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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联络组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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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蜂岩镇道教联络组2011年工作回顾和2012年工作安排我镇道协联络组在镇党委、政府和县民宗局的领导下,在县道协和镇殡葬管理所的直接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爱国爱教,服务社会”这一宗旨,加强协会管理,充分发挥道协联络组全体成员的积极作用,按照凤冈县散居正一派道士管理暂行办法、蜂岩镇2010年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及蜂岩镇道协联络组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一年来的工作任务 。一、2011年工作回顾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了做好2011年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和联络组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和达到预期的目的。由县理事会成员担任联络组组长,负责全镇道协联络组日常工作事务,其成员

2、分工负责各自辖区的教职、教徒管理及殡改工作,保证了联络组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健全网络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联络组成员、道士及时准确地向政府报告死亡信息。2、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发挥道协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序推进殡改工作。全面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在教职教徒共同努力下,认真宣传县、镇殡葬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并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在殡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功处理了一起遗体不火化事件-龙井村余寨小组村民夏文光于2010年10月因病去世后,其子女以父亲年老多病未得到政府补助为借口拒绝将遗体火化,通过镇、村领导和联络组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政策宣传,最终得到丧家的理解和支持,将死者遗体火化,全镇没有一起应火化

3、而不火化现象的发生。火化率和入公墓率达百分之百。全年共死亡211人,规划落实农村公益公墓202个。3、根据凤冈县散居正一派道士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县道协会议精神,每季度召开联络组成员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组织学习民族宗教事务条例,学习殡葬改革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了从教行为。自道协成立以来,通过普查登记办证98人,其中:教职48人,教徒50人,补登记办证7人。4、年检工作,严格按照县道协量化积分考核标准相关规定,认真核实考核标准,全镇教职教徒人员年检合格94人,其中教职45人,教徒49人,退会4人,全部通过年检工作。二、2010年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个别教职人员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认识不

4、够,没有做到依次安葬的事时有发生;二是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对教职教徒管理不够到位;三是各项规章制度有待完善和档案资料不够规范;四是联络组成员和村支两委的协调不够,缺乏主动性;五是希望各村领导加强对道教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法规意识,提高他们服务殡葬改革工作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三、2011年工作安排镇道协联络组在党委、政府和县民宗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道协和镇殡葬管理所的直接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爱国爱教,服务社会”这一宗旨,按照凤冈县散居正一派道士管理暂行办法、蜂岩镇2011年关于规范教务活动管理实施意见及镇道协联络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殡葬改革政策规定,服从镇村的统一领导,做好以下工作。1、继续

5、加强学习凤冈县殡葬管理试行办法、凤冈县道教协会对道教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蜂岩镇道教联络组关于对教职教徒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及“三化”管理的相关规定。任何教职教徒人员不得违反相关规定。2、联络组成员必须积极主动向村委会汇报工作,争取村支两委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不能我行我素,搞单打一。3、各位教职人员在安葬骨灰时必须按照凤冈县殡葬改革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依次安葬,不能东葬一个、西葬一个及公墓内乱埋乱葬。希望各村(居)加强公墓点管理,做好美画绿化,不能光收费。4、严禁接受丧家的非法要求。对于遗体不火化、骨灰二次入棺安葬、假葬和公墓外安葬、超平方、留大坟头、公墓外立碑、超时间停放尸体(特殊情况必须经过镇

6、村审批)及自制骨灰合(小棺木,长度不能超过60公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的丧家邀请,道教人员要主动向丧家(亲属) 宣传殡葬改革工作相关政策,并做好思想工作。对拒不接受殡葬改革工作的丧家, 道教人员立即停止丧葬服务活动,对故意搬弄是非的其他人员,及时向镇村组和相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5、加强无证道士和未年审人员的管理,严禁无证道士和未持证人员参与丧葬活动。教职人员在接到丧家邀请,开设道场6小时内必须向镇联络组和村委会反映情况,联络组成员立即到场进行检查登记,有违规者将按照凤冈县殡葬改革管理试行办法、凤冈县道教协会对道教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追究掌坛师的责任。如发现教职教徒在从事教务活动中,未持证上

7、岗,年检为不合格。6、开设道场时间要严格按照凤冈县殡葬改革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第二十条之规定,遗体停放不得超过三日,教务法事活动必须在5天内结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停放时间的,必须主动向镇、村提出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方能延期停放,否则按照凤冈县殡葬改革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7、凡是属于开设道场,掌坛师必须按照蜂岩镇道教联络组关于对教职教徒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交纳管理费20元,不交纳管理费的年检为不合格。8、联络组成员必须加强管理。如因管理不到位,坐收管理费的,在年终电话补助费(发现一次扣20元,依次类推)中扣除。9、我镇道教人员在异地开设道场,必须遵守当地政府的规章制度,从事教务活动。10、希望各村(社区)加强对道教人员的管理,关心和支持道教工作,为维护殡葬改革服务。总之,有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道协的业务指导,有村委会的关心和支持,有在坐各位道友的共同努力,我相信2012年殡葬工作和道教联络组工作是一定能够完成的。希望各道友以维护殡葬改革工作为目标,以服务社会为重点,围绕全镇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蜂岩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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