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大罗黄花
编号:AGI 公布日期:
本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了大罗黄花的地域范围、独特自然生态环境、特定生产方式、产品品质特色和质量安全规定、标志使用规定等要求。本规范文本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后即为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各相关方面必须执行。
1 地域范围
大罗黄花产于巴中市巴州区,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巴州区境内大罗镇在内的38个乡镇和6个农村办事处,具体为:大罗镇、鼎山镇、羊凤乡、凤溪乡、龙背乡、梁永镇、金碑乡、玉山镇、舞凤乡、关公乡、三星乡、清江镇、兴文镇、水宁寺镇、曾口镇、三江镇、兴隆场乡、石城乡、尹家乡、群乐乡、双胜乡、万安乡、下八庙镇、茶坝镇、观音井镇、光辉乡、花溪乡、大和乡、恩阳镇、花丛镇、柳林镇、青木镇、化成镇、官渡乡、凌云乡、渔溪镇、三河场镇、大茅坪镇和回风办事处、江北办事处、宕梁办事处、东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玉堂办事处。总保护面积30000公顷,年产量11万吨。
巴州区东邻达州,南接南充,西抵广元,北接陕西汉中,东西长72公里,南北长62公里。幅员面积2562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106°21′~ 107°7′,北纬31°31′~ 32°4′。最高海拔1460米,最低海拔301米。大罗黄花最佳生长地域为大罗镇、鼎山镇、羊凤乡、凤溪乡、龙背乡、梁永镇等乡镇。
2 独特自然生态环境
(1)土壤地貌情况:大罗黄花产区的土壤分两部分,一部分为水稻土,一部分为紫色土。土壤pH值在6.5-8,土壤肥力状况中等,土壤发育较浅,中性和微酸性土壤占主要,有机质含量为1.62%。境内四面高山环抱,丘陵起伏,地貌以丘陵兼具低山为主。
(2)气候情况:大罗黄花产区位于四川盆地东北,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7℃,1月份平均气温5.2℃,8月份平均气温27.3℃。日照时数1462小时,降水量1119毫米,无霜期275天,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适宜,四季分明,春暖、夏热、秋凉、冬寒,雨热同季,光照同步。全区森林面积7.5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5.88%。
3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种植基地宜选择远离工业园区,生态环境良好,空气清新,光照充足,排灌方便,土层深厚,土质疏松肥沃,适宜桃生长的壤土。
(2)品种选择:大罗七根须黄花。
(3)生产过程管理:大罗黄花生产按照无公害黄花生产技术规程要求进行。
A、种苗繁育
切茎繁殖 将种植三年以上的植株整株挖出,割去叶片,切根保留1-2cm,将短缩茎切成6-10块集中良繁。
分株繁殖 将种植五年以上的植株整株挖出,按分蘖分株,切除肉质根和老根,集中良繁。
B、定植
栽植时间在春季3-6月份或秋季9-11月份为宜,栽植密度≤120000株/公顷,栽植深度10-15cm以内。
C、生长期
施肥 入冬前施用优质有机肥45000kg/公顷以上或充分腐熟的饼肥4500kg/公顷。在抽苔前按配方追肥,纯氮200-225Kg, 五氧化二磷180~225Kg/公顷,氧化钾200-225Kg/公顷。
适时培土 在冬季黄花菜上部叶片干枯之后翻土培根,覆土3-5cm。
D、农业投入品。肥料以有机肥为主,控制使用化肥,实行平衡施肥。病虫害防治上提倡综合防治,采用农业、物理、生物等措施,化学防治严禁使用高毒剧毒农药,提昌使用高效低毒的农药,要严格按照DB51/337、GB/T8321的要求控制施药量与安全间隔期,并遵照国家有关规定。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规定:
A、采摘
采摘时间 6月上旬-7月中旬。
采摘标准 黄花菜发育到5cm以上,花蕾顶部呈黄褐色,中部呈青褐色时采摘。
B、加工
杀青 在锅内水的温度达到60°C—90°C时,把黄花菜置于笼中杀青,至花瓣微软。
干制 在通风干燥处晾晒或室内烘干。
(5)生产记录要求:建立大罗黄花生产记录档案,如实记录生产情况、病虫害情况、技术措施、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等,并保存两年。
4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及质量安全规定
(1)外在感官特征:大罗黄花菜条丰润,色泽金黄鲜艳,肉质滋润,油分大,弹性强,香气纯正、浓郁,味道鲜脆可口。产品外观无意味、无冻害、无病虫害、无机械伤、无腐烂。
(2)内在品质指标:大罗黄花营养物质丰富,尤其是品种“七根须黄花”,其花内长有雌雄一体的7根花须,品质特优,其蛋白质含量高,氨基酸含量丰富;胡萝卜素含量极高,维生素B2的含量更是大于其它同类产品,并富含大量的矿物质富,较国内其它地方如甘肃、湖南、省内渠县等地种植的“五根须”黄花的品质明显高出一筹。
(3)安全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相关规定进行生产和管理,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 干制金针菜》(NY5186—2002)标准的安全要求。
5 包装标识等相关规定
(1)包装:销售的黄花,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
(2)标识:地域范围内的大罗黄花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大罗黄花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
(3)其它:运输、贮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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