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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险练习题.doc

上传人:s4****5z 文档编号:8940428 上传时间:2025-03-0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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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外商独资企业在我国投保了涉外财产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200万元,保险期内发生保险事故财产损失100万元,试按下列两种情况分别计算赔款: (1)出险时保险财产实际价值250万元,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160万元,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A企业对其商品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险金额为40万元。不料货物在B港发生保险事故造成部分损失,后即在当地削价出售,获得的价款为保险价值的3/4,B港当地的完好市价为48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3.龙门钢铁厂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固定资产保险金额300万元,流动资产保险金额10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固定资产损失150万元,流动资产损失50万元。出险时,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280万元,流动资产的账面余额110万元。保险公司应如何赔付? 4.某商场上年度营业额600万元,商品、包装费等营业成本320万元,薪水、租金、广告费等维持费用150万元。假如该商场于次年4月30日发生火灾,直到年底才全部恢复营业,投保的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期限是一年,实际赔偿期与保险赔偿期都是8个月。实际赔偿期内的营业额是170万元。考虑本年度业务发展趋势和通货膨胀影响,预计该年度的营业额比上年度各增长10%。试问保险公司应赔偿该商场多少毛利润损失? 1. 涉外财产保险采用不定值保险赔偿方式,则有 (1)属不足额投保,应进行比例赔偿 赔款=200÷250×100=80(万元) (2)属超额投保,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赔款=100(万元) 2.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定值保险,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应按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即有 损失=40×(1-3/4)=10(万元) 损失程度=10÷48=5/24 赔款=40×5/24=8.33(万元) 3.固定资产赔偿: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超额投保,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赔款=150(万元) 流动资产赔偿: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不足额投保,应按比例赔偿 赔款=100÷110×50=500/11=45.5 (万元) 4.毛利润:600-320=280(万元) 毛利润率: 280/600×100%=47% 标准营业额:600× =400(万元) 毛利润损失:(400-320)×47%×120%=45.12(万元) 1. 假如有一超过50000元以后的250000元的超赔再保险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一次赔款100000元,赔付时的通货膨胀率较合同生效时的通货膨胀率增加了40%。规定赔付时的通货膨胀率与合同生效时的通货膨胀率相比较,若增幅在10%的范围内,分出公司的自负责任额和接受公司的分保责任额无须进行调整,若增幅超过10%,则必须进行调整。)试计算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各自的赔付额。 2.分出公司自留额为20万元,承保金额为200万元,可与A公司签订二线的第一溢额再保险合同,可与B公司签订四线的第二溢额再保险合同,可与C公司签订四线的第三溢额再保险合同,则各分入公司的承保责任分别为多少? 3.分出公司自留额是40万元,保险金额200万元,保险费10万元,赔款120万元,计算签订四线的溢额再保险合同的分入保费和应付赔款。 4.由于业务需要,分出公司须安排一个超过50万美元以后的2000万美元的巨灾超赔分保,试用分五层安排分保方案。 1.由于通货膨胀率的增幅超过了10%,因此需对分出公司的自负责任额和接受公司的分保责任额作调整,计算如下: 分出公司的自负责任额=50000×(1+40%)=70000元 接受公司的分保责任额=250000×(1+40%)=350000元 正因为分出公司的自负责任额由50000元提高到70000元,所以对于100000元的赔款,分出公司应赔付70000元,接受公司赔付超过70000元以上的30000元。 2.A、B、C各分入公司的承保责任分别为40万元、80万元和60万元。 4.分出公司可以分五层安排如下; 第一层:超过50万美元以后的50万美元 第二层:超过100万美元以后的150万美元 第三层:超过250万美元以后的250万美元 第四层:超过500万美元以后的550万美元 第五层:超过1050万美元以后的1000万美元 1.假定100万辆汽车在一年内已发生的损失和理赔费用为30000万元,费用率为20%,计算毛费率。 2.假设某险种一个五年期的损失率数据分别是:0.31、0.29、0.33、0.28、0.34,使用均方差公式确定一个稳定系数。再假设附加费率是20%,计算根据损失率平均值确定的毛费率。 3.若使用每月按比例分摊法,列出每个月开出的一年期保险单在年末已赚得保费的比例和应提 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比例。 1. 2.五年期的损失率分别为: 0.31、0.29、033、0.28、0.34 其算术平均数为0.31,与中位数相等,使用均方差公式: 式中,X——各年的损失率; M——算术平均数; N——观察次数。 均方差与算术平均数相比较的偏差系数是: 这样,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在损失率平均值基础上再加上一个7%的稳定系数,就可以促使经营稳定。以千元表示的损失率平均值为3.l‰。 净费率=3.l‰×(1+7%)=3.32‰ 附加费率也可以按业务经费总开支与保费收人总额的比例确定,假定它是20%: 毛费率=3.32‰×(1+20%)=3.98‰ 3.每月按比例分摊法假定全年的承保业务量平均,再假设承保的当月内保费的有效天数是15天,因此,把一年分为24个半月。对一年期的保单,在承保的第一个月末赚得1/24的保费,即23/24是未到期的责任准备金,以后每个月已赚得保费的比例是按月再加2/24,即3/24、5/24、7/24……23/24。在年末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1月份开出的保单按1/24提存,并以此类推,12月份开出的保单以23/24提存。 1.某雇主投保了职位表保证保险,保证契约中规定向三个出纳员每人提供的保证金额是200000元,后来雇主增加了一个出纳员,但没有通知保证人。后在保险期内有一个出纳员进行贪污,造成损失200000元,请问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某外商投资项目投保了投资保险,投资总额为5000000美元,年度基础费率和年度差额费率分别是6‰和0.6‰。假设平均分为5年投资,保险期限也是5年,每年应收保费多少? 1.保险公司赔偿额=200000×(3/4)=150000(元) 2.第一年:1000000×6‰+4000000×0.6‰=8400(美元) 第二年:2000000×6‰+3000000×0.6‰=13800(美元) 第三年:3000000×6‰+2000000×0.6‰=19200(美元) 第四年:4000000×6‰+1000000×0.6‰=24600(美元) 第五年:5000000×6‰=30000(美元) 1997年5月被保险人北京某生物医学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向太平洋保险某分公司告知,其所投保的产品出险。医学工程公司投保产品责任险的产品——人工股骨,植入病人高某体内两年后断裂在体内,现高某请求医学工程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实际支出,只要求依医学工程公司与保险公司的责任险合同赔偿10万元人民币。高某委托代理人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此案。保险公司协助医学工程公司聘请代理人参加了本案诉讼。 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指定的医用产品鉴定单位对取出的人工股骨进行鉴定分析,结论是该人工股骨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制定的行业标准,是合格产品。该产品是医用产品,因为每个人的具体生理条件不同,且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产品能够替代人骨终身使用的程度,故该产品出产时并未作使用年限的承诺。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无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原告不服,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结诉。问: 1.什么是产品责任保险? 2.本案中,保险公司为什么无须承担保险责任? 1. 产品责任保险是承保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等生产、销售有缺陷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保险。 2.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完全取决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是否应负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本案中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是,医学工程公司应对高某因人工股骨断裂引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本案应首先确定所涉及的产品是否是不合格产品,然后才涉及到责任赔偿。案例中的产品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指定的医用产品鉴定单位鉴定分析,认定是合格产品。且“该产品是医用产品,因为每个人的具体生理条件不同,且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产品能够替代人骨终身使用的程度,故该产品出产时并未作使用年限的承诺”。因此,被保险人医学工程公司对高某不存在赔偿责任,所以,保险公司无须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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