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营销现场作业工作票
使用手册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营销部 组编
2014年3月
前 言
为指导营销人员规范填写、执行工作票(作业票),进一步夯实营销安全工作基础,提高营销现场作业安全管控能力,公司营销部结合各地的管理经验,组织国网宁波供电公司编制了本手册。
本手册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浙江省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线路工作票管理规定》(浙电安〔2012〕298号)、《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全面加强营销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浙电安〔2013〕749号)和《营销现场作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手册》(浙电营〔2012〕384号)等的相关规章制度编制,内容包括《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电能表带电装(拆)作业票》、《电能表现场校验作业票》等营销现场作业常用工作票(作业票)的适用范围、一般要求、开票与签发、执行栏填写、评价与考核,并附有典型填写样例。
由于营销现场作业环境差异大,电网及客户配电设施情况复杂,营销作业人员及客户电气人员专业知识及技能参差不一,相关人员在使用本手册时,应以现场勘察为基础,结合作业人员的实际安全技能,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作业现场风险辨识与控制,落实安全措施,保障营销作业安全。
手册编写人:乐 锋、邬友定、杨光盛、周洪涛、赵 剑。
手册审校人:黄陆明、吕 建、俞成彪、虞良荣、郭大琦、邵金福、林永胜、
开未平、王 梃、汤锦元、臧和平。
目 录
第一部分 营销现场作业工作票(作业票)使用规范 1
一、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1
(一)适用范围 1
(二)一般要求 1
(三)开票与签发 1
(四)执行栏填写 4
(五)评价与考核 7
二、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8
(一)适用范围 8
(二)一般要求 8
(三)开票与签发 8
(四)执行栏填写 10
(五)评价与考核 12
三、配电第一种工作票 13
(一)适用范围 13
(二)一般要求 13
(三)开票与签发 13
(四)执行栏填写 16
(五)评价与考核 19
四、配电第二种工作票 20
(一)适用范围 20
(二)一般要求 20
(三)开票与签发 20
(四)执行栏填写 22
(五)评价与考核 24
五、电能表带电装(拆)作业票 25
(一)适用范围 25
(二)一般要求 25
(三)开票、签发与执行 25
(四)评价与考核 27
六、电能表现场校验作业票 28
(一)适用范围 28
(二)一般要求 28
(三)开票与签发 28
(四)评价与考核 29
第二部分 营销现场作业工作票(作业票)填写样例 31
一、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31
二、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35
三、配电第一种工作票 37
四、现场勘察记录单 41
五、配电第二种工作票 43
六、电能表带电装(拆)作业票 45
七、电能表现场校验作业票 47
第一部分 营销现场作业工作票(作业票)使用规范
一、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一)适用范围
1.需停电的35kV及以上高压客户增(减)容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竣工检验、高压互感器现场停电校验等工作;
2.需停电的35kV及以上变电站内10(20)kV及以下的配电设施工作。
(二)一般要求
1.工作票应优先通过公司生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PMS系统)填写。手工填写时,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票面清楚整洁,并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使用统一格式,采用A3或A4纸印刷或打印。
2.工作票应实行编号管理。
3.工作票中时间、编号及设备名称、动词(如拉、合、拆、装等)、状态词(如合闸、分闸、热备用、冷备用等)等关键字不得涂改,不准用“∨”等插入内容。非关键字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双横杠“=”将错别字划去,清晰保留修改痕迹。
4.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签名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5.许可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签名必须手签,安全措施栏必须完成后立即逐项手工打“√”。
6.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各级专职安监人员不得签发工作票。
7.供电单位应填写规范简称,客户、变电站、班组名称填写全称,多班组工作填写所有工作班组的名称,姓名填写全名,时间采用24小时格式。
(三)开票与签发
1.【编号】栏:编号由六段字符组成,如“××(班组上级单位名称)-×××(班组名称)- ××××(年份)-××(月份)-BⅠ(变电工作票种类)-×××(序号,月内连续编号);通过PMS系统生成的工作票其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栏:填写负责组织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若多班组同时工作时,填写总工作负责人的姓名。
3.【班组】栏:填写实际参加工作的班组名称。
4.【工作班人员】栏:
(1)单一班组工作:人数不超过5人时,填写全部人员;超过5人时填写5名主要岗位人员;
(2)多班组工作:填写每个班组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使用分工作票时填写所有小组工作负责人,不限填5人;
(3)共计人数含所有班组的所有人员(包括小组工作负责人)但不包括(总)工作负责人。
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栏:工作内容应填写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互感器校验等具体内容;工作地点是指工作设备间隔或某个具体的设备,应填写调度发文的设备双重命名,注明电压等级;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填写应完整。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经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可以增加工作任务,填写在【其他事项】栏。
6.【简图】栏:简图应以变电设备接线图表示,要求简单清晰、直观明了;图例参照《电力工程制图标准》(DL 5028-1993)。
7.【计划工作时间】栏:计划工作时间按调度(涉及调度设备时)、设备运行单位(涉及电网非调度设备)或客户(涉及客户非调度设备)批准的停电时间填写;未开工前因天气、电网等原因变动计划工作时间时,应重新开票。计划工作时间的起始应不早于批准的开始工作时间;计划结束时间应不迟于批准的结束时间。
8.【安全措施】栏:是指对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勘察等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防控的具体措施。按票面格式由开票人和许可人分别填写。其中【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栏:必要时由许可人在许可工作前手工填写。
8.1 【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闸刀)】栏:填写应拉开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闸刀)、熔断器(包括所用变低压回路、压变二次回路等设备)、触头等断开点的设备。
(1)填写应拉开的开关、隔离开关和熔断器的名称,应保证含义明确无误。如按“XX(双重命名,下同)开关及其正、付母和线路、旁路闸刀”或“XX开关及其线路、母线闸刀”式样书写。
(2)对室内手车式开关检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以“拉开XX开关”及“将XX开关拉至试验位置”或“将XX开关拉至检修位置”形式书写。
(3)应以设备或间隔为单位填写,不同设备或间隔须分行填写。
(4)因营销现场作业需要,对接线方式为双母线或双母线带旁路的形式母线改检修时,所有连接在检修母线上的所有母线闸刀需拉开,此时,同一电压等级的母线闸刀可以在同一序号中填写。
(5)互感器校验作业、涉及其它设备安全运行的二次回路安全措施,如取下相关开关设备的直流控制熔丝、拉开操作能源闸刀等。
8.2 【应装设接地线,合接地闸刀】栏:填写防止各可能来电侧应合的接地闸刀和应装设的接地线(包括所用变低压侧和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处);接地闸刀和接地线必须按序号逐项分别填写,同一间隔的接地闸刀可同行填写,接地闸刀的名称和接地线的位置必须填写完整。
(1)接地闸刀、接地线应填写确定地点和位置。应分别注明所挂位置,如写为“在XX开关母线侧挂#X接地线一付。在XX开关线路侧挂# Y接地线一付。”
(2)接地线编号由工作许可人许可时填写。
8.3 【应设遮栏和应挂标示牌栏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栏:填写检查、校验等现场应设置的遮栏和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安全措施;二次回路误碰安全措施仅填写需要由工作许可人实施的安全措施,工作班自行实施的安全措施应单独填写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1)以标示牌为单位填写,即需挂同一标示牌各处可归并填写,但需注明挂设地点;不同标示牌应分行填写。
(2) “在此工作”标示牌应注明悬挂的确切地点。增容或减容等涉及变电所部分停电的工作,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闸刀的操作把手上,悬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8.4【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注意事项】栏:必须向工作负责人交代的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注意事项,由开票人根据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填写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必须注明具体设备和部位。
(1)填写工作设备相邻的带电设备,必须注意的带电危险点和所做的补充安全措施。(如填写停电检修设备的上方、下方、左、右、前、后的带电设备名称和应保持的安全距离)。
(2)现场防坠落、防物体打击等的措施。
9.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及签发日期】栏:
9.1开票人填写的工作票应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所填项目无误后签名并填写签发日期。
9.2 PMS系统开的工作票:在PMS系统自动提交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9.3 手工开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发的日期。
9.4 需“双签发”的工作票:由双方签发人在签发人栏分别签名,由后签人员填写签发的日期。
10.【收到工作票时间】栏:签发的工作票应提前一天提交运行部门;运行值班人员复核后签名,并记录收到时间。
(四)执行栏填写
1.【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栏:由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需要和现场实际,手工填写【安全措施】栏其他栏中未明确且必须向工作负责人交代的其它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填写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必须注明具体设备和部位。
2.【确认本工作票1至7项】栏: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在完成现场安全措施(必要时还需填写【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栏)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
2.1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每检查一步无误后,由双方在各自工作票上逐项确认打“√”。
2.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交代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3 安全措施逐项确认后,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在各自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工作许可人填入许可开始工作时间。
3.【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签名】栏: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班成员布置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在明确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交代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后,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在该栏不能全部记录时可使用附页,但附页应填写工作票编号并与本工作票一起保存。
4.【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栏:变动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将变动情况通知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进行必要的交接并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并由原工作负责人告知全体工作人员;若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到现场,由新工作负责人代签名。工作负责人只能变动一次。
工作许可人应同时将变动情况记录在所持的工作票上。
5.【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栏:工作人员变动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新进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新进人员在明确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并签名后方可参加工作。
由工作负责人将变动情况手工记录在工作负责人所持工作票“工作班人员变动栏”(包括姓名、日期和时间),当变动情况不能全部记录在变动栏时可使用变动记录附页,但变动记录附页应填写工作票编号并与本工作票一起保存。
6.【工作票延期】栏:工作负责人应在计划工作时间尚未结束前向值班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得到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有效期延长时间并签名。工作票延期只能一次。
7. 【每日开工和收工记录】栏: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
7.1多日工作的,应履行每日收工和开工手续,并做好记录。
7.2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收工、开工手续可通过电话办理,双方在各自的工作票或值班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8.【工作结束】栏
8.1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工作许可人交代检查项目、发现问题、校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做好相应记录。客户侧工作且客户委托供电企业进行工作许可时向客户电气值班人员交代。
对于中间检查、竣工检验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客户。
8.2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执行设备状态交接验收,检查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
8.3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确认并签名后,由工作负责人填入工作结束时间,并在“工作票负责人联”盖“已执行”章。
9.【工作票终结】栏:
9.1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许可人拆除现场装设的安全围栏、标示牌,恢复常设的安全遮栏;
9.2值班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工作结束情况(包括保留接地线的编号和数量、接地闸刀(小车)数量),做好记录并在已终结的“工作票许可人联”盖“已执行”章。
9.3确因特殊原因,需要保留部分接地线或接地闸刀。运行人员只需将需复役设备的安全措施拆除,在工作票保留接地线编号栏中填写实际拆除接地线和已拉开接地刀闸的数量,并向当值调度汇报保留的接地线和接地闸刀数,说明详细原因,同时在值班日志上记录清楚,然后才能在“工作票许可人联”盖“已执行”章,终结工作票后方可复役需复役设备。
10.【备注栏】栏:
10.1【专责监护人】栏:当工作地点分散或工作环境比较危险时,工作负责人应指定专责监护人并填写监护人姓名和具体的监护工作内容。
当专责监护人变动时,由工作负责人将变动情况通知全体被监护工作人员;变动期间,被监护工作人员应停止工作,待交接完毕后方可复工。变动情况应记入其他事项栏。
10.2 【其他事项】栏:
(1)填写工作接地线装、拆情况和因高压回路上工作时需要操作接地线变动的情况,包括接地线编号、装设位置和装、拆时间;
(2)填写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的工作任务。
(3)填写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指定临时替代人员及履行交接手续;
(4)专责监护人变更情况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5)与本工作票有关的其他注意事项。
(五)评价与考核
1.评价: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浙电安〔2012〕298号)执行。
(1)经评价合格的,在 “合格/不合格”栏盖“合格”章;
(2)经评价不合格的,在工作票“合格/不合格”栏上盖“不合格”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3)经上级有关部门抽评属“不合格”的,则应在工作票“合格/不合格”栏上盖“不合格”章,并在备注栏内手工注明原因。
2.考核: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浙电安〔2012〕298号)执行。
二、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一)适用范围
1.不需停电的35kV及以上变电站、开关站、高供高计客户内开展电能表(负控装置)装拆、电能表校验、电压互感器二次压降测量、二次负荷测量等单项作业;
2.不需停电的35kV及以上变电站内10(20)kV及以下的配电设施工作。
(二)一般要求
1. 工作票应优先通过公司生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PMS系统)填写。手工填写时,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票面清楚整洁,并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使用统一格式,采用A3或A4纸印刷或打印。
2.工作票应实行编号管理。
3. 工作票中时间、编号及设备名称、动词(如拉、合、拆、装等)、状态词(如合闸、分闸、热备用、冷备用等)等关键字不得涂改,不准用“∨”等插入内容。非关键字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双横杠“=”将错别字划去,清晰保留修改痕迹。
4.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签名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5.许可工作时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签名必须手签,安全措施栏必须完成后立即逐项手工打“√”。
6.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各级专职安监人员不得签发工作票。
7.供电单位应填写规范简称,客户、变电站、班组名称填写全称,多班组工作填写所有工作班组的名称;姓名填写全名,时间采用24小时格式。
(三)开票与签发
1.【编号】栏:编号由六段字符组成,如“××(班组上级单位名称)-×××(班组名称)- ××××(年份)-××(月份)-BⅡ(变工作票种类)-×××(序号,月内连续编号);用计算机生成的工作票其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栏:填写负责组织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若多班组同时工作时,填写总工作负责人的姓名。
3.【班组】栏:填写实际参加工作的班组名称。
4.【工作班人员】栏:
(1)单一班组工作:人数不超过5人时,填写全部人员;超过5人时填写5名主要岗位人员;
(2)多班组工作:填写每个班组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使用分工作票时填写所有小组工作负责人,不限填5人;
(3)共计人数含所有班组的所有人员(包括小组工作负责人)但不包括(总)工作负责人。
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栏:工作内容应填写电能表(负控装置)装拆、电能表校验等具体内容;工作地点是指工作设备间隔或某个具体的设备,应填写调度发文的设备双重命名,注明电压等级;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填写应完整。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经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可以增加工作任务,填写在【其他事项】栏。
6.【计划工作时间】栏:计划工作时间按调度(涉及调度设备时)、设备运行单位(涉及电网非调度设备)或客户(涉及客户非调度设备)批准的工作时间填写;未开工前因天气、电网等原因变动计划工作时间时,应重新开票。计划工作时间的起始应不早于批准的开始工作时间;计划结束时间应不迟于批准的结束时间。
7.【工作条件】栏:填写停电或不停电,或临近带电及保留带电设备名称。
8.【注意事项(安全措施)】栏:是指对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勘察、现场工作条件等所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防控的具体措施。
8.1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及需现场采用的安全措施填写,如:取下有关熔丝、小开关、拉开有关低压闸刀,在工作地点挂“在此工作”标示牌等。
8.2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而采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对安全措施填写可合写,如分别取下XX间隔(一)、XX间隔(二)……等熔丝,而许可人在填写时必须写清详细设备名称和地点。
8.3应设遮栏和应挂标示牌栏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填写检查、校验等现场应设置的遮栏和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安全措施;二次回路误碰安全措施仅填写需要由运行人员实施的安全措施,工作班自行实施的安全措施应单独填写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8.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表2-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注明工作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的安全距离。
9.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及签发日期】栏:
9.1开票人填写的工作票应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所填项目无误后签名并填写签发日期。
9.2 PMS系统开的工作票:在PMS系统自动提交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9.3 手工开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发的日期。
9.4 需“双签发”的工作票:由双方签发人在签发人栏分别签名,由后签人员填写签发的日期。
(四)执行栏填写
1. 【补充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栏:工作许可人对在现场新发现安全风险所补充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由工作许可人手工填写。
2.【确认本工作票1至7项】栏: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确认现场安全措施后,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工作许可人填入许可开始工作时间。
3.【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栏: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班成员布置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在明确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交代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后,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在该栏不能全部记录时可使用附页,但附页应填写工作票编号并与本工作票一起保存。
4. 【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栏:变动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将变动情况通知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进行必要的交接并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并由原工作负责人告知全体工作人员;若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到现场,由新工作负责人代签名;工作负责人只能变动一次。
工作许可人应同时将变动情况记录在所持的工作票上。
5.【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栏:工作人员变动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新进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新进人员在明确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并在工作票上签名后方可参加工作。
由工作负责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负责人所持工作票【工作班人员变动情况】栏(包括姓名、日期和时间)。当变动情况不能全部记录在变动栏时可使用变动记录附页,但附页应填写工作票编号并与本工作票一起保存。
6.【工作票延期】栏:工作负责人应在计划工作时间尚未结束前向值班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得到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有效期延长时间并签名,工作票延期只能一次。
7. 【每日开工和收工记录】栏: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
7.1多日工作的,应履行每日收工和开工手续,并做好记录。
7.2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收工、开工手续可通过电话办理,双方在各自的工作票或值班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8. 【工作终结】栏:
8.1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工作许可人交代检查项目、发现问题和存在问题等并做好相应记录。客户侧工作且客户委托供电企业进行工作许可时向客户电气值班人员交代。
客户侧工作时,电能表(负控装置)装拆或电能表检验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客户。
8.2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执行设备状态交接验收,检查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
8.3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确认并签名后,由工作负责人填入工作结束时间,并在“工作票负责人联”盖“已执行”章。
9.【备注】栏:
9.1【专责监护人】栏:当工作地点分散或工作环境比较危险时,工作负责人应指定专责监护人并填写监护人姓名和具体的监护工作内容。
当专责监护人变动时,由工作负责人将变动情况通知全体被监护工作人员;变动期间,被监护工作人员应停止工作,待交接完毕后方可复工。变动情况应记入其他事项栏。
9.2 【其他事项】栏:
(1)填写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指定临时替代人员及履行交接手续;
(2)填写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的工作任务;
(3)与本工作票有关的其他注意事项。
(五)评价与考核
1.评价: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浙电安〔2012〕298号)执行。
(1)经评价合格的,在 “合格/不合格”栏盖“合格”章;
(2)经评价不合格的,在工作票“合格/不合格”栏上盖“不合格”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3)经上级有关部门抽评属“不合格”的,则应在工作票“合格/不合格”栏上盖“不合格”章,并在备注栏内手工注明原因。
2.考核: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浙电安〔2012〕298号)执行。
三、配电第一种工作票
(一)适用范围
需停电的10(20)kV高压客户增(减)容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竣工检验、高压互感器现场停电校验等工作。
(二)一般要求
1. 工作票应优先通过公司生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PMS系统)填写。手工填写时,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票面清楚整洁,并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使用统一格式,采用A3或A4纸印刷或打印。
2.工作票应实行编号管理。
3. 工作票中时间、编号及设备名称、动词(如拉、合、拆、装等)、状态词(如合闸、分闸、热备用、冷备用等)等关键字不得涂改,不准用“∨”等插入内容。非关键字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双横杠“=”将错别字划去,清晰保留修改痕迹。
4. 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签名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5.许可工作时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手签,安全措施栏必须完成后立即逐项手工打“√”。
6.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各级专职安监人员不得签发工作票。
7.供电单位应填写规范简称,客户、变电站、班组名称填写全称,多班组工作填写所有工作班组的名称,姓名填写全名,时间采用24小时格式。
(三)开票与签发
1.【编号】栏:编号由六段字符组成,如“××(班组上级单位名称)-×××(班组名称)- ××××(年份)-××(月份)-PⅠ(配电工作票种类)-×××(序号,月内连续编号);用计算机生成的工作票其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2.【工作负责人】栏:填写负责组织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若多班组同时工作时,填写总工作负责人的姓名。
3.【班组】栏:填写实际参加工作的班组名称。
4.【工作班人员】栏:
(1)单一班组工作:人数不超过5人时,填写全部人员;超过5人时填写5名主要岗位人员;
(2)多班组工作:填写每个班组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使用工作任务单时填写所有小组工作负责人,不限填5人;
(3)共计人数含所有班组的所有人员(包括小组工作负责人)但不包括(总)工作负责人。
5.【工作任务】栏:
5.1【工作地点或设备(应注明变(配)电站、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及起止杆号)】栏:是指工作设备间隔、某个具体的设备或线路,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称,注明电压等级。
5.2【工作内容】栏:填写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互感器校验等具体内容;使用工作任务单时只填写主要任务,在工作任务单中应填写各小组具体的工作任务。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经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可以增加工作任务,填写在【其他事项】栏。
6.【计划工作时间】栏:计划工作时间按调度(涉及调度设备时)、设备运行单位(涉及电网非调度设备)或客户(涉及客户非调度设备)批准的停电时间填写;未开工前因天气、电网等原因变动计划工作时间时,应重新开票。计划工作时间的起始应不早于批准的开始工作时间;计划结束时间应不迟于批准的结束时间。
7.【安全措施】栏:
7.1【调控或运维人员(变配电站、发电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
(1)填写由调度(涉及调度设备)、设备运行单位(涉及电网非调度设备)或客户(涉及客户非调度设备)应改为检修状态的线路、设备名称,应断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熔断器(包括所用变低压回路、压变等设备的二次回路)、触头等断开点的设备,应装设的绝缘隔板。其中,将部分线路改为检修状态的,应说明线路起止杆号。
(2)开闭所、高压配电站、环网柜等改为检修状态的,填写线路间隔双重名称。
(3)每个线路、设备或间隔应分行填写,并在行首用数字按顺序编号。
(4)填写应拉开的开关、隔离开关和熔断器的名称,在保证含义明确无误的前提下允许使用填写。如按“XX(双重命名,下同)开关”或“XX开关及其线路、母线刀闸”式样书写。。
(5)填写属互感器校验等作业安全所需及为避免影响其它设备安全运行而涉及的二次回路安全措施,如取下相关开关设备的直流控制熔丝、拉开操作能源闸刀等。
(6)应装设接地线,合接地刀闸:填写防止各可能来电侧应合的接地刀闸和应装设的接地线(包括所用变低压侧和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处);接地刀闸和接地线必须按序号逐项分别填写,同一间隔的接地刀闸可同行填写,接地刀闸的名称和接地线的位置必须填写完整。
1)接地刀闸、接地线应填写确定地点和位置。应分别注明所挂位置,写为“在XX开关母线侧挂#X接地线一付。在XX开关线路侧挂# Y接地线一付。”
2)接地线编号由工作许可人许可时填写。
(7)应设遮栏和应挂标示牌栏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填写检查、校验等现场应设置的遮栏和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安全措施。
1)以标示牌为单位填写,即需挂同一标示牌各处可归并填写,但需注明挂设地点;不同标示牌应分行填写。
2)“在此工作”标示牌应注明悬挂的确切地点。增容或减容等涉及变电所部分停电的工作,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闸刀的操作把手上,悬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7.2 【工作班完成的安全措施】栏:
在不改变工作许可人装设的绝缘隔板、遮栏(围栏)、标示牌的情况下,填写补设的绝缘隔板、遮栏(围栏)、标示牌等。
7.3 【工作班装设(或拆除)的接地线】栏:在不影响线路、设备状态前提下,因安全需要,工作班可增挂工作接地线。由工作班组自行挂设(或拆除)的工作接地线应分行填写,装拆顺序和措施应符合规程的要求。
(1)接地线编号:工作接地线不得与运行单位装设的接地线重号。
(2)填写工作接地线装设和拆除的时间(精确到分)。
7.4 【配合停电线路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
(1)配合停电的线路、设备间隔双重命名和线路的起止杆号。
(2)配合停电检修线路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的安全措施。
7.5 【保留或邻近的带电线路、设备】栏:必须向工作负责人交代的保留带电部分,由工作票签发人根据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填写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必须注明具体设备和部位。
7.6 【其他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栏:
填写无法归类至7.1-7.5中的其他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如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等事故的安全措施和职业卫生、优质服务等注意事项。
7.7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和【工作负责人签名】栏及签发日期:
(1)开票人填写的工作票应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所填项目无误后签名并填写签发日期。
(2) PMS系统开的工作票:在PMS系统自动提交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3)手工开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发的日期。
(4)需“双签发”的工作票:由双方签发人在签发人栏分别签名,由后签人员填写签发的日期。
(四)执行栏填写
1.【其他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补充(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填写)】栏:
指工作票签发后,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对在现场新发现安全风险所补充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由提出方手工填写。
2.【工作许可】栏: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逐项确认现场安全措施(包括补充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由工作许可人在对应的【已执行】栏逐项打“√”后,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签名】栏内分别签名;工作许可人填入许可工作时间。
2.1当面许可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分别在各自工作票上逐项打“√”确认安全措施后并分别签字。
2.2电话许可时,工作负责人应复诵无误,并代替工作许可人签名,填写许可工作时间,履行代签名手续。
2.3若停电线路作业涉及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的线路,工作负责人应得到指定的配合停电联系人通知,并履行工作许可书面手续。
2.4 同一张工作票多点工作,不同工作地点的工作许可应分栏填写,工作票上工作地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应填写完整,每个工作点逐个许可。
3.【工作任务单登记】栏: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指定每个小组的小组负责人,填写工作任务单,并将每一份工作任务单的编号、工作任务、小组负责人、工作许可时间进行逐项登记;并在小组工作结束报告后,填写工作结束报告时间。
4.【现场交底,工作班成员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人员分工、安全措施和和注意事项并签名】栏: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班成员布置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在明确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交代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后,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
在工作票任务确认栏不能全部记录时可使用附页,但附页应填写工作票编号并与本工作票一起保存。
5. 【人员变更】栏:
5.1【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栏:变动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将变动情况通知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进行必要的交接并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并由原工作负责人告知全体工作人员;若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到现场,由新工作负责人代签名。工作负责人只能变动一次。
工作许可人应同时将变动情况记录在所持的工作票上。
5.2.【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栏:工作人员变动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新进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新进人员在明确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并签名后方可参加工作。
由工作负责人将变动情况手工记录在工作负责人所持工作票【工作班人员变动情况】栏(包括姓名、日期和时间)。当变动情况不能全部记录在变动栏时可使用变动记录附页,但附页应填写工作票编号并与本工作票一起保存。
6.【工作票延期】栏:工作负责人应在计划工作时间尚未结束前向值班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得到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有效期延长时间并签名。工作票延期只能一次。
7. 【每日开工和收工记录(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栏:
7.1多日工作的,应履行每日收工和开工手续,并做好记录。
7.2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收工、开工手续可通过电话办理,双方在各自的工作票或值班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8. 【工作终结】栏:
8.1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工作许可人交代检查项目、发现问题、校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做好相应记录。客户侧工作且客户委托供电企业进行工作许可时向客户电气值班人员交代。
对于中间检查、竣工检验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客户。
8.2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执行设备状态交接验收,检查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
8.3多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后,并在【工作任务单登记】栏填写工作结束报告时间后,方可与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8.4 【工作终结报告】栏:
(1)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当面或用电话报告工作许可人,并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2)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有工作任务单的,应待所有任务单全部终结并收回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
(3)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确认并签名后,由工作负责人填入工作终结报告时间,并在“工作票负责人联”盖“已执行”章。
9.【备注】栏:
9.1【专责监护人】栏:当工作地点分散或工作环境比较危险时,工作负责人应指定专责监护人并填写监护人姓名和具体的监护工作内容。
当专责监护人变动时,由工作负责人将变动情况通知全体被监护工作人员;变动期间,被监护工作人员应停止工作,待交接完毕后方可复工。变动情况应记入其他事项栏。
9.2 【其他事项】栏:
(1)填写工作接地线装、拆情况和因高压回路上工作时需要操作接地线变动的情况,包括接地线编号、装设位置和装、拆时间;
(2)填写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的工作任务。
(3)填写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指定临时替代人员及履行交接手续;
(4)专责监护人变更情况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5)与本工作票有关的其他注意事项。
(五)评价与考核
1.评价: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浙电安〔2012〕298号)执行。
(1)经评价合格的,在 “合格/不合格”栏盖“合格”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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