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申报所需材料
一、安全条件审查
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三)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四)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二)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三、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应当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
(一)建设项目设备及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生产准备的完成情况;
(二)投料试车方案;
(三)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对策及应急预案;
(四)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与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使用)相互影响的确认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人力资源配置情况;
(七)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及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
(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单位以往所承担的建设项目施工情况;(2)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3)施工依据和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施工质量控制情况;(5)施工变更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设施改动情况)
(三)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四)试生产(使用)期间是否发生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整改情况报告;
(五)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文件(复制件)。
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