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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重点工程与造林质量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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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重点工程与营造林质量管理 省林业厅造林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柏方敏 2003年9月15日 一、我省九大林业重点工程简介 1、退耕还林工程是我省林业的第一号工程。规划2001-2010年在全省实施2500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400万亩,宜林荒山造林1100万亩,总投资270.1亿元。2003年工程造林任务480万亩。上半年已完成退耕还林整地53.83万亩,占计划的11.21%;造林47.33万亩,占计划的9.86%;省下拨退耕还林资金8.33亿元。从2000年8月到今年6月止,国家累计下达我省退耕还林任务1231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614万亩,宜林荒山造林617万亩。实际完成造林788.43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397.74万亩,宜林荒山造林390.7万亩,涉及14个市州、99个县市区。国家到位资金累计31.17亿元。省已累计下拨资金17.22亿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费6.28亿元,现金补助费2.16亿元,粮食补助资金8.78亿元。 2、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包括2001年启动的长江防护林二期工程、珠江防护林工程、平原绿化二期工程、防沙治沙工程、长株潭林业生态圈工程、1992年启动的兴林抑螺工程和1998年启动的中德合作造林工程。规划总投资39亿元,建设规模4500万亩。迄今为止,完成工程总投资2.75亿元,造林305.4万亩。 3、“三难地”绿化攻坚工程规划1999-2010年在自治州、永州、衡阳、张家界等地区治理“三难地” 569.4万亩。今春实际完成“三难地”新造林任务120.5万亩。上半年对5个市州的32个县市区的全面抽查显示:5年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7亿元,改造“三难地” 671.8万亩,占规划任务的92.9%。自治州剩下的51.4万亩,可望在明春完成。 4、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工程规划2001-2010年在全省78个县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3000万亩,其中:原有1000万亩,新造1000万亩,改造1000万亩。2003年计划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65万亩,其中世行贷款项目15万亩;低产林改造20万亩,其中世行贷款项目5万亩。上半年,实际完成速生丰产用材林造林95.1万亩,占计划的146.3%;低产林改造10万亩,占计划的50%。其中世行贷款营造12.7万亩、低产林改造和中幼林抚育4.8万亩。迄今为止,共管护和经营原有林1000万亩,完成新造林175万亩,其中世行贷款造林44万亩,改造低产林25.1万亩。同时,省厅组织了速生丰产用材林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快速生丰产用材林发展的意见。 5、优质种苗和花卉工程是我省农村的朝阳产业工程。种苗工程规划2001—2010年建设种苗项目135个,总规模17.66万亩,其中良种基地47个1.6万亩,采种基地18个13.2万亩,中心苗圃70个2.85万亩,到2010年年产种量达到10万公斤,年产苗量达到13亿株,林木良种壮苗率由80%提高到95%以上,主要造林树种良种覆盖率达到100%。2003年计划建设林木良种基地1500亩,采种基地2万亩,育苗7.5万亩。上半年完成育苗7.54万亩,预计产苗10亿株。迄今为止,共投资10765万元,建立林木良种基地18个7120亩,采种基地8个33300亩,苗圃44个11160亩,去年种子年产量已达24050公斤,苗木年产量已达7800万株。 花卉工程规划到2010年种植花卉80万亩,年产绿化苗木1.25亿株,盆栽植物430万盆,切花2430万支,草坪1330万平方米,药用花卉300万公斤,年总产值50亿元。今年计划新增花卉种植面积4.2万亩,年产绿化苗木7660万株,盆栽植物275万盆,切花1550万支,草坪845万平方米,药用花卉195万公斤,年总产值15.5亿元。上半年实际增加种植面积3.8万亩,生产绿化苗木6890万株,盆栽植物250万盆,切花930万支,草坪675万平方米,药用花卉180万公斤,实际总产值9.3亿元。至今,全省花卉种植面积已达50.7万亩。 6、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从2001年开始实施,全省共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8586.7万亩,其中国家生态公益林6350.2万亩,地方公益林2236.5万亩。国家批复我省试点面积3000万亩,试点单位为67个县市区、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2个国有林场,每年补助资金1.5亿元。2003年实际拨付管护人员费用1.05亿元。3年来,国家共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4.5亿元,其中管护人员费用3.15亿元全部发放到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手中,1.35亿元的管护生产费用已分期分批落实到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资源监测、林业行政案件查处、林区道路维护等项目。 7、林产工业工程规划到2010年全省主要林产品产量达到:人造板200万立方米、木(竹)纸浆100万吨、木(竹)地板及复合地板800万平方米、松香及其深加工产品3万吨、竹笋及其制品产量10万吨,林产工业年产值达到180亿元。今年计划生产人造板130万立方米、木(竹) 纸浆53万吨、木(竹)地板及复合地板600万平方米、松香及其深加工产品1.5万吨、竹笋及其制品产量6.3万吨,林产工业年产值达到90亿元。上半年已生产人造板60万立方米、木(竹)纸浆21万吨、木(竹)地板及复合地板250万平方米、松香及其深加工产品0.5万吨,竹笋及其制品产量5万吨,林产工业产值达到40亿元。 8、森林生态旅游工程规划2001-2010年新建森林公园36个,重点开发建设30个特色突出、区位优势明显的森林公园,构建6个森林生态旅游分区和6条森林生态旅游线路。到2010年,全省森林公园总数达到85个,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接待游客1300万人次,创社会旅游产值100亿元,其中系统内收入27亿元。今年计划新建森林公园7个,年接待游客666万人次,创社会产值30.4亿元,其中系统内收入7.13亿元。上半年,新增省级森林公园5个。由于受“非典”影响,森林旅游收入大幅度减少,全省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16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4亿元,创社会产值7.3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38%、36%和33%。迄今为止,全省森林公园总数达到58个。 9、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规划2001-2010年投入97.73亿元,重点实施12个物种拯救工程,到201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的数量达到105个,自然保护小区的数量达到1000个,总面积1950万亩,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6.1%。今年国家计划投入7045万元,实施麋鹿自然放养和雉类种源2个物种拯救工程,新建自然保护区17个、自然保护小区100个,新增面积150万亩,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1710万亩,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5.38%。上半年已完成麋鹿自然放养和雉类种源2个物种拯救工程的立项,新建自然保护区3个,新增面积114万亩;新建自然保护小区37个,新增面积3万亩。迄今为止,全省共实施物种拯救工程2项,建立自然保护区91个、自然保护小区37个,总面积达到1750.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5.51%。 我省九大林业重点工程中,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工程、“三难地”绿化攻坚工程以及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工程属于营造林工程,优质种苗和花卉工程部分属于营造林工程,“三难地”绿化攻坚工程已胜利竣工。因此,退耕还林、防护林以及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工程是我省营造林质量管理的重点。 二、我省近几年营造林质量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 (一)我省近几年营造林质量取得的成绩 1994年在全国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核查中我省全国排名第23位。1995年,原林业部核查我省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我省排名第二,1996年,核查我省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排名第三,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连续五年我省在全国排名第一。 1993—1998年林业部对我省人工造林、更新保存状况调查连续六年名列全国前三名,其中1994年、1997年全国排名一。 湖南省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核查在全国排名情况 单位:% 年 度 面积核实 情况 质量情况 综合管理情况 总 得 分 全国名次 核实率 得分 合格率 得分 作业设计 检查验收 抚育 档案 管护 得分 1994 95.3 19.1 92.6 37.0 50.8 39.6 53.1 36.2 18.2 74.3 23 1995 100.0 20.0 99.4 39.8 99.8 100.0 100.0 100.0 100.0 40.0 99.8 2 1996 99.1 29.7 100.0 30.0 100.0 100.0 99.5 100.0 99.5 39.9 99.6 3 1997 100.0 30.0 100.0 30.0 100.0 100.0 99.8 100.0 100.0 40.0 100.0 1 1998 100.0 30.0 100.0 3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40.0 100.0 1 1999 100.1 30.0 100.0 3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40.0 99.97 1 2000 100.0 30.0 100.0 3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40.0 100.0 1 2001 99.5 29.85 99.0 29.7 99.2 100.0 97.4 99.9 99.7 39.69 99.24 1 湖南省人工造林、更新保存状况调查在全国排名情况 单位:% 年度 保存率情况 得分 管护 档案 得分 总分 名次 1993 99.3 69.5 99.0 99.0 29.7 99.2 3 1994 99.3 69.5 99.3 99.3 29.8 99.3 1 1995 98.6 69.0 98.3 98.6 29.5 98.6 3 1996 99.7 69.8 99.7 99.7 29.9 99.7 3 1997 100.0 70.0 100.0 100.0 30.0 100.0 1 1998 97.3 68.11 99.9 100.0 29.99 98.1 2 2002年10月23—24日,首次全国营造林质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对连续3年营造林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湖南、福建、北京三省市给予表彰,授予全国营造林质量最高奖——“国家营造林质量奖”,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并“以奖代补”各奖励资金50万元。 (二)我省造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影响我省造林质量因素错综复杂,既有客观因素如气候、立地、自然灾害、人为灾害等,也有主观因素如政策的合理性、技术水平、社会因素等,现详述如下: 1、林业政策不完善或与市场经济不配套,影响了造林者积极性和责任感。 ■ 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确,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收益权、处置权、分配权无保障。 ■ 木材采伐限额统的过死,滋长官位思想和行业不正之风。 ■ 高额的林业税费(50—70%),使造林者无利可图。 ■ 政府工作越位,追求表面文章,长官意识、形式主义色彩浓。 政府既是项目申报者、组织者,又是实施者,还是监督者,“三位一体”的错位、越位行为,从体制上埋下了质量隐患。 2、管理理念滞后,手段陈旧。 ■ 只重视行为结果,不重视造林过程,发现结果出现问题,却束手无策,无法弥补。 ■ 长官命令代替项目管理,项目随意性倾向严重,影响规范化,标准化进程。 ■ 惩罚不分明,执行制度不坚决。 ■ 造林过程结果仅靠级别繁多的检查而获得,而忽视科学监测的动态管理。 ■ 规划与设计脱节,导致种苗、整地、病虫害防治等准备不足。 3、造林经费不足。 ■ 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含珠防、平原绿化)规定的造林投入同过去造林相比,资金投入已大幅度提高,但工程中要求的地方配套资金多为没有落实,造成造林投入为虚数(只是原规划的1/3—1/2)。但是,为完成任务追求政绩,通过长官行政命令、降低单价,导致造林质量人为下降。 ■ 由于造林投入不足,项目管理和经营管护经费无从落实,只有挤占生产资金用于管护或造后不抚育,导致林分质量低下,森林功能难以发挥。 ■ 效益补偿不足。森林被视为公共物品,即生态效益具有外部性(广泛使用性、不可分割性、非排他性),公众均可自由消费,不必支持任何费用。生产经营者的投入不能通过市场收回。因此,造林者生产的森林生态效益应该由政府购买或支付费用。但目前实施的生态效益补助范围小,补助少,大部分造林者因得不到及时补偿而失去提高造林质量的信心和动力。 4、技术在造林中作用不明显。 ■ 工程项目的技术含量往往体现在可研报告中,项目具体实施时没有将增加技术含量内容真正给以落实(技术队伍、经费落实)。 ■ 实施造林工程不按《造林技术规程》操作或者“偷工减料”。 ■ 造林用苗缺乏科学合理。违背适地适苗、适种源原则,“人情苗”、“伪劣苗”、“回扣苗”导致造林质量下降。 5、造林与总体目标相脱节。 ■ 造林工程本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应由三个子系统多个元素组成。第一子系统为生物系统(林种和选用树种的遗传性、树木生物学特性,立地条件、适地适树等),在这一子系统中,只要林木与立地达到统一,就有可能提高人工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并保证人工林有良好的结构,最终就可能使人工林在产量上和生态上均达到最优。第二子系统为经营措施系统(技术措施、优种优苗、整地、栽植、抚育等措施),该系统直接影响第一个子系统的林木和立地关系。第三子系统为社会经济系统。这三个系统均为开放系统又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 造林要明确预定功能和目标,保证系统总体达到最优。造林应有明确目标,而不是“有毛不算秃”以致造林成活率低,甚至成活不成林,成林不成材。为绿化而绿化,造成人力、物力、土地、气候资源的浪费。如果只强调生态效益而不考虑造林要达到高生产力的观点,也是不正确的(生态公益林除外)。 6、自然因素 干旱少雨、土地脊薄、岩石裸露、高海拔或高山顶等造林困难地区,质量问题更显突出。若遇极端气候条件,造林质量难以保证。 三、营造林质量管理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一)营造林质量管理的基本范畴 营造林是一项以培育森林资源为目的林业再生产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规划设计、采种育苗、苗木运输、整地栽植、幼林管护、中林间伐、成林抚育等主要环节。我们可以把这些过程视为企业产品生产的流水线一样,实践证明,营造林过程的每个环节的质量如何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或最终决定着营造林成效,进而影响着整个森林资源质量。 我们知道,营造林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培育高质量的森林资源,按照我们目前对森林的认识水平来看,人工营造高质量的森林应该是具有合理的树种选择、合理的林分结构,能够提供生态、产品综合服务功能的林分,但是前提是造林必须成活、成林。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根据森林培育的最终目标,对营造林所涉及的每个过程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森林培育最终达到培育者所追求的目标。因此,营造林质量管理不仅要继续依靠抽样等统计方法,进一步强化对营造林结果的评价,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按照全面质量管理思想,利用新的科技手段,加强对营造林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其中既涉及到管理手段,更涉及到管理方式、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二) 营造林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1、人工造林、更新实绩质量评定的“八率”指标 (1)面积核实率 上报面积:经自查验收,符合人工造林(更新)合格标准而统计上报的面积。 核实面积:经核查确定的实际人工造林(更新)面积,包括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和损失面积。其中不合格面积分为待补植面积和失败面积。损失面积指新造林地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地类转变为非林业用地面积。 核实率即人工造林、更新面积的核实面积与统计上报面积之比。 核实率=(核实面积/上报面积)×100% 合格率即经调查,成活率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工造林、更新面积与核实面积或上报年度统计上报面积之比。 上报合格率=(合格面积/上报面积)×100% 核实合格率=(合格面积/核实面积)×100% 允许调查误差±2%。 (2)造林成活率:人工造林(更新)作业后单位面积成活株数与造林总株数(按作业设计株数,最低合理初植密度,实际造林株数三者中株数最大者计,如造林总株数超过合理初植密度的上限,按合理初植密度的上限计算,下同)之比。 成活率≥85%的面积为人工造林、更新合格面积(含经济林、速丰林);成活率84—41%为待补植面积;≤40%为失败面积。 ■ 初植密度达到设计造林密度的: 成活率= (成活株数/初植株(穴)数)×100% ■ 初植密度达不到设计造林密度的: 成活率= (成活株数/设计造林密度)×100% ■ 初植密度超过设计(合理)造林密度,且死亡苗木均匀分布的: 成活率= (成活株数/设计造林密度)×100%。超过100%按100%统计。 核查小班(地块)面积调查的允许误差为±5%。 (3)作业设计率:工程造林应有设计图、表(或卡片),并能反映造林时间、地点、面积、林种、树种、造林密度、整地方式等基本内容;一般造林也应有上述造林登记表(或卡片)。 作业设计率=(有作业设计的面积/核实面积)×100% (4)档案率:具有图、表(或卡片)等基本造林档案资料,其所在乡(镇)有负责造林档案管理的人员,并将造林档案装订成册。 造林档案建立率=(有造林档案的面积/核实面积)×100% (5)检查验收率:具有检查验收成果资料,并能反映造林面积、树种、成活率等基本内容。世行速生丰产用材林还应有树高测定资料。 检查验收率=(有检查验收的面积/核实面积)×100% (6)管护率:造林小班(地块)明确了专人管护,没有明显的人、畜破坏情况。工程造林小班(地块)同时还应具有管护机构和管护措施。 管护率=(有管护的面积/核实面积)×100% (7)抚育率:造林后至少经过1次锄抚的小班(地块)。工程造林小班(地块)同时还应实施造林设计所要求的相应抚育措施。 抚育率=(实际抚育面积/核实面积)×100% (8)良种使用率 造林树种马尾松、杉木、国外松使用种子园种子、优良林分种子以及经济林种如柑桔类、桃类、李类、梨类、板栗类使用优良穗条嫁接所培育的苗木造林,视为使用良种。 阔叶树类造林采用优良乡土树种的种子、穗条培育的苗木造林视为使用良种。 竹类造林用分株或种子培育的苗木造林视为使用良种。 良种使用率计算:按人工造林、更新面积小班(地块)内使用良种苗木与设计造林密度之比。 良种使用率=(良种苗木株数/设计造林密度)×100% 要求要用一、二级壮苗上山造林。 2、人工造林、更新造林保存状况调查 人工造林、更新保存状况调查是在国家林业局核查后的第三年所进行的跟踪复位调查,也即在原核查的地块上进行。调查内容:保存率、管护及档案三项内容,其中保存率占70%,管护及档案占30%。保存率调查要求小班面积保存95%以上,树种不变,保存株数80%以上即为合格。 造林3年后原造林树种保存株数 保存率%= ——————————————————×100% 原造林树种初植株数 管护要求小班内无牛羊等牲畜危害,管护到位。 档案要求档案资料保存完好齐全,档案内材料具有三年内营造林活动记载,即活档案。 3、封山育林实绩评定指标 封山育林与封山护林的区别:封山育林是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灌丛、采伐迹地以及荒山、荒地、沙荒,通过封禁和人工辅助手段,使其成为森林或灌草植被的一项技术措施。 封山护林是指对人工造林的未成林造林地以及幼林进行封禁管护以保证成林的一种管护措施,因此,不能把封山护林的面积作为封山育林面积上报,国家林业局不予承认。 封山育林适用条件:适用于疏林地和无林地。 核实面积:符合封山育林适用条件,且有作业设计,经核查确定的封山育林面积。 封山育林实绩核查小班合格标准 (1)设置了固定的封山育林标志。 工程封山育林封育标志标准:设立永久性固定碑牌,并注明封山育林工程名称、封育范围、面积等内容。 一般封山育林封育标志标准:封育区面积150亩以上至少应设立1块固定标牌。 (2)落实了管护机构和人员。 (3)制定了封山育林措施。 (4)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合格小班。 ①有培养前途的疏林地; ②每亩有天然下种能力且分布均匀的针叶母树4株以上或阔叶母树6株以上的无林地。如小班同时有针叶母树和阔叶母树时,则按针阔比例计算株数是否达到合格标准; ③每亩有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树幼苗、幼树60株以上或阔叶幼苗、幼树40株以上的无林地。如小班同时有针阔叶幼苗、幼树时,则按针阔比例计算株数是否达到合格标准; ④每亩有分布较均匀的萌蘖能力强的乔木根株60个以上或灌木丛50个以上的无林地。 ⑤分布有珍贵、稀有树种(国家Ⅰ、Ⅱ级保护树种) ⑥人工造林困难的高山、陡坡、岩石裸露地、水土流失严重地及沙荒地,经封育可望成林或可增加林、灌盖度的地块; ⑦每亩有分布较均匀的毛竹7株以上或杂竹覆盖度在20%以上的无林地; ⑧封育小班中同时存在针阔母树、针阔幼苗幼树、灌木时,根据封育类型,采用综合参数值确定,综合参数值须≥1。计算方法如下: 乔木型: 针叶母树株数 阔叶母树株数 针叶幼苗幼树株数 阔叶幼苗幼树株数 综合参数值= ———————— + ———————— + ————————— + ———————— 4 6 60 40 乔灌型(乔灌草型): 针叶母树株数 阔叶母树株数 针叶幼苗幼树株数 阔叶幼苗幼树株数 灌木丛数 综合参数值= ———————+———————+————————+————————+————— 4 6 60 40 50 4、封山育林成效调查 从2002年开始,国家林业局在人工造林、更新实绩综合核查中新增加的内容,是对封山育林实绩检查5年后所进行的成效调查。 封山育林成效核查小班合格标准 乔木型:郁闭度≥0.2,或平均每亩有乔木树种70株以上,且分布均匀。 乔灌型:乔、灌木总覆盖度≥30%,其中乔木郁闭度≥0.10;或每亩有乔、灌木9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乔灌草型:乔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乔、灌木覆盖度≥20%;或每亩有乔、灌木7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灌木型:灌木覆盖度≥30%,或每亩有灌木70株(丛)以上,且分布均匀。 灌草型: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灌木覆盖度≥20%;或每亩有灌木70株(丛)以上,且分布均匀。 竹林型:每亩有毛竹30株以上或杂竹覆盖度≥40%,且分布均匀。 5、林业重点工程专项检查对质量管理的其他要求 我省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如退耕还林、长防林、世行贷款造林、名优经济林项目、德援造林项目除上述检查内容外,还有人工植苗阔叶树混交比例核查,在长防林工程中同时还有低效林改造以及幼林抚育核查。 人工植苗阔叶树混交比例应达到30%以上,为便于操作,规定以针叶树种为主要造林树种时,在一个小班内每亩应选择2个以上阔叶树种混交造林,混交阔叶树每亩40-60株,混交方式可采用株间、行间、块状等。 长防林中低效林改造方式不同于常规低改,具有生产计划和相应投资并有年度作业设计,不列入人工植苗上报面积范围。实施范围是指在不适地适树适种源而导致“小老头”林内或防护效能极差的林分内进行的以补植阔叶树为主的改造方式。在保留原生植被的基础上,每亩补植60-80株,补植2个以上阔叶树种。 长防林中幼林抚育,具有生产计划和相应投资并有年度作业设计。幼林抚育在长防林工程区内对未成林造林地进行抚育,第一年幼林抚育面积不够时,可扩大到长防林工程区外,以后幼林抚育原则上在长防林工程区内进行,当年进行2次以上抚育措施如刀抚、锄抚等。 此外还有些其他个性要求。 (1)组织管理 退耕还林工程、长防林工程是一项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的系统生态工程,它牵涉面很广,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参与。工程实施后,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应积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并从战略的高度出发,把退耕还林工程、长防林工程作为带动当地造林绿化事业发展的龙头工程,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基础工程,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骨干工程来抓。各工程县应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或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农委、计委、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粮食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工程建设的布局、组织、指导、督促、发动和协调工作。各工程实施乡(镇)相应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主管党政领导负责工程建设实施工作。项目村也要落实主要专职负责人员,做到工程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有专人组织实施,使工程建设实施有坚强的组织保证。 (2)计划管理 各工程县根据县级总体规划设计和省林业厅下达的年度预安排,按项目编制年度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将重点工程及一般营造林任务,分营造林方式列出实施面积,将重点工程的资金投入(包括国家投资与地方配套资金)作出计划,并将产业开发项目提出论证及申报立项,以“项目计划表”和申报项目的形式呈报审批备案,并按审批计划进行实施。 (3)工程技术管理 在各工程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抽调技术骨干成立由主管副局长领导的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各县的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①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计划。根据总体设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项目区和年度建设任务,逐乡(镇)进行调查论证,并落实到流域、村组、山头、地块。 ②搞好年度作业设计。对确定的项目区和造林地,根据工程建设技术规程和自然条件,进行作业设计,确定林种、树种及其配置,落实各项造林技术措施,计算其用工量、需种(苗)量,以及资金预算等。 ③全面搞好技术服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做好技术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在造林的各个阶段,严格把好“三关”,即整地质量关、苗木质量关、栽植质量关。质量不合格者,及时责令返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从而确保工程造林质量。 全面抓好竣工验收。造林竣工后,于每年5月底前进行一次竣工验收,落实竣工面积,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根据作业设计要求,落实人工植苗和低效林改造的幼林抚育措施,以及封山育林管护措施,并且每年进行两次抚育质量验收,确保抚育质量。 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促进早日成林成材。 积极做好信息管理和反馈工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信息数据。 加强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分类整理,集中归档,对全面掌握工程实施情况,科学地组织生产经营,起着积极的作用。 ④开展工程建设技术培训。对各工程实施乡(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程质量意识,明确施工技术要领,从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4)财务管理 工程实施后,要不断强化财务管理,积极发挥财务管理的杠杆作用,促进项目建设进程。项目资金采用建立专帐管理的形式,做到专款专用。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分工序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款,从而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施工质量。同时,广开资金筹措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充分利用中央投资带动地方投入和群众投入,积极鼓励、引导社会投资和群众投工投劳。同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及时编制各类财务报表,使工程项目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四、抓好营造林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树立新的质量管理理念 质量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国民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志,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国的普遍关注,还必须清醒看到,当前营造林质量方面的问题还很多,有的相当严重。在我国目前经济并不富裕的情况下,中央财政每年拿出几百亿元的资金建设林业六大工程,去年国家投入我省的林业资金达14个多亿,如果营造林质量还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上,没有突破,没有跨越,甚至出现严重问题,那样不但林业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地力无法换回,给林业事业发展带来无法估计的巨大损失,而且也辜负了党中央的期望、辜负了全国人民的信任,是对国家和人民的极大犯罪。 “没有质量的数量,就是‘滥竽充数’;没有质量的速度,就是急功近利;没有质量的效率,就是无效劳动;没有质量的成绩,就是沽名钓誉。”它既是技术问题,也是管理问题,既是业务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重新认识新时期抓好营造林质量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质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质量是林业工作的生命线和永恒主题。“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是林业建设的三大永恒主题。“质为先”涉及林业工作的方方面面,不但包括营造林质量,而且包括九大工程建设质量、林业产业开发质量,还包括林业政策调整、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以及机关五大建设等一系列质量问题。但在所有的质量问题中,因为营造林是林业生产的第一道工序,贯穿于林业生产过程的始终,是整个林业的基础和前提,所以它是一切质量问题的基础。 质量是圆满完成我省九大工程任务、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有力保证。九大工程启动以后,营造林的数量已不成问题,而营造林的质量成为当前工作的主要矛盾,成为九大工程成败的关键。如果营造林质量上不去,即使完成了规划的营造林任务,工程建设目标也无法最终实现。 质量是改变林业落后面貌,全面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的根本所在。目前我国林业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较低层次,多项指标居于世界排位的下游。导致落后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根本原因是不重视质量,尤其是不重视营造林质量。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抓营造林质量,就是抓森林覆盖率,就是抓林地生产力,就是抓经济效益,这是改变林业落后面貌,促进林业总体经营水平提高的根本措施。 质量是适应林业新形势,满足社会发展对林业提出的最新要求的必然选择。新时期,推进林业“五大转变”,其核心就是以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转变,这一转变完全体现了社会主导需求的变化,同时也对营造林质量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一是要求林业建设必须坚持生态优先,满足人们对生态的最大需求。二是林业以其自身的优势,已成为当前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优势产业。三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建设对林产品的需求开始出现专业化分工,对林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四是加入WTO后,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对林业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建立在高质量的基础上。只有十分重视营造林质量,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种需求。 随着九大工程的全面实施,我省林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营造林质量管理必须加以改革和创新,树立全新的质量观念。一是要丰富营造林质量的内涵,不断拓展营造林质量的外延。不仅要注重造林密度、成活率、保存率等单一数量因子,还要注重林分结构、林种配置、系统稳定性、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等综合因子。二是实现营造林质量考核由过去注重数量指标向综合指标转变。要针对营造林关键环节,建立包括数量、质量、管理和综合效益评价在内的指标体系。三是实现由注重技术措施向综合措施转变。实行技术措施、政策机制、规章制度、资金调控、改善作风等综合措施相结合。四是实现由依靠常规管理手段向现代化管理手段转变。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建立现代化营造林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营造林质量的动态和随机监控,大幅度提高管理成效。 2、严格按“八率”要求,抓好营造林质量管理 “八率”指标,前面已阐述很详细,它是国家林业局核查我们造林质量的主要硬性指标,在具体工作中,每一个环节都要按“八率”要求来衡量我们的具体工作,使我们的每个营造林工作步骤都控制在“八率”指标要求范围内。 3、做到良种壮苗,提升营造林科技支撑力度。 种苗是营造林的物质基础,种苗质量是营造林质量的基石,又是林业工程质量的前提。当前,种苗市场管理混乱,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林木种苗的现象时有发生,“人情苗、关系苗”也有所抬头,良种壮苗和基地供种率不高,种苗基础设施建设也不配套,不能满足林业工程建设对高质量种苗的需要。新形势下,要加强种苗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尤其是种子,其质量和真假,一般群众难以鉴别,一旦出现问题,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好种子质量关。要支持种子的良种化,加大种子园和采穗圃的建设。主要林木的种子,必须由各级林业部门有计划的组织安排生产,并由专业部门凭经营许可证经营,以确保种子的质量和遗传品质。对于苗木,要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凡具有生产条件和技术者,都可以凭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苗木的培育和经营。要大力培育、搞活苗木市场,鼓励竞争,在竞争中提高苗木质量。要加强种苗生产、流通、调运、销售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种苗市场,依法保护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把种苗生产经营纳入法制化轨道。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是提高营造林质量的关键。一是大力推广应用良种壮苗、抗逆性强的乔灌草品种、营造林先进技术、科学的植被恢复方式和治理模式。二是对林业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要打破部门和学科界限,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尽快突破。三是抓好示范区建设,尤其是要抓好典型生态类型区的示范区建设,抓出一大批高科技、高质量、高效益的示范区。四是认真编制好林业工程建设的科技支撑方案,落实科技支撑依托单位,明确技术责任,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五是制订优惠政策,把工程作为生产与科技相结合的平台,吸引更多、更广泛的科技人才投入工程建设。六是应用3S等先进技术,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营造林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管理信息统计、查询、核实、对比工作的自动化和工程建设的动态监测。七是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提高营造林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建立营造林质量管理激励机制。 建章立制是提高营造林质量的重要措施,是营造林质量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根本保证。多年来,我们在林业生产实践中出台了大量的规章制度,为新时期开展营造林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有的管理制度与新的要求已不太适应,必须适应市场体制的要求,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大力推行新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加快建立事前招标、过程监理、事后报帐三位一体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尽快推行法人制和招投标制。今后在林业工程建设中,营造林项目都必须逐步实行项目管理,要积极鼓励各种形式的营造林公司、专业队和个人作为独立的法人,通过招投标、承包和签订合同等方式参与营造林,将质量保障措施和质量信誉作为招投标的硬指标,把营造林任务和质量要求以招标合同书的形式落实到每个营造林责任主体身上,以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营造林任务。二是对招投标的营造林工程项目要实行监理制。这是扼制“工程腐败”,避免“豆腐渣工程”的有效措施。要针对整个营造林项目或某个环节,通过招投标或合同委托方式确定监理单位,明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要开展监理单位资质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监理行为。三是大力推行报帐制。建立资金拨付和营造林质量挂钩机制,利用报帐制把好营造林质量关,不仅要把资金拨付和营造林最终验收结果挂钩,而且还要和营造林各环节质量挂钩,哪个环节的质量达不到要求,就不能拨付哪个环节资金。各地还要注意不断调整和完善不适应的林业政策,通过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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