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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整理表格(部门填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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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 靖 市 麒 麟 区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表格 (部门填报) 填表单位(公章):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0874-3122759 电子邮件: qlqsfj@ 填表日期: 2012年4月6日 云南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 编制 表1 部门基础信息表 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 地址 曲靖市南宁西路28号区政府十三楼 邮编 65500 组织机构代码 01515173-3 联系人 电话 3122759 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数 2 行政审批事项数 6 便民服务事项数 1 其他事项数 是否入驻政府服务中心 是 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数 7 设置窗口数 入驻人数 部门职能描述 区司法局8项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管理区法律援助中心和“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的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公证、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六)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并负责内部财务的管理工作。 (七)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和队伍建设工作。 (八)承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及分工 科室设置及分工 一、区司法局有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对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有关决定和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件报告的起草和草拟;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负责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办公用品的管理;认真做好政务信息、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做好工、青、妇等工作;协调区编制人事部门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编制及使用;管理好人事工作和人事档案;配合搞好公务员及公证员、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监察、纪检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完成局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法制宣传教育科: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抓好区普法依法治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积极做好有关普法教育、依法治区工作的调研与信息反馈和资料收集。 (四)基层工作管理科: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工作;研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检查在基层的贯彻执行情况;抓好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组织工作;按时、按要求做好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调解组织的各项业务统计和资料积累;指导乡镇(街道)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结合业务搞好基层基础工作的调研和其他相关工作。 (五)公证、律师管理科:负责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公证、律师工作;总结上报全区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及乡镇(街道)公证业务、律师业务的年初计划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公证、律师人员的考核,并协助有关单位搞好职称评审工作;结合业务认真做好调研、信息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的工作。 (六)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是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上级司法行政机构法律援助规定,制定麒麟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与执行;依照程序办理或指派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人员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和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交流和宣传;收集、统计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资料,管理好法律援助案件档案;承办区政府及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业务。 (七)“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负责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负责向全区人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工作;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及时搞好跟踪服务;加强区域合作,落实联防联调,做好快速反应,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二、派出机构 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司法局派出机构,管理体制上司法局主管,乡镇(街道)兼管。按区域设置的分别是白石江司法所、寥廓司法所、西城司法所、南宁司法所、建宁司法所、东山司法所、越州司法所、沿江司法所、三宝司法所、珠街司法所、茨营司法所。主要职责: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做好乡镇(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表2 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名称 对应基本目录序号 责任科室 发布周期及时限 1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8 2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3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表4 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 1、行政审批事项(共6项)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科室 是否行政许可 事项 是否收费 是否入驻政务 服务中心 1 公证机构变更(初审) 公律科 √ 2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 公律科 √ 3 公证员任免(初审) 公律科 √ 4 基层科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初审) 基层科 √ 5 法律援助条件审查 法律援助中心 √ 6 法律援助机构执业机构确定 法律援助中心 √ √ 7 8 9 2、便民服务事项(共 1项)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科室 是否收费 是否入驻政务服务中心 1 民间纠纷调解受理 基层科 √ 2 3 4 5 6 7 8 9 10 表4-1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表 事项名称 公证机构变更(初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便民服务 □其它 是否自建业务系统办理本事项 □是 ■否 自建业务系统名称 业务类型 1 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初审) 2 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初审) 主题分类 ■司法 委托情况 本事项属于 ■部门事项 □省委托事项 □州市委托事项 本事项可委托到 □乡镇 □村 委托办理情况 □直接办理 ■初审 服务对象 ■法人 □自然人(可多选) 是否入驻政务服务中心 ■是 □否 行使依据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16条 是否收费 否 收费依据 承办科室 公律科 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 联系人 陈志红 业务咨询电话 3122759 办理地点 曲靖市南宁西路28号区政府十三楼 服务表格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麒麟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874-3122759 表4-2 政务服务事项业务表 事项名称 公证机构变更(初审) 业务类型 公证机构变更(初审)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即办件 ■上报件 □联办件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可多选) 受理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 3、有2名以上公证员; 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5、公证机构变更应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格式及要求 1 变更申请(变更事项、变更原因、理由及依据); 1 原件 2 新的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 件); 3 复印件,验原件 3 提交变更公证机构名称的材料,公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 复印件,验原件 4 新的负责人书面推荐意见; 1 原件 5 新的负责人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执业经历、公证员资格证书); 3 复印件,验原件 6 原《公证机构执业证》正、副本; 1 原件 7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原件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相关人员及时提出申请,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推荐,公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报区司法局。 2、受理:区司法局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将需补充、补正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对于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申办事项,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及时通知申办人,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审核: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需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核准的审核意见,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中止审核,给出本项申请“中止审核”的意见和理由,退还受理人员;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终结审批,提出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4、上报:向市司法局上报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 是否可以网上办件 ■是 □否 网上办件程度 ■网上咨询 □表格下载 □网上接件 □网上办理(可多选) 表4-3 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权利运行流程图及岗位说明) 事项名称 公证机构变更(初审) 业务类型 公证机构变更(初审) 权利运行流程图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1  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做出受理决定。  陈志红 3 个工作日 2  审核岗 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陈志红 5 个工作日 3  办理岗 根据审核结果,逐级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备案。  陈志红 2 个工作日 表4-1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表 事项名称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便民服务 □其它 是否自建业务系统办理本事项 □是 ■否 自建业务系统名称 业务类型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 主题分类 ■司法 委托情况 本事项属于 ■部门事项 □省委托事项 □州市委托事项 本事项可委托到 □乡镇 □村 委托办理情况 □直接办理 ■初审 服务对象 ■法人 □自然人(可多选) 是否入驻政务服务中心 ■是 □否 行使依据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4条、第16,条、第17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3条、第46条; 是否收费 否 收费依据 承办科室 公律科 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 联系人 陈志红 业务咨询电话 3122759 办理地点 曲靖市南宁西路28号区政府十三楼 服务表格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申报表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麒麟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874-3122759 表4-2 政务服务事项业务表 事项名称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 业务类型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即办件 ■上报件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可多选) 受理条件 1、依法批准设立满6个月的律师事务所; 2、材料齐全,有全面客观反映上年度律师事务所登记事项的变更,业务活动、执业纪律、财务管理等情况的事务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格式及要求 1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申报表; 3 原件 2 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1 原件 3 律师事务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 原件 4 开展业务活动的统计报表; 1 原件 5 纳税凭证; 3 复印件,验原件 6 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 1 原件 7 为聘用律师和其他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 原件 8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3 复印件,验原件 9 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 1 原件 10 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 1 原件 11 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 1 原件 12 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 原件 办理程序 1、自查:律师事务所组织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本所执业和管理情况总结。 2、受理:区司法局接受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年度检查考核材料。对报送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将需补充、补正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3、审查:区司法局收对到律师事务所年度执业情况和报送的材料后进行审查,发现报送的执业情况报告及有关材料不齐全或者有异议的,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予以补充或者作出说明,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最后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4、上报:区司法局审查完毕后将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连同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一并上报市级司法行政机关 是否可以网上办件 ■是 □否 网上办件程度 ■网上咨询 ■表格下载 □网上接件 □网上办理(可多选) 表4-3 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权利运行流程图及岗位说明) 事项名称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 业务类型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 权利运行流程图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1  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做出受理决定。  陈志红 2 个工作日 2  审核岗 进行调查核实,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陈志红 5 个工作日 3  审批岗 会议审查提出意见,并审核签发。  局长会议 2 个工作日 4  办理岗 根据审核结果,逐级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陈志红 1 个工作日 表4-1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表 事项名称 公证员任免(初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便民服务 □其它 是否自建业务系统办理本事项 □是 ■否 自建业务系统名称 业务类型 1 公证员任命(初审) 2 公证员免职(初审) 主题分类 ■司法 委托情况 本事项属于 ■部门事项 □省委托事项 □州市委托事项 本事项可委托到 □乡镇 □村 委托办理情况 □直接办理 ■初审 服务对象 □法人 ■自然人(可多选) 是否入驻政务服务中心 ■是 □否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21条、第24条;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10条、第11条、第16条。 是否收费 否 收费依据 承办科室 公律科 办理时间 15个工作日 联系人 陈志红 业务咨询电话 3122759 办理地点 曲靖市南宁西路28号区政府十三楼 服务表格 公证员免职报审表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麒麟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874-3122759 表4-2 政务服务事项业务表 事项名称 公证员任免(初审) 业务类型 公证员任命(初审)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即办件 ■上报件 □联办件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可多选) 受理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6、符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三方面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 (1)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10年的公务员、律师。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格式及要求 1 担任公证员申请书 1 原件 2 公证机构推荐书; 1 原件 3 申请人的个人简历,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应当同时提交相应的经历证明; 1 原件 4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材料证明; 3 复印件,验原件 5 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 复印件,验原件 6 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证明,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证明和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10年的经历及职务证明; 1 原件 7 公证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实习鉴定和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实习考核合格意见; 1 原件 8 申请人原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品行良好的鉴定材料; 1 原件 9 申请人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证明; 1 原件 10 中国公证协会出具的任职培训合格的证明; 1 原件 11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原件 办理程序 1、申请:拟申请考核任职的人员,应当向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推荐:经公证机构审查,对于符合规定条件且为本机构所需要的人选,由其向区司法局提交推荐书。 3、受理: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向区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对于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决定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由工作人员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4、审查:区司法局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照规定对申请人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件并向申请人告知不予受理的事由。 5、上报:区司法局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连同审查意见,报送曲靖市司法局审核。 是否可以网上办件 ■是 □否 网上办件程度 ■网上咨询 □表格下载 □网上接件 □网上办理(可多选) 表4-3 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权利运行流程图及岗位说明) 事项名称 公证员任免(初审) 业务类型 公证员任命(初审) 权利运行流程图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1  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提出推荐意见。  陈志红 4 个工作日 2  审核岗 进行调查考核,出具实习考核意见和审查意见。  陈志红 5 个工作日 3  办理岗 根据审查结果,逐级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备案。  陈志红 1 个工作日 表4-2 政务服务事项业务表 事项名称 公证员任免(初审) 业务类型 公证员免职(初审)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即办件 ■上报件 □联办件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可多选) 受理条件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格式及要求 1 公证员免职报审表; 3 原件 2 公证机构向区司法局关提交的免职申请书; 3 原件 3 符合法定免职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复印件 4 公证员执业证书。 3 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程序 1、申请:公证员免职情形发生后,原所在公证机构应向区司法局提出免职申请, 2、受理:申办人应当提交公证员免职报审表和符合法定免职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区司法局公律科对报送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将需补充、补正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3、审查:区司法局对提交的材料应当审查,查实材料真实性,并出具审查意见。 4、呈报:区司法局初审后审查意见同提请免职材料,报曲靖市司法行政部门审批。 是否可以网上办件 ■是 □否 网上办件程度 ■网上咨询 ■表格下载 □网上接件 □网上办理(可多选) 表4-3 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权利运行流程图及岗位说明) 事项名称 公证员任免(初审) 业务类型 公证员免职(初审) 权利运行流程图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1  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提出意见。  陈志红 4 个工作日 2  审核岗 进行调查考核,出具审查意见。  陈志红 10 个工作日 3  办理岗 根据审查结果,逐级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备案。  陈志红 1 个工作日 表4-1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表 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初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便民服务 □其它 是否自建业务系统办理本事项 □是 ■否 自建业务系统名称 业务类型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初审) 主题分类 ■司法 委托情况 本事项属于 ■部门事项 □省委托事项 □州市委托事项 本事项可委托到 □乡镇 □村 委托办理情况 □直接办理 ■初审 服务对象 □法人 ■自然人(可多选) 是否入驻政务服务中心 ■是 □否 行使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17条。 是否收费 否 收费依据 承办科室 基层科 办理时间 15个工作日 联系人 周黎锦 业务咨询电话 0874-3100148 办理地点 曲靖市南宁西路28号区政府十三楼 服务表格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麒麟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874-3122759 表4-2 政务服务事项业务表 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初审) 业务类型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初审)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即办件 ■上报件 □联办件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可多选) 受理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法律职业(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或者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者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5年的; 3、在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连续实习满6个月,并被该所鉴定合格(申请执业登记前从事过律师、公证、企业法律顾问和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及其他法律业务工作2年以上的,可以不经实习,直接申请执业登记。); 4、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品行良好; 6、年龄未满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 收费标准 无收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格式及要求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登记表; 3 原件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或者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人大、政府法制工作满5年的单位证明(审判员、检察官资格证书复印件亦可); 3 复印件,验原件 3 学历证书; 3 复印件,验原件 4 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法律服务所实习人员考核鉴定表》; 1 原件 5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 1 原件 6 身份证明材料(外县、市户籍人员还应提供拟执业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复印件); 3 复印件,验原件 7 无其他职业的证明材料(包括原单位批准辞职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失业证、待业证、退休证复印件,乡镇街道政府或县级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无其他职业证明原件等); 1 原件 8 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就业管理处的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由原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1 原件 9 上岗培训结业证书; 3 复印件,验原件 10 申报前一个月内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1 原件 11 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3 原件 12 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 原件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登记表》,经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签署意见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住区司法局。 2、受理:区司法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审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登记表》填写的项目内容是否完整、有无遗漏,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当场受理申请材料;如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区司法局自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是否符合条件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在审查意见中简要说明理由。 4、申报:区司法局将审查意见连同申报材料,向曲靖市司法局呈送,进入审批程序。 是否可以网上办件 ■是 □否 网上办件程度 ■网上咨询 ■表格下载 □网上接件 □网上办理(可多选) 表4-3 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权利运行流程图及岗位说明) 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初审) 业务类型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初审) 权利运行流程图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1  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提出意见。  岳金所 4 个工作日 2  审核岗 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  周黎锦 10 个工作日 3  办理岗 根据审查结果,逐级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岳金所 1 个工作日 表4-1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表 事项名称 法律援助条件审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便民服务 □其它 是否自建业务系统办理本事项 □是 ■否 自建业务系统名称 业务类型 法律援助条件审查 主题分类 ■司法 委托情况 本事项属于 ■部门事项 □省委托事项 □州市委托事项 本事项可委托到 □乡镇 □村 委托办理情况 □直接办理 □初审 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可多选) 是否入驻政务服务中心 ■是 □否 行使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5条、第18条; 《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6条、第16条; 是否收费 否 收费依据 承办科室 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时间 7个工作日 联系人 周黎锦 业务咨询电话 0874-3100148 办理地点 曲靖市南宁西路28号区政府十三楼 服务表格 1 法律援助申请表 2 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麒麟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874-3122759 表4-2 政务服务事项业务表 事项名称 法律援助条件审查 业务类型 法律援助条件审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即办件 □上报件 □联办件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可多选) 受理条件 一、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 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 申请人遭遇自然灾害、伤亡、疾病等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认定。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 (七)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八)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但应当出具相应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1.农村“五保”对象; 2.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或者慈善机构供养的人员; 3.无固定生活来源且伤残等级为一到五级的残疾人; 4.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有县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 6.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 7.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 (十)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一)其他由国家和省确定的事项。 收费标准 无收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格式及要求 1 法律援助申请表; 1 原件 2 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经济困难的证明; 1 原件 3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 复印件,验原件 4 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1 原件 5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和身份证明。 2 复印件,验原件 6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 原件 办理程序 1、申请: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可直接向案件受理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或者通过律师代理以及社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向案件受理机关相应的同级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申请材料;因其他非诉讼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可直接或通过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援助受援条件的相关规定,做出受理决定。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3、审查,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法律援助材料之日起进行审核,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的申请,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的申请,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告知申请人不予法律援助的理由和其他救济途径;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作出暂不受理的决定,同时告知申请人在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 4、办理,办理援助相关手续,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法律援助机构对公民申请的法律咨询服务,应当即时办理。 是否可以网上办件 ■是 □否 网上办件程度 ■网上咨询 ■表格下载 □网上接件 □网上办理(可多选) 表4-3 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权利运行流程图及岗位说明) 事项名称 法律援助条件审查 业务类型 法律援助条件审查 权利运行流程图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1  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做出受理决定。  岳金所 1 个工作日 2  审核岗 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办理的意见。  周黎锦 5 个工作日 3  办理岗 办理援助相关手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岳金所 1 个工作日 表4-1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表 事项名称 法律援助机构执业机构确定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便民服务 □其它 是否自建业务系统办理本事项 □是 ■否 自建业务系统名称 业务类型 法律援助机构执业机构确定 主题分类 ■司法 委托情况 本事项属于 ■部门事项 □省委托事项 □州市委托事项 本事项可委托到 □乡镇 □村 委托办理情况 □直接办理 □初审 服务对象 ■法人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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