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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器有几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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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器有几种?灭火剂成分是什么? 干粉灭火器成分是磷酸氨盐,吸入过量后极容易导致吸入性肺炎和化学性肺炎.干粉灭火剂(MF)的主要成分是碳酸氢钠和少量的防潮剂硬脂酸镁及滑石粉等。用干燥的二氧化碳或氮气作动力,将千粉从容器中喷出,形成粉雾喷射到燃烧区,干粉中的碳酸氢钠受高温作用发生分解,其化学反应方程式如下: 2NaHC03→Na2C03十H20十C02 该反应是吸热反应,反应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和水,水受热变成水蒸气并吸收大量的热能,起到一定的冷却和稀释可燃气体的作用。 干粉灭火剂的种类很多,大致可分为3类: 以碳酸氢钠(钾)为基料的干粉,用于扑灭易燃液体、气体和带电设备的火灾; 以磷酸三铵、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其混合物为基料的干粉,用于扑灭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及带电设备的火灾; 以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钡、碳酸钠等为基料的千粉,用于扑灭轻金属火灾。 一些扩散性很强的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干粉喷射后难以使整个范围内的气体稀释,灭火效果不佳。它也不宜用于精密机械、仪器、仪表的灭火,因为在灭火后留有残渣。 此外,在使用干粉灭火时,要注意及时冷却降温,以免复燃. 干粉灭火剂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流动的微细粉末,由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和少量的添加剂经干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细固体粉末组成。 abc、bc、bcd三种灭火器分别对应以下5种火灾种类编号。 火灾种类根据着火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5类: 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现在市场上干粉灭火剂一般分为 BC干粉和 ABC 干粉两大类,灭D类火灾的BCD干粉现在少有生产;市场上新出现的新品:超细干粉灭火剂其性能也应该纳入ABC的大类中,虽然超细干粉的灭火效率远远大于普通ABC干粉,但其灭火类别与普通ABC干粉灭火剂相同,能灭ABC类火灾和带电设备火灾。 1、BC干粉灭火剂:BC类干粉可以扑灭BC类火灾。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期火灾,不适合固体类物质火灾。因此,在配电房、厨房、机房等类易发生可燃液体气体火灾和带电火灾的场所,可配备BC类干粉灭火剂。但这些场所往往不是单纯的液体和气体火灾;因此,此类场所也多半配备ABC类干粉灭火剂。 2、ABC干粉灭火剂:这类灭火剂可扑救固体、液体、气体和带电设备火灾,适用范围最广。可用于各类公共场合、办公场所、宾馆、饭店、汽车、轮船甚至家庭,但不得用于扑救金属材料火灾。目前有很多应当配备ABC干粉灭火剂的场所却错误地配备了BC干粉;比如一些饭店配备的灭火器全部都是BC干粉,而从火灾发生的情况综合研究,饭店火灾中大都是可燃固体物质燃烧,此时此刻如果用BC干粉灭火器灭火,效果就不会显著,甚至可能耽误灭火时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灭火器,又称灭火筒,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灭火器内藏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警。灭火器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警的地方。因为其设计简单可携,一般人亦能使用来扑灭刚发生的小火。不同种类的灭火筒内藏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警而设。使用时必须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险。 历史 首个现代灭火器由英国人佐治·孟比(George Manby)于1816年发明。当时的设计是使用铜罐,内藏压缩空气及3加仑(约7升)碳酸钾溶液。19世纪末起开始使用碳酸—硫酸灭火器。内藏的灭火剂主要为碳酸氢钠(即小苏打)溶液,另一小容器内则为硫酸。使用时将小容器打破,两者混合后产生二氧化碳的压力将溶液推出。 结构 灭火器通常由以下配件所组成 一个或数个罐或筒(A),内藏灭火剂或推进气,或两者皆有。 一个筏门(B),用以阻挡或控制灭火剂的流动 一条喉管(C),用以将灭火剂喷射至火上。3公斤以下的灭火器可能没有喉管,只有喷嘴。 灭火剂(D),当灭火剂喷射或接触着火的物料时,能令火熄灭或燃烧受控。 推进气体,将灭火剂推出 标签(E),显示使用方法,限制,限期等资料 灭火器内藏的如果是水、泡沫式、粉剂或卤代烷(Halon,亦称海龙、哈隆),其筒内压为100万至300万帕,常见材料为碳钢或不锈钢。使用二氧化碳的灭火筒内压高达2500万帕,通常由合金钢,或铝合金制造。 分类 不同地方对灭火器的分类稍有不同,但基本上都是按火的种类分为5类。以下分类是欧盟标准,香港及中国大陆亦使用同一分类: A类(Class A):含碳可燃固体之火警,如木、草、纸张、塑胶、橡胶 B类(Class B):可燃液体之火警,如汽油、柴油、油、机油 C类(Class C):可燃气体之火警,如石油气、天然气、乙炔、甲烷 D类(Class D):可燃固体金属之火警,如镁、铜、铁、铝 E类(Class E):通电物体之火警 不同的灭火器是专为指定类型的火警而设,亦只应用在该种火警之上,否则可能产生危险。 据欧盟标准,A类及B类灭火器会加上一个数字,用以表示该灭火器能有效扑灭火灾之大小。 A类:可有效扑灭燃烧木材火灾之直径,以厘米表示,通常为5至233的数字。 B类:可有效扑灭燃烧正庚烷火灾之容量,以升表示,通常为5至233的数字。 例如,一个13A 168B的灭火器正确使用时可以把直径1.3米长的木火,或浮在水上168升的庚烷火救熄。 可以在标准测试中扑灭石油气火的灭火器,可加入C,但不设数字标准。 一个质量良好,6公斤的干粉式灭火器,常见标准为21A 233B C。5公斤二氧化碳式则为89B。放在车上的一公斤灭火器则多为34B C,或 8A 34B C。 美国 美国标准与其他国家接近,分为:A、B、C、D、K: A:含碳可燃固体之火警,如木、草、纸张、塑胶、橡胶 B:可燃液体之火警,如汽油、柴油、油、机油 C:通电物体之火警 D:可燃固体金属之火警,如镁 K:厨房发生之火警 标签 灭火器的标准颜色通常为红色。英国在1997年前规定灭火器按其灭火剂种类使用不同颜色,但1997年后改为全部红色,配以不同颜色标签。部份欧洲国家亦采用类似标签。 1997前英国/香港 种类 1997前英国/香港规定颜色 现行 水 红色 泡沫 奶白色 红色加奶白色说明标签 粉末 浅蓝色 红色加浅蓝色说明标签 二氧化碳 黑色 红色加黑色说明标签 卤代烷 绿色 禁用 湿粉 未有 红色加明黄色说明标签 台湾 标签颜色 种类 (A类)白色 一般火灾指木材、纸张、绵纱、布料、塑胶类等易燃物质。 (B类)黄色 油类火灾指溶剂、油料类、液化瓦斯等石油系列物质。 (C类)蓝色 电器类火灾指电器类通电中设备(尚未切断电源的火灾)。 (D类)标示专用类别文字 活性金属如镁、钾、锂、锆、钛等或其他禁水性物质燃烧引起之火灾。 灭火剂成份 灭火器释放的可以是固体、液体或气体灭火剂。 水 A类灭火器最常用的灭火剂是水。水对燃料表面有极佳降温效果,可减低燃料气化。灭火器的水通常不会大量雾化,因此对燃烧中的气体作用不大。通常水剂灭火器内会加入少量其他化学品,以避免灭火器生锈。部份灭火器亦加入少量化学物减少水的表面张力,让水能更容易渗入燃烧中物体内部。 水不一定能救灭液体(B类)火灾,视乎液体燃烧的份子的极性。水可以救灭极性燃料(如酒精)的火,但用在非极性燃料(如燃油)上,却会把火散开,令其更为不受控。 把水射到电火上,可能会令施用者被电击。除非电力肯定已被切断,或者使用特别喷嘴,令水成为非连续之水珠,否则不应用水在电火之上。 泡沬 泡沬常被用在B类火之上,亦可用在A 类火。通常泡沫灭火剂是水加入泡沫剂,令泡沫能浮在燃烧中的液体之上,隔绝火及燃烧表面。普通泡沫可用在非极化燃料如汽油之上,但用在极化液体如酒精或甘油则可能会过快分解而失效。储存大量极化易燃液体的地方要使用特别之酒精泡沬。 干粉 B类或电火(即E类,或美国之C类)可使用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主要为两类: BC粉是碳酸氢钠或碳酸氢钾粉末,以二氧化碳或氮气推动。粉末能吸收火的热力,令燃烧的化学反应无法继续。部分粉末亦可稍为抑制化学反应进行。粉末可令火势暂停漫延,但未必足以压灭火。因此通常会与泡沫一同使用。 ABC粉是硫化氨或磷化氨。除了能压制火外,更会溶解成一层黏膜,阻隔燃烧表面与气体的热力传送。因此对A类火亦有效。ABC 粉是对付多种火最佳的选择。但对付立体的A类火,则以水或泡沫较为有效。 这两类粉剂皆可用在电火之上。但其腐蚀性很可能令设备无法修复。 湿粉 以乙酸钾或柠檬酸钾及碳酸氢钾造成,可用在厨房火灾(K类)上。粉末除了降温外,亦能皂化,在煮食油上形成一层泡沫。但皂化只会在动物油脂上发生,因此不能用在B类火上。 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CO2)可用在B类,C及E 类火上。作用是把空气排挤,令火失去氧气熄灭。因为二氧化碳是气体不会残留,因此用于电火可避免损坏设备。(二氧化碳用在A类火上是可行的,但必须长时间使用,手提灭火器不可能提供足够的剂量。)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喷喉顶部通常为一筒状。由于二氧化碳储存在灭火器时是十分低温,使用时要小心避免接触,以免引起冻伤。因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时,会减少火场及燃烧物品的氧气量,所以在空气不流通的环境下使用二氧化碳灭火,会影响呼吸,不适合长时间使用,使用后必须尽快离开现场。 卤化烷 卤化烷(Halon,亦称海龙、哈隆)是一种多功能灭火剂,能救灭D类以外的火,而且只需颇低的份量(不足5%)即可。卤代烷用在A类火亦可,但其效果不佳,9磅(4公斤)的卤代烷灭火器只等于1/4加仑水,而且易为风所影响。卤代烷是少数在飞机内亦可安全施放的灭火剂,不会对‘飞机’构成腐蚀;飞机上常用Halon 1211。在密封的情况下,卤化烷有微毒;非常温压下,甚至可能水解出“光气”(参见海龙)。卤化烷能改变火的热力分布,同时抑制火的化学反应。由于卤化烷属氯氟化碳,会对臭氧层造成破坏,因此正逐渐被取代。1992年起加拿大已禁止使用及贩卖卤化烷灭火器。2003年以后欧洲及英国亦禁止在飞机以外使用卤化烷。在中国,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范,卤化烷被禁止用作灭火剂。 氟化碳合物 美国杜邦化工 开始生产以接近饱和之氟化碳合物作灭火剂,替代卤化烷。这些灭火剂据称毒性较卤化烷低,不会损害臭氧层,但使用时浓度要比卤化烷高一半。 D类火 D类火由燃烧中的金属产生。这类火制造大量高热及极具反应性。例如燃烧中的镁会把水分解,产生的氢气可引起爆炸;卤化烷亦会被分解成有毒之光气,同样可能产生爆炸。就算是以氮气或二氧化碳包围燃烧中的金属,仍然可能继续闷烧,并能把二氧化碳变成有毒之一氧化碳。因此对D类火并没有单一灭火剂可用,而必须按所储物料预备不同灭火剂。而使用时亦必须经过特别训练。部份用在D类火的灭火剂如下: 氯化钠及石墨粉末,以铲施放。适用于钠、钾、镁 、钛、铝等多数金属火。 石墨粉末以长柄铲施放,用于金属粉末起火。灭火器的气体可能把金属粉吹起,引起尘爆。石墨能隔绝空气及带走热力。 以氩气推动铜粉灭锂火。氩能隔绝空气及铜能带走热力,并黏附在溶解之锂金属上。 在没有以上物料时,必要时以长柄铲把干沙堆在金属火上。但沙中的极少水份都有可能引起蒸气爆炸,把金属射到四周。 细水雾 细水雾是海龙灭火器的替代品,可以扑灭液体火。其主要机理是吸热、置换氧气和隔绝辐射。 维修 灭火器必须定时检查及维修,以确保效能及安全。大部份地区都规定灭火器需要由合资格人士定期检查。长期没有维修的灭火器不但可能无法使用,更可能因压力而爆炸。 干粉灭火器内充装的是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流动的微细粉末,由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和少量的添加剂经干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细固体粉末组成。它是一种在消防中得到广泛应用的灭火剂,且主要用于灭火器中。除扑救金属火灾的专用干粉化学灭火剂外,干粉灭火剂一般分为BC干粉灭火剂和ABC干粉两大类。如碳酸氢钠干粉、改性钠盐干粉、钾盐干粉、磷酸二氢铵干粉、磷酸氢二铵干粉、磷酸干粉和氨基干粉灭火剂等。干粉灭火剂主要通过在加压气体作用下喷出的粉雾与火焰接触、混合时发生的物理、化学作用灭火:一是*干粉中的无机盐的挥发性分解物,与燃烧过程中燃料所产生的自由基或活性基团发生化学抑制和副催化作用,使燃烧的链反应中断而灭火;二是*干粉的粉末落在可燃物表面外,发生化学反应,并在高温作用下形成一层玻璃状覆盖层,从而隔绝氧,进而窒息灭火。另外,还有部分稀释氧和冷却作用。 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距离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然后让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拔去保险销,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另外还可用旋转法。开启干粉灭火棒时,左手握住其中部,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右手拔掉保险卡,顺时针方向旋转开启旋钮,打开贮气瓶,滞时1-4秒,干粉便会喷出灭火。 现在市场上干粉灭火剂一般分为 BC干粉和 ABC 干粉两大类,灭D类火灾的BCD干粉现在少有生产;市场上新出现的新品:超细干粉灭火剂其性能也应该纳入ABC的大类中,虽然超细干粉的灭火效率远远大于普通ABC干粉,但其灭火类别与普通ABC干粉灭火剂相同,能灭ABC类火灾和带电设备火灾。 1、BC干粉灭火剂:BC类干粉可以扑灭BC类火灾。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期火灾,不适合固体类物质火灾。因此,在配电房、厨房、机房等类易发生可燃液体气体火灾和带电火灾的场所,可配备BC类干粉灭火剂。但这些场所往往不是单纯的液体和气体火灾;因此,此类场所也多半配备ABC类干粉灭火剂。 2、ABC干粉灭火剂:这类灭火剂可扑救固体、液体、气体和带电设备火灾,适用范围最广。可用于各类公共场合、办公场所、宾馆、饭店、汽车、轮船甚至家庭,但不得用于扑救金属材料火灾。目前有很多应当配备ABC干粉灭火剂的场所却错误地配备了BC干粉;比如一些饭店配备的灭火器全部都是BC干粉,而从火灾发生的情况综合研究,饭店火灾中大都是可燃固体物质燃烧,此时此刻如果用BC干粉灭火器灭火,效果就不会显著,甚至可能耽误灭火时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干粉灭火器成分是磷酸氨盐,吸入过量后极容易导致吸入性肺炎和化学性肺炎.干粉灭火剂(MF)的主要成分是碳酸氢钠和少量的防潮剂硬脂酸镁及滑石粉等。用干燥的二氧化碳或氮气作动力,将千粉从容器中喷出,形成粉雾喷射到燃烧区,干粉中的碳酸氢钠受高温作用发生分解,其化学反应方程式如下: 2NaHC03→Na2C03十H20十C02 该反应是吸热反应,反应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和水,水受热变成水蒸气并吸收大量的热能,起到一定的冷却和稀释可燃气体的作用。 干粉灭火剂的种类很多,大致可分为3类: 以碳酸氢钠(钾)为基料的干粉,用于扑灭易燃液体、气体和带电设备的火灾; 以磷酸三铵、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其混合物为基料的干粉,用于扑灭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及带电设备的火灾; 以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钡、碳酸钠等为基料的千粉,用于扑灭轻金属火灾。 一些扩散性很强的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干粉喷射后难以使整个范围内的气体稀释,灭火效果不佳。它也不宜用于精密机械、仪器、仪表的灭火,因为在灭火后留有残渣。 此外,在使用干粉灭火时,要注意及时冷却降温,以免复燃. 在近期灭火器维修资格换证型式检验工作中,不少旧版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出现有效喷射时间、灭火剂充装量和喷射剩余率等技术指标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新的国家标准GB8109-2005《推车式灭火器》中将灭火器喷射剩余率调整为≤10%(而老标准要求是≤15%),另外充装干粉灭火剂的组分按照新的国家标准也发生了变化,干粉松密度由以前的≥0.91㎏/m3变为≥0.85㎏/m3,为满足剩余喷射率的要求灭火器就必须增加筒体容积,降低灭火剂充装系数,而目前我省维修企业维修的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多数为老式灭火器,筒体容积没有发生变化,但却要按照新标准的技术要求、选用新的干粉灭火剂进行充装维修,导致最终检验数据不符合。为促进我省灭火器维修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针对新旧版推车式灭火器中实际存在的差异,经研究,对推车式灭火器维修检验部分技术指标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确保灭火器质量的前提下,调整旧版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部分维修技术指标,将灭火剂充装量由原来的35㎏±2%调整为33㎏±2%,有效喷射时间以及喷射剩余率等其他标准不变,灭火器维修企业可参照该标准开展维修检验业务。已经检测完毕的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省消防产品质检站参照充装量33㎏±2%,有效喷射时间≧20s的检验标准出具检测报告。 二、对旧版推车式灭火器,维修企业要在《灭火器维修铭牌》上注明(旧版)字样,山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也要在出具的检验报告首页上予以标明。 三、各地要参照调整后的技术指标开展灭火器维修型式检查以及市场抽查工作,同时要积极鼓励使用单位,灭火器维修单位使用维修新版灭火器,逐步淘汰旧版灭火器。2008 20%合格灭火器维修行业调查 浏览次数:1121 发布时间:2005-6-14 10:25:24 麒麟消防商务网   灭火器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产品,是保证消防安全的首选用品,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是,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刚刚结束的一次抽查结果显示,目前浙江省在用的维修灭火器质量合格率只有20%,存在的问题较多,隐患严重。    浙江省消防总队这次对维修的消防器材的检查,抽取了杭州、宁波、温州、绍兴等11个市80家企业维修的124批次灭火器,以及3家企业充灌的4批次灭火药剂。在抽检的产品中,只有20家企业的26批次维修灭火器产品合格,3家企业充灌的灭火药剂中有3批次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为21.1%,质量问题堪忧。    灭火器安全存隐患  假冒伪劣严重    这次检查发现维修灭火器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首先是其安全性存在隐患。尽管公安部早在1995年就颁布并实施了《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行业标准,同年浙江省又出台并实施了《灭火器维修规程》的地方标准,相关部门还制定了维修灭火器质量评定标准,对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作了明确规定,但执行情况却不尽人意,表现出很强的随意性。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筒体锈蚀严重而未作报废处理,有些筒体和提压把漆层较大面积剥落,而未进行补漆处理,使得经常暴露在户外的灭火器进一步锈蚀;二是一些灭火器的喷管没有进行必要的更换,存在变色、老化、裂纹现象;三是筒体及器头未按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3批次灭火器的器头大都严重氧化腐蚀;四是压力表超年限使用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压力表甚至连出厂年月都没有,表面陈旧,表盘玻璃凸起变形;五是用棉纱线作铅封线替代普遍使用的尼龙线等。    此外,假冒伪劣现象严重,由于使用的灭火器级别低,灭不了相应级别的火灾,一些维修企业便擅自改装灭火剂类型。    据介绍,4批次的非干粉灭火器竟被充装成干粉。此外还有不同类型的灭火器充装的灭火剂相互置换,势必给用户和实际使用带来严重影响。抽检结果显示,有36批次的维修灭火器在灭B类火试验中不能灭火。一些维修灭火器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近一半的干粉灭火剂含量小于82%,甚至还有1批次4公斤干粉灭火器竟然没有装配喷射软管。    原因何在    据介绍,造成维修灭火器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开放竞争不规范,职能部门监管不力,企业安全意识淡薄。据业内人士介绍,过去从事消防器材的经营、维修、生产的企业都要经过消防部门的认可,并领取从业许可证。自从2003年公安部取消了从业许可证的发放,放开市场后,一些不具备从业条件的企业一味“跟进”,造成产品合格率降低。以杭州市为例,实行许可制度时从业企业只有十几家,规模都较大,目前有几百家规模大小不等的企业。    金华市消防支队政委介绍,金华市的情况和杭州市差不多。原来实行许可制度时,金华市的消防器材维修企业只有20家左右,现在他们也没有掌握准确数字,估计应该有数百家。由于没有推行资格准入,导致新进入该行业的一些企业本身的硬件、软件跟不上,加上部分企业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置产品质量于不顾,无疑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混乱。    过去,消防部门每年对企业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对生产维修行业进行业务指导,还要求企业将自查抽检的报告上交消防部门以分析存在的问题。现在,消防部门的这项职能减弱了,一些企业便忽视了消防安全。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浙江省消防总队决定加强多层面、多渠道的宣传、培训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努力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对企业的维修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制衡。尽快建立从业单位或个人信用制度,利用网络平台发布相关信息,使企业的行为置于社会舆论监督之下。增加抽检次数,对不合格企业要进行跟踪检查,及时予以曝光。   目前我们还没有数据可以知道在国内是否还存在第二个第三个省市是否有类似的情况,但是从一些行业资讯中披露的现象,还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广东地下加工场非法充装灭火器          在广东,只有三家企业有资质进行灭火器充装业务。但在广州佛山,一些店铺在对灭火器进行非法充装,经他们充装后的灭火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位于佛山市佛平路上的一家消防器材商店,只见店铺的角落里堆放着许多旧的灭火器,当问到能不能充装灭火器时,店主表示可以。    另外一家位于江湾路上的消防器材商店。这间店铺从门面看和平常店铺没有什么两样,当走进店铺后面的一条小巷时,才发现这里竟然隐藏着一个地下加工场。   这个地下加工场非常简陋,门口等着充装的灭火器多达上百个,堆成了小山,十几平米的房子只靠一盏灯来照明。记者要求充装两瓶灭火器,负责操作的工人仅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充装好了,最后还贴上了“生产合格证”。   经过测试,正规的灭火器,轻而易举地就把火给扑灭了,而在地下加工场充装好的灭火器,不但没有把火扑灭,还加大了火势。     应该说,在现阶段,消防行业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强市场监管不失为职能部门进行社会管理的有效方法。  灭火器年检  灭 火 器 的 维 修 与 报 废 规 程   GA 95-2007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维修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报废、试验方法和检   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报废,适用于对灭火器维修单位的维修条件和   维修能力的评价。其它类型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T 4351.3-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3 部分:检验细则   GB 8109-2005 推车式灭火器   GB/T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A 402 1211 灭火器报废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GB4351.1-2005、GB/T4351.3-2005和GB8109-2005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资格的人员 qualified person   取得维修操作资格证书,能够按规定执行灭火器检查、维修、再充装和检验的人员。   3.2   维修 service   为确保灭火器安全使用和有效灭火而对灭火器进行的检查、再充装和必要的部件更换。   3.3   再充装 recharge   为灭火器灌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3.4   维修条件 service condition   维修单位具备的维修场地、维修设备、检验设备、人员和对维修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的条件。   3.5   维修能力 service capacity   维修单位具备保证维修后灭火器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能力。   3.6   GA 95-2007   维修出厂检验 leave factory test for service   维修单位对所维修的灭火器在出厂前进行的质量检验。   3.7   维修能力检验 test for service capacity   对维修单位维修的灭火器,经消防产品监督部门抽取样品、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的质量检验。   4 总要求   4.1 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生产时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4.2 灭火器维修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标准所规定的维修条件,并经维修能力检验合格后   方可开展维修业务。   4.3 灭火器维修单位一般应经灭火器生产企业授权,从事授权企业产品的维修业务。   4.4 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应由法定的消防产品检验机构实施。   5 维修条件   5.1 维修用房   5.1.1 维修用房总使用面积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要求,且不得少于 80m2。   5.1.2 维修场地、设备、环境应满足生产工艺及有关环境保护、卫生和劳动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1.3 应独立设置水压试验室、灌装充压室、零部件仓库和成品仓库,维修场地布局应合理。   5.1.4 储存和灌装干粉灭火剂的区域必须和水压试验、气密试验区完全隔离。   5.2 维修设备   5.2.1 维修设备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需要且符合表 1的要求。   表 1   序号 维修设备名称 要 求   1 拆卸、组装设备 必备   2 清洗设备 必备   3 干燥设备 必备(水基型灭火器除外)   4 干粉灌装设备 干粉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5 添加剂混合灌装设备 含添加剂的水基型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6 二氧化碳灌装设备 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必备(包含0MPa~2.5 MPa,精度不低于1.6级的监控压力表   7 驱动气体灌装设备   以及必要的接口或夹具)   8 报废处理设备 必备(可选用压扁、打孔或锯切设备)   9 灭火剂回收设备 1211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5.2.2 应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5.3 检验设备   5.3.1 检验设备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需要且符合表 2的要求。   5.3.2 计量设备的量程、精度应与使用要求相匹配,按照规定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   设备校准或检定状态得到识别。   表 2   序号 检验设备名称 要 求   1 水压试验装置 应能满足相应产品标准检测要求,压力表准确度不低于1.6级   2 常温气密试验装置 应能满足相应产品标准检测要求   3 残余变形测量装置 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包含0℃~100℃,   4 高温气密试验装置   精度1℃的温度计   5 电子秤 0kg~30 kg,准确度为1/3000,手提式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0kg~100kg,准确度:磅秤3级、电子秤0.1kg,   6 磅秤或电子秤   推车式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0MPa~4MPa,不少于1块,准确度不得低于1.6级   备用压力表 0MPa~40MPa,不少于1块,准确度不得低于1.6级,   7   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8 游标卡尺 精度为0.02mm,规格为0mm~150mm   9 螺纹规 与维修品种相对应   10 秒表 精度0.1s(15min内)   11 卷尺 5m,精度1mm   12 钢直尺 50cm,精度1mm   检验干粉灭火剂主成份含量、吸湿率,CO2含量及含水率;添加剂的主要性能   13 灭火剂检验设备   指标,可以委托其他具备检验设备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14 压力指示器示值检验台 应用气体作加压介质,压力表准确度应为0.25级,测量范围0 MPa~4MPa   5.4 维修人员   5.4.1 从事灭火器维修工作的技术、维修操作和检验人员,均应接受上岗前培训和实际操练,熟悉本   岗位职责、灭火器结构原理、产品标准及相关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4.2 维修单位应设有专职检验岗位,由有资格的人员承担,人员数量应满足维修品种和维修量的需   要,并不得少于 2 人。   5.4.3 维修人员每三年应至少再培训一次。   5.4.4 当产品标准、配件标准或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应对维修人员进行再培训。   5.5 维修质量管理   5.5.1 维修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并能贯彻执行。   5.5.2 应保存所维修灭火器的产品标准、零部件和灭火剂标准、产品结构图或零部件图。   5.5.3 应制定维修灭火器的工艺文件和拆卸、水压试验、灭火剂灌装、组装/充压、气密性试验、维修   检验等操作规程,维修现场应能方便获得。   5.5.4 应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标准、维修技术、质量管理、操   作规程等。   5.5.5 应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和用户服务制度,保存相关档案。   5.5.6 应保存维修记录。记录应逐具编号填写,内容准确、真实、清晰,易于识别、追溯和检索。对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应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5.5.7 应建立供方挡案,每年对关键元器件、灭火剂、外购外协件的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定。   5.5.8 应对外购的零部件、灭火剂进行进货检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5.5.9 维修设备、检验设备应建立档案,保存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和检验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记录。   表 3   序号 条款号 一般不符合项 严重不符合项   2   使用面积大于80m 但不能满足维修品种和数量的要 不能满足维修品种和数量的要求且总使用   1 5.1.1   2   求 面积少于80m   维修场地、设备、环境不满足生产工艺及   5.1.2 有关环境保护、卫生和劳动安全等法律、   2 5.1.3 区域划分明确但不合理 法规的要求;没有区域划分的;储存和灌   5.1.4 装干粉灭火剂的区域和水压试验、气密试   验区未完全隔离   5.2.1 维修设备能满足所维修品种需要但不满足数量的要 维修设备不能满足所维修品种和数量要   3   5.2.2 求;未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求;有设备但不能正常使用   检验设备不能满足所维修品种、数量和精   5.3.1 检验设备能满足所维修品种需要但不满足数量的要   4 度的要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   5.3.2 求;设备校准或检定状态未得到识别   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   维修人员不完全熟悉本岗位职责、灭火器产品结构、 维修人员的能力不能满足灭火器维修的需   5 5.4.1   产品标准及相关操作规程 要,无证上岗   维修单位人员数量不能满足维修品种和维修量的需 维修单位没有专职检验岗位,有资格的人   6 5.4.2   要 员少于2人   5.4.3 当产品、配件的标准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对有关人员   7 超过三年未对维修人员进行再培训   5.4.4 进行再培训   未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或虽已建   8 5.5.1 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不健全   立但未能贯彻执行   9 5.5.2 所维修灭火器的标准、产品结构图不齐全 没有所维修灭火器的标准、产品结构图   10 5.5.3 工艺文件和操作规程不齐全 维修现场没有工艺文件和操作规程   5.5.4 培训计划不合理、档案不全、培训内容不完整;质 未制定培训计划;未建立培训档案;未建   11   5.5.5 量信息反馈和用户服务档案内容不全 立质量信息反馈和用户服务制度、档案。   未逐具编号记录;记录不清晰;不方便识别、追溯、 维修记录内容不准确、真实;未保存维修   12 5.5.6 检索;对记录管理和控制的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中存 记录;未建立记录管理和控制的制度或虽   在缺陷 已建立但不执行   13 5.5.7 供方挡案及对供方的评定记录不全 未对供方进行评定;未建立供方挡案   不能严格对外购的零部件、灭火剂进行进货检验, 未对外购的零部件、灭火剂进行进货检验,   14 5.5.8   记录不全 不能确保外购件和灭火剂质量   15 5.5.9 设备维护保养、校准或检定记录不全 未建立设备档案;未保存校准或检定记录5.6 维修条件检查判定规则   5.6.1 灭火器维修条件检查结果的判定分为严重不符合项和一般不符合项,不符合项分类如表 3 所示。   5.6.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判定灭火器维修条件不合格:   a) 5.1、5.2、5.3 中出现任何一项不符合项;   b) 5.4、5.5 中出现两项以上严重不符合项;   c) 5.4、5.5 中出现一项严重不符合项,同时出现两项以上一般不符合项;   d) 5.4、5.5 中无严重不符合项,出现四项以上一般不符合项。   6 维修技术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维修前应对灭火器逐具进行检查,确定并记录灭火器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基本   参数等信息。   6.1.2 灭火器维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a) 对灭火器进行外观检查,确认灭火器的规格型号以及是否属于报废范围;   b) 检查灭火器的内部压力,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   c) 对确认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   d) 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筒体、贮气瓶、器头和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组件逐个进行   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e) 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清洗,干粉、二氧化碳及洁净气体灭火器应将筒体干燥后使用;   f) 检查灭火器配件,更换密封件和已损的部件;   g) 按灭火器相应标准和铭牌的规定进行灭火剂及驱动气体再充装,并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h) 对维修后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出厂检验,检验合格贴上维修合格证方能出厂;   i) 整理维修记录。   6.1.3 对贮气瓶式灭火器进行维修时,贮气瓶不管使用与否,都应释放完驱动气体,对贮气瓶逐个进   行水压试验、清洗、干燥、更换密封件、按规定充装驱动气体,并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6.1.4 灭火器维修过程应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维修人员安全,特别是拆   卸、水压试验、灌装驱动气体、报废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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