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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药房管理.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9005722 上传时间:2025-03-1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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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范药房管理 医院药剂科是医院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及管理的质量高低,对医院建设与发展的影响很大。医院药剂科是负责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的医技科室,在院长及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 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药剂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医院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由院药事委员会及药剂科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拟订。 1、 药品管理 1.1药品质量管理 杜绝假药、劣药进入医院。坚持主渠道采购,始终将药品质量放在进货条件的首位,并建立完善的进货监督管理制度;物流中心编制购货计划时以药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并保持我院常规用的品牌药。药剂科随时注意市场动态,了解市场信息,根据临床需求通过药事委员会讨论遴选后逐步引进必须新产品,并将新产品引进纳入采购计划。采购办要密切关注市场,了解药品价格,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按价格最低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1.1.1药物的集中招标采购建立规范的中标药品确认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遴选,公开、公平、公正确定中标药品品种。并制订中标药品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医院临床用药来自集中招标采购,建立本院《临时基本用药目录》,开展医院临床用药评价工作。招标采购首先要确保药品质量,不能仅以价格决定是否中标。对招标药品应从药品的质量、疗效、药物经济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科学的评价,在此基础上选定合理的招标药品。对招标品种,强调厂家、剂型、规格、价格、供货公司与中标结果务必一致。 1.1.2医院效期药品管理 防止过期、变质药品进入临床。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对药品储存、保管、养护进行质量监督。为了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特制定以下规定: 1.1.2.1对一个月内失效药品退回药库,存放于红色退药区并上报质量监控部门处理。药品有效期在二个月以内的不得销售(特殊药品除外);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以内填写滞销药品登记表交药库,销售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挂效期警示牌,及时和临床科室联系。对于滞销药品由物流中心报药剂科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再交采购中心进行处理退货,采购中心在接到物流中心滞销药品登记表后,及时和商家联系进行退药,以免造成医院不必要的损失。 1.1.2.2采购部门不能购进近效期药品,验收人员应拒绝验收近效期或没有效期的药品。 1.1.2.3各药房、库房应将药品按批号集中存放,近效期药品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 1.1.2.4药品出库应“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 1.1.2.5销后退回药品,经验收属合格药品的,验收人员除按规定检查外观质量外,要认真查看有效期等,如属近效期药品,应按本规定管理。 1.1.3医院特殊药品管理 1.1.3.1保管人员应熟悉药品性能和有关规定,业务熟练和工作认真负责。 1.1.3.2特殊药品的入库验收应坚持二人验收复核,填单要双人核对签字、专帐记录。 1.1.3.3特殊药品应专柜存放,分别堆码,禁止与一般药品混放,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1.1.3.4特殊药品必须二人发货复核,发货单二人核对签字。 1.1.3.5特殊药品必须每月定期盘点核对,部门负责人应组织监督和抽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异常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查清原因作出相应处理。 1.1.3.6保管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部门负责人监交后方可变动。 储存麻醉、精神药品是实行专人负责、专库加锁。并有防盗、防火安全措施。 1.1.3.7在门诊、住院药房设置麻醉药品保险柜和精神药品储藏柜,按规定的数量库存。 1.1.3.8门诊、住院药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医院规定的数量。 1.1.3.9门诊药房有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精神药品调配。 销毁麻醉、精神药品,要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2、药房管理 2.1实行全封闭式量化管理制度,责、权、利明确到人,坚持数量统计,金额控制,损耗自负的原则。这种管理方式可有效杜绝吃大锅饭、职责分工不明、药房工作秩序混乱、忙闲不均、工作效率不高、窗口脱岗等现象。药剂科工作人员每个岗位都建立了明确的规章制度及职责。 2.1.1药房药品应定位存放。 2.1.2特殊药品应做逐日登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1.3除抢救病人急需的药品外,未经院领导批准药房不得同意任何人借药。借药应出具院领导批准的借条,并由经手人负责追讨。 2.1.4任何人不得到药房私自调换药品,一旦发现有此现象出现,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2.1.5药房拆零药品销售使用的药匙、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药品装入卫生药袋,并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以保证病人服药安全。拆零后的药品应不脱离原包装、注意防潮,放入零药专柜。药房所有药品必须经本院物流中心统一配送,药房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进货,配送票据按规定保存备查。 2.1.6药剂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药房规章制度防止配错药、发错药、写错用法,采取审核、调配、核对、发药双人签字“四查十对”一系列措施,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事故,如再发现差错及时汇报科室领导,迅速弥补纠正。药房销售药品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2.1.7药房自行定期盘点、药剂科每半年组织药房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准确收集原始记录各部门认真、真实、实时地做好相应的原始记录,做到格式规范、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一管理,使院领导能及时了解各部门药品情况,以便作出相应的决策和处理意见。 2.1.8药房保持货柜货架整洁卫生,为患者提供卫生、舒适的购药环境;药房、药库有防尘、防潮、防霉、防鼠、防虫、防污染等设备。注意药房库房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温、湿度进行记录,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2.1.9医院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上岗前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健康后方可上岗,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药师着干净整洁的工作衣(白色或浅色装)上岗,佩戴清晰的标牌。 3、药物治疗管理 3.1药师经常检查和监督医院药品质量;其次,临床药师参与药物治疗工作,必要时开展血药浓度监测,依据所获得的检测数据协助医师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以及参与危重患者的救治; 3.2定期下病区,检查小药柜,进行麻醉药品、急救药品效期及药品质量、药品管理的检查。开展药物咨询服务,并作详细记录。 3.3临床药师应为患者、医师、护士提供各种用药咨询服务。 3.4临床药学室关注联合用药问题,并与临床科室就联合用药问题保持经常性的交流。建立药学信息网,注意收集新药信息,便于提高临床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 3.5临床药师注意观察患者的药物不良反应,提出处理意见,参与对症治疗;做好不良反应登记工作,对有药品不良反应的患者详细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如有质量疑问的药品,立即收回,并将情况尽快通知有关部门。每季度将国家或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馈的ADR情况及本单位ADR典型病例,利用医疗机构的局域网或刊物及时刊登宣传。将收集的ADR信息及时报告给临床,提醒用药者注意ADR的危害性,向医生提供药品安全性评价的资料及用药注意事项。 3.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一级:非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的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影响小、价格相对较低的药物。由初级职称以上(包括初级)使用。 二级: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与一般药物相比较,在临床疗效、不良反应、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由中级职称以上(包括中级)使用。 三级:特殊情况下使用的抗菌药物: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加倍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药物,或者属于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无肯定资料,或价格十分昂贵。限高级职称使用。 3.7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监管、加强各科在抗生素合理使用方面的检查和培训,医院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安徽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等规范的培训,同时将这些规范列入院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定期对病区和门诊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抽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3.8制订《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师合理用药的监管和考核,对于超权限、不合理或滥用抗菌素及超过药占比的病区和个人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处罚。 3.9科室每月使用药品超过医院规定的限度时,由经改办从科室当月奖金中按一定比例扣除,有效遏制了临床抗生素的滥用现象。 3.10实施抗菌药物动态监测 每月通过《药讯》发布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排名。统计抗菌药物、心脑血管及其它类品种的应用数量及金额,计算全院抗菌药物应用总量占药品总数的百分率,对抗菌药物销售额和数量前20位、心脑血管及其它类品种前10位的进行公布,对前三名的抗菌药物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向全院发布用药通报。对规范医师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临床治疗水平、减轻患者不合理医疗费用负担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4、处方质量管理 处方要求字迹清楚,各项内容填全,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具体年龄,不能写“成人”)科别、病历号、对于项目欠缺或有错误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者,须由医师同意,改签日期并签名后,药剂师方可予以调配。医师签字要签全名,字迹清楚;处方开出后,各项目均不得涂改,如需修改,修改处须有医师签字,已涂改而无医师签字的处方为作废处方,药剂人员不予调配。处方开药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医生全部用通用名开处方,杜绝一药多名混乱现象。我们已把所有的药品汇编成《临时基本用药目录》手册,发给每个涉药人员,以更规范处方。 5、药学人员服务礼仪管理 在工作中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充分体现出自己的信心与能力,药师在临床活动中表现出专业特点,起到指导用药的积极作用。 5.1面对患者 5.1.1工作人员须仪表端庄、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5.1.2为患者服务时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亲切自然地接待患者。不得以衣貌取人,不推卸责任,不推诿患者,不使用让人感觉不尊重的语言。热情耐心地回答患者的问题,尽可能地为患者提供方便。 5.1.3配药窗口工作人员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或等级的服务卡,做到规范服务程序、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行为。使患者清楚无误地了解药品用法和有关注意事项,为患者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药品提供最佳服务。5.2面对同行和其他医务人员 5.2.1药师应主动将药物信息和动态告知医师和护士,以达到彼此协作,协助医护人员合理地选药和用药,共同为患者服务。 5.2.2不在患者面前评说处方质量(包括药物治疗作用以及处方错误等),不谈论医师(医疗水平和私生活)以及其它人员的事项,否则会引起患者的不信任感,影响患者接受治疗的依从性。 5.2.3在临床药物治疗方面虚心向医疗团队的同行学习,尊重医生和护士的意见,不断提高自身的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5.2.4药师之间应相互合作,经常交流经验,上级药师有指导下级的义务和责任。 5.2.5对于他人工作中的失误应及时改正和补救,切忌轻视怠慢或推卸责任,要时刻重视团队合作的意义与作用。 5.3面对自己 5.3.1注重自我修养,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意识,展现良好的医德医风和精益求精的职业风范。 5.3.2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法令与规定,自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不参与有损于药师形象的任何活动。 5.3.3与他人团结协作,具有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对工作敬业负责,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非常规问题。 5.3.4做到药品摆放整齐,及时补充货位,注意药品质量,防止污染和药品质量降低,药品按照有效期管理到位,维持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工作环境。 5.3.5认真总结经验,善于与同行交流,并将可靠的知识介绍给患者;掌握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做患者的朋友,由生理服务延伸到心理服务;勤奋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汲取药学专业知识,掌握新技术,学习新理论,适应专业发展。 5.3.6积极参加科研和教学活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不断提高接受能力,提倡药学人员终身学习的概念。 5.3.7热爱集体,承担公共事务,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医院药剂科管理工作目前正处在一个转型期,即以药品为中心,以保障供应为主要任务逐步向以病人为中心,保障安全有效的合理用药转变。管理人员从购药到药品调剂乃至临床用药全过程应进行全面质量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围绕“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药剂工作的整体业务水平,及医药卫生行业的管理水平。如今作为医药卫生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剂科,如何适应新形势下质量管理规范化的要求,是21世纪建设现代化医院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药剂科必须以全新的质量理念、科学的管理方法、先进的管理模式做好药事管理工作,从而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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