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遵义市水利局政务信息需修改内容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遵义市水利局
公开电话:8932160
电子信箱:ZYSL2160@126.COM
单位网址:
单位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泉园小区二层
邮政编码:563000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的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主要江河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主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及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工作,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烟水配套工程管理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八)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协调跨县(区、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督。
(九)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市际河流有关事务和对外合作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介绍
姓 名:张 立
领导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主持全面工作。
分管防汛抗旱、人事教育工作
联系遵义灌区管理局、遵义市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遵义市抗旱排涝服务队
姓 名:李书江
领导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
分管工作:分管水政水资源管理科(农电科)、水土保持科、
联系遵义市湘江治理工程指挥部、遵义市水电物资站、水土保持监测站、遵义市湄风余灌区管理局、水政监察支队。
姓 名:周余耕
领导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
分管工作:分管计划建设科、管理科。
联系遵义市水电质量监督站、遵义市建设管理站、遵义市聚龙工程咨询公司、遵义市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遵义海龙水库管理处、遵义市海龙公司、
姓 名:王洪利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驻局监察室工作
姓 名:苏平 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工作
分管办公室工作
四、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办公室。
科室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公产、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编制水利部门预算;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全市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科室负责人:任兴眉
联系电话:8932160
科室名称:人事教育科。
科室职责: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人事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科室负责人:伍连中
联系电话:8932010
科室名称:水政水资源管理科(农电科)。
科室职责:起草水利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区(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小水电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君涛
联系电话:8930900
科室名称:建设计划科(安全监督科)。
科室职责: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水利科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
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参与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承办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市)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科室负责人:冷兵
联系电话:8931970
科室名称:农水科。
科室职责:拟订农村水利建设发展规划;指导乡镇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农村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订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溉排水和节水灌溉等工作;实施灌区、水泵站工程节水改造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雨水集蓄利用“三小”工程工作;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拟订烟叶生产配套工程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小水电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科室名称:水土保持科。
科室职责: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工作;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科室负责人:万爱民
联系电话:8932009
科室名称:水利管理科。
科室职责:组织管理江河湖库和水利工程;负责河道、水库、堤防等水域以及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对水利工程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农村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忠慰
联系电话:8926360
科室名称:防汛科(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科室职责: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协调编制全市防汛抗早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负责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凯
联系电话:8921111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直属单位
单位名称: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法人代表:何谨铖
工作职能: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监理、施工、 工程总承包、岩土工程、检测试验、信息服务、技术咨询等
联系电话:0852-8933267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洗马路167号
单位名称:遵义市水政监察支队
法人代表:李书江
工作职能:征收水行政规费及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联系电话:8925950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泉园小区二层
单位名称:遵义市抗旱排涝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刘凯
工作职能:1,承担对县级抗旱服务队技术和管理工作的指导;
2,承担全市重点抗旱排涝任务;
3,承担推广抗旱排涝和防洪抢险新技术,新产品,做好抗旱抢险物资的调运,保管和维修工作;
4,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应急抢险任务;
5,承担中心城区防洪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6,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联系电话:8924505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泉园小区二层
单位名称:遵义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总公司:
法人代表:郑衡
工作职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土地综合治理、退耕还林工程施工。可承担库容1亿立方米、装机容量10MW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和基础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不同类型的大坝、电站厂房、引水和泄水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基础工程、导截流工程、砂石料生产、水轮发电机组、输变电工程的建筑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压力钢管、闸门制作安装;提防加高加固、泵站、涵洞、隧洞、施工公路、桥梁、河道疏浚、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联系电话:0852-8928940(办公室) 0852-8931007(传真)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泉园小区二楼
单位名称:遵义市水电综合开发公司
法人代表:李发忠
工作职能:房屋租赁。五金交点、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毒化产品及国家专控产品)、建材(不含木材)、水电器材;果园种植。集中式供水(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
联系电话:0852-8924318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泉园小区二楼
单位名称:遵义市水利电力物资站
法人代表:杨学清
工作职能:为农村水利水电的物资供应和支农服务,为农村水电电网建设和抗旱。人蓄饮水提供物资渠道、信息。供应农村水库补漏、水保、排灌等物资机具。
联系电话:0852-8822022
地址:遵义市外环路虾子河
单位名称:遵义市万里水库管理所
法人代表:方长清
工作职能:为万里水库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从事万里水库日常维护和机械设备运行管理、安全监测;负责水库灌区内的农田灌溉
联系电话:0852-6312313
地址:遵义市绥阳郑场镇
单位名称:遵义市水利经济管理中心(遵义市水土保持环境生态监测站)
法人代表:李书江
工作职能:为全市水利经济规划。计划、信息工作服务。从事水利经济改革、水利产业结构调整、水利行业经济管理人才培训、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监测等工作。
联系电话:0852-8921807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泉园小区二楼
单位名称:遵义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法人代表:曾宪福
工作职能:代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职责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和执法检查;核验工程参建各方资质;检查参建各方涉及质量方面的建设行为;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监督隐蔽(重要)单元工程验收的程序,必要时提出监督意见;参加工程各阶段验收;核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受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举报及质量事故处理等。
联系电话:0852-8930933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泉园小区二楼
单位名称:遵义市海龙水库管理处
法人代表:李发忠
工作职能:为海龙水库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海龙水库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拟定,海龙水库注册,海龙水库安全鉴定,海龙水库运行管理,海龙水库安全监测仪器认定,海龙水库安全监测仪器质量检测
联系电话:0852-8910303
地址:红花岗区海龙镇桂花村
六、监督投诉
信息公开监督电话:0852-8930500
信息公开监督信箱:zdz821788@126.COM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泉园小区二楼
邮编:563000
七、信息公开指南
遵义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市水利局机构职能: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
2、市水利局重点工作
3、市水利局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4、市水利局政策法规
5、市水利局规划计划:规划、计划、公报、项目资金安排、部门预算
6、市水利局办事规程
7、市水利局人事任免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中国遵义门户网站群水利局。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遵义市水利局自 2010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水利局窗口。
办公地址: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9:00-11:30 、 13:00-16:30 ;
联系电话:8228225 ,传真号码:8228225 ;
通信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凤凰山广场政务大厅水利局窗口
邮政编码:563000
电子邮箱地址: zy8228225@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遵义市水利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中国遵义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或者送交受理机构。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中国遵义门户网站上填写《申请表》给提交相关部门。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四)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公开权利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4)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遵义市水利局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8930500
电子邮箱:zdz821788@126.COM
八、行政许可事项
(一)事务信息
1,事项名称:取水许可审批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办理单位:遵义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农电科)
4,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5,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0852-8220225
(二)办理程序:
1、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4份;
2、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
3、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相关文件;
4、若达到需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新、改、扩建设的建设项目,需提交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一式3份,光盘2张以及该报告书审查,批复一式3份;其余的可不提供;
5、若涉及城市规划区取用地下水的,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复;
6、若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建设项目水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或防洪规划许可批复。
(三)申报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4份;
2、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
3、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相关文件;
4、若达到需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新、改、扩建设的建设项目,需提交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一式3份,光盘2张以及该报告书审查批复一式3份;其余的可不提供;
5、若涉及城市规划区取用地下水的,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复;
6、若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建设项目水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或防洪规划许可批复。
(四)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8条、《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6条
(一)事务信息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办理单位:遵义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农电科)
4,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5,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0852-8220225
(二)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工作人告之同意受理或补充完善申请材料或不予受理;
审核:受理申请后,由水利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相关负责人对该业务进行审核;
审批:水利局经过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局领导签字,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办结:办理人到窗口取件。
(三)申报材料:
1、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申请书一式3份;
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
3、具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的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一式15份
4、取水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需提交第三者的承诺书或相关文件。
(四)法定依据:《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目录第168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0号
(一)事务信息
1,事项名称: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扩大许可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办理单位:遵义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农电科)
4,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5,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0852-8220225
(二)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工作人告之同意受理或补充完善申请材料或不予受理;
审核:受理申请后,由水利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相关负责人对该业务进行审核;
审批:水利局经过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局领导签字,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办结:办理人到窗口取件。
(三)申报材料:
1、入河排污口设置及扩大许可申请书一式3份;
2、入河排污口设置及扩大建设项目依据文件;
3、入河排污口设置及扩大论证报告书审查批复;
(四)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4条
(一)事务信息
1,事项名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审批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办理单位:遵义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科
4,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5,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0852-8220225
(二)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工作人告之同意受理或补充完善申请材料或不予受理;
审核:受理申请后,由水利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相关负责人对该业务进行审核;
审批:水利局经过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局领导签字,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办结:办理人到窗口取件。
(三)申报材料:
1、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书一式3份;
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
3、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一式15份,报告书中需附编制单位相关资质证书。
(四)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14、19条;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第5令第8条
(一)事务信息
1,事项名称:建设水工程规划许可办理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办理单位:遵义市水利局建设计划科
4,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5,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0852-8220225
(二)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工作人告之同意受理或补充完善申请材料或不予受理;
审核:受理申请后,由水利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相关负责人对该业务进行审核;
审批:水利局经过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局领导签字,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办结:办理人到窗口取件。
(三)申报材料:
1、建设水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一式3份;
2、建设水工程规划报告书一式15份;
3、建设水工程规划报告书编制单位资质证明;
4、建设水工程规划报告书审查意见;
5、水工程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的专家咨询论证意见。
(四)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
(一)事务信息
1,事项名称: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或采砂审批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办理单位:遵义市水利局管理科
4,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5,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0852-8220225
(二)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工作人告之同意受理或补充完善申请材料或不予受理;
审核:受理申请后,由水利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相关负责人对该业务进行审核;
审批:水利局经过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局领导签字,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办结:办理人到窗口取件。
(三)申报材料:
1、遵义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表;
2、兴建建设项目的依据;
3、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部分的工程建设方案、图纸以及防御洪水的标准与防范措施
5、建设项目占用河道岸线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情况(2份);
6、市级立项的项目要求提交具有乙级资质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中央、省立项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直接向水利部、水利厅申报);
7、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书。
(四)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8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条3、《河道管理条例》第25条。
(一)事务信息
1,事项名称: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审批
2,事项类型:非行政许可
3,办理单位:遵义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农电科)
4,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5,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0852-8220225
(二)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工作人告之同意受理或补充完善申请材料或不予受理;
审核:受理申请后,由水利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相关负责人对该业务进行审核;
审批:水利局经过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局领导签字,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办结:办理人到窗口取件。
(三)申报材料:
1.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合同
2.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四)法定依据:《贵州省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第4条、第7条
(一)事务信息
1,事项名称:雨水集蓄利用“三小”工程实施方案办理
2,事项类型:便民服务
3,办理单位:遵义市水利局建设计划科
4,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5,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0852-8220225
(二)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工作人告之同意受理或补充完善申请材料或不予受理;
审核:受理申请后,由水利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相关负责人对该业务进行审核;
审批:水利局经过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局领导签字,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办结:办理人到窗口取件。
(三)申报材料:
1、提交各县(市、区)对水利雨水集蓄利用“三小”工程实施进行审查批复的请示报告;
2、提交具备有资质单位设计雨水集蓄利用“三小”工程实施方案。
(四)法定依据:1、《关于规范我省“三小”水利工程项目审批制度的通知》;第四条2、黔水“三小”[2008]62号文《关于编报2008年省级财政“三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二条
(一)事务信息
1,事项名称: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方案项目办理
2,事项类型:便民服务
3,办理单位:遵义市水利局管理科
4,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5,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0852-8220225
(二)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工作人告之同意受理或补充完善申请材料或不予受理;
审核:受理申请后,由水利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相关负责人对该业务进行审核;
审批:水利局经过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局领导签字,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办结:办理人到窗口取件。
(三)申报材料:
1、提交各县(市、区)对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方案审查审批批复的请示报告;
2、提交具备有资质设计单位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方案。
(四)法定依据: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方案项目办理
(一)事务信息
1,事项名称:小型水库移民项目实施方案办理
2,事项类型:便民服务
3,办理单位:遵义市水利局建设计划科
4,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5,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0852-8220225
(二)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工作人告之同意受理或补充完善申请材料或不予受理;
审核:受理申请后,由水利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相关负责人对该业务进行审核;
审批:水利局经过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局领导签字,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办结:办理人到窗口取件。
(三)申报材料:
1、提交各县(市、区)对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行审查批复的请示报告;
2、提交具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四)法定依据:1、《关于加强遵义市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遵财企[2008]34号第二条;
(一)事务信息
1,事项名称: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办理
2,事项类型:便民服务
3,办理单位:遵义市水利局建设计划科
4,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5,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0852-8220225
(二)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工作人告之同意受理或补充完善申请材料或不予受理;
审核:受理申请后,由水利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相关负责人对该业务进行审核;
审批:水利局经过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局领导签字,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办结:办理人到窗口取件。
(三)申报材料:
1、提交各县(市、区)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审查批复的请示报告;
2、提交具备有资质单位设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
(四)法定依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九、服务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1
取水许可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8条、《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6条
遵义市水利局
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目录第168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0号
遵义市水利局
3
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扩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4条
遵义市水利局
4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14、19条;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第5令第8条
遵义市水利局
5
建设水工程规划许可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
遵义市水利局
6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或采砂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8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条3、《河道管理条例》第25条。
遵义市水利局
7
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审批
《贵州省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第4条、第7条
遵义市水利局
8
雨水集蓄利用“三小”工程实施方案办理
1、《关于规范我省“三小”水利工程项目审批制度的通知》;第四条2、黔水“三小”[2008]62号文《关于编报2008年省级财政“三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二条
遵义市水利局
9
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方案项目办理
财政部、水利部财建[2007]1025号《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条
遵义市水利局
10
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办理
1、《关于加强遵义市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遵财企[2008]34号第二条;
遵义市水利局
11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办理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遵义市水利局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