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基层团组织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基层团组织管理的需要,规范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行为,依据《团章》及团中央、******集团关于团的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宗旨是为生产经营服务,为青年成长成才服务。基层团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年在生产经营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设立及撤消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团员人数在三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应该建立团组织。
第四条
团员人数在三人以上的,可以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团总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团总支部委员会下建立团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团总支部。在一个团支部内可以成立若干个团小组。
第五条
在重点、特大工程项目部,有两个或多个基层单位参建,根据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团委和子公司团委可以派出团的工作委员会(团工委)。团工委为团委的派出机构,管理所属的团组织。
第六条
团(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如果暂时没有条件召
1开团员(代表)大会,可以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共同研究指定适当的同志临时负责,到有条件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时,立即办理补选或增选手续。
第七条
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5人以上组成。团(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可设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产委员、文体委员。
第八条
团干部的任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保持团干部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精干高效。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应配备专职团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基层单位团干部也可以兼职。
第二节
设立程序
第九条
基层团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团员人数、工程特点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步建立。
第十条
基层团组织的设立程序主要为:
(一)上级团组织和基层单位党组织根据所在单位团员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团组织的设置方案。
(二)如果设立团工委,上级团组织和基层单位党组织协商确定团工委委员人选,由上级团组织批准成立。
(三)如果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或团(总)支部委员会,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按下列程序产生。
1、全体团员酝酿提名团的基层委员会或团(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将酝酿提名情况报上级团组织和基层单位党组织,经批准后,召开团员大会,按照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团的基层委员会或团(总)支部委员会。
3、选举产生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或团(总)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团组织和基层单位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
4、上级团组织审核组织程序,批准成立。
第三节
工作关系
第十一条
基层团组织的隶属关系一般比照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确定。基层团组织受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同时受上级团组织的领导。
第四节
下岗团员的管理
第十二条
基层团组织要定期与下岗团员取得联系,通报团组织的重要情况,要关心下岗团员的学习、生活,做好下岗团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节
基层团组织的撤销
第十三条
基层单位(如项目部)撤销后,基层团组织在报告上级团组织批准后,可以撤销。上级团组织根据人事关系为团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十四条
基层团组织撤消后,公章、台帐、结存团费移交给上级团组织。
第三章
业务工作第一节
团的组织建设
第十五条
基层团组织班子健全,整体战斗力强,按期换届,委员随缺随补。
第十六条
积极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活动。
第十七条
积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团员学理论形式多样。团员教育有计划,有落实,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大会、支部大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率达100%,教育面达90%以上,记录翔实。
3第十八条
落实基层团组织“三同五个一”,即基层单位成立、团组织设立、活动开展三同步,团支部一张办公桌、一份《中国青年报》、一份团刊、一块宣传阵地、每半月处理一次团的业务工作。
第十九条
团费收缴、使用、管理规范,按时足额上缴团费,每半年公布一次团费收缴和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条
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团员发展手续齐备,资料符合要求,项目部28岁以下青年团青比例高于60%。
第二十一条
做好“推优”工作。“推优”工作符合程序,有计划,有培养目标,有考察措施,团员青年写入党申请书比例不低于30%。
第二十二条
团内资料台帐齐全,管理规范。基层团组织的台帐主要有。团员花名册、青年花名册、团干部花名册、团费收缴记录、经费使用记录、奖惩记录、宣传报道记录、“推优”记录、会议记录、生产活动记录、文体活动记录、组织关系转接记录、团内文件档案等。
第二十三条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布署团的工作。第二十四条
主动定期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并积极完成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
第二节
团的生产活动
第二十五条
大力推行青年建功立业、安全生产、创新创效行动(简称“青年三大行动”),全面深化“青年素质工程”,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创新,服务青年学习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
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有目标、有措施、有记录。
4能够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适时组建青年突击队围绕“急、难、险、重、新”任务开展生产突击,在实践中培育青年岗位能手。
第二十七条
积极开展青年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活动,激发青年学技练功、岗位成才的热情,为青年上技术等级、达一专多能服务。
第二十八条
大力开展青年安全生产活动,与行政签定《青年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实行安全包保风险抵押金制度,把青年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加大力度,落实责任。
第二十九条
普遍设立青年安全监督岗,实施科学监督,抓好《青年安全监督岗手册》等台帐建设,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或安全巡视,有记录,有成效,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可以聘请安全工作方面的专家、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青年安全工作顾问。
第三十条
主动联系、配合安质部门,参与“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第三十一条
根据基层单位实际情况,以青年创新创效小组为载体,大力开展创新创效活动,活动有目标,有措施,及时总结上报创新创效成果。
第三十二条
开展导师带徒活动,协调各方力量,签订导师带徒协议。
第三十三条
认真推行《青年素质工程手册》,手册在青年中的普及率达到90%。
第三节
团的宣传工作
第三十四条
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
第三十五条
加强团内宣传工作力度,有固定的宣传报
5道员,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其它媒体上报团内动态、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1篇。
第三十六条
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根据上级团组织下发的调研题目开展调研,及时掌握青年思想动态,半年有青年思想动态分析,年度有青年工作调研论文。
第三十七条
青年突击队、青年安全监督岗的有形化建设(青年突击队标志牌、安全监督岗警示语、宣传标语等)深入人心。
第三十八条
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广泛开展社区服务、帮困助残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展示良好的企业形象和青年形象。
第三十九条
积极推报先进青年集体和个人的典型,大力宣传先进青年集体和个人的精神风貌。
第四节
团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四十条
大力开展青年知识塑型活动,组建青年读书屋、青年兴趣小组,倡导青年学习业务知识,积极推动工地文化、班组文化、宿舍文化等青年文化建设。
第四十一条
开展文艺晚会、舞会、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四章考核与表彰
第四十二条
基层团组织的工作纳入所在单位总体精神文明考核范围。
第四十三条
上级团组织和基层团组织所在单位按照业务工作对基层团组织进行检查、考核、评分。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四十四条
根据考核情况,对表现突出的集体,上级
6团组织授予“五四红旗团(总)支部”、“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等荣誉称号。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由上级团组织授予“优秀团干(员)”、“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等荣誉称号。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由集团公司团委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基层团组织工作条例抄报:集团公司党委
抄送:集团公司党委各部室、工会、纪委、司办******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第二篇:基层团组织公推直选实施办法基层团组织“公推直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团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扩大团内民主,尊重团员主体地位,保障团员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基层团组织选举办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等规章、意见,结合公司基层团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推直选是指基层团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党团组织推荐、团员青年公开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团的委员会委员由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
第三条公推直选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团中央、省公司团委、公司团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团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团内基层民主的新的实现形式,尊重团员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活跃团的组织生活,强化团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第四条公推直选应坚持以下原则。(1)初始提名上建立团员青年参与机制,坚持青年公认原则;(2)正式提名上建立审查择优机制,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3)选举规则上建立平等参选机制,坚持机会平等原则;(4)选举方式上建立公开演讲竞选机制,坚持直接选举原则;(5)选举过程上建立团员的知情、参与、选择和监督机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第二章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推荐
第五条团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包括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应采取公开推荐的办法产生。
第六条公开推荐包括三种方式。一是组织推荐,由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本届团组织或所属下一级团组织(若有)推荐;二是联名推荐。3名以上团员或35岁以下的青年可联名推荐委员候选人,10名以上团员或35岁以下的青年可推荐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三是个人自荐。
第七条委员候选人在团内有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中公开推荐产生。
第八条开展公开推荐,要事先公告推荐人选的名额及任职资格条件。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七至九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
第九条团组织推荐候选人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填写《公司团支部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加盖公章或全体委员签名。团员青年联名推荐应填写《推荐表》并由全体推荐人签名。团员个人自荐应填写《推荐表》并由本人签名。党团组织推荐、团员青年联名推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第三章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确定
第十条团组织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选均应确定为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第十一条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应向团员青年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至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团组织调查核实并认定影响任职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选的初步人选资格,通知其本人并向推荐人说明情况。
第四章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
第十二条组织单位团员对公示合格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票选。民主票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既可以采取召开团员大会的形式统一进行,也可以按团小组为单位分散进行,统一计票。参加民主票选的团员不得低于单位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第十三条票选结果必须向团员公布。
第十四条基层团组织按照民主得票情况,经集体讨论,以不低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以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考察名单。
第十五条基层团组织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在此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向全体团员青年公布。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名额的20%,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可差额确定,也可等额确定。团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必须是该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第十六条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需报上级团组织审批。
第十七条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与团员见面交流,了解团员对团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团员熟悉、了解候选人。见面交流活动应利用组织生活的时间进行,方式方法可结合实际、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第十八条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报上级团组织后,上级团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予批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上级团组织批复同意即成为委员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经上级团组织批复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经大会选举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后,经新当选的委员会研究同意,方可作为书记、副书记的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章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选举
第十九条基层团组织的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大会一般分两个阶段进行,先选举委员,然后选举书记和副书记。委员选举必须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可以实行差额选举,也可实行等额选举。实行差额选举的,在正式投票前必须组织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答辩。
第二十条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委员会时,由上届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主持。选举书记和副书记时,由新当选的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持人由委员会研究确定,为保证竞职演讲的顺利开展,会议主持人由不是委员或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团员担任。
第二十一条为扩大选举的公开性,提高透明度,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可设列席旁听席。
第二十二条委员选举的主要程序如下。(1)宣读上级团组织关于委员候选人的批复;(2)大会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3)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4)以适当的形式向选举人介绍委员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5)委员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答辩,对选举人或列席群众提出的询问,候选人应作出答复。演讲答辩的时间根据大会的议程和内容安排确定。演讲顺序以姓氏笔划为序;(6)清点到会团员(团员代表)人数,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会团员(团员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7)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8)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委员名单。
选举产生的委员,需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并由上级团组织发文公布。
第二十三条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当选的委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之后,应就书记、副书记建议人选再次征求现场团员意见。
第二十四条新当选的委员会,根据上级团组织关于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批复以及大会现场团员的意见,召开委员全体会议,研究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主持人,由全体委员民主讨论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既可等额确定,也可差额确定。
第二十五条书记、副书记可同时选举,也可先选举书记再选举副书记。选举的主要程序如下:(1)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提名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名单;(2)书记、副书记选举实行等额选举的,可不再组织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答辩。实行差额选举的,应组织竞职演讲答辩。选举过程的组织实施参照委员选举的有关要求进行。(3)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需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并由上级团组织发文公布。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在公推直选中,必须严格执行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团组织应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党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反映的问题,应当认真处理。在公推直选中,可邀请同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全程介入或参与被推荐人选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等重要环节,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十七条团组织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接到检举、控告,认为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
经过调查,需要追究团组织责任的,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责令其纠正错误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需要追究团员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没有发现被调查的团组织或团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作出书面结论,消除影响。
第三篇:先进基层团组织管理工作汇报(富诚)先进基层团组织管理工作
宁波富诚团支部在兰江街道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相互协作,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带领支部全体团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公司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为公司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有力支持。
一个好的企业,必须要有一个好的支部领导班子,除此之外,还要有一支好的队伍,企业经济才能发展。这个队伍的中坚力量就是优秀团员。我们不断加强优秀团员队伍建设,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从而推动企业全面发展。每次公司遇到需要帮助的人、事,团支部优秀团员总是带头发挥作用,首当其冲。团支部建立健全扶贫帮困机制,制定出台了公司《慈善基金管理标准》。标准中明确规定,由公司每年拨款20万元,团支部负责对公司困难职工及其职工子女进行扶贫帮助,从生活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照顾,为困难职工解决了实际问题,给困难职工增添了许多精神上的关怀。每当有职工生病住院,团支部主要领导都要抽出时间前去看望慰问,了解他们的病情,征询他们的需求。装配车间朱正源不幸因心肌梗塞紧急住院,公司以团支部为代表的领导团队立刻发起了“奉献一份爱,捐出一份情”的募捐活动,公司各部门、员工纷纷献出一份爱心,踊跃捐款。此次捐款活动非常迅速,仅2天时间就募集到款项贰万贰仟玖佰多元人民币,这一份沉甸甸的关怀之情第一时间交到了朱正源的手中。今年1月,质量部检验员张田田因为车祸住进了医院,由于她家境比较困难团支部再次发起募捐活动,仅1天募集到五万多元,并将善款及时交到张田田父亲手上。再一次体现了富诚人的凝聚力。
今年富诚团支部围绕公司的中心也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4月,团支部组织了爱心义卖活动,通过这个活动筹集了爱心款近1万元。5月,团支部组织团员前往梁弄烈士墓扫墓,纪念伟人。为了促进团员之间的交流,还组织了有趣的烧烤活动。6月,组织团员开展以“红色之旅”为主题的旅行。7月,依照前几年的规定,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发放礼品。
富诚团支部时刻围绕公司的中心、重心工作,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了增信心、强核心、聚民心、促中心,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真正做到了企业团建和企业发展两促进、两不误,走出了一条企业团建的新路子。
第四篇:优秀基层团组织附件2:
2008年度“XX市先进基层团组织”推荐表
威海建设集团混凝土分公司团支部事迹
威海建设集团混凝土分公司团支部在集团党委及团委的领导下,按照集团党委及团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热爱威海,热爱威建,勇创一流”的精神状态扎实开展青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团支部的班子建设情况
混凝土分公司现有青年员工(35岁以下)28人,其中团员10人,团支部成员平均年龄24岁。公司团支部在党支部领导下,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团支班子成员为:现设支部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其中1人为中共党员,3人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组织活动情况
结合“五四”、“七一”等重要日子,围绕青年工作的重心,开展主题鲜明的活动。为纪念“五四运动”89周年,公司团总支积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开展“五四传统与时代精神”主题活动,以撰写主题征文、听取报告,进一步团结和凝聚青年团员,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为企业发展做出每名青年的贡献。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7周年之际,公司团支部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纪念建党87周年主题活动。参加公司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纪念大会、召开座谈会等,使广大团员青年更加清楚地认识中国共产党这87年来走过的光辉路程,更加坚定了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的坚定信念。2005年7月,公司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团支部积极动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青年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8年5月,根据集团党委及部委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组织广大青年观看教育影片、交流学习心得、召开组织生活会等。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广大青年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修养,使得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模范意识都得到了提高。
结合集团开展“一流企业、一流员工”素质工程建设活动,为创建一流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人才保证,号召团员青年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学习与锻炼,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围绕经营业务,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岗位练兵等,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青年员工的业务操作能力,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做好青年党员发展计划和发展工作,重点考察青年员工,壮大队伍的规模及扩大青年组织在公司的影响力;及时做好评选年度优秀团员并推荐优秀青年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为我党输送优秀青年作为后
备军。
定期组织团员与青年学习政治理论,开展时事政治形势教育,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公司党委领导作形势任务报告、并展开探讨,在青年中形成关心政治,心系国家大事的良好氛围。
号召青年员工加强学习,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业务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还根据党团组织的有关要求,结合青年特点,在组织形式多样活动、充实青年生活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青年员工的综合素质。
组织青年积极参加团市委及威建集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各种劳动竞赛,号召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努力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发挥青年主力军作用,为公司的改革发展贡献青年的力量。各种先进典型不断涌现,有一名同志被集团公司评为2006年度“岗位业务能手”。
积极响应集团公司号召,组织青年踊跃参加集团举办的各项比赛。团员青年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训练,参加了蓝球、乒乓球及演讲等多项比赛,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顽强拚博的精神,增强了团队合作意识,为公司争得了荣誉。
切实开展帮困活动,号召广大青年积极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为生活在困难中的人送去温暖和爱心。
威海建设集团混凝土分公司团支部
2008-12-10
第五篇:基层团组织主要工作任务基层团组织主要工作任务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
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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