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合同编号) --T
技术协议
甲方:
乙方:宁夏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
代理方:
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HCN5000ⅡL(壹台)卧式加工中心达成以下技术协议。
一、 机床技术规格
1.机床特性
HCN系列卧式加工中心是 Mazak 公司开发的高性能卧式加工中心。通过采用高速主轴技术、高速进给技术、高速换刀技术、高速数控系统技术等高端技术,大幅度缩短加工时间,提高加工效率,满足多种生产需要。
1.1 高生产率
HCN5000ⅡL加工中心其轴快移速度达到60m/min,轴加速度达0.8G,刀具交换时间为1.5秒,主轴加减速时间为1.48秒(0-12000rpm),托盘交换时间仅7秒,这些指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非加工时间,提高加工效率。
标准主轴配置12000rpm、功率30/22KW(30分/连续)电主轴以及电机绕组为双绕组结构,最大扭矩输出可以达到300N.m,可以满足钢件、铸铁件等材料粗、精加工的需要。
机床控制系统采用了世界领先水平的Mazatrol Matrix Nexus数控系统,该数控系统使用了高速的64位RISC CPU,大幅度提高了数控系统的数据处理能力和运动控制性能,并率先采用了个人计算机(PC)与CNC无缝融合的技术,实现了PC和CNC之间的宽带双向通讯,使机床具备了先进的智能化功能。
1.2 高精度
利用FEM有限元分析设计确保运动轴在高加减速运动下能够不产生振动,从而确保机床长时间稳定、高精度加工。
通过采用线性导轨技术确保各轴运动的高速度、高精度和高的刚性。
2.机床所有零部件加工、装配成品质量符合产品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其安全标准符合GB15760-1995《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其精度标准符合ISO 230-1《机床检验通则》以及ISO 10791系列《加工中心检验条件》的有关规定。
4. HCN5000ⅡL卧式加工中心标准主机技术规格参数表
项目
单位
HCN5000ⅡL
行程
行程X(立柱左右移动)
mm
730
行程Y(主轴上下移动)
mm
730
行程Z(工作台前后移动)
mm
740
主轴端面到托盘中心距离
mm
70-810
主轴中心到托盘端面距离
mm
80-830
工作台
托盘尺寸
mm
□500
托盘最大工件尺寸
mm
Φ800×1000
托盘最大载荷(平均分布)
kg
700
托盘上表面
M16×P2 25个 间距:100mm
最小分度值
度
1度
分度时间
sec
1.3s/90度
主轴
主轴转速
rpm
35-12000
主轴减速齿轮级数
2(电子式)
主轴锥孔
7/24 BT40
主轴轴承内径
mm
Φ80mm
主轴加减速时间
1.8sec(0--12000rpm)
最大扭矩
N.m
300
主轴电机(30分钟额定/连续额定)
kw
AC30/22
进给
快移速度
m/min
60
最大进给速度
m/min
60
轴加速度
G
0.8
刀库
刀柄规格
BT40
刀具数量
把
40
最大刀具直径/长度/重量
95mm/420mm/12kg
最大刀具直径(相邻刀位无刀具)
mm
150mm
刀具选择方式
随机选择/最短路径
切削对切削时间
sec
2.7(刀具重量小于6kg时)
sec
3.2(刀具重量在6kg到12kg之间时)
工作台交换
托盘数量
2
交换方式
旋转式
托盘交换时间
sec
7
能源
电源容量(30分钟额定/连续额定)
KVA
67.1/56.0
气源
0.5Mpa-09Mpa 200L/min
润滑
主轴润滑单元容量
L
1.8
进给系统脂润滑单元容量
L
0.26
液压
液压单元容量
L
25
冷却
主轴冷却单元容量
L
45
冷却液单元容量
L
510
机床尺寸
机床高度
mm
2814
机床宽度
mm
2330
机床长度
mm
4690
机床重量
ton
11
机床运行环境要求
电源要求
3Æ380V ±10% 50/60±1HZ
运行环境温度(24小时内平均温度不高于35℃)
5~40℃
运行环境相对湿度
30%--75%
振动
小于0.5G
远离尘埃多、腐蚀性/有机性气体环境
接地电阻
小于10欧姆(单独接地,不串联接地)
5、HCN5000ⅡL卧式加工中心机床配置
A、标准配置
NO.
名称
1
冷却系统
2
照明装置
3
手册一套
4
智能振动抑制功能
5
智能热屏蔽功能
6
智能干涉抑制功能
7
MAZAK 语音提示功能
8
虚拟加工
9
调整工具一套
10
地基套件(水平调整方式)
11
LGMAZAK标准色
12
世界同一级别安全措施
13
MAZATROL MATRIX NEXUS 控制系统
14
12.1" 彩色液晶显示器
15
2托盘交换
16
变压器
17
主轴电机AC 30/22KW(30分钟额定/连续额定)
18
主轴速度 12000RPM(#40)
19
刀库(40 把刀)
20
工作台1度分度
21
主轴冷却单元
22
绝对位置反馈
23
2PC用安全防护罩
24
丝杠中心冷却 (X,Y,Z轴)
25
主轴中心气吹(回转中不可用)
26
尼亚加拉冷却(推荐配置)
27
机床门互锁功能
28
可视刀具ID/数据管理准备
29
全防护装置
30
排屑器准备(后出式)
31
宏代码(通用变量600組)
32
MAZAK 螺旋攻丝及镗孔 (MAZATROL)
33
MAZAK 螺旋攻丝及镗孔 (EIA/ISO)
34
EIA/ISO 代码输入功能 (标准)
35
增加 EIA/ISO 功能 (需要 EIA/ISO)
36
EIA 恒定时间常数进给
37
EIA自动刀具长测定
38
EIA照合停止
39
后台刀具路径检查
40
B)MAZACC-2D 软件(形状补正)
41
追加工件坐标系统(300組)
42
螺纹切削功能
43
EIA模式循环(栅格,圆弧)
44
USB I/F(2端口)
45
局域网端口
46
三段灯
47
工件气吹装置
48
拉钉6枚
49
同步攻丝
B、客户选定的特殊配置
序号
选项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2
3
4
5
6
C、标准技术文件
NO
名称
数量
1
机械图册
1
2
操作说明书
1
3
程序设计说明书(MAZATROL编程)
1
4
维修说明书
1
5
电气图册
1
6
参数一览表
1
7
报警一览表
1
8
电气图册-梯形图
1
9
程序设计说明书(EIA/ISO)
1
10
操作说明书(自动运行操作)
1
11
操作说明书(NC单元的操作和自动运行准备)
1
12
刀具说明书
1
13
操作说明书(NC装置的应用软件)
1
14
出厂合格证
1
15
装箱单
1
二、 设备验收
机床验收分预验收和终验收。
1. 预验收在乙方进行。
u 验收内容:按乙方提供的机床合格证中规定的内容进行。
u 验收标准:按乙方提供的机床合格证中的标准执行。
验收结束双方签订预验收协议。
2. 终验收在甲方进行。
u 验收内容:按乙方提供的合格证中规定的静精度进行, 其中需要使用平尺和主轴检棒检查的项目不进行检测。验收结束双方签订终验收协议。
u 机床交付甲方后,如果3个月内由于甲方原因未能结束安装调试及终验收工作,则视为甲方终验收合格,机床自动进入质保期,合同按照终验收后的相关条款继续执行。对于未调试机床,质保期内小巨人公司免费提供安装调试一次,调试后不再进行相关验收手续。
u 机床未经终验收,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或者直接用户不得擅自使用机床。
三、 服务及培训
1. 安装和调试
u 机床运抵甲方现场后,甲方负责机床的基础、卸车、吊装、开箱、就位等。甲方完成机床就位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到甲方现场进行机床的精调水平、调试、静精度检查(检查项目按上面的规定执行)。调试期间的差费及食宿费用由乙方自理。
2. 质量保证期及范围
u 质量保证期限为自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u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及时的维修服务和维修所必须的零配件。
u 经查证由于甲方操作不当或自行拆卸改装等非制造质量原因发生的故障损失以及存放时间过长造成的机床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不在以上保修范围,甲方须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
u 接到甲方通知,乙方上班时间在4小时内予以答复,其它时间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需派人到甲方现场处理时由设在本区域的小巨人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内技术服务工程师负责,确保及时服务。保修期过后,乙方仍免费提供在线服务和技术指导。以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及时的零配件供应。需要派人前往现场维修时按照乙方标准收取相应的差旅费用,工时费用等。
u 机床到货后,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按时支付货款(包含尾款),乙方有权停止服务。
3. 培训
u 合同生效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3人次为期7天的在乙方工厂的培训,差旅费和食宿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培训前要和乙方进行预约。
u 培训内容:Mazatrol会话式编程、EIA/ISO编程、Mazatrol Matrix NEXUS数控系统操作、机床保养、常见故障的判断和处理。
u 乙方人员在甲方现场完成机床调试及验收后,向甲方提供为期3天的在甲方现场的培训,培训内容为机床的操作和维护。
四、 安全操作
本机床的安全标准执行GB15760-1995《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在机床使用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中有关于安全方面的详细说明,在机床明显位置有关于机床安全方面的警示,甲方操作人员在操作和使用本机床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并理解机床使用说明书和机床上面所有操作警示。
五、 其他
1. 甲方承诺:此次采购的壹台HCN5000ⅡL卧式加工中心
〔1〕 我们只将这些商品、复制品、技术及软件用于民用目的。
〔2〕 我们决不用这些商品、复制品、技术及软件生产及制造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如核武器、 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导弹及用于其它军事目的。
〔3〕 如果有不可避免的环境要求,需要对此产品进行再移位、再销售、再转让或再出口,以及其技术及软件方面进行再转让,我们将首先征得制造商宁夏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及能提供此产品及其软件和技术的制造商的预先许可。
2.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经甲、乙、代理方三方签字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4.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宁夏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方:
代表:
年 月 日
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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