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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XX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安全责任书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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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XX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安全责任书 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安全责任书 本人和我所在团队所有成员自愿参加山东理工大学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在我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学院: 团队名称: 所有队员签字并加盖手印: 第二篇:山东理工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安全责任书红楼斋主山东理工大学 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安全责任书 本人和我所在团队所有成员自愿参加山东理工大学 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 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 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 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 月1日生效)。在我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 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 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 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 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 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 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 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 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 规定均无异议。 学院: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 团队名称:“青春行,中国梦”赴沣水镇社会实践服务团所有队员签字并加盖手印: 第三篇:山东理工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安全责任书红楼斋主山东理工大学 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安全责任书 本人和我所在团队所有成员自愿参加山东理工大学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在我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学院: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 团队名称:“青春行,中国梦”赴沣水镇社会实践服务团 所有队员签字并加盖手印: 第四篇: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安全责任书大连理工大学大学2014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本人和我所在团队所有成员自愿参加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在我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5.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学部学院: 年级:(本、硕、博) 团队名称: 所有队员签字: 2013年12月 第五篇:哈工大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安全责任书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 安全责任书 本人自愿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在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1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院系:年级:团队名称:本人签字: 二〇一四年六月 1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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