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型化工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三条 进行高处作业,应办理“上海XX(集团)公司 高处作业许可证( )级”(见附件1)。以下简称“高处作业许可证”。 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架子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规定的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等可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 高处作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 高处作业危险危害因素识别
1、进行高处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内。
第六条 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1、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恐高症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特级高处作业人员须出具体检合格证明,方可进行作业。如有需要特级高处作业前须进行体检。
2、高处作业人员应熟悉高处作业应知应会的知识,掌握操作技能。
第七条 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一级和二级高处作业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到所在区域的装置(车间)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装置(车间)负责人或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后负责签发“高处作业许可证”,并由装置(车间)存档。
2、三级高处作业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到所在区域的装置(车间)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 装置(车间)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意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签发并存档。
3、特级高处作业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到所在区域的装置(车间)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 装置(车间)负责人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由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或同级领导负责签发,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4、负责审核、审批、签发“高处作业许可证”人员均须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
5、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所在区域的装置(车间)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高处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6、高处作业完工后,在“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所在区域的装置(车间)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第八条 作业安全措施
1、所在区域的装置(车间)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落实应急措施,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措施的内容。
3、作业人员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双挂钩全身式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宜“水平系挂”,禁止“低挂(系)高用”。
4、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要求。
5、作业过程中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米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6、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丙经验收合格挂牌。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拦、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7、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应完好;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时应有可靠安全措施。
8、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条件(如六级风以上、雷电、暴雨、大雾等)时,严禁露天高处作业。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措施要求执行。
第九条 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在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高处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对“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时,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第十条 许可证的管理
1、“高处作业许可证”是进行高处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高处作业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
2、“高处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姓名应与“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3、“高处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附件1
上海XX(集团)公司
高处作业许可证( )级
编号: NO: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单位
作业人数
作业内容
作业地点
作业人
作业高度
危险危害因素识别:
确认人:
作业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序号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确认人
1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2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3
作业人员佩戴全身式双挂钩安全带
4
作业人员随身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携带
5
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呼吸器 ,B、空气呼吸器
6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范
7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8
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9
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
10
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11
30米以上进行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补充措施
装置(车间)
安全员意见
装置(车间)
负责人意见
安全管理
部门意见
主管领导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完工验收
年 月 日 时 分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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