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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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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HR文件 考勤管理办法 1. 目的:为加强公司人员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出勤及缺勤处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企业:网龙网络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福建网龙、天晴数码、天晴在线、华渔教育等)。 2.2 适用人员:员工。 3. 职责 3.1部门负责人: 根据权限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含非隶属本部门但工作关系在本部门的人员)的在岗时间、缺勤、公出、出差、加班等,严格根据考勤制度进行审批,并负责监督本部门的考勤工作。 3.3 部门HRBP: 3.3.1 负责工作部门人员考勤数据的检查、考勤工作的监督、奖惩提报等工作。 3.3.2 负责本部门人员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达上限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报并办理该员工自动离职手续。 3.3.3 负责所在工作部门请假人员提交的相关请假凭证的审验。 3.4 部门助理 3.4.1负责本部门人员考勤数据的汇总、统计、处理、审核等工作,确保考勤数据的统计及时、准确。 3.4.2 负责部门人员的《异常单》审批工作(部分《异常单》由指定人员审批的除外)。 3.5 人力资源部: 负责考勤制度的设计,解释,宣导;各部门提报的考勤数据的汇总及抽查、考勤工作的监督等。 3.6 财务部: 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交的月度考勤报表核发员工的工资,根据各部门提交的相关单据核发实习生及临时人员的有关报酬。 4. 定义 4.1 正常工作制 公司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当天工作日计算起止时间为00:00:00-23:59:59。 4.2 不定时工作制 针对因业务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4.3 公出 员工因工作需要、事先由上级批准的、在工作时间内于本埠城区内(如福州市五区内)、长乐公务性质的外出,并在当日内往返。 4.4 出差 员工因工作需要、受派遣暂时到外地办公事或负担临时任务,并且事先由上级批准的、公出以外的公务性质的外出。 4.5迟到 按个人班别的上班时间已到、非请假(含事假、病假、婚嫁、产假、陪产假、哺乳假、丧假等,以下简称请假)、休假、公出、出差而未到岗30分钟内(含30分钟)的缺勤情形。 4.6早退 按个人班别的上班时间且非请假、休假、公出、出差于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含)离岗下班的缺勤情形。 4.7 溜班 没有办理请假、休假、公出、出差等手续,从公司工作场所的一个门禁出门到任意一个门禁进入,间隔时间超过20分钟,或当天累积出门时间超过60分钟。 4.8考勤月 从上个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月(如6月份的考勤月为5月21日至6月20日);公司考勤工作中的“月”均认定为当个“考勤月”。 4.9缺勤 员工在当个考勤月内产生的迟到、早退、旷工、遛班、请假等任意一种或多种并存的应在岗而未在岗的情形。 5. 考勤管理细则 5.1 工作时间 5.1.1 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工作日8小时的工作时间。 5.1.2 工作时间调整 ①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与班次。 ②公司范围的工作时间若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发文通知为准。 ③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进行工作班次调整的,须填《班次调整单》报批,生效时间为次月财务月开始。 5.1.3 工作班次增加 因业务要求需增加新工作班次的,由部门HRBP填写《新增班次申请表》,分管副总审批。 5.1.4 特殊班次说明 ① 不定时班次: A、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以及按副总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的人员统一实行不定时班次,不计考勤,不计算加班。 B、外勤职位、因工作性质需机动工作的职位、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位。 ② 管理岗班次: A、一级部门负责人、M6(含)及P7(含)以上人员(不含经分管VP确认因工作性质不适合采用管理岗班次人员),统一实行管理岗班次。因管理岗班次较为弹性,不易计算考勤时间,故不予申请加班。 B、实行M岗班次人员,公司将根据其当年的绩效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21日授予补充年假,有效期一年,过期自动作废,具体标准如下:S:5天;A:3天;B:2天。 5.2 出勤规定 5.2.1 指纹扫描考勤 ① 所有人员均应按其班次及规定时间亲自到指定指纹扫描机上进行上班或下班的指纹扫描考勤,指纹扫描应在其工作所在办公区域的考勤机上进行(上班时到其他办公区域开会等公务处理的情况除外,851大楼、新楼、金业、东门可视为同一办公区域)。 ②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不要求打指纹,但出入公司办公区域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门禁刷卡。 ③ 实行管理岗班次人员,员工应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出勤,每天打2次指纹。其余人员正常工作日每日应进行四次的指纹扫描考勤;前一次的下班考勤与紧邻的上班考勤的间隔时间须15分钟以上的,指纹扫描才有效。 ④ 个别人员因季节性脱皮等原因造成指纹扫描无效的,由本人填写《电脑考勤申请表》进行申请使用电脑考勤。 ⑤ 上下班忘记进行指纹扫描考勤或指纹扫描无效的,须填写《异常单》报批。 5.2.2 门禁 ① 门禁刷卡是指纹扫描考勤的有效补充数据,本规定适用人员在进入或离开工作场所的各个安装有门禁机的大门之前,应主动刷卡进出。 ② 对于暂时没有安装门禁机的大门,进出时也应主动出示工牌予保卫人员检查。 ③ 未带工牌的人员应于保卫处主动登记、并由在职同事证明后当日凭出入条出入公司。 5.2.3 公出 ① 员工公出必须先填写《公出单》并经审批后公出;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填写《公出单》的,应在公出返回公司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 ② 公出不需办理返回核销手续;但实际公出时间超出原派遣时间的,应补填《公出单》报批。 5.2.4 出差 ① 员工出差前必须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并经审批后,方可离岗公出。 ② 多人出差的,应由员工各自填写《出差申请单》。 ③ 员工出差应于事前做好出差期间的职务代理等工作。 ④ 出差费用借支的款项及申请人规定按公司财务相关制度执行。 ⑤ 出差员工在出差期间若有派遣之地点、时间、事项有变化的,应提前请示直接上级,获得批准后才可变更公出的相关内容;并在出差返回公司后在《出差核销单》中填写变更的内容。 ⑥ 出差时数核销: A、 出差员工须在返回公司三个工作日内到出差的原批准人处进行时数核销;实际出差的地点、时间、事项若与原申请有变化的,出差批准人必须进行变更核销。 B、 出差批准人核销后当天应执《出差核销单》到部门HRBP、行政助理处办理考勤相关事宜,经核销的《出差核销单》是费用报销的必须附件。 5.3 缺勤规定 5.3.1 迟到、早退 ① 月度累计迟到时间在20分钟(含)以内的,不进行迟到扣款;大于20分钟者,按当月累计的所有迟到分钟数(包括最初的20分钟)进行考勤扣款。 ② 没有办理请假、公出出差手续、也并非进入公司的另一个门禁区,在其个人班次的上班时间内从当前门禁区刷卡离开的,也认定为早退。 ③ 非考勤机原因、在单个考勤月内员工考勤漏刷登记超过15次的(异常单的提交次数),超过部分的每次扣款5元。 5.3.2 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认定为旷工: ① 当日单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但不足两个小时的,按旷工半日处理;当日超过两个小时(含)的,按旷工全日处理; ② 上下班指纹扫描考勤仅打“到”未打“离”、或仅打“离”未打“到”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异常单》报批的,当日以旷工处理; ③ 未经请假批准或假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 ④ 事先有口头请假经批准,但在到岗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的; ⑤ 事先有公出或出差经批准未办手续,但在公出或出差返回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相应手续的。 ⑥ 溜班一次超过两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全日处理。 ⑦ 公司员工若在连接星期假日或法定节日前后旷工者,应视为连续旷工;但其中星期假日或法定休假日,不计入旷工工资扣款天数。 5.3.3 请假的具体规定见《假期管理办法》。 5.3.4 缺勤扣款的计算 ① 迟到扣款的计算基数为标准工资。 ② 每次早退在2分钟(含)以内的,扣10元;大于2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每次早退按半天应发标准工资扣减。 ③ 旷工扣发旷工时段应发工资的两倍工资。 ④ 溜班每次超过20分钟不满两小时的,每分钟扣5元。 5.5 时限与权限 5.5.1 考勤表单提交时限 ① 《异常单》必须在考勤漏刷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填写。 ② 其他考勤表单的提交时限见《加班管理办法》《请休假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 5.5.2 考勤表单审批时限:考勤审批人应在表单提交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5.3 考勤处理工作的时限及流程见《考勤统计工作流程》。 5.5.4 考勤审批权限 ① 总监以下员工公出的由直接上级核准,总监及以上员工的公出不需办理审批手续。 ② 副总以下员工出差的,由分管领导核准;副总出差的,由董事长核准。 ③ 其他表单的审批权限见《加班管理办法》《请休假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 ④ 审批之权限人的角色若有重复的,只需进行一次审批;若某级组织无具体负责人时,则由上一级组织负责人进行审批。 5.5 考勤违规处理 5.5.1 公司员工出现进出门不按规定刷工牌、或不出示工牌的,按公司有关门禁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5.5.2 公司员工上下班故意不进行指纹扫描的,或非公务处理情况在其工作所在办公区域以外考勤机进行指纹扫描的,按弄虚作假隐瞒出勤记录进行违纪处理。 5.5.3 考勤工作员工弄虚作假或没有按规定完成考勤工作的,按公司有关违纪处理制度规定处理。 5.5.4 员工连续旷工3日(含)以上、或考勤月累计旷工5日(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含)以上,视为严重违纪,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 附则 6.1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6.2 部门因特殊工作安排,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下另行制度实施细则。 6.3实习生及临时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6.4非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第2.1条)的企业可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相关考勤制度。 6.5本规定自2014年3月21日颁发生效执行,同时2011年10月26日发布的《考勤管理规定》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失效。 人力资源部 2014年03月21日 版本变更记录: 版次 变更日期 修订人 变 更 内 容 摘 要 1.00 2007/12/26 人力资源部 建议制度 2.00 2008/01/28 人力资源部 补充加班规定 3.00 2008/11/30 人事综合组 细化出勤、缺勤的具体规定 4.00 2011/9/15 人事综合组 修订溜班、满勤等规定 5.00 2014-3-21 人事综合组 1、 新增不定时班次与管理岗班次定义标准、适用范围。 2、 新增特殊班次考勤方式。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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