以说是靠其独特的技术、独特的品牌文化和独特的服务而走出来一条特色经营道路。同仁堂是我国中药行业的老字号,始创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同仁堂紧抓世界医药市场回归自然潮流所带来的机遇,坚持发挥天然、绿色、毒副作用小等特点和“同仁堂”的品牌优势,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在美国、泰国、澳大利亚等地开办了多家合资公司或药店,推动企业国际业务不断成长。
(五)贴牌战略与名牌战略
贴牌战略的思想是发挥企业的比较优势(主要是成本优势),通过贴牌与外国企业的品牌优势相结合,推动企业产品走向国际市场。这种战略主要适用于那些拥有成本优势和规模优势,而缺乏国际品牌优势和国际营销网络的企业。“格
3兰仕”正是靠贴牌生产在短短七年多时间里从一个不知名的乡镇企业发展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微波炉生产企业。
名牌产品,特别是国际上享有盛誉的名牌产品,使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培育国际名牌,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是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途径。无论是到境外从事工农业生产、加工贸易还是国际工程承包,都应注重树立中国品牌的国际形象,提高中国企业的无形资产市值。但是,实施名牌战略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需要的投入也是很大的。人们往往认为,家电是日本的最好,丝绸是中国的最好,而对于中国的家电、日本的丝绸,他们就不那么信任。为此,“海尔”投入大量资金开展国际营销,扩大名牌的知名度。对于大多数中国企业来说,贴牌正是这一过程中的不可缺少的环节。“海尔”在最初进入澳大利亚市场时也采用过贴牌。“格兰仕”的经验表明当企业的条件不成熟时,不妨先做贴牌,在做贴牌的过程中全方位的提高企业素质,积累资源,为以后自创品牌或收购其他企业的品牌奠定基础。
(六)强强联合战略
强强联合战略联盟是为了共同的目标而达成的合作安排,可以有效提高竞争能力,开拓国际市场。它包括从事类似业务的公司之间的联合,也包括从事互补性的业务的公司之间的合作,如企业与金融企业的联盟;可以采取股权形式,也可以采取非股权形式;可建立长期的联合或联盟,也可在短期内就某一开发项目建立联合或联盟。在国际上大型跨国公司之间的联盟与合作已司空见惯。美国摩托罗拉公司与日本东芝公司建立战略联盟,就是为了使自己的产品能够大规模的进入日本市场。2003年六月,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与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通过强强联合,一举拿下6.5亿美元的苏丹麦洛维大坝大型水电项目。该工程竞标时有许多世界级的大公司参与,根据现实情况,两家中国公司采取合作、优势互补的方式从55家国际知名承包商组成的44家联营体中胜出。
第五篇:房地产企业财税政策分析与操作实务房地产企业财税政策分析与操作实务
最新政策
1、财税[2005]186号、国税[2006]8号从2006年1月1日起,新成立的房屋中介将不再享受安置下岗失业的优惠。
2、财税[2006]21号开发的房地产销售量达到85%以上可以清算。从2006年3月2日起,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投资于房地产企业或者房地产企业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一律视同销售计征土地增值税。
3、国税发[2006]31号新办房地产企业将不再享受减免税的优惠。
4、财税[2006]74号、国税发[2006]75号个人购买的住房不满五年转让的,金额计征营业税。
5、国税发[2006]128号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6、国税发[2006]7号房地产企业作为今年税务稽查的重点行业。
第一讲营业税政策分析与操作实务
应纳营业税=(主营业务收入+期末预收账款余额-期初预收账款余额+价外费用+视同销售收入)*5%主营业务收入
1、是否及时确认收入
2、有无隐瞒收入
(1)与业主恶意串通
(2)以“炒房”名义隐瞒收入
3、定价是否合理
4、审核红字收入
(1)财税[2003]16号。销售退回允许退还营业税或抵顶以后的应纳营业税额。
(2)商业折扣、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扣与折让,必须开在同一份发票上,方可按照折扣后的金额计算营业税。国税函[1997]472号
(3)还本销售:是一种促销兼融资方式,即承诺在购买满一年期限退还房价的一定比例。国税函[1995]156号:还本支出不得冲减营业税。
5、财税[2003]16号。从2003年1月1日起,将外购或抵债取得的不动产、无形资产,对外转让,按售价扣除买价(抵债金额)的差额计征营业税。
6、国税函[1995]549号。拆迁安置房允许按成本价计征营业税。
二、预收账款
细则第28条,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取得预收款的当天。
1、除营业税外,还需预缴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不得将预收账款有其他往来科目代替。
3、不得以虚假的融资方式为名将预收款记入其他应付款账下。
4、会计处理。建议增设“待摊税金-待摊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与预收款有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编制会计报表时,将本科目的余额,编入待摊费用科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三、价外费用
细则。计税依据是指向业主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集资款、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等。
1、国税发[2004]69号。房地产企业代收的房屋维修基金,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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