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事指南(doc53页).doc

上传人:綻放 文档编号:9099327 上传时间:2025-03-1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715.35KB 下载积分: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事指南(doc53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事指南(doc53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1.1.1 办事指南 一、实施机关 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承办机构 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三、便民服务方式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办公地点: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西岗区迎春路 2 号) 电话:3 传真:5 电子信箱: 监督投诉部门:监察室 联系方式:0411- 四、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40 号) ;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 Z6001-2013) ( 五、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1.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含 18 同岁) 60 周岁以下(含 60 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 , 力;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取证考试: 申请人报名参加作业人员考试时,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 份) ( ; 2.身份证明(复印件,2 份) ; 3.照片(近期 2 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3 张) ; 4.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 份) ; 5.健康证明(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由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1 份) ;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6.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规定的课时,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 机构提供,1 份) ; 7.实习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要求,与申请项目一致,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 构提供,1 份) 。 复审换证: 持证人员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 委托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 1 份) ( ; 2.《作业人员证》 (原件) ; 3.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内容和学时等 要求符合安全技术规范,1 份) ; 4.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1 份) ; 5.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 1 年的证明(有关 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6.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1 份) 。 办证: 1.《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申请书》 2 份) ( ;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结果通知单》 2 份) ( 。 六、数量 无数量限制。 七、程序 1、考试机构代考试合格和复审人员提出申请。 ①《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申请 ( 书》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结果通知单》需要采用格式文本,上述格式文本申请人应 在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②考试机构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 责。 ) 2、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①在 5 个工作 ( 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的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的,立刻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的事项不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的,当即做出不予 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或部门申请;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的,当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3、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做出决定。 ①根据审核的结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符 ( 合法定条件,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准予发证的,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 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②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发证的,在 10 个工作日做出不 ; 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诉权。 , ) 4、上传发证信息。 (在发证或者复审合格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关 信息录入"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 八、办理时限 35 个工作日内。 九、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1.1.2 办理流程 申 请 1.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 审查(5 个工作日内) 补 正 受 理 不受理 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 出具受理书面凭证 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 核 审查申请材料 批 准 不批准 由局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作出 1.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 行政许可决定 决定,说明理由 联系电话: 2.告知申请人诉权 上传发证信息 发证或者复审合格后,将作业人员相 关信息录入"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 查询系统" 20 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