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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假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s4****5z 文档编号:9007829 上传时间:2025-03-1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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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规定 第一条 休假 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下列假期: 1、 国家法定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年假 (1) 连续工作满24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 累计工作满2年不满10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3) 年假需提前15天申请,经行政部门确认后,送有权限主管签名交行备案。 第二条 请假 员工请假分八种: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扩理假、产假、哺乳假、工伤假。 1、 病假: (1) 凭医院就诊证明,填写《请假申请表》报部门管理经理; (2) 病假超过10天(含),入院治疗的享受60%的基本工资待遇; 2、 事假: 员工请假,要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当日工资全额扣除,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 3、 婚假: (1)早婚假期为3天,晚婚10天       “第三十条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4、 丧假 (1)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报部门主管经理、行政部门审批。 (2) 旁系亲属亡故,给予丧假1天,手续同上; (3) 休丧假期间薪资不受影响; (4) 含公休节假日 5、 产假 (1) 怀孕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2) 需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出生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3) 女员工分娩时,非晚育顺产90天,非晚育难产120天;晚育顺产120天,晚育难产135天,连续计算(含公休节假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4)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明确只生一胎)者,员工在子女出生后三个月内将《独生子女证明》报行政部门,公司将致贺金200元。 (5) 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院的意见给予7天的产假;女员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15天产假;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6) 公司转正员工享有此假; (7) 婚假与产假不能连休; 6、 陪产假; 转正男员工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享受5天带薪假期(不含公休节假日) 7、 哺乳假: 员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内享有哺乳时间。每日两次,每次半小时(包括人工喂养),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8、 工伤假: (1) 凡在工作是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工伤,要持医院证明,连同部门局面报告及分析意见,按总经理确定处理;最长期限为1年,连续计算,含公休节假日; (2) 责任在本人的,按病假处理; (3) 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报销条件者,由医疗保险报销; (4) 不含公休节假日; 第三条 请假手续 1、 请假以半天为单位; 2、 请假应有工作代理人; 3、 请假必须至少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予行政备案。如请假假期超过2天(含)者,需由总经理签字。 4、 如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无法事先请假者,须以如电话等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报告,并于当天由代理人输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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