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
表Ⅱ-1和表Ⅱ-2中小学“省级评估标准”项目
学校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指标4
指标5
指标6
指标7
指标8
指标9
该校综合评估是否达标
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体育运动场地面积
教学仪器设备配备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图书
册数
师生比
专任教师学历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或骨干教师比例
小学
普通教室使用面积每个61㎡或生均1.35㎡;科学实验室使用面积86㎡或生均1.91㎡;图书室6个班80㎡,12个班120㎡,18个班170㎡,24个班220㎡或6个班及以下的学校生均0.29㎡,7个班及以上的学校生均0.22㎡;微机室使用面积每个86㎡或生均1.91㎡;语音室使用面积86㎡或生均1.91㎡。
消除土操场;设150米环形跑道和60米直跑道(山区农村小学体育运动场地面积至少达到标准篮球场面积420㎡)。
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达到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15
生均图书30册(不含电子图书)。
教职工与在校学生编制比例城市1:21,农村1:23。
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5%。
专任教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达到35%。
县域内小学专任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达到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以全县小学专任教师人数为基数计算),或者以学校为单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占5%。
共9项,每所学校达到7项及以上指标的,该校“综合评估”为达标。县域内每所学校“综合评估”必须达标。
注:1.指标1共5项,其中4项及以上达标,指标1达标。
2.普通教室(图书室)生均面积=总面积÷在校学生数;科学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生均面积=(总面积÷个数)×班数÷在校学生数。
3.小学包括独立设置的小学、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
表Ⅱ-1和表Ⅱ-2中初中“省级评估标准”项目
学校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指标4
指标5
指标6
指标7
指标8
指标9
该校综合评估是否达标
教学及辅助用房
面积
体育运动场地面积
教学仪器设备配备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图书
册数
师生比
专任教师学历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或骨干教师比例
初中
普通教室使用面积67㎡或生均1.35㎡;理化生实验室使用面积每个96㎡或生均1.91㎡;图书室12个班181㎡,18个班261㎡,24个班340㎡,30个班420㎡或12个班及以下的学校生均0.30㎡,13个班及以上的学校生均0.28㎡;微机室使用面积每个96㎡或生均1.92㎡;语音室使用面积96㎡或生均1.92㎡。
消除土操场;设200米环形跑道和100米直跑道或11个班及以下的学校生均面积5.9㎡以上,12-18个班的学校生均面积4.2㎡以上,19个班及以上的学校生均面积3.5㎡以上。
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达到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15
生均图书40册(不含电子图书)。
教职工与在校学生编制比例城市1:15、农村1:18。
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5%。
专任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达到35%。
县域内初中专任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达到10%(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以全县初中专任教师人数为基数计算),或者以学校为单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占5%。
共9项,每所学校达到7项及以上指标的,该校“综合评估”为达标。县域内每所学校“综合评估”必须达标。
注:1.指标1共5项,其中4项及以上达标,指标1达标。
2.普通教室(图书室)生均面积=总面积÷在校学生数;理化生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生均面积=(总面积÷个数)×班数÷在校学生数。
3.初中包括独立设置的初中、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和完全中学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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