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出口贸易信用保险可能损失通知书
立 案 号: 立案日期: 年 月 日
险 种
[ ] 综合保险 [ ] 统保保险 [ ] 特定买方保险 [ ]信用证保险
被保险人名 称
保 单 号
联 系 人
及 方 式
关键客户
买方名称
买 方 代 码
开证行
开证行SWIFT码
保兑行
保兑行SWIFT码
信用限额
限额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致损原因
非信用证支付方式
[ ]买方破产 [ ]买方拖欠 [ ]买方拒收 [ ]政治风险
信用证支付方式
[ ]银行破产 [ ]银行拖欠 [ ]银行拒绝承兑 [ ]政治风险
货物名称
支付条件
出运日期
应付款日
申报日期
合同/信用证号
发票号
发票金额
可损金额
被保险人是否委托保险人追讨: 是 □ 否 □
金 额 合 计
被保险人是否已办理贸易融资: 是 □ 否 □ 融资金额:
融资银行:
案情说明(可另加附页说明)
减损措施:
被保险人报损
被保险人: (公 章) 年 月 日
融资银行报损
融资银行: (公 章) 年 月 日
保险人经办:
收到可损通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被保险人在获悉损失已经发生或可能引起损失的事件已经发生时,请在保单规定期限内填报本通知书。
2、保险人向买方或开证行调查追讨,需被保险人填写《委托代理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3、请被保险人将相关损失逐票填写清楚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案情说明。
4本 4、本通知书不作为《索赔申请书》使用;被保险人或其他索赔权人索赔时,请按保单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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