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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中习惯性违章的原因及对策
一、 习惯性违章的概念和主要表现
习惯性违章是一种经常发生的不良的违规行为,是长期逐渐养成的一种以人为的失误为主要的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习惯性违章在电力生产工作中屡见不鲜,其主要表现为:
1、作业前不认真填写工作票、不认真审核工作票、不携带工作票;作业前不交代注意事项、不落实安全措施;作业时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由于未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而造成触电事故。
2、作业时不使用安全工具(器具)、不穿戴防护用品。由于未系安全带或未带安全帽等造成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伤人的事故。
3、作业时不认真进行监护制度、不履行唱票制度,不严格按顺序逐项进行操作、造成拉错刀闸等事故。
习惯性违章是事故的温床和祸根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大敌,严重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 习惯性违章的原因
习惯性违章是一种人为的失误、是长时期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其成因和危害表现大致为:
1、人为的因素
(1)麻痹大意的违章
在工作中粗心大意,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心不在焉;不安全因素始终围绕在这种人的身边,时刻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
(2) 心存侥幸的违章
在过去的工作中偶而别人有违章行为,但都没有出过事,便认为这样干也不会发生事故。
(3) 无知的违章
平时不注意学习,技术水平一般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一旦遇到任务或单独工作就容易违章操作。
2、工作特性
电力生产中的习惯性违章主要发生在电气设备操作上、高空作业中。作业本身技术并不复杂,是比较单调的操作,但只要不按规程就容易发生事故,所以必须用严格的规章制度来防止事故。《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了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工作终结、转移制度。由于操作本身简单,监护制度常常被忽视,许多事故就是由于没有监护或不严格执行唱票制度才发生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安全措施都是经过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是非常有效而必须严格遵守的,但有许多措施都是为预防万一的,有的难免带来某些不方便,这正是易发生习惯性违章的内在原因。
3、组织管理
领导安全意识差,不营造本单位的安全氛围。安全设施不规范,对习惯性违章的治理也缺乏耐心、决心和持久性,措施不力,因而使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
三、习惯性违章的对策
习惯性违章的主要原因是人的因素,要杜绝习惯性违章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全面提高人员的素质,如果人人都能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树立安全光荣,违章可耻的良好风尚,就会有效地控制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
1、 人员培训
(1)对从业人员要逐条学习安全规程的具体条款,加强并落实各岗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培训,要经常进行反事故演习,通过反复的、大量的、规范化、标准化的作业训练,养成遵章作业的习惯,培养一支作风优良的作业队伍,达到杜绝习惯性违章和提高预防发生事故的能力。
(2)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反习惯性违章还要提高职工的现场工作技能,针对个别职工在某个专业方面操作技能上的不足,举办一系列专业技术培训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技能,彻底纠正过去由于对操作规程不了解、不熟悉,长期不认真执行规程或错误执行的操作方法,杜绝因不懂规程、盲目操作而引起的习惯性违章作业。
2、 人员选择
人的素质、性格各异,作业分配时应尽量使操作者性格与作业要求相适应。对于电气设备上作业或高空作业,应挑选性格稳定、细致、耐心、自制力强的人。那些富有冒险、性格外向者从事上述操作或管理,就容易发生违章行为,应适当更换工作岗位。
3、 防止误操作措施
人的生理感官、心理承受力都有一定的限度。人的意识在一定外界条件下,就可能处于低下状态,此时就容易出现无意差错。因此,人的偶然失误是难免的。针对人的这种特性,可装设各种防误操作的装置,如联锁装置、保险装置、报警装置等等。
4、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严执行制度 ,对习惯性违章行为敢抓敢管,在处理习惯性违章现象时,要对其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还要小题大做从重处罚使习惯性违章现象不至于蔓延。
5、发挥安全监察作用,落实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要靠好的监督机制来保证执行,除了日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外,还要求各级安全监督人员经常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现场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作业现场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对现场工作人员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工作人员每次开工前对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检查工用具的完好情况,检查安全劳保用品的佩戴情况,检查现场安全围栏、安全警告牌是否设置妥当。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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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是指生产工作中习以为常的、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这些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由师传徒,由甲及乙,侥幸变“经验”,其特有的隐蔽性往往不被人们所认识。据资料显示,电力企业所发生的事故,有95%的事故是由于违章违制而发生,其中,78%的事故又是由于习惯性违章造成。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再次表明:习惯性违章已经成为电力企业事故的罪魁祸首。
重庆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科研院)自1998年成立以来,致力于公司系统所辖的500kV变电站预防性试验、量值传递、关口表校验、携带型仪表校验、大型特性试验及系统调试等工作。由于该院工作贴近生产,贴近现场,安全生产风险相应增加。那么,找出习惯性违章的根源,制定防范习惯性违章的对策,势必成为防范电力生产事故的首要任务。
一、习惯性违章的根源
习惯性违章主要表现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如无票作业,无监护作业,不执行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等。它的发生是多方面因素引起的,但归根到底是思想意识、监督管理方面的原因。
(一)安全意识淡薄是习惯性违章的思想根源。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这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原理。在电力施工现场,员工作为生产活动的主体,他(她)的思想意识、心理因素无时不刻影响着工作的方式、方法。即:思想违章通过行为违章表现出来。为调查基层一线员工的客观真实情况,我们对电科研院下属的高压室、计量室、化学室、现场校验室、户内检定室共随机抽取50名员工(占一线职工总人数42.7%)作为样本,客观制作调查问卷进行调查。
心存侥幸的思想。违章操作容易酿成事故,然而有些人却认识不到这一点,事事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是每次违章作业就一定要出事故,该投机时就投机,该取巧时就取巧,即使有事也不会落在自己身上。数据表明,有17%被调查者认为此类思想在习惯性违章中最为突出。公司系统某基层单位的江津“1.7”事故就是高试班人员图省事方便,将二次线缆头应采用缠绕白纱带的反措抛之脑后,认为依靠自己头脑记忆能够记住二次线缆头位置,最终导致#2主变间隙过压保护动作,#2主变三侧开关跳闸。同样, 04年长寿“5.18”事故的原因与“1.7”事故如出一辙。
急功近利的思想。一些职工进入工作场地后,工作雷厉风行,简单粗暴,认为自己有一定技术能力,就把遵章守制放在一边,凭经验工作,很少听别人的劝告,这种思想上的违章不出事故则已,一出事故就是大事故。调查样本中,认为此类思想占思想违章总数的26%。今年,公司系统发生的“1.26”事故,就是因工作负责人为赶时间,严重违反《电业安全规程》和变电运行规程对运行设备的相关规定,违规擅自主动帮值班人员操作,引起500kV的5032、5043开关跳闸,最终酿成恶性误操作事故。
明知故犯的思想。调查样本中,认为此类思想占思想违章总数的46%。这一类员工曲解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信奉“胆小不得将军做”、“只要敢闯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等理念,把违章行为当成个人英雄主义。他们的从业时间较长,现场“违章”工作经验丰富,且在各类安全学习中,安全规程讲得头头是道,只是在行动上却对不上号,明知自己行为违章,为了图省事、怕麻烦,依然我行我素。因此,一些从业时间较长的老员工是这类思想泛滥的“重灾区”。
盲目无知的思想。调查样本中,认为盲目无知是导致思想违章的样本占总数的11%。这种思想主要反映在“三种人”身上,即临时工、青年工人、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这些人做事急躁,风风火火,且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得不够全面,缺乏经验,安全意识差,对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各种违章行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在生产过程中,被发现违章后,往往都不知道自己违章在什么地方。在这种心理影响下造成的违章,以作业性违章较多。
总的来说,上述四种不良思想极易导致习惯性违章,所以生产现场无违章不仅仅是行为上不违章,而且要杜绝思想违章。一旦思想上出现违章苗头,就会通过行为上表现出来。
(二)管理“盲点”导致习惯性违章现象屡禁不止。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企业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发生巨大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系统设备的安全管理得到加强,员工个人的安全管理却存在“盲点”。
对企业的管理者来说,杜绝违章的最大困难就是习惯性违章具有反复性,为什么习惯性违章现象总是死灰复燃、屡禁不止?原因就是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没有切中习惯性违章的要害。有些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素质不高,严重忽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为长期良好的安全形势不会出问题,松懈了安全教育,以致安全管理层层衰减,层层粗化。有些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存在着不规范、不细致的现象,有时迫于人情,对应严格考核的违章行为“一放了之”,甚至导致对习惯性违章视而不见,埋下事故隐患。
综合分析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期间,公司系统发生的各类习惯性违章导致的事故,我们无一例外地发现,如果事前加强对系统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认识,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事故发生的机率就会大大减小。据调查样本显示,有95.6%的被调查者认为,严格“逗硬”安全管理制度,有助于纠正职工有意和无意的违章行为,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并建议长期坚持,加大考核力度。此举证明,加强工作现场的安全考核,了解现场安全动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管理举措,对习惯性违章起着威慑和震撼作用。
二、习惯性违章的特性
习惯性违章能够长期在施工作业现场蔓延滋生,原因就是它具有顽固性、潜在性、感染性、排他性等特性,这些特性的存在决定了这一危害安全的恶习难以根除。
习惯性违章具有顽固性。习惯性违章是由一定的心理支配的,是一种习惯的动作方式,因而它具有一定的顽固性、多发性特点。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心理不改变,习惯性违章动作不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就会反复发作,直到行为人受到伤害或者受到处罚时,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
习惯性违章具有潜在性。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往往是习惯成自然的结果。例如:工作现场围栏上的“禁止跨越”、“正在作业”等标识视而不见,不以为然,长期违章作业,一旦出了事故才追悔莫及。
习惯性违章具有感染性。一些员工的不良习惯行为,不仅对本人的安全生产有影响,同时对其周边的员工也有影响。如现场习惯性违章搭接试验电源,在很多工作现场屡见不鲜。如果遇见这种现象不及时制止,其他员工很容易效仿,甚至一些新进人员误认为该操作方式正确,也盲目跟着学,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处于危险的边缘。
习惯性违章具有排他性。有些习惯性违章严重的员工,对安全规程根本学不进去也不遵守,总认为自己的习惯方式“管用”,而安全规程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结果必然是严重妨碍安全规程、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严重危急安全生产。
三、习惯性违章的对策
习惯性违章是企业安全生产最险恶的敌人,我们应该针对它的特性制定防范措施。对此,电科研院主要是从营造企业安全文化、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以及提升员工技能等三个方面杜绝违章。
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据调查显示,习惯性违章的引起,其实在很大程度是源于人的思想认识和重视与否上,只有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都树立一种安全理念,增强防范事故能力,才能真正做到事故与你无缘。与此同时,该院管理层适时提出了“关爱生命,远离违章”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主题,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建设,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的良好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实现安全管理与文化的有效融合,使安全管理在文化中创新,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同时,该院力图营造遵章比违章更容易的环境,从人性化的角度为员工营造主动遵章的环境,让习惯性遵章变得更为容易的问题。例如将安全帽放在生产现场入口,使员工配戴既方便、又不会忘记;在现场设备上标明相应的操作步骤,以减少操作错误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现场安全的监管。强化生产一线的安全监督工作,是阻止习惯性违章事故发生的一道重要的外界防线。今年3月,经该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培训、考核,15名安全值日监察师正式受聘上岗。根据文件规定,监察师可随时对各生产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电科研院安全监督检查细则”对生产场所违章违纪者予以考核。截至今年10月,在安全值日监察师制度运行的7个月时间内,除查处两次违章事件(重庆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工作现场无监护人和220kV水碾变电站未着现场工作服,均已按规定严格考核)外,工作现场的操作程序、试验方式都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该院还利用高科技手段,使制度或要求自动形成闭环流程,建立了安全管理计算机系统,各级管理人员深入基层,敢抓敢管,落实领导到位制度,推行安全员走动式管理和工作日记公示制度、安全生产抽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度。通过突击抽查真实了解安全生产实况,及时分析总结安全生产规律,重点解决共性问题。
提升一线员工的业务技能。安全生产首先要保证人身安全,而员工的技术素质又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证。只有人的业务技能在控,安全工作才能可控,以人为本才能落到实处。该院历来在员工中树立培训是最大福利的观念,注重对员工职业素养的培养,通过突击抽考、演习、竞赛等方式让有关人员真正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电监会《电力事故调查规程》、公司《安全工作规定》等。与此同时,该院领导者亲自讲课,举办系列培训班,不遗余力地为员工讲授业务技能。如:高压知识、继电保护知识、变电站一次设备及线路知识、互感器误差测试技能等培训。通过这一系列的培训,从根本上改善临时工、新进人员技能不熟悉导致失误的现象。
习惯性违章根本上是由自身思想根源引起的,但有句老话说得好:“善鉴人过以自警”。善鉴人过,进而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乃明智之举。从已经发生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做好自身防范工作,把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采取有力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才是彻底杜绝习惯性违章的有效之举。(安全文化网)习惯性违
习惯性违章的纠正与预防
所谓习惯性违章,就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它是诱发责任事故的土壤和温床。据有关资料统计,电力企业80%以上的责任事故是由习惯性违章所引起的,自80年代初东北地区率先提出“反习惯性违章”的说法以来,电力系统已将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反事故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特别是1993年11月以后,全国电力系统广泛而深入地开展了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些干部职工对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原因和预防方法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反习惯性违章的自觉性大为增强。但是必须看到,习惯性违章的存在具有一定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铲除习惯性违章决非一日之功,并且只要条件具备,一些已反过的习惯性违章又会改头换面的表现出来。我们必须把铲除习惯性违章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仅以此文对习惯性违章的主要形式、基本特点、成因及预防等稍作浅述、以飨读者,并以漏文权当抛砖引玉,促成全公司对习惯性违章的重视和预防。
一、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
习惯性违章是一种长期沿袭下来的违章行为,它实际上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的行为方式,或没有认识、或随心所欲,但都习以为常、习惯成自然。总之,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仅有关资料上明文列举的就达206种之多,现按照违章的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1、习惯性违章操作。即那些在操作中沿袭不良的传统习惯做法,违反安全规程规定的操作技术或操作程序的行为。例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137条规定:“禁止在运行中人工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或对设备进行其他清理工作”,我公司某厂还是发生了因人工清理运行中皮带滚筒导致人员伤亡的严重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2、习惯性违章作业。即违反安全规程,按照不良的传统习惯,随心所欲地进行生产或施工活动。例如《生产区十四不准》的第14条明文规定“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2000年桓台起风安装队一名叫孙玉擎的职工在安装热电公司新干煤棚屋面石棉瓦的作业过程中恰恰就是忽视了这一条而违规送命的。
3、习惯性违章指挥。即负责人在指挥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的要求,按不良的传统习惯进行指挥的行为。例如: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在线路已经送电的情况下,命令工作班成员到带电设备上检查柱上油断路器端子,工作负责人“必须交代清楚安全距离和安全措施”,“认真执行监护”。可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的负责人竟然简单从事,该交代的项目不交代,该执行的监护不执行,由此而带来的必然是按照不良的传统习惯进行盲目指挥,必然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正如有的工人所说:“习惯性违章指挥无异于杀人”。
二、习惯性违章的基本特点
习惯性违章有许多特点,但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4点:
1、顽固性:习惯性违章是由一定的心理定势支配的,并且是一种习惯性的动作方式,因而它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往往不易纠正。
2、潜在性: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往往不是行为者有意所为,而是习惯成自然的结果,而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由于人们看得多了,习以为常,所以根本没把它当回事,“身在险中不知险”,容易使人对违章现象丧失警惕性;
3、传染性:据对现有一些职工存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分析,他们身上的一些“不良习惯行为方式”,不是他们自己“发明”的,而是从老职工身上“学来”的,看到老职工违章操作“既省力、又没出事”,自己也盲目的仿效,而且又用自己的习惯性行为方式去影响新的职工。以至于这些不良的习惯性行为方式如不彻底根除,必然导致一脉相传,代代如此。
4、排他性:有些习惯性违章的工人,对安全规程根本学不进,不遵守,总以为自己的习惯性方式“最管用”,而安全规程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结果必然严重地妨碍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
综上所述,习惯性违章与事故之间已经构成了因果关系,换句话说,习惯性违章是造成事故的一大根源,一些事故是习惯性违章的必然结果。由于习惯性违章的存在造成了某些单位一些类同事故的重复出现,事故成因几乎也大同小异。所以说习惯性违章危害极大,既有害于国家和企业,也有害于职工个人和家庭,因此一定要对习惯性违章疾恶如仇,一经发现,就必须坚决纠正。
三、习惯性违章的成因
从总体上分析,习惯性违章的形成有其历史的、社会的和心理的原因。
1、历史原因:可追溯到50年代末期,特别是大跃进和文革期间,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遭到严重破坏,违章违纪现象滋生蔓延,很多已成为不良的习惯性行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创造了安全生产的有利条件,然而时至今日,仍有人把规章制度视为“条条框框”,甚至以为“执行不执行无所谓”,仍然坚持违反安全规程的不良习惯做法。
2、社会原因:一些职工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养成的不良习惯,也是产生习惯性违章的一个因素。同时具体的习惯性违章的做法,也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如前所述,一些习惯性违章现象之所以在几代人身上反复出现,正是上行下效或师授徒仿的结果。
3、心理原因:旧技能的干扰是形成习惯性违章的重要原因,从新中国建国之初到现在,我国工业发展很快,新的生产工具和工作方式不断地更新。然而有些工人习惯了以前的做法,总觉得新做法不如以前的做法得心应手。因为这些老做法经过长期的劳作已操作自如,从信息输入、判断到输出的全过程已渗透入脑以达四肢,因而要掌握新的操作方法和工艺流程,就必须排除老做法和老流程的干扰,而在这新旧交替过程中,很容易使人离开新的轨道而步入旧辙,即导致习惯性违章行为。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自以为是、求快图省事等是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思想因素。
总之,形成习惯性违章的原因十分复杂,某一种具体的习惯性违章行为,都有其特殊的成因,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弄清习惯性违章的症结所在。
四、习惯性违章的纠正及预防
预防和纠正习惯性违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键在于各级领导,重点在于基层班组,中心环节在于抓好安全教育,并要长期树立预防习惯性违章人人有责的意识,现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探讨:
1、职工个人怎样预防习惯性违章?① 要明确预防习惯性违章工作的目的意义,自觉破除模糊意识,端正态度。② 要重新学习本专业的安全规程;③ 要力戒在自己身上出现习惯性违章;④ 当别人制止自己的习惯性违章时,应虚心接受;⑤ 当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时,应勇于制止或劝阻,使其消灭在萌芽状态;○6要善于从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中予以借鉴,不断提高自己的防护能力;
2、怎样抓习惯性违章的预防?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反习惯性违章工作的重点放在抓预防上;其次,要多做打基础的工作,进行超前预防;再次要善于抓苗头,见微知著,把习惯性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要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工作;第五,全面抓好落实工作,把预防工作做到每一个人身上,每一个作业环节上,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特别是要做好重点人和薄弱环节的工作;第六,探索规律,掌握预防的主动权。
3、预防习惯性违章要抓好五个“结合”:一是预防习惯性违章要与安全风险抵押相结合;预防习惯性违章要与安全标准化作业相结合;预防习惯性违章要与企业“创一流”工作相结合;预防习惯性违章要与安全检查相结合;预防习惯性违章要与安全竞赛相结合;
4、对习惯性违章者的处罚原则及手段:对于习惯性违章者要坚持重罚的原则。一些企业习惯性违章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处罚不严,失之于宽。事实证明,只有从严惩处,罚得使人心痛并彻底醒悟,才有可能铲除习惯性违章。对于习惯性违章者的处罚手段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 让习惯性违章者抄写安全规程;② 让习惯性违章者做检讨,写出保证书;③ 让习惯性违章者当义务安全员,纠正违章行为;④ 举办培训班,让习惯性违章者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⑤ 对严重的习惯性违章者采取下岗待业措施;⑥ 利用宣传媒介对习惯性违章行为予以暴光;
习惯性违章有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引起企业各级领导的重视,动员全员力量,加强监督制约,最终形成“过街老鼠、人人都打”的良好氛围,营造安全生产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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