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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级教育经费统筹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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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级教育经费统筹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党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城乡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行统一的预算标准,确保教职工收入的稳步增长。完善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镇级教育的考核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目标。积极落实财权和事权相结合,加大区政府转移支付力度。 二、统筹的原则 1、实行统一预算标准的原则。每年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制定全区统一的预算定额,统一教师收入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统一校舍修缮及设备配备标准,统一困难学生补助标准等。 2、实行统一预算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现行的镇级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区教育局统一管理镇级学校的预算、决算,统一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报表管理和会计培训等方面工作。 3、确保“三个增长”的原则。区政府统一核定各镇教育经费基数,并且根据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确定各镇每年教育经费预算数。制定镇级教育投入、激励和考核机制。 4、落实财权和事权相结合的原则。继续贯彻财权与其承担的事权相结合,镇级学校经费仍作为镇政府的事权范围,充分调动镇政府加大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区政府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对投入多的镇进行奖励,对困难的镇在学校新建、改造和大修等方面加大补贴力度。 三、统筹的范围 我区教育经费统筹范围。镇管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 各镇的成人学校、社会力量办学、社区学校、外来民工子女学校不在本次统筹范围内。 四、统筹的内容 (一)统一预算标准 每年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适时统一、调整、制定镇管学校预算标准。 1、统一教师收入标准。统一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标准,统一“四金”缴费标准,统一离退休经费和其他各类福利费用标准,确保教职工收入稳步增长。 2、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定额,统一制定公用经费的提取比例和使用范围。 3、统一校舍修缮及设备配备标准。统一校舍修缮定额标准,统一校舍设备配备标准。 4、统一困难学生补助标准。统一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标准,统一幼儿园困难学生减免标准,统一农户子女免书簿费标准。 (二)统一预算管理 1、每年由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按全区学校统一的预算标准布置镇管教育经费预算(调整预算)。镇管学校编制预算(调整预算)后报镇教委和镇财政所。镇教委和镇财政所汇审后编制本镇教育经费预算(调整预算)报区教育局和区财政局审核。镇政府按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核定的教育经费预算(调整预算)数报镇人代会审批。经镇人代会批准后,由镇政府将预算(调整预算)下达到镇教委、学校,同时抄送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2、年终由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统一布置镇管教育经费决算。镇财政所做好与学校的经费清算、往来款核对、支出衔接等事项。镇管学校编制决算后报镇教委和镇财政所。镇教委汇审后编制本镇教育经费决算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汇审后编制全区教育经费决算报区财政局。 (三)确保“三个增长”投入 教育投入基数包含正常教育事业费和教育专项经费。正常教育事业费是指镇财政预算内除了教育专项经费外的经费,教育专项经费是指镇财政预算内用于教育大修理和教育设施改造的经费。 **年正常教育事业费是按各镇**年实际发生数乘以**年财政收入增长率为基数。**年教育专项经费是以全区各镇**年-**年教育专项经费投入的年平均数之和为依据,以各镇**年正常教育事业费为权数进行分摊的数再乘以**年财政收入增长率为基数。(公式:该镇**年教育专项经费基数=全区各镇**-**年教育专项经费年平均数之和/全区各镇**年正常教育事业费之和x该镇**年正常教育事业费x该镇**年财政收入增长率)。 按照“三个增长”的要求,教育投入基数按当年财政收入增长率结合上年核定的教育投入基数进行递增。镇政府按不低于核定的教育投入基数来安排当年的教育经费,负增长的镇按不低于该镇的上年教育投入基数来安排当年的教育经费。 (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1、增长性奖励。对财政预算内教育支出比上一年的增幅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镇进行奖励。增幅前三名的按正常教育事业费奖励3%,四至六名奖励2%,其他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奖励1%。 2、达标性补贴 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各类达标性项目的建设主体为镇政府,区教育局制定有关标准并配合实施。项目竣工后,由区教育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验收并按下列标准进行补贴。 (1)新建学校补贴费。以镇政府为主筹建的初级中学每所补贴500万元,小学每所补贴400万元,幼儿园每所补贴300万元。 (2)学校操场改造每所补贴50万元。 (3)校舍大修理补贴标准按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制定的《关于补充调整**区镇级教育专项奖励项目及办法的通知》宝教【**】**号文执行。 (4)班班通工程每班级补贴2万元。 (5)农村义务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按投入数补贴50%。 (6)外来民工子弟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按投入数补贴35%。 对困难的镇由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每年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由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对达标性补贴的项目及比例进行修订。 镇级教育经费统筹改革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精神,是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步骤,也是进一步深化镇级新一轮财政体制的需要。要求各镇政府和区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资源设点布局的统一规划,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的管理和考核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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