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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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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市环保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和《XX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0"164号)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决策不当而给环保事业发展、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总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自觉性 (一)明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环保矛盾化解的工作范围。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权益方面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等事项均纳入全市环保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环保矛盾化解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1)有可能存在较大环境污染隐患的重大建设项目;(2)制定出台的新环境管理措施;(3)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重点工业污染源等。 (二)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部门责任。决定成立重大环保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魏兴会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站、队、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及时分析环保领域社会稳定形势,了解掌握社会稳定规律特点,组织开展社会稳定形势矛盾纠纷预警工作,研究处置重大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加强工作指导督查,对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及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及时预警,提出工作要求。 (三)将重大环保事项风险评估化解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坚持把环保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环保矛盾化解工作,纳入各科室、站、队、中心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列为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确定目标,严格考评。 (四)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贯彻执行重大环保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不力、酿成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要坚决实行以下责任追究。一是检查述职。因重大环保事项处置不当,引起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等情况的,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要作专题述职及书面检查;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重特大群体性环保事件,未及时处理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相关人员及科室评优、评先、评奖资格;三是组织处理。凡发生重特大不稳定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四是 纪律处分。对构成违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五是追究刑事责任。对玩忽职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细化措施,进一步增强重大环保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环保矛盾化解的工作实效 (一)认真开展评估。凡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环保矛盾化解工作范围内的重大环保事项在出台或实施之前,都要按要求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坚持把是否开展评估化解作为重大环保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条件,坚决做到未经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环保事项不审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涉稳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重大环保事项不实施。 (二)形成专题报告。风险评估工作结束后,由分管领导牵头与职能科室一道必须将开展评估工作的情况、出台或实施重大环保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化解风险和环保矛盾的具体措施等,形成书面专项报告、逐级分别报送。 (三)呈请初审。由领导小组按要求组织开展重大环保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形成专项报告后,要连同决策建议或政策草案、项目报告、改革方案,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分别呈送市委政研室、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局等部门予以初审。 (四)集体会审,作出决定。根据评估报告和初审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领导小组报请市委、市政府或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召开会议,并邀请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参加,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程度进行集体会审,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决定。 (五)采取措施,调控风险。根据市委、市政府或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所作出决定,分别按下列原则予以处理:(1)对虽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评估认定可以实施的重大环保事项,要及时研究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的具体措施;(2)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认定暂缓实施和暂不实施的重大环保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化解矛盾,待时机成熟后再实施;(3)对符合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亟需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重大环保事项,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涉稳重大环保事件发生。 三、加强监督,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加强督促协调,推动工作落实。要在市委、市政府及市信访局的指导下,督促本机关重大事项责任部门及时研究制定评估对象的维稳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施全程监督,提示稳定风险。市环保局负责维 稳、信访和纪检监察的干部要随时了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落实情况,注意收集和听取社会各方面对重大环保事项涉稳问题的反映,对重大环保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及时向本机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反馈情况、提示稳定风险,提出调控风险的对策建议。 (三)畅通信息渠道,密切掌握动态。领导小组要负责建立涉稳信息直报点,畅通涉稳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收集汇总并向市委、市政府及信访局报告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涉稳问题,以便研究和制定跟进措施,有效调控稳定风险。 (四)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在重大环保事项出现严重稳定风险的情况下,市环保局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出席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形成共识,商议共同做好防范化解稳定风险的具体措施。 (五)建立报告制度,发现和纠正偏差。市环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定期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的情况报告市维稳办,并抄送省环保厅备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维稳办反馈和指出的问题,认真督促本机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整改措施。 四、责任追究 通过对重大事项可能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 超前预测、超前评估、超前化解来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确定机关有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具体负责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化解工作。同时,加大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没有组织评估,或不积极运用评估结论,失职渎职、弄虚作假,造成决策失误,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XX市环保局重大环保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市环保局重大环保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魏兴会 局长副组长:罗燕 党组书记 鱼新科 副局长张世虎 纪检组长宋相周副调研员 成 员:魏朝阳 办公室主任 高德文 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张文辉 环境监测站站长魏东辰 环境信息中心主任吴谊兴 汽车尾气治理中心负责人王晓英 核与辐射监督监测站站长孙彩琴环境影响评价科负责人吴晓慧污染防治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世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魏朝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7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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