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浙江移动梦网SP合作运营管理办法
(短信部分)V2.1
目 录
总则 2
第一章 SP业务合作模式 2
第二章 SP业务受理 5
第三章 SP业务开通/变更流程 7
第四章 SP的业务规范管理 11
第五章 信息内容管理 16
第六章 SP用户管理 18
第七章 SP帐务管理 18
第八章 计费与结算原则 21
第九章 宣传推广 22
第十章 用户服务 24
第十一章 竞争机制 25
第十二章 动感地带业务管理 26
第十三章 全网业务受理办法 27
第十四章 代理SP批量充值流程管理 28
附:附件集
总则
“移动梦网”是浙江移动向移动用户提供的数据应用业务的统一品牌;“移动梦网”通过向各SP(服务提供商)提供“公平、开放、多赢”的商业运营环境,为移动用户创造全新的移动互联网空间;为明确和理顺移动公司、服务提供商、用户三方的关系,加强管理,努力营造三方共赢的局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基于短信系统的“移动梦网”业务合作管理,即基于短信平台上的各类数据应用服务,包括与SP合作向用户提供的各类网站短信定制、社会生活信息点播、手机银行、手机炒股、短信游戏、聊天交友等基于短信收费业务,不包括手机银行、手机证券、168信息点播等特殊类短信业务;
下述SP业务受理、开通流程及后续的运营管理流程以接入短信网关的全省性梦网业务为例,接入短信中心的地市梦网业务和行业类应用SP业务管理办法可参阅相关文档;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业务开发中心,任何阅读本合作管理办法者不得随意传播本方案的所有内容。
第一章 SP业务合作模式
第一条 合作原则:
浙江移动作为提供通信平台的电信运营商,向各SP有偿提供短信网关、短信中心等通信通道,并利用其业务支撑系统,向各SP提供代计费及有偿的代收费服务,并协助SP向用户提供必要的客服支撑;
SP自行负责其“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涉及本项业务的所有硬件设备、系统调试、开通、系统维护、日常业务管理、开拓市场的工作和费用。由SP提供通信方式与浙江移动短消息网关互连,并负责承担所有此通信线路引起的申请、租用、维护等相关费用;
各SP利用浙江移动提供的的通信平台,向浙江移动的手机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全球通、金卡神州行、普通神州行、动感地带)提供各类短信应用服务;
浙江移动与SP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双赢的原则,共同遵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浙江移动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各SP在与浙江移动合作运营的基础上,自愿遵守并接受浙江移动的业务管理及考核评审;
双方有责任对移动梦网业务通信标准协议、用户个人资料、通信信息内容及合作管理环节需要保密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第二条 合作业务分类
按业务覆盖范围分,分为全网服务本地接入SP业务、本地接入全网服务SP业务和本地接入本地服务SP业务。
(一)全网服务本地接入SP业务:
1、定义
指用户覆盖范围为浙江移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且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户之间可以进行业务互通的移动梦网短信业务。外省有全网业务接入点,在浙江省只做本地接入、本地结算。
2、接入规则
①服务范围界定:按照计费用户的归属地来划分。提供全网业务的SP通过其既定的全网业务接入点为未作本地接入的省用户提供服务,浙江本地业务接入点为浙江移动用户提供服务。此种接入方式下允许SP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户发送短信,但计费用户需为浙江移动用户。
②结算范围:浙江移动公司公司只负责与SP进行本归属地用户的信息费结算。
③采用此种方式接入的全网服务SP需向浙江移动公司申请本省企业代码,接入服务代码沿用由集团公司分配的4位全网服务号。
3、合作申请受理点
SP可向浙江省移动公司申请开展本地服务,作为开展本地移动梦网短信业务的业务受理点、网络接入点和计费结算点。
(二)本地接入全网服务SP业务
1、定义
指用户覆盖范围为浙江移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且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户之间可以进行业务互通的移动梦网短信业务。以浙江作为有全网业务接入点,由浙江移动负责全网结算(已做本地接入省份除外)。
2、接入规则
①服务范围界定:按照计费用户的归属地来划分。提供全网业务的SP通过其既定的我省短信网关为未作本地接入的其他省份用户提供服务,此种接入方式下允许SP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户发送短信,计费用户必需为浙江移动用户以及未作本地接入的其他省份用户。
②结算范围:浙江移动公司公司负责与SP进行本归属地用户及未作本地接入的其他省份用户的信息费结算。
③采用此种方式接入的全网服务SP需向浙江移动公司申请本省企业代码,接入服务代码沿用由集团公司分配的4位全网服务号。
3、合作申请受理点
SP可向浙江省移动公司申请开展全网服务,作为开展全网梦网短信业务的业务受理点、网络接入点和计费结算点。
(三) 本地接入本地服务SP业务
1、定义:指用户覆盖范围仅为浙江省移动用户,且用户间的业务互通范围仅限于本地用户的移动梦网短信业务。
2、服务范围界定:提供本地业务的SP不得向其他省市用户发送短信。
3、合作申请受理点
SP须向浙江移动公司申请开展本地服务,作为本地移动梦网短信业务的业务受理点、网络接入点和计费结算点。采用此方式接入的SP只有一个由接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分配的企业代码和5位本地服务代码。
第二章 SP业务受理
第一条 受理及确认机构
省公司数据业务开发中心作为面向SP的受理机构及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SP的合作申请,并对SP的有关业务开办资格进行审核,以及负责对SP的日常管理工作;
受理部门负责指导申请合作的SP认真填写“业务合作申请表”(见附件2),并签署信息安全责任书(见附件10),及会同相关部门(企业发展部、财务部等)对SP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资料进行详细核实。
受理机构在确认机构确认合作后,分配相应资源(企业代码、服务代码、IP地址、优先级、计费代码等)。
确认机构是确定合作SP和合作业务的组织机构。确认机构负责对SP所提交的商业计划及技术实现方案进行确认;确认通过后,安排实施合作业务的开办方案
确认机构为:由数据业务开发中心、市场经营部、网络部、业务支撑中心(每个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沟通协调)联合组成SP业务确认小组,负责确认应用内容范围覆盖全省的合作业务。
第二条 业务受理资质及流程
SP向受理机构递交合作申请资料,内容包括:
填写《移动互联网业务合作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影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短信息)经营许可证》或者《信息服务业务(短信息)经营许可证》;2003年8月之前已取得其他省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ICP经营许可证》,并在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备案,且已开展短信息业务的经营者,须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备案手续。
《MONTERNET移动互联网业务合作商业计划》(包括市场预测、收益分析、合作方式、技术简介,可提供电子文档);
《信息安全责任书》;
相关的信息资讯(如气象信息、证券信息)来源许可证书(复印件),特别对于如新闻、气象信息、证券信息、音乐版权、医药信息等经营许可证书;
商业计划书或业务策划案,内容需包括:公司背景及团队介绍;业务详细介绍,包括业务内容、操作方式、业务定价、信息来源及其合法性等内容;新业务的市场潜力和市场规模,包括流量和收入预测、同类产品分析等内容;业务的技术实现方案,包括软、硬件设备配置情况、业务技术实现方案、信息安全措施等内容;市场宣传推广方案;用户服务方案,包括客服热线、客服联系人手机、客服邮箱、客服人员数量等要素。
SP如要开展新闻短信业务,则必须做到:①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政府新闻办提交登载新闻资质的备案申请,备案材料包括:网站经营许可证、新闻短信息编辑人员情况、新闻短信息来源说明、新闻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互联网站开展新闻短信息业务备案表》(一式两份);具体流程请自行参见《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②同时向浙江移动提交以下材料:网站经营许可证(其中服务范围/项目必须包含新闻信息服务)、信息安全责任书,以及由新闻办出具的同意其开展新闻短信息业务的批复;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SP受理及确认机构根据递交的资料,主要对SP进行如下方面的评估:
各类资质证书是否真实可靠,申请的号码是否已授权;
特殊短信业务的授权:所谓特殊短信业务主要是指利用如新闻、气象、证券信息、音乐铃声、医药信息等专有信源作为服务内容的短信业务。SP必须具有运营相应业务的特殊授权或许可证明。对于提供铃声下载等业务需得到相关内容版权证明;
SP资格考核:
SP 主要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应具有从事相关专业一年以上的管理经验,能够深入理解《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移动梦网SP 合作管理办法》、《移动梦网SP 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部分)》、《浙江移动梦网SP 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部分)》;
SP 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从事相关专业一年以上的技术经验,必须在无线数据业务、信息服务方面有着成熟或独特的技术开发能力,具备深入了解移动梦网网络技术的技术队伍,并深入了解《CMPP 协议2.0》等技术规范;
SP负责浙江市场的业务人员必须参与由浙江移动主办的SP人员资质考试,考试内容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网及浙江移动梦网短信SP合作管理办法、CMPP协议2.0等文档,资质考试得分在75分以上者合格;
资质齐全、各项评估指标良好、SP人员资格考核合格的SP方可获得准入资格;
SP综合评估,业务受理部门根据资质考试成绩,要求合格者填写评估表,并对各项指标进行初步评估,并上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评估指标包括:
SP公司规模及经济、技术实力;
SP开展业务内容评估:业务内容的健康性、合法性、独创性、实用性等特点;SP业务的创新性:所谓的业务创新主要是指业务的服务内容和实现方式上不同于已有的业务。
SP业务开展情况:对已做全网接入及在外省作本地接入SP的业务流量、业务收入、客服投诉支撑情况、业务排名等指标进行审核,以了解该SP业务实际运营能力及效果;
SP市场前景:SP提供的业务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能够凝聚一个目标用户群市场。SP提供的市场预测、收益分析应合理、完备,具有良好的市场推广能力和市场营销渠道,并且能够切实体现合作共赢原则;
SP网站评估:对已有网站的SP其网站应具备企业形象展示、产品宣传、用户服务等基本功能。访问量、稳定性、功能完备性、信息安全性以及内容均作为评估的重要因素;
以上各项评估指标良好的SP在业务受理部门的部门主管审批通过后,即可与浙江移动签署测试意向书,意向书中主要明确以下内容:
SP自愿将以主机托管或专线方式与浙江移动短信网关互联,开展为期不超过三个月的业务试运营测试;
测试内容依次包括联网测试、业务测试,测试期间浙江移动原则上不负责代收费及客服支撑工作;
浙江移动将互联网短信网关接口规范和相关技术协议标准提供给SP,并配合SP做调测开通的准备工作;
在测试期内,只要出现用户投诉,反映SP服务质量问题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时,SP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SP在测试期内未经浙江移动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通过SP将浙江移动的短信平台与其他电信运营商的网络互通,不得向浙江移动用户发送宣传我公司竞争对手(其它电信/移动运营商)及其业务等相关内容的短消息,不得单方面通过浙江移动的平台向浙江移动用户提供人工短消息服务,否则,SP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浙江移动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额;
SP不得擅自进行大流量的测试,对于SP任何影响浙江移动网络运行安全的不正常的超负荷的大批量短消息,浙江移动有权关闭SP的测试帐号并终止其传送;
SP必须建立和执行有害信息过滤机制,严格管理业务测试端口和相关帐号权限,防止业务测试期间发生不良事件,如SP违约,则由SP承担相应责任;
SP若在本意向书有效期间内违约期内,没有通过测试,或违反相关规定,则浙江移动收回测试端口和帐号,浙江移动将终止与SP的一切测试,及与SP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
SP在业务测试期中,必须依赖自身业务宣传的渠道、方式已发展业务,如在三个月后仍未达到上下行流量超过20万条/月,累计3000用户,浙江移动将终止与SP的一切测试;
SP在业务测试期中,一旦达到上下行流量超过20万条/月,累计发展3000用户,便可向业务受理部门提出正式测试申请;
浙江移动在对新SP经过一个月的评估通过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准入资格的SP以传真方式初步确认业务合作意向;浙江移动确认初步合作意向后,为SP分配测试用企业代码、服务代码,转入业务测试流程;未通过合作申请的SP,原则上在三个月之内不予受理该SP的再次申请;在未得到浙江移动的业务正式开通通知前,SP不得擅自进行业务的开放;对于已提供全网服务的SP申请本地接入情况,在确认合作意向后需报备集团公司。
SP根据业务测试期间业务发展情况,向业务受理部门提出正式测试申请;业务受理部门审核该SP业务情况后,安排进行业务及计费测试:
业务测试要求SP在业务开通地自行完成(包含该SP提供的所有业务),测试手机SIM卡必须为浙江移动的全球通、金卡神州行、动感地带其中之一;对于SP提供的重点业务可要求在现场测试,并由数据中心审核业务测试报告并核查测试结果;SP需配合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测试,由于SP方面原因导致上述测试未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视为测试失败。
SP相关业务在完成业务测试后,必须通过相应的计费测试。计费测试指对业务计费的可靠性、准确性进行测试。计费测试同样由SP自行完成,业务支撑中心负责对测试结果进行计费验证。SP需配合5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计费测试,由于SP方面原因导致上述测试未5个工作日内完成,视为测试失败。
SP在完成业务及计费测试后,向业务受理部门提交正式合作代收费申请;
业务受理部门审核SP业务、计费报告后,将申请SP资料上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对于审核批准的SP,安排后续工作:
业务受理部门在SP提交文档的基础上完成业务规范、客服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并提交业务相关部门;
业务受理部门负责与SP签订合作协议、委托收费协议后进行正式合作。
在所有业务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省公司市场部正式下文开通SP业务及下发业务规范,各地市分公司根据发文内容中推广安排,协助配合完成SP业务的在本地的宣传工作。
SP在浙江移动接入,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接入点。
第三章 SP业务开通/变更流程
第一条 SP业务测试流程
(一)网络测试阶段
网络测试指浙江移动为申请接入的SP进行相关网元(短信中心、短信网关、MISC平台)局数据的设置,与SP进行网络连接测试,连通后形成《网络测试报告》(见附件4)。
SP在进行网络测试前须加载浙江移动统一网络测试指令,且此指令应长期留存。具体要求见第四章。
获得接入资格SP办理网络接入手续,由SP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采用专线或主机托管方式;设备采用专线接入方式的SP可向电信公司申请;
网络接入手续办理结束后,SP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业务受理机构提出网络接入测试申请,并提供互联设备IP地址、短信服务号码、联系人及电话;由数据中心分配企业代码并以联系单方式向网管中心通知在全省短信网关及短信中心上数据的制作;同时,向SP提供SP使用平台所对应的通信协议的API接口;
SP的技术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接入短信系统所需要的软硬件技术,其中包括对信息内容的处理技术及与网关之间的网络通信技术,在对短信网关的通信接口及接口函数充分理解后,根据网关厂商提供的测试程序,结合自身所要提供的短信增值业务编写完程序之后,可申请与网关进行通信测试,由短信网关管理员为SP在所接入的短信网关上建立接入帐户;
网络测试注意事项:在测试过程中,SP方的任何测试应该申请浙江省移动通信公司的技术人员给予配合,并在移动公司技术人员的配合下,遵照“SP接入测试大纲”对SP的接入业务共同进行测试;由于短信增值业务的测试是在现网环境运行,测试程序不能以未知的手机用户为目的地址进行应用测试;在测试过程中,SP不可以在短时间内向短信网关和短信中心推送大量无用的信息,以免现网短信系统的其他服务受到影响;测试程序的运行应该一直处于双方工程师的监控之中,从而避免由于测试程序的一些不可预见的故障导致现网短信系统的其他服务受到影响;
SP完成网络测试后将由网管中心以邮件方式向业务受理机构出具网络测试报告,表示该SP已具备开展业务所必需的网络基础条件;
SP需配合浙江移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测试,由于SP方面原因导致上述测试未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视为网络测试失败。
(二)业务和系统功能测试流程
网络连接测试合格后,进行业务测试、系统功能测试。
业务测试申请
完成网络测试,并在业务、客服、计费等系统已准备成熟的SP可向受理机构提出业务测试申请,截止期为每月10日,并提供需开放业务所需的完整的业务资料(业务规范;客服文档;业务、计费测试报告;市场推广方案;SP开放计划表共六个文档。已代收费SP新增业务的业务测试申请无须提供市场推广方案,只需五个文档),包括详细的业务说明、业务实现方式、业务种类、业务使用方法、业务计费类型、业务资费、用户服务文档、对口联系人名单(包括技术、业务、计费、营销、客服等方面)。业务资料必须包括各SP计划开放的所有业务,包括网站上实现的定制及点播类业务。《业务代码使用规则》见附件12。
其中所有业务共提供一份总的SP开放计划表和一份总的计费测试报告,其他文档要求一个业务一份。文档格式参见附件5、6、7、13、14、15。
业务测试
业务测试由省公司数据中心牵头,要求SP在业务开通地自行完成(包含该SP提供的所有业务),测试手机SIM卡必须为浙江移动的全球通、金卡神州行、动感地带其中之一;对于SP提供的重点业务可要求在现场测试,并由数据中心审核业务测试报告并核查测试结果;SP需配合浙江移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测试,由于SP方面原因导致上述测试未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视为测试失败。
测试结束后《浙江移动SP业务测试报告》由省公司数据中心签字确认,提交省公司市场部,报告内容应包括测试时间、测试人员、测试种类、测试项目、操作格式、返回内容、测试结果等内容。测试时间要求安排在申请当月(具体格式见附件5)。
省公司市场部负责对业务测试进行审核和复查,对不合格的业务测试,可要求SP作出修改。业务测试及系统功能测试完成时间为每月20日,逾期无法通过本月停止开通;
业务测试报告将作为进行计费测试的前提条件,并同时作为业务开展过程中用户申告处理的依据,如用户正式使用过程中发现业务使用情况与测试报告中描述的使用情况不符,SP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则视为SP业务提供不规范,将对SP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系统功能测试
系统功能测试包括:信息安全过滤、客服系统测试等,具体要求为:
各SP必须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封堵短信安全的技术漏洞,防止黑客攻击、盗用密码、非法调用页面、反复调用发送命令,造成非法内容的群发等危害移动梦网业务信息安全的非法行为。
SP必须为我公司的移动用户建立独立的数据库,与其他电信运营商、移动运营商的用户数据库分开。
SP在调试本方系统时,不得影响浙江移动现有网络的正常运行,SP应对由此引起的网络运行系统故障承担相应的责任。
客服系统测试主要测试SP对退定业务逻辑制作、短信客服指令的制作情况,以及客服热线、客服手机的接通情况。
对SP系统开发的其他要求如下:
SP有责任在向浙江移动通信平台传送短消息时,不产生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超负荷流量。SP可根据所提供业务的不同、内容特点及业务类型来设置不同的短消息存活期:大规模的免费系统通知等广播消息的存活期设为不超过5分钟,并且必须分期分批发送;实时性要求高的业务的存活期不超过12小时;一般业务的存活期设为不超过24小时;少数特殊业务的存活期可设为不超过48小时。
SP应根据《用户数据接口文件规范》(参见附件16)的要求,定期访问浙江移动与SP用户数据接口机,获取每月代收信息费详单文件、浙江移动号段文件、停机\退网用户文件,并对浙江移动提供的销复号用户号码及时进行相应处理。若因SP对上述用户未处理或处理不及时,而造成销号或空号用户定制的移动梦网业务所产生的欠费等问题由SP承担。SP有责任对浙江移动提供的用户号码段和销复号等资料进行保密。
(三) 计费测试流程
SP相关业务在完成业务测试后,必须通过相应的计费测试。计费测试指对业务计费的可靠性、准确性进行测试。计费测试同样由SP自行完成,省公司业务支撑中心负责对测试结果进行计费验证。SP需配合浙江移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计费测试,由于SP方面原因导致上述测试未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视为测试失败。
计费测试申请提出
业务测试通过后,受理机构将向业务支撑中心提出配合进行相关SP计费测试要求,SP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提出。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做相关计费测试。
计费测试
计费测试时必须详细填写《浙江移动SP业务计费测试报告》,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6。为提高计费准确性,要求SP对每一类业务都做一次计费测试,重点业务需要做两次以上计费测试。对包月业务必须做包月费SMC或者SMC_F话单的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安排在申请当月;
计费验证
省公司业务支撑中心在收到计费测试报告后,一般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计费验证。由于在计费验证过程中涉及各种复杂业务,业务支撑中心可能需要随时联系SP,因此请SP填写计费测试报告时,把相关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填在计费测试报告上。
计费验证结果回复
省公司业务支撑中心会在做完计费验证后,及时将验证结果通知省公司市场部、省公司数据业务开发中心和SP,对不合格的项目根据情况需要SP重新做测试。根据最终测试验证结果,由省公司业务支撑中心判定是否通过计费测试。计费测试完成时间为每月25日,逾期无法通过本月停止开通;
(四)测试要求
1、若由于SP的原因导致网络测试(10个工作日)、业务/系统功能测试(10个工作日)计费测试(10个工作日)在上述期限内任一环节测试不合格,视为测试失败,暂停合作且三个月不受理该SP新的接入申请。
2、测试期内未经浙江移动书面同意,SP不得擅自进行大流量的测试,下行短信数量不得超过10条/秒。
3、SP必须建立和执行信息过滤机制,具体管理要求见第四章。SP必须严格管理业务测试端口和相关账号权限,防止业务测试期间发生不良事件。
4、变更业务的测试在通过前,SP不得私自进行业务暂停或业务变更,需待测试通过后进行业务切换,对由于违反本原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SP承担。
(五)后续阶段工作
1、资料准备阶段
在网络测试、业务测试、计费测试通过后,由省公司市场部牵头,省公司数据中心配合完成业务规范、客服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
2、签订协议阶段
在确保上述各阶段工作审核通过后,省公司数据中心负责商谈正式合作有关事宜,以及签订合作协议(附件8)、委托收费协议(附件9)后进行正式合作。
3、业务开通阶段
在所有业务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省公司市场部正式下文开通SP业务及下发业务规范(附件7),各地市分公司根据发文内容中推广安排,协助配合完成SP业务的在本地的宣传工作。
第二条 SP新增/变更业务流程
1、新增业务的频率为每月一次;新增业务需进行业务/系统功能测试及计费测试(测试流程参见本章第一条);在业务测试、计费测试通过后,由省公司市场部牵头,省公司数据中心配合完成业务规范、客服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在所有业务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省公司市场部正式下文开通SP业务及下发业务规范(附件7),各地市分公司根据发文内容中推广安排,协助配合完成SP业务的在本地的宣传工作。
2、变更业务包括对原有业务的业务代码、信息服务费、计费类型的更改,其中任何一项更改均应履行变更业务的所有流程。变更业务的时间为每季度一次,信息服务费的变更周期最短为半年。业务变更时间为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的1日。变更业务的申报、测试及生效时间同新增业务有关规定。
第三条 相关资料变更流程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或其他原因,SP需变更网络联系人、业务联系人、客服联系人、电话等资料,或服务器IP地址、银行账号等信息,需遵循以下流程:
1、提出申请
如需变更网络联系人、服务器IP地址、银行账号等信息,SP向浙江移动提出变更申请即可。
对于需要变更业务联系人、客服联系人的全网SP,在向浙江移动提出申请的同时还应同时向集团公司提交变更申请。
2、变更受理时间
接入省公司和集团公司在接到变更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变更。对于全网SP业务联系人、客服联系人变更处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变更要求
SP在变更业务联系人、客服联系人、网络联系人之前务必完成工作完全交接;
SP客服电话变更要求:①SP客服手机在合作期间内不得变化,客服电话不得为分机;②固定客服电话变更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原号码保留至少两个月;
SP需变更服务器IP地址等信息前需完成相关网络测试,测试通过方可进行信息变更。
第四章 SP的业务规范管理
第一条 SP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对用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鉴权,并在用户发送短信梦网短信时显示主叫号码,不允许仅有匿名或显示昵称的短信息直接发送至其他用户手机,对于带有匿名聊天的性质的特殊业务,必须确认接收端用户登记过此项业务,并在相应的SP服务条款中标明用户愿意接受发自网上的匿名信息。
第二条 对于通过互联网、地面等非手机端触发订购的渠道定制的业务,SP必须通过发送随机密码的方式确认用户身份,用户接收密码免费。同时在网站以及业务宣传的显著位置向用户提供本业务自费、发送频次、退订方法、客服电话,并提醒用户妥善保管用户密码。
第三条SP有责任根据CMPP协议要求,按照协议所定资费,在每条递交的信息中正确填入代收信息费字段,并对没有正确填入代收信息费字段而引发的用户纠纷承担全部责任。业务代码是由大写字母、数字、“+”或“-”组成的字符串,仅第一位可以为“+”或“-”, 长度最大为10位。
第四条SP下发信息原则:
1、 SP有责任在向浙江移动通信平台传送短消息时,不应产生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超负荷流量。
2、SP应根据所提供业务的不同、内容特点及业务类型来设置不同的短消息的存活期:
3、大规模的免费系统通知等广播消息的存活期设为不超过5分钟,并且必须分期分批发送;实时性要求高的业务的存活期不超过12小时;一般业务的存活期设为不超过24小时;少数特殊业务的存活期可设为不超过48小时。
4、采用群发方式发送短消息时,必须采用间断性发送方式(连续群发一次不超过200条短消息,每两次群发之间必须设定1~10秒钟的发送间隔)。
5、为避免对关机用户不断重发而增加网络负荷,每天0:00---7:00和12:30—14:00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向用户发送订制信息。
6、为避免在短信扩充容错缓存的要求,各SP在设计新闻等即时群发软件时,原则上不允许采用长号码作为业务发送号码;
7、SP由于系统平台升级等技术原因可能导致对SP业务开展有影响的变动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浙江移动。并服从浙江移动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短消息服务正常稳定,而对短消息发布量的调整安排。
第五条 SP向用户提供任何服务(包括付费服务和免费服务),必须确保征得用户同意,严禁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用户提供服务。
第六条 定制、包月类信息管理:
(一)开通确认
1、在确认订购(包括点播类和定制类)关系前,必须确保用户充分知悉业务的基本要素信息,基本要素信息包括价格、发送频次、使用方式、主要内容等信息。
2、二次确认:
对用户要求开通、订制的梦网业务,SP必须立即用短消息向用户(含付费用户和第三方用户)返回定制确认信息,明确“业务信息费资费”、“发送频次”,及要求用户回复确认信息,待用户接受后返回成功开通信息,内容必须包含“向用户表示感谢”、“成功订制确认”、“退订方法”、“客服电话/网址”;禁止在未收到用户确认信息的情况下默认开通业务(二次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用户发送开通指令至SP接入号码,SP系统首先回复一条信息,基本格式为:“您将开通由**公司提供的**业务,功能为**,信息费*元/月(或*元/条,每天*条)委托浙江移动代收,确认请回复Y”;必须待用户回复字母“Y”(用户二次确认)后,然后回复开通信息“感谢你使用本公司的**业务,我公司客服**,您可以回复**或0000退定该服务!”,如此方能表示该用户正式开通此项业务;
若用户在二次确认过程中回复其他字符,SP系统应回复“您回复的字符不对,确认开通**业务请回复Y”;直至用户正确回复字母“Y”;
若用户在二次确认期间时未回复任何信息均应视作业务未开通成功,SP系统不得再回复任何信息;
资费标准:上行短信通信费照常收取(全球通、金卡、动感地带0.1元/条,神州行0.15元/条),下行信息费免费(无不均衡通道费,且用户未正式使用该项业务,所以不得收取信息费)。 3、对于所有请求定制业务的用户(包括STK卡用户、通过互联网定制业务的用户、通过手机定制的用户以及通过地面营销推广方式(如填写表格等)获得初步订购意向的用户等),各SP必须通过发送二次确认短消息,在用户确认定制后,才可最终确定真实的订购关系。
(二)、退订确认:
1、对用户退订成功的梦网业务,必须立即用短消息向用户(含付费用户和第三方用户)返回提示信息,内容必须包含“成功退订确认”、说明不会再向用户收取信息费、“客服电话/网址”、“向用户表示感谢”;
2、退定业务提示信息不向用户收取信息费。
(三)、对于SP在优惠、促销期提供的免费定制、包月业务在优惠期截止后必须主动终止业务的默认开通模式,并应向用户明确“该业务由于免费期/优惠期的结束将停止服务,如需继续使用该服务,请发送**到**,资费*元/月,咨询*****”;
(四)、SP业务的资费调整:必须在向省移动数据中心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能实施,在采用新收费标准的计费周期之前向在线及注册用户明确“该业务服务费由于*原因将采用新的资费标准收取,*,资费*元/月,如需继续使用,请发送*到*,咨询*****”;禁止在未经用户知晓情况下,直接按新资费模式向用户下发话单;
(五)订购生效时间:订购关系自起订时72小时后生效。72小时内按条计费的业务可收取按条费用,包月计费业务不得收取包月费用。若用户本月内再次发起订购请求则可计费。
(六)订购关系确认:SP必须每隔3个月重新确认未激活用户的订购关系。未激活指3个月内无任何MO和MT。重新确认订购关系的方式可选择:下发提示短信,提示短信内容为“尊敬的用户,您定制的XX公司提供的XX服务,资费为X元/月,如希望退订可回复短信0000,希望继续使用则无须回复(本条信息免费)”。如未收到回复,则保持订购关系。
(七)计费时间:起订日在当月20日后,当月免收包月信息费。按条收取费用累计不得超过月总费用的1/3。
(八)、包月类业务月话单(SMC)的时间要求:在下发第一条包月业务的收费业务短消息之前,发送SMC话单。对于包月业务,SP在没有收到短信网关或SCP的扣款请求应答时,必须经过与移动公司业务支撑中心进行包月话单核实后,确认未采集到包月话单后才能发起重发扣款请求,以防止对用户扣除了包月费,但用户未享受到包月业务或重复扣费的情况出现。
第六条 统一指令要求:
1、SP系统必须向用户提供取消“移动梦网”服务的统一渠道,具体要求:
1)统一取消服务指令为:发短信00000到SP服务代码。SP收到此指令后,应直接将该用户订购的所有服务全部取消,并将该用户号码从注册用户库中删除。
2)分项取消服务指令为:发短信0000到SP服务代码
3)SP收到分项取消服务指令后,返回菜单内容及格式:
(1)当用户未订制任何该SP业务时,返回内容应为:“您未订制由XXX公司提供的移动梦网业务”。并可根据SP需要,利用本条短信的剩余空间介绍本SP推荐服务说明一项(应包含使用方法和资费),或添加本SP用户服务电话。
(2)当用户订制了该SP业务时,返回内容及格式为:
A. SP第一条回复短信:“回复QX+序号,取消所订购的服务:
0 所有订制服务
1 第一项服务(应明确具体服务名称)
2 第二项服务(应明确具体服务名称)
……… …………”
B.用户根据取消服务的具体需要输入QX+序号时,SP应
回复第二条短消息:
①用户输入QX0时,回复:“您已取消由XXX(应明确公司名)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务”。并可根据SP需要,利用本条短信的剩余空间介绍本SP推荐服务说明一项(应包含使用方法和资费),或添加本SP用户服务电话。
②用户输入QX+其他序号时,回复:“您已取消XXX(应明确具体服务名称)”。并可根据SP需要,利用本条短信的剩余空间介绍本SP推荐服务说明一项(应包涵使用方法和资费),或添加本SP用户服务电话。
4)资费:上行短信通信费照常收取(全球通0.1元/条,神州行0.15元/条),下行所有的信息费免费。
2、全省性SP必须向浙江移动提供包月、订制类业务代取消“移动梦网”服务的统一渠道,具体要求:
具体实现方式为:以用户13905710421为13805800000用户取消腾讯业务为例:
统一取消服务指令为:用户13905710421发短信0000013805800000到SP服务代码。SP收到此指令后,应直接将1380580000用户订购的所有服务全部取消,并将该用户号码从注册用户库中删除。
分项取消服务指令为:用户13905710421发短信000013805800000到SP服务代码
A.SP收到分项取消服务指令后,返回菜单内容及格式:
①当用户13805800000未订制任何该SP业务时,返回内容应为:“用户13805800000未订制由XXX公司提供的移动梦网业务”。并添加本SP用户服务电话。
②当用户13805800000订制了该SP业务时,返回内容及格式为:
SP第一条回复短信:“回复QX+序号+13805800000,将代用户13805800000取消所订购的服务:
0 所有订制服务
1 第一项服务(应明确具体服务名称)
2 第二项服务(应明确具体服务名称)
……… …………”
B.用户根据取消服务的具体需要输入QX+序号时,SP应回复第二条短消息:
①用户输入QX013805800000时,回复:“您已代用户13805800000取消由XXX(应明确公司名)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务”。添加本SP用户服务电话。
②用户输入QX+其他序号+13805800000时,回复:您已代用户13805800000取消XXX(应明确具体服务名称)”。添加本SP用户服务电话。
用户13905710421如直接回复“QX+序号”或其他字符都视作无效信息。
如用户13905710421也开通腾讯公司的业务,自身开通的业务则不受影响。
资费:上行短信通信费照常收取(全球通、金卡神州行0.1元/条,神州行0.15元/条),下行所有的信息费免费。
3、SP系统必须支持统一的测试用业务指令CMCCTEST(大小写均支持),具体要求如下:
1)MO上行业务代码(或指令):CMCCTEST,MT下行业务代码:CMCCTEST。
2)SP返回MT信息的格式为:浙江,企业名称,服务代码,企业代码,发送MT信息时间(24小时制时间);如:对新浪进行测试,北京的全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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