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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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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疑解惑IQ&A近年来,本刊采编部收集了广大政府采购从业者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从事实践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邀请政府采购权威部门和业内专家进行分析解释并作出权威解答。本刊采编部整理汇编了政府采购5 0 0 问一书,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为回馈广大读者,自2 0 2 1 年第4 期起,摘选部分问答在本栏目发布,敬请关注。答疑解惑文/本刊采编部251竞争性商采购可以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吗?问: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竞争性商采购时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同一品牌的规定约束。但是在以非招标方式采

2、购时,在不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或政府采购竞争性商管理暂行办法的前提下,可以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采购文件。252执行,合理吗?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对货物和服务招标的要求。非招标方式采购不受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可以将提供证书作为加分条件吗?问:某采购人在软件运维采购项目的评分表中为了考量投标人的能力,注明若投标人提供ITSS62中国政府采购1 2 0 2 3 年第7 期Q&A/答疑解惑证书(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符合性认证),则加2分。但是经查阅,该证书的申请条件中要求申请单位应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满1 年以上,也就是

3、暗含有一定程度的时间限制。如果使用这个证书作为评审因素,违反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吗?答:如ITSS证书与软件运维采购项目的服务质量相关,可以作为加分条件,并不违反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将特定行业业绩作为加分条件如何理解?问:某福彩中心采购福利彩票预制票据,采购文件评审标准中设置“同类产品业绩每有1 个得X分”。经查,我国仅正式发售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评分标准中设置的“同类产品业绩加分”违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以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

4、分条件吗?答: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业绩可以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对于您反映的254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要进行低于成本认定吗?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物业服务项目,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是以投标人的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而不是以是否低于成本价进行认定。现在服务类项目的评审中,还需要进行低于成本价认定吗?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253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5、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因此,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要求投标人提供说明,并不需要进行低于成本价认定255情况,考虑到彩票行业的特殊性,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满足业绩条件的供应商有三家以上,则不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如果满足业绩条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到两家,就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的情形。采购人可以不委派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吗?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 人以上单数,2023年第7 期 1 中国政府采购6

6、 3答疑解惑IQ&A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在实践中,很多采购人都不委派采购人代表。采购人可以不委派采购人代表吗?答:在评标委员会中若无采购人代表参加,不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财政部提倡采购人指派熟悉项目的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争议点在于“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是否隐含了“任一相同”或“均相同”这层含义?答:这两种情形都应被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中有一种核心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相同品牌的评审方法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7、257256开始阶段参加竞争性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吗?对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如何理解?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假定某个项目中设定了两个核心产品(H1、H 2),共有G1、G 2、G3、G 4 等多家供应商投标。以下两种情形,哪种将被视为“一家投标人”?情形一(核心产品品牌不完全相同):G1、G2所投H1产品品牌相同,但所投H2产品品牌不同;情形二(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G3、G

8、 4 所投H1、H2 产品品牌均相同。问:政府采购竞争性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在这种情形下,如果一开始参与商的供应商只有两家可以吗?答: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无论何种情形,符合资格条件从开始阶段参加竞争性商的供应商应该是三家或三家以上。如果在开始阶段参加竞争性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当终止采购活动。258可以一个包确定多个供应商中标吗?问:对于同样的采购对象,由于数量较大,64中国政府采购1 2 0 2 3 年第7 期Q&AI答疑解惑为保证项目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考虑到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能一

9、个包确定多个供应商中标吗?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一个包只能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需要多家供应商完成的,采购人可以合理分包,将每一个包确定唯一的中标供应商。259而且其中一种表述是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要求的,这种情况能通知供应商进行澄清吗?如果不能澄清,是否需要判定该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导致废标?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人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吗?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10、,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50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是写一份委托函给评委会进行委托吗?在采购人不出具委托函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里直接约定由评委会确定中标人?答: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以授权函的形式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四)确定中改磨菜购5 0 0 间政府采购260500间购书请扫描二维码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微店投标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如何处理?问:在政府采购项目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政府采购5 0 0 问,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主编,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经济科学出版社2 0 2 1 年版。2023年第7 期1 中国政府采购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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