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某超市薪资与利益分享责任制
薪资管理办法之利益分享责任制
类别
□制度 □规定
编号
一、年薪资基数之核定
(一)、以公司规定之统一薪资标准为基数,则工资总额=实际人数*薪资标准*12个月+实际人数*600元(年加班工资) +年工种加给数*工种加给人数。
(二)、年度计薪月数为12个月。
(三)、因工作需要发生之人事异动,实行增人增资、减人减资。
(四)、各门店课别核定的薪资基数和员工的薪金基数,只能作为考核测算薪资的依据,决不能把核定的基数视为铁工资,发放之依据须以利益分享和利润中心为前提,以工作质量为标准、坚持动态管理原则,薪资能升能降。
二、利益分享之工资总额控管
(一)、本办法建立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利益分享比例=考核期内薪资总额/考核期内销售总额*100%,公司通过利益分享比例控管薪资总额,2001年度,在财务核定的目标利润的前提下,薪资总额的利益分享上限比例(即薪资计提比例)为: 2.3% ,目标利益分享年底依利润中心在年底按考核情况进行结算分红。(具体方案另定)
(二)、利益分享比例视公司净利完成情况,每年终可以调整。调整比例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三)、薪资总额的增长必须以一定净利的销售增长为前提,以利益分享比例的下降为目标,真正实现公司效益与职工效益同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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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X年X月XX日
人力资源室
薪资管理办法之 利益分享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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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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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薪资分解及计提
(一)、薪资构成为:底薪+奖金+加班工资+工种加给。
(二)、集团规定的各级各类人员的薪资标准,按6 :4比例分为底薪和奖金两部分。
(三)、底薪=薪资标准*60% *底薪系数
计提底薪须完成计划的60%
与员工的个人行为与工作质量,费用率、毛利率、损耗率等指标,劳动纪律、出勤情况、服务质量、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均按标准进行考核。具体见《薪资办法》。
(四)、奖金=薪资标准*40%*目标完成率
目标完成率:指经营部门销售和利润计划完成情况。
即:目标完成率=销售计划完成率*30+利润计划完成率*70%
各项指标实行年度考核
(五) 底薪和奖金计提暂控在2.3%内,2.3%不以上暂不予计提,待年底视利润中心考核情况进行年底结算分红。
管理人员考核指标:
1、门店管理人员为:门店目标完成率之平均。
2、采购人员为:各对应课别目标完成率之平均。
3、总部管理人员:为各部门目标完成率之平均。
四、目标责任
(一)、本办法之底薪部分考核至员工个人,奖金部分考核至各店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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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X年XX月XX日
人力资源室
薪资管理办法之 利益分享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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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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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各门店可以依据本办法对40%的奖金部分,作二次分配,二次分配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以调动员工积极性为目的,采取灵活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使员工个人的收入既能体现其劳动成果,又合理拉开分配差距;二次分配必须由各门店拿出具体方案并报人力资源室审核,主管特助批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五、拨发办法
(一)、 各门店、课别的工资发放,不得超过按利益分享上限比例计提总额。
(二)、 每年元月十日前,课别必须制定相应之销售、利润月度计划,报总经理会议批准后执行。
(三) 每月2日前,各门店财务课必须将各课别的有关经济指标完成实绩,报财务部审核,审核结果交各门店管理处人事行政课,由人事行政课汇总,报人力资源室核定
工资计划和提取工资。提取工资后,各门店按各课别目标完成率,分解到各课别,每月6日前造册和填好占比表交人力资源室审核汇总上报总经理,各门店如每迟交一天,按奖金基数1%罚款,在工资总额提取中扣除。
(四)、 每月8日前,各门店通知财务课造表和扣款通知,按有关规定经人力资源室审核后,方可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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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X日
人力资源室
薪资管理办法之 利益分享责任制
类别
□制度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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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每月工资审核:XX店X日, XX店XX日上午
XX店XX日下午,总部及汇总XX日
XX日报银行, 工资发放XX日到位。
如遇不可抗拒事件,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应早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支付日期。
(六)、本办法责任制解释权:XXX超市人力资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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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29日
人力资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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