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总 说 明
一、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费用标准)
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二、 本费用标准与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B
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E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三、 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费用标准的90%。
四、 本费用标准中的规费,按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记取标准执行。
五、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中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六、 使用1996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3
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1988年《全国统一仿古建筑预算定额》的工程,可按2008年相应计价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换算,按照本费用标准相应标准计取各项费用。
七、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定额材料费中部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
招投标工程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确定;非招投标工程,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计入其他项目费。
八、 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
×××本身。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
建设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 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一) 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
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
括:
(1) 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 工资性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 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等。
2.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3.
(二)
二、 间接费
三、 利润
四、 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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