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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镇农村社会稳定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中共中卫市委党校郭彦涛
在全市开展的为期2个月的“千名干部下基层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是进一步推进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着力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根据市委对全市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文昌镇工作实际,通过入户走访、实地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文昌镇农村社会稳定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当前文昌镇农村社会稳定工作的基本形势
文昌镇地处中卫城市核心区,现辖8个行政村,7个社区居委会,辖区面积24平方公里,耕地9092亩,人均0.14亩,总人口63607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文昌镇农村大量土地被征占,土地已不再作为农民唯一或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自2004年中卫撤县设市以来,文昌镇先后有9592.83亩耕地被征用,全镇约有15个队完全失去了土地,有1446户5024口农民彻底成为了失地农民,而且随着XX县区开发建设的进一步加快,失地群众的人数还将增加。市委、政府对农村稳定工作高度重视,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文昌镇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的总体目标和改革、发
展、稳定大局,立足镇情,紧扣主题,丰富载体抓民风,创新管理保稳定,强化群体性事件的妥善处臵,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臵得好,有效维护了全镇农村社会稳定。
二、当前文昌镇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难点
文昌镇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开展以来,截止目前,通过对全镇万余户家庭的入户走访,共排查出民生民风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各种矛盾纠纷36件,收集涉及农业生产、社区管理、环境卫生、社会保障等8类共性问题和16个个性问题,并在梳理、汇总基础上,及时研究制定了文昌镇《关于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基层建设和促进民风改善”三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对收集的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分类编排,逐一落实解决。其中,36件问题中涉农问题18件,占总数的50%,较突出地反映在征地拆迁、安臵补偿、农村村务公开等方面。
一是失地农民就业困难。近年城市就业形势严峻,失地农民“农转非”后普遍感到未来生活缺乏保障。大多数农转非人员由于文化水平低、技能素质较差,失去土地后,他们在社会上竞争能力十分有限,就业十分困难,致使农民失去土地后,收入降低,生活出现困难,城郊农民对征地拆迁安臵出现了抵触情绪。另外,农转非人员在失去土地后,对新环境难以适应,从而感到缺乏保障。这些因素也常常使其对征地拆迁安臵工作产生畏惧和抵触情
绪。农民失地后生活方式的改变而引发的心理恐慌,就业、生存等方面的压力,是导致农民聚集的重要诱因。
二是失地农民对国家征地安臵补偿存在过高心理预期。由于征地涉及到众多被征地村民的重大切身利益调整,群众对相关利益难免有较高期望值,但也有一些人不能正确认识国家征地,有部份农户在征迁过程中,总是把自己利益寄托于政府的补偿之中。在征地拆迁中,有的农户提出对树木、树苗、花草、庄稼等补偿的过高要求。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时价已今非昔比,农民因此感觉到“亏了”,在通过一些渠道反映而未获满足后,继而采取过激方式主张权利,引发了诸多群体性事件。
三是失地农民生活来源渠道单一。房屋出租已成为一些近郊农户部份生活来源,拆迁将直接影响这些家庭的收入水平。部份近郊农户将自有房屋出租获取收益作为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这些农户大多就业技能单一,生存能力较弱,暂时有房屋出租来维持家庭生活支付,一旦失地,若拆迁后的安臵房小于原住房面积,则致使这部分农户没有多余房屋出租以获取收益,家庭收入降低,支出增加,使其生活来源减少引发矛盾。
四是村务公开不完善。有的村级干部政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不高,虽制定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但执行不力,致使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公开的帐目不全面、真实性差、缺乏可信度,而且村干部自以为只要公开了就万事大吉,对公开的内容、
程度等是否达到群众满意,则不闻不问,引起群众无端的猜疑、推测和议论,引发干群矛盾激化。
另外,在处臵各种涉农问题工作中,存在以下几方面工作难点: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且解决困难。造成农村不稳定因素的矛盾和纠纷有很大一部分是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征地拆迁、租占地补偿等方面的问题。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不统一和不连贯性,加之缺乏宣传力度,造成农民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他们有利的条款就大肆利用,不利的只字不提,容易由此产生矛盾;而且时间跨度大,有的产生于十多年以前,相关人员变动大,原始资料不齐或已遗失,解决起来困难很大。
二是民间纠纷类型增多且涉及面宽。随着土地被征用,农民失去土地转为市民由此引发的民间纠纷也逐渐增多并呈现复杂化趋势。除传统的邻里、家庭、债权债务等方面的纠纷外,生产经营、承包合同、拆迁补偿、养老保险、拖欠劳务费等方面的纠纷呈上升趋势,民间纠纷主体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以往的民间纠纷主体一般是村民之间的纠纷,转变为村民与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村民与政府及职能部门之间的纠纷且日益增多。此外,由于引发矛盾纠纷的起因往往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容易引起共鸣,因而参与人员众多,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规模越来越大。
三是群众上访现象增多且调处难度加大。参与群体性事件群
众受“法不责众”、“民意难违”等错误思想的影响,抱着“人越多越有理,问题越容易解决”的想法,容易形成参与人数众多、影响面大、局面难以控制的群体性事件。再加上对政府的不信任情绪,有了问题不按正常渠道反映,而是采取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重复缠访、跨地区跨行业上访甚至采取围堵党政机关、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堵塞交通等过激行为,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
四是流动人口管理比较被动。现阶段,随着社会成员流动不断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给全镇社会治安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带来新的压力。当前,文昌镇是全市外来人口较多的区域之一,由于对流动人口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部分村民盲目将房屋租给外来的少数民族人员居住,致使一定区域发展为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根加之据地”,成为影响我区农村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一大隐患。
三、当前文昌镇农村稳定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近郊农村社会结构和组织结构的分化与基层组织应承担的新任务不适应
当前,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量近郊农民“农转非”后成为了城市居民,分居在各个社区,原有的农村社会结构和组织结构被打破,这部分群体感觉自己如同找不到“组织”的“孤儿”。一是对溶入城市后的诸多问题不清楚、不适应,同时也无法(或不愿意)找相应的机构咨询求决,而其所属的村居因功能缺
陷也不可能对这部分分散居住的群体以前发生的问题进行有效地解决;二是相关政策不配套,这部分群体反映的问题得不到一个较为系统全面的解释和引导。在各自合理或不合理利益的驱动下,聚集人员以种种过激方式以期达目的,形式多以聚集静坐、示威、阻挠建筑施工、围堵政府、企业等出现,使正常的社会治安、交通、办公、经营等秩序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在区、内外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成为目前农村社会稳定工作种最重要的隐患。
(二)农民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与城乡一体化的新形势不适应
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对农民的思想也产生深刻的冲击和影响。农村社会分化带来多元化的社会形态,农民的社会价值观和论理道德观面临分解与重建的过程。但是由于规范的制定远远落后于变革的速度,旧的价值观丧失对大众的内在约束力,而随着外来文化和城市文明的传播,广大近郊农民意识呈多元化,致使各种观念相互碰撞与冲突频繁;今天的近郊农民在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正在逐步与城市文明接轨,但观念的相对滞后,造成对许多新事物认识偏差,加之利益杠杆作用,利己主义思想逐渐抬头,加之原有村组体制结构逐步被打破,近郊农民不平衡心态得不到有效的疏导,遇到问题特别是利益方面的问题极易产生矛盾并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各类利益主体的利益多元化与利益关系调整遇到的新情况不适应
在社会加速转型期,各类利益主体的自主权也在不断扩大,利益的分化也势必发生。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社会分化产生的许多利益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意识会不断被唤醒和强化,各利益主体不仅有着明确的利益取向和自主意识,而且都非常明确地了解自己的利益所在。如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者与广大农民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甚至包括农民内部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等,都会成为影响近郊农村社会的重要因素。同时,在各方面利益都得到积极扩展的同时,也使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差距迅速拉大,矛盾日益增多,关系变得错综复杂。主要表现在城市差别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分悬殊。近几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城镇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一直在扩大,贫富差距现象日益明显。城市居民和近郊农民在收入、教育、医疗、福利等方面享受完全不同的待遇。就是在近郊农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贫富差距也有日趋拉大之势,加剧了群众心理上的隐性矛盾向显性矛盾转化。一些群众对党和政府、各级领导的不满情绪,致使少数人因心理失衡导致行为失范,甚至铤而走险。
(四)近郊农民的整体素质较低和法制意识淡薄与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不适应
由于历史、政策、经济、文化的原因,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法律观念相对较差,这也是造成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近郊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原因之一。很多近郊农民近郊农民“农转非”后因
缺乏法制观念,会使他们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束手无策,不知道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为自己伸张正义。遇到纠纷后只习惯于找“官”不找法,本来应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也要上访,而他们对逐级上访的程序、要求不掌握,法制意识淡薄,总是希望可以通过大规模的集体上访、静坐、封门和堵路来解决问题。往往采取蛮干的方法而激化矛盾,使一些原来比较简单的民事纠纷发展成刑事案件。有时还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四、加强文昌镇农村社会稳定工作的思考和对策
农村稳定工作是全市维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反映出来的矛盾和问题涉及面广,时间和空间跨越大,成因比较复杂,一些问题甚至触及深层次的政策和体制因素。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对于我市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确保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要想用最小代价取得社会管理的最佳效果,就必须从源头抓起,防微杜渐,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所以,化解农村基层社会矛盾的关键在于抓早抓小、防范在先、预警在前、及时介入,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防范”上来。必须以历史、创新和发展的观点,坚持现实与长远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在实践中理顺相互关系,解决那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化解和消除各种涉农不稳定隐患。
(一)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负起责任,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中,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各项工作,要善于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一是要本着“事要解决”的原则,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农村基层,面对群众做工作,以消除和疏解群众情绪为前提,做好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多做稳人心的事;二是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切实解决群众当中一些能够解决的事。群众反映合理的但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讲清楚将在什么情况下解决;群众反映但的确不容易解决的,也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说明原因,讲清道理,消除误会。要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多做暖人心的事;三是在执行政策和行政执法中,要坚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多做得人心的事。不能使绝大多数群众受益的,或者得不到绝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坚决不要实施。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诸多不必要的矛盾,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大局。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民生大于天,悠悠万事,以此为大。所有的社会问题,源头都可以追溯到民生。解决好民生问题,完善群众基本利益保障机制,是社会健康运行的根本。党中央提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正是看到了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民生对于保
障社会健康运行的关键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激活了发展动力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竞争,有竞争就有优胜劣汰。人在社会中,在竞争中成功的毕竟是少数人。完全依赖市场的自发作用,是不可能为全社会所有人提供所需要的基本生活保障的。所以,各级政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社会事业,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为全社会织就安全运营的“保护网”。要采取国家、社会、个人相结合,政策与市场相结合,建立健全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充分利用政府对“农转非”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进行再就业技能培训和提供再就业上岗平台,改善“农转非”人员的物质生活水平。
(三)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强化督查考核制度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农村稳定工作。一是要按照市委、政府要求,对各种不稳定苗头及隐患,特别是涉农的苗头隐患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履职尽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二是要派得力干部深入农村基层,面对群众做工作,在实践中锻炼培养干部;三是要讲究策略,注意方式,切忌因工作不到位或方法不当而引发新的矛盾。维稳、督办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督查考核工作。各部门、乡镇、村(社区)要将维稳工作纳入当前主要工作认真抓好,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大督查、督
办力度,对本辖区、本部门存在的可能引发的事件及纠纷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重视重大决策的社会风险评估
决策时政府管理的关键,影响力大,涉及面广,不可不慎。我们在出台重大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时,一定要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政策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于政策出台可能引起的社会风险、环境影响、矛盾纠纷及各类不稳定因素有细致的考虑,并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
(五)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
人无德不立,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形成合理社会规范的必要条件,是建设和谐有序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有社会公德的社会不仅安全有礼,而且可以节省大量的社会管理成本。要实现这一点,需要每个公民长期的习惯养成。所以,我们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努力形成讲秩序、强责任、守诚信、重包容的文明风尚。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全市各涉农乡镇、相关部门要制定规划,有领导、有计划、
有步骤地面向农村、面向村民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在农村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制度,重视和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把民事纠纷消除在萌发之际,引导“农转非”人员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治安管理主力军作用,加强社会面控制,强化外来人口管理。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加强对重点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和秩序整治,落实基层防范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控制社会治安局面,维护好稳定大局。
第二篇: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对策思考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对策思考
维护社会稳定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要前提,也是体现执政意志确保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当前,维护社会政治环境的安全稳定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增多,化解社会矛盾的任务变得更加繁重。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咸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工作实践,就深化地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如下初浅思考。
一、当前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许多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原有的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暴露,新的矛盾还在不断产生,一些矛盾问题一旦处臵失当将给发展稳定造成很大的影响和困难。当前,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因征地拆迁安臵补偿问题诱发稳定隐患。征地拆迁安臵补偿问题是近几年来重点工程建设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敏感问题。现实表明,绝大部分群众对征地拆迁与安臵补偿的态度是积极的,能够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但是,现实也表明,一些负责征地拆迁安臵补偿的组织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擅自降低安臵补偿的标准,拖延安臵补偿时间,实行强制、野蛮拆迁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引发了群众的对立情绪,滋生了不稳定因素。近些年出现的所谓“钉子户”问题就是一个典型的缩影。
2、因对企业改制不满诱发稳定隐患。企业改制是企业为自身生存与发展而采取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举措,其根本目的是激活企业经营机制,消除企业在原有经营模式中不利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因素,进而推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但是,由于企业改制必然要调整诸多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如企业人事制度的变化、分配收益制度的改革等,就势必会对企业职工的利益带来了“冲击”。当职工一旦认为自身利益“今不如昔”时,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此外,个别企业负责人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采取“暗箱操作”方式,借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家、集体利益,这更加容易激发职工对企业负责人的不满,进而对企业改制政策不满,从而形成不稳定因素。
3、因刑事犯罪问题诱发稳定隐患。刑事犯罪问题是影响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重要因素。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活动更加隐密,暴力犯罪时有发生,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个人极端行为增多,形成严重社会危害,并容易造成恶劣影响,进而有可能引发政治事件;网络违法犯罪威胁增大,黄、赌、毒违法犯罪屡禁不止;新型犯罪案件不断出现,犯罪的动态化、智能化、暴力化特征明显,不断引发新的社会治安问题。近几年来,政法机关通过“严打”整治斗争,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但是,由于受社会治安问题自身特点及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抢劫、抢夺、杀人、重大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还时有发生,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4、因涉众经济犯罪诱发稳定隐患。一些地方和领域非法传销、非法经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经济犯罪时有发生,特别是非法集资问题是社会生活中的一大“毒瘤”。近几年来,一些人或组织受利欲驱使,通过巧言利色、欺诈哄骗等手段,非法吸取一些“急于致富”群众的资金,随后将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自身的经营,而不能兑现当初高额回报的“承诺”,致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伤;同时,非法集资还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安全,最终形成社会不稳定局面。
5、新的不稳定因素增加。随着世界经济动荡的不断扩大,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使形势变得较为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还很难预料。股市下跌、企业停产、外出打工人员回流等给人们带来的心理冲击也比较严重,都有可能诱发新的上访和不稳定问题。股市、房市振荡,部分投资人员受损较大,少数人员心理失衡、行为偏激;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劳资、债务纠纷将会增多;一些企业关闭破产,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将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去务工机会,将会给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新的问题。近年来,因医患纠纷、经济纠纷和回汉民群众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加,需引起高度重视。新的社会矛盾不断产生,原有的一些社会矛盾也可能随之凸显;一些偶发事件引起直接利益和非直接利益冲突,形成社会热点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二、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分析
不稳定问题很大一部分是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结构变动而产生的,还有许多矛盾是由于民生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产生的,或者是由于公平正义没有得到切实维护而引发的。产生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社会建设相对落后,社会管理跟不上经济发展步伐的矛盾集中暴露的结果。
1、不稳定因素产生的经济根源。随着社会管理方式和机制的根本转变,社会整体结构、组织结构和身份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革。阶层、群体和组织不断分化,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权利和利益意识被不断唤醒和强化,在社会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多元化的利益群体不可避免地相互竞争和发生冲突,从而产生多元化的纠纷。可以说,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将会成为我国今后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正在进人利益分化、利益博弈和利益冲突的时代。特别是在体制转换中,一些行使公共权力的部门通过执掌的公共资源分配权,将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更是容易引发公权力与民众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近年来,在劳动、医疗、环保、教育、自然资源、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矛盾和纠纷增长较快,主要就是因为在这些领域内合理的利益调整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没有及时建立和完善起来,造成权利保护弱化,责任后果不足。
2、不稳定因素产生的社会根源。当前,社会转型期公民对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逐渐淡化,尤其在农村基层组织权威下降,管理不力,自律不严,对群众的号召力、凝聚力和说服力大大减弱。从现实情况看,一些涉及土地使用权纠纷、农地征用纠纷及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纠纷等多是由于村基层组织实施的重大决策没有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运作,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方式进行民主决议,损害了农民民主权利和财产权益而引起。
3、不稳定因素产生的体制根源。在体制的转换中,政府既是市场主体又是管理主体,既充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导致角色错位。政府职能的错位使部分人失去原有利益,因补偿不足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比较突出。这种状况在城市主要表现为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中执行政策不到位,补偿安臵不合理,过度和滥用行政权进行强制拆迁;部分行政机关自防自调欠缺,罚字当头,见物不见人,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少数行政官员,不听民声、察民意,主观武断,出台一些与老百姓心愿相违背、经不起时间检验的政策,使百姓不满意而引发矛盾。
4、不稳定因素产生的法律根源。法制建设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能及时规范和调整新型社会关系,导致制度空隙无法可依。另外,法律程序和标准复杂、繁琐,导致很多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甚至越演越烈,更为重要的是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无力执行的结果导致矛盾纠纷解而不决、化而不解。特别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没有树立,纠纷当事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非理性冲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小事大闹、大事群闹、群事久闹的无休止上访、申诉、缠讼现象。
5、不稳定因素产生的思想根源。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从过去的静态变成了现在的动态。比如当前社会客观上存在体制内的人和体制外的人,由于体制不同所带来的社会福利的差异,加剧了社会心态的分化。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需要警惕以下“五大不公感”诱发大的社会事件:一是分配不公感;二是机会不公感;三是起点不公感;四是参与不公感;五是话语权不公感。特别是处在社会转型期,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一切向钱看等腐朽思想乘虚而入,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每个人由于生活、居住、文化、环境等诸多方面存在的差距,收人分配拉大,一些群体的利益要求难以充分满足,心理调适不当,自己无所适从又得不到外界的及时帮助,“积郁成疾”,就容易导致矛盾纠纷甚至恶性案件的发生。近日发生的多起针对儿童的袭击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
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对策思考
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这一中心,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的目标。
一是必须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保障的期盼。安全需求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当前,我们正处于刑事犯罪的高发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对安全保障的需要尤为强烈。
二是必须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一些地方和领域因分配不公等问题滋生的不稳定因素大量出现,既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危害了社会稳定。
三是必须满足是对惠民便民的期待。惠民便民是奠定维稳工作群众基础的重要途径,维稳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惠民便民措施的落实,就是让人民群众真正地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是必须满足人民群众对稳定和谐的期愿。社会稳定和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实现社会长期稳定和谐,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当前,一些不和谐的因素还大量出现,有的已演变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群体性事件。这就需要各地各部门转变观念,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群众的和谐感。
第三篇:对农村稳定工作的调查与思考对农村稳定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武潭镇党委委员、组织部长李庆)
在目前农村经济体制转轨、乡镇职能转变、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深入的特殊时期,如何正确处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关系到各级政府发展战略目标能否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能否完成的头等大事。为此,本人紧紧围绕这一问题,对武潭的农村稳定工作进行了一些调查,并引发了一些思考。
一、农村不稳定因素的主要特点
武潭作为桃江西大门的农业大镇,多年来,在充分发挥我镇资源优势,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的同时,农村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农村矛盾纠纷日趋复杂,数量增多,涉及面广;二是矛盾纠纷解决方法不当,多以群体上访形式出现。我镇2005-2009年,曾出现过多起集体上访事件,特别是2008年11月,武潭电信局一雇用民工意外身亡引发的扛尸堵路事件,引起了上级的高度关注,在全县造成较大影响。
二、影响农村稳定的原因分析
我镇面对艰难复杂的不稳定问题,多次组织党政班子成员调查研究。通过大家亮思想,找症结,一致认为,武潭之
所以出现不稳定因素,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如下:
1、农村干部工作方法相对滞后引发矛盾。政府职能转变后,部分干部工作方法不适应新的要求,甚至无所适从,贯彻上级精神,开个会宣读一遍了事,甚至电话遥控指挥,不问实效;做群众工作,要么低声下气说好话,要么指手画脚发号令,很少尊重群众的意愿,与农民商量办事,特别是极个别村干部“家长制”工作作风严重,村上遇事从不商量通气,一人说了算,导致决策严重失误,给集体背上经济债务。还有部分村财务不公开,农村财务存在“包包帐”、“断头帐”、支部书记“点头帐”等问题,导致群众怀疑村干部有经济问题。
2、因村委会换届选举引发矛盾。自村委会换届直选以来,由于部分群众对村干部不满,致使在选举过程中,农村潜在的家族矛盾、派别矛盾公开化。同时,在干群矛盾的背后,还交织着台上与台下矛盾,前任与后任矛盾等等。这些矛盾成为农民不稳定因素的主要方面。
3、深化农村费税改革引发的矛盾。多年来,我镇因公益事业建设多,全镇由于修路、建学校、办村场、办茶场、办乡镇企业等共征地超过1000亩。这些建设用地绝大部分按当时的政策采取减免农业税或减购、减销的方式进行补偿,还有一部分是当时由政府与村或组签订协议,分年度进行补偿,金额按粮食食物量而定,在操作过程中又演变为折
成货币补偿,造成补偿差额非常大。如原天湾茶场,建于70年代,当年由政府与村民小组签订了协议,即按每年补偿3990斤粮食抵扣农业税,而2004年取消农业税后,国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群众的补偿照常要,而政府又无力支付,形成群众的补偿得不得保障,同时加上国家的惠农政策,按计税面积进行直补和粮补,而这些被占用的耕地,既无直接利益,又不能得到国家的补偿,造成社会不稳定、群众上访多。
4、县与县之间政策不平衡,导致同一群体出现攀比,引发上访。如今年上半年,武潭、鮓埠两乡镇退伍军人一百余人上访县政府,要求落实待遇。后经调查,根本上级没有任何政策,而是因邻近的安化羊角塘镇将这一群体解决了农村低保所致。
5、群众的民主意识在增强,但法治观念淡薄。多年来,通过一系列普法、依法治理和民主法制教育,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参与意识逐步增强,但自身的利益和权益收到损害时依法维权的能力又相对较弱。一些群众便错误的认为聚众闹事可以对领导造成压力,能较快解决问题,使本来能在法律框架下解决的问题演化成群体性事件。
三、实现农村稳定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针对当前农村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为切实化解农村矛盾,应采取如下措施:
1、整顿基层党组织,选好用好“领头雁”。做好农村稳定工作,加强班子建设是关键。一个团结、有战斗力、能为民办事的班子,在群众中威信就高,处臵突发事件来群众相信,就有足够的驾驭力。
2、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建起干群“明白墙”。引发干群矛盾原因很多,但反映最多的是村干部不廉洁,财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等问题。我镇去年并村后,成立了村财镇管办公室,实现了镇管电算化管理,督促村上按时报账,按时清理公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发生。
3、变上访为下访,架起干群“连心桥”。我们在加强干部教育和管理的同时,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扎实开展“三联三带”活动,即要求每位成员联系一个后进村,带头抓转化;联系一个上访户,带头抓稳定;联系一个项目,带头发展经济。要通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扎实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维护农村稳定。
4、全面推动创先争优,搭建争先发展新平台。我们要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引导干部群众不仅要治乱,而且要治穷致富。坚持以总量增大、财政增长、农民增收、实力增强为主要任务,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村工作,抓发展、抓重点、抓落实,要走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工业为主体,科学为先导,项目为支撑,资源为依托的新型工业化和
城镇化道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千方百计启动内力、借助外力,真正做好发展这篇文章,使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和发展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维稳的实践证明,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耐心说服教育,带着感情去做工作,真心真意为民谋利益,才能等民心,顺民意,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欢迎。
第四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对策思考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对策思考
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对策思考以科学理念抓好稳定这一硬任务
丰立祥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树立科学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近年来,XX省XX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发展看稳定,着眼全局抓稳定,在招商引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规模空前、力度空前的情况下,依然保持了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通过实践探索,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以科学理念抓好稳定这一硬任务,必须正确认识、统筹抓好四个方面的作。
科学发展是稳定之源。发展和稳定是社会发展进程中普遍存在的一对矛盾,两者辩证统一,既相互影响,又相互促进。影响稳定的问题大多是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其中不少问题是由于发展不协调、不科学造成的。因此,做好稳定工作,必须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把总钥匙,通过科学发展保持社会持续稳定。XX市作为资源依赖型的老工业城市,目前仍然存在产业结构单
一、发展方式粗放、生态环境恶化、农业产业化程度低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恰恰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根源。针对这些影响稳定的问题,XX市积极推进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使大量矛盾和不稳定因素通过科学发展得以化解和消除。
改善民生是稳定之本。大力改善民生,逐步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中等收入者比例,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近年来,XX市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善民生:一是千方百计解决特困群众的生活保障问题。政府拿出3.5亿元资金,解决了27万城乡特困群众的低保问题。在城市拆迁改造中,坚持“拆迁谁、改变谁、造福谁”的民生政策,极大地改善了困难居民的居住条件。二是创造条件让低收入人口增加收入。政府拿出5亿元资金,用于解决停产破产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问题,让5000多名职工享受提前退休政策,为他们再度创业、增加收入铺路搭桥。三是完善政绩考核指标。把民生改善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把精力投入到关注民生问题上来。通过一系列改善民生的举措,消除可能因职工安置、生计困难而引发的上访问题,保持了社会稳定。
宣传教育是稳定之基。宣传教育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导向、整合、规范和危机管理等方面。XX市从抓宣传教育入手抓稳定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一方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把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列入干部培训内容。在干部考核工作中,既看发展的政绩,又看稳定的政绩,把干部的评优、晋级、晋职与稳定工作密切挂钩。另一方面,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与渗透力,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风尚,让群众普遍做到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公平正义是稳定之魂。实践表明,政法工作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公平正义这条生命线。实现公平正义,就要坚持公平性原则,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XX市积极推行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狱务公开,以公开促公平;大力发挥社会纠偏职能,使有理无钱的人一样享受法律的公平保护;依法打击执法不公、司法腐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XX市各级政法部门坚持把正义性原则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加强对弱者的关注和帮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正义。
(作者为中共XX省XX市委书记)
为迎接建国60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召开,云山镇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强化措施,围绕四个字,全力作好社会安全稳定工作,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是信访工作突出一个“控”字。镇主要领导开展“公开大接访”和“领导包案”活动,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基层,排查存在的隐患问题,合法、合情、合理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制、信访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以完善的制度建设化解非正常访的数量,维护信访工作的稳定。
二是安全工作做好一个“防”字。坚持“全面防、防全面,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维护稳定的重点来抓。通过对企业、工地等生产领域进行“清锅兜底”式排查,对市场、门头房、网吧、加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回头看”等形式,对发现问题的严格实施关停、整改等行政强制措施,预防生产安全隐患和火险隐患。
三是社会治安采取一个“打”字。镇综治办、派出所等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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