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申请追加第三人
范文一:追加第三人申请书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申请理由:
原告要求申请人支付欠款与事实不符,被申请人xx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理由如下:
本案欠款实际上是被申请人长期拖欠工程款所致,工程款是否支付原告也很清楚。涉及原告与申请人的购买合同,当时是因被申请人要求而签订的,而申请人仅仅只是中间人,所以无法确认买卖关系的真实性,对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等申请人也并不知情。
基于此,拖欠货款的责任应由被申请人承担。为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妥善解决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特依法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请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此致
x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20日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申请理由:
原告要求申请人支付欠款与事实不符,被申请人xx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理由如下:
本案欠款实际上是被申请人长期拖欠工程款所致,工程款是否支付原告也很清楚。涉及原告与申请人的购买合同,当时是因被申请人要求而签订的,而申请人仅仅只是中间人,所以无法确认买卖关系的真实性,对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等申请人也并不知情。
基于此,拖欠货款的责任应由被申请人承担。为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妥善解决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特依法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请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此致
x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范文二:追加第三人申请书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申请人:甲xx,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x×幢×××室,电话:138715867××。被申请人:丙xxx,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x×幢×××室,电话:138715868××。申请事项:追加被申请人丙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事实与理由:乙诉申请人房屋买卖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之中,由于讼争房屋已出售给被申请人丙并已办理了过户手续,故被申请人丙与本案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丙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此致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范文三:申请书(追加第三人)申请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族,xx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zzz,家住xxx。申请事项:请求法院追加xxx为xxx与xx、xxx。。。。(案件类型)纠纷(上诉)案的第三人。事实与理由:xxx与xx、xxx。。。。(案件类型)纠纷(上诉)案已由贵院受理,该案
(原审)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实际情况是,
XX申请人认为xxx为该案的直接当事人,同本案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为纠正(原审)错误,依法查明本案事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求依法追加申请人为本案第三人。
此致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委托代理人:xxx20xx年x月xx日
范文四:追加第三人申请书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xxx有限公司为xxx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第三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号。(2016)x民初字第xxx号】已由贵院依法受理。因被申请人作为申请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用人单位,据不给申请人开具误工证明,直接了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因而本案的处理结果与被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为便于贵院依法查明本案的事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请求贵院追加被申请人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恳请予以准许。
此致
XX省XX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范文五:申请追加第三人申请书申请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xx年3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xxx,职业:餐饮业服务员,电话:18222058199,住址:XX省xx28号。
被申请人:天津xxx锁店,法定代表人:xxxx注册号:xxx地址:南xxxxx
电话。xxxx9、xxxx6。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追加xxx店为xxx诉xxx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第三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诉xxx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因被申请作为申请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用人单位,拒不给申请人开具误工证明,并且因本案的处理结果也与被申请人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为便于贵院依法查明本案的事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故申请人请求贵院追加被申请为本案的第三人,望予准许。
此致
XX省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代理人:鲁宏律师18222058199
2013年月
范文六:申请追加第三人申请书(行政诉讼)申请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电话:18222058199,地址:XX省xxx
被申请人:XX省xxx公司,电话:xxx,地址:XX县区大寺镇xxx,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诉XX省xxx局行政诉讼一案的第三人。事实与理由:
因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诉XX省xxx局行政诉讼一案的审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同时,便于贵院依法查明本案的事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追加被申请人XX省xxx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第三人,望予准许。
此致
XX省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14年月日申请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电话:18222058199,地址:XX省xxx
被申请人:XX省xxx公司,电话:xxx,地址:XX县区大寺镇xxx,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诉XX省xxx局行政诉讼一案的第三人。事实与理由:
因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诉XX省xxx局行政诉讼一案的审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同时,便于贵院依法查明本案的事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追加被申请人XX省xxx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第三人,望予准许。
此致
XX省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14年月日
范文七:追加当事人申请书追加当事人申请书
申请人:周津梅,55岁,汉族,女,现住XX市XX县区吉庆里404-3-302联系电话:15803155445。
被申请人:周景霞,54岁,汉族,女,现住XX市XX县区林西18号小区联系电话:3680717。
被申请人:周丽媛,50岁,汉族,现住XX市XX县区唐家庄17号小区10-
1-4联系电话。15027584905,7751185。
被申请人:周吉颖,47岁,汉族,女,现住XX市东站铁路楼24楼联系电话:13663292003,7223607。
被申请人:周吉忠,42岁,汉族,男,现住XX县区北范铁路工房11-4-301联系电话:15931560184,7751360。
申请事项。依法追加被申请人周景霞、周丽媛、周吉颖、周吉忠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在周凤智、孙素芝诉周津梅赡养纠纷一案中,被申请人周景霞、周丽媛、周吉颖、周吉忠同为周凤智、孙素芝法定婚生子女,所以被申请人周景霞、周丽媛、周吉颖、周吉忠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57、58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周景霞、周丽媛、周吉颖、周吉忠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2009年4月3日
范文八:追加被申请执行人申请书追加被申请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乌鲁木齐天绿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志新,该公司董事长
住所地:XX市XX县区人民路139号附18号
联系电话:13325607339
被申请人:XX市启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启前,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XX市红旗坡农场五队
联系电话:265201613325510460
申请事项:
请求追加秦启前、秦启德、张玉清、钱学广、贾维军、
何永刚为本案的被申请执行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乌鲁木齐天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阿克
苏地区启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已依法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本案被执行人未参加年检,于2009年1月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公告形式吊销,
现为本案的顺利执行,以更好的维护申请人的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将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股东秦启钱、秦启德(652922640413719)、张玉清(652922681123320)、钱学广(652901610330111)、贾维军(65290119661014143x)、何永刚(652901760420141)追加为本案的被申请执行人,望予以准许。
此致
XX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范文九: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6号,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被申请人:xxxxx,xxx楼,402,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追加被申请人xxxxx为原告诉被告xxxxx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的第三人,参加案件的诉讼活动。
申请理由:
原告诉被告xxxxx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由于被申请人是原告的法定代表人。
xxxxx公司于2013年成立后至2014年6月xxxxx任职于此公司总经理(社长),实际经营管理本公司,期间向其购买了价值2000多万的机器设备(包括此次诉讼中的设备款项)。从2013年至今大量的机器设备闲臵,公司无法正常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浪费及变相流失,现发现xxxxx存在“自我交易”行为从中获得收益,申请人即本案被告有权将其归入,因此本案的处理结果与被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xxxxx追加为本案的第三人,请予以准许。
此致
范文十:申请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申请人:XX市兴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兴山
地址:XX市XX县区银苑小区
被申请人:XX省国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六项目部负责人何传庭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追加何传庭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事实与理由
2012年5月何传庭与兴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用工程款购房抵账,待工程结束后一起结算,在2012年5月23日何传庭带领龚海涛到兴山房地产开发售楼部签订了认购书,认购书中明确规定用工程款结算并出具了用工程款414264.3元来购买房屋的收据(兴山公司并未收取现金)。后由于何传庭迟迟不来结算,兴山公司也无法给付房屋,为便于进一步查清事实,请法院追加何传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此致
XX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兴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4日
第12页 共12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