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 申请人资格1、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2、符合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4、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5、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6、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1、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2、《广州市新建加油站申报表》;3、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4、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5、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6、市公安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7、市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8、市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9、工商预登记。三、现场勘查、审查、核查申报材料1、选址须符合《从化市加油站点规划》及《广东省加油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法规。四、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广州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五、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六、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七、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广州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广州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办民营加油站程序怎么办
2008-12-18 15:20 来源:
问:我是浠水的,现在办民营加油站程序怎么办?
回答:商务厅
您好:根据《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审核》规定如下:
一、办事依据
1、《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6〕第23号令)
2、《湖北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第209号省长令)
二、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 加油站新建
1、实行年初公示、季度申报制度。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级市(扩权县、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站申请。同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新建加油站申请、企业注册资金情况(一般不低于300万元)、加油站开办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建地段加油站现状图。(城区型加油站为1.2公里半径内;公路型加油站为道路两侧、前后各15公里范围内,并标明间距)。对多个建设单位同时申请同一地点的新建加油站,由市、州商务行政部门组织竞标或协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土地竞拍后随附拍卖、竞标的确认通知书上报。
材料集中上报省商务厅后进行网上公示。
2、加油站建设计划的下达与实施。省商务厅收到市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单位,下达建站计划。市级(扩权县、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商务厅下达的建站计划,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凭建站计划到当地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等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动工新建。
新建加油站计划当年实施,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再接转下年度。同时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在原址上重新申报。
(二) 迁建加油站
对各项手续齐备但由于修建道路、城市用地性质改变等行政行为因素确需搬迁的加油站,经所在地市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省商务厅批准,可以搬迁到符合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要求的地点。迁建的加油站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加油站规模(占地面积、油站等级)。同时提交以下材料:①市州商务局审核意见(请示文);②公安消防部门意见书;③加油站迁建申报审批表;④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⑤原土地证、规划证;⑥规划部门对新迁建站点意见。
三、办事程序
l、审核人员受理项目材料,并初审后交申报单位修改完善;
2、审核人员正式受理报批材料,提出初审意见,报处领导审核;
3、处领导审核后,报分管厅长审批;
4、审批文件经分管厅长签发后,打印批文;
四、服务承诺
自收齐规范性的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