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 根据阿市党组发201259号关于组织实施“情暖夕阳红红色关爱行动关爱离休干部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提高服务老干部、老同志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红色关爱”行动的意义和目的 老党员和老干部是新中国的缔造者、开拓者和建设者,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是各级党政组织和全社会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任务。当前离休干部已普遍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加强“双高期”离休干部的服务工作,是新形势下老干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
2、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党和政府对老干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的具体体现。组织实施“情暖夕阳红红色关爱行动关爱离休干部志愿服务”行动,是广大青年党团和社会各界人士在实践中接受教育的良好契机和平台,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有效形式和继承发扬雷锋精神的生动实践。 通过组织实施“情暖夕阳红红色关爱行动关爱离休干部志愿服务”行动,进一步丰富离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全社会关爱“双高期”老干部晚年生活意识,促进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关爱氛围,让离休干部真正安享晚年。同时, 通过发动党团员和青年骨干参加志愿行动,努力使他们在奉献服务老党员、老干部中砥砺品质、锻炼自我,进一步增强对党的认识和
3、感情。 二、组织领导 组长:王云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副组长:艾尼瓦尔卡德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陈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成员:刘蕾、杨芝红、吐尼亚孜、马维财、王晓红、 陈静、陈先军、齐碧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蕾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李鑫尧、刘杨、王擎国组成,具体负责宣传发动、材料的收集、上报,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活动内容 1、精神陪护。志愿者定期上门为老干部特别是独居老干部开展读报、学习文件、介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陪同聊天、娱乐活动等方面的精神陪护。 2、走访慰问。志愿者每年要在春节、“七一”、重阳节、中秋节、“十一”前夕,要
4、对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3、家政服务。志愿者依据老干部的实际情况,帮助老干部开展水电维护、打扫卫生、翻晒衣被等需要体力的家政服务,帮助老干部料理好日常生活。 四、活动要求 (1)志愿者必须通过各居委会、老年办、社会调查等方式了解老离休老干部的资料,根据我局的具体情况,适当 的选择三十位左右的典型并且急需帮助的离休老干部,实行一对一的帮扶方式。 (2)在全局进行招募,采取自愿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拔志愿者。 (3)志愿者必须每月到离休老干部家中开展一次读报、学习文件、介绍社会发展、陪同聊天等方面的精神陪护。 (4)志愿者必须每季度到离休老干部家中开展一次水电维护、打扫卫生、翻晒衣被等家政服务。
5、5)志愿者必须每年以春节、“七一”、重阳节、中秋节、“十一”等节假日为契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第二篇。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单位类型(企业、其他)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注册登记地实际经营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 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
6、限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五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
7、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等休假权利。 第
8、九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逼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照依法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协商约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标准为。计件单价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第十二条甲方于每月日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
9、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正常提供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乙方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由甲方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
10、假、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 查。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第二十一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
11、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具和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
12、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 动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 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要先告知甲方。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3、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 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 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形式责任的。 第三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
1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如需裁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并不得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 前解散的。 第三十四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
15、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十、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五条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合同第十二 九、三十 一、三十二条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六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难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16、工资标准为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乙方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三十七条若乙方的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甲方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第三十八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像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
17、一、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器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应依据国家及XX市相关规定存缴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存的部分有甲方代扣代缴。 双方发生公积金争议,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岗位协议书 (二)培训协议书 (三)保密协议书 (四)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甲乙双方因
18、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111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职称评审工程师: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
19、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质量、安全、造价、讲师、统计师等 经济师: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20、财税金融等职称评审,分为初、中、高级 第四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范本劳动合同书 xxxxxxxxxxxxxxxx公司 订立劳动合同须知 一、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制定。 二、凡xxxxxxx有限公司聘用的员工均需签订本合同。 三、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章后,即建立起所规定的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员工在签订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和正确理解各项条款。 四、签约乙方必须为员工本人,姓名应与员工本人省份证件相符,不得代签。 五、签约双方必须用黑色签字笔签约,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解释权归xxxxxxxxxxxxxxxx所有。 xxxxxxxxxxxxxx
21、xx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省市(县)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 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
22、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种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三)不定时工作制。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乙方,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高级管理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人员; 2、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
23、机动作业的人员;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 第五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甲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甲方依
24、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第十条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元/月(周),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
25、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工作的,应当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休息
26、休假、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程和标准,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
27、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十七条乙方为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其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二十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
28、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
29、时,甲方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它事项 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八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
30、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未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范本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名称姓名性别法定代表人出生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文化程度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经济类型现居住地址隶
31、属关系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地址所属街道委组 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订立劳动合同须知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保证向对方提供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
32、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四、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五、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订立岗位、培训或者保密等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33、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 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第三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
34、排乙方从事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种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三)不定时工作制。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乙方,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高级管理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人员; 2、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人员;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
35、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 第五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甲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
36、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形式为下列第种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第十条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元/月(周),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用工所
37、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工作的,应当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
38、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程和标准,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
39、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乙方为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其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二十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
40、方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
41、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它事项 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八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未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第29页 共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