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十项规定.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8963159 上传时间:2025-03-0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十项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十项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十项规定 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十项规定 为适应节能监察工作的要求,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确保全面完成节能监察任务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市发改委党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六条禁令”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要求,为严肃工作纪律,特规定如下: 一、严格上下班制度。严格执行市发改委、请销假制度,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等现象,有事按规定请销假(请假1天以内由室主任批准;1天-5天由中心主任批准;5天以上由委主管主任批准。) 二、严肃工作纪律。不许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在办公场所打骂吵闹,严禁工作时间饮酒。 三、严格执行岗位职责。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禁对工作推诿扯皮,挑肥拣瘦,人为拖延办理时限。 四、要廉洁自律,严禁依权谋私。不准利用工作条件为个人牟取任何私利。 五、严禁参与赌博和涉足、参与色情活动。 六、严禁三乱行为。不准利用执法检查之际对受检单位吃、拿、卡、要;不准乱罚款。 七、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不准擅自到有关单位检查,不准对节能监察收取费用。 八、爱护公共财物,严禁私拿、挪用和人为损坏单位财产。 十、打造“团结、务实、公平、公正、和谐”的团队精神,营造机关亲情氛围。严禁破坏团结,损坏同志感情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上述规定从宣布之日起执行,凡违反规定之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将分别给予批评、警告、记过、停薪待岗、解聘除名等处分。 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十项规定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