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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2)
来源:浙江传媒学院 2011-12-23 19:36:08
[标签:招生简章]
第一部分: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计划(高考类别: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学院
专 业
计划数
学制
学费(元/年)
就读校区
1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105
四年
9000
下沙校区
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
40
四年
9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90
四年
9000
2
动画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
90
四年
9000
下沙校区
3
管理学院
媒体创意(影视制片)
100
四年
9000
桐乡校区
4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
105
四年
9000
下沙校区
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
40
四年
9000
5
设计艺术学院
摄影(图片摄影)
80
四年
9000
桐乡校区
6
文化创意学院
媒体创意
100
四年
9000
桐乡校区
7
文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含编剧与策划等专业方向)
135
四年
9000
桐乡校区
8
新媒体学院
数字游戏设计
40
四年
9000
下沙校区
9
影视艺术学院(电影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50
四年
9000
下沙校区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
40
四年
9000
摄影(电视摄像)
80
四年
9000
摄影(照明艺术)
45
四年
9000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
90
四年
9000
录音艺术
45
四年
9000
录音艺术(音乐编辑)
30
四年
9000
注: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成都、武汉、长沙、南京和深圳12个考点;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名称将以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5、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2、影视表演类本科招生计划
序号
学院
专 业
计划数
学制
学费(元/年)
就读校区
1
影视艺术学院
(电影学院)
表演
40
四年
9000
下沙校区
注:
1、表演专业只设北京、哈尔滨、郑州、济南、成都和南京6个考点,面向全国招生;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名称将以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5、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3、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学院
专 业
计划数
学制
学费(元/年)
就读校区
1
动画学院
动画
160
四年
9000
下沙校区
2
设计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含环境艺术、公共艺术2个专业方向)
160
四年
9000
桐乡校区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40
四年
900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80
四年
9000
注:
1、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试设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南京、深圳、合肥、南昌10点。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考试设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南京、深圳8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北京、黑龙江、辽宁、甘肃、山西、河南、山东、江苏、广东、河北、安徽、江西、新疆,考生可按当地考试院规定就近选择考点进行考试。其中浙江生源承认浙江省统考成绩。考生自备画具。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名称将以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5、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4、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学院
专 业
计划数
学制
学费(元/年)
就读校区
1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声乐)
40
四年
9000
桐乡校区
音乐表演(钢琴)
40
四年
9000
音乐表演(西洋乐)〈仅限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
20
四年
9000
音乐表演(民乐)〈仅限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竹笛、打击乐〉
40
四年
9000
舞蹈编导
30
四年
9000
舞蹈编导(音乐剧)
30
四年
9000
注:
1、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考试设太原、济南、南京、郑州4个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四川、甘肃、北京、黑龙江、辽宁、吉林、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河北、江西、安徽,考生可按当地考试院规定就近选择考点进行考试。其中浙江、四川、甘肃生源承认本省统考成绩。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名称将以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5、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普通中学的在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1、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2、摄影(图片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专业男身高要求173厘米,女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4、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5、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表演、音乐表演专业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四)考点、报考方法和报考时间
1、考点设置
2012年我校共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成都、武汉、长沙、南京、深圳、合肥和南昌14个考点,其中合肥和南昌考点只进行美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如根据江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江苏和湖南两个省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在一个考点参加一次专业考试。
考 点
报名地址
咨询电话
公交线路
杭州
浙江传媒学院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0571-86832600
0571-86832630
公交525、K525路在学林街文泽路口站下;快速公交B1线、公交104、B支4线在高沙站下;
北京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苑培训学校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甲2号
010-84923254
火车:北京站:乘坐地铁2号线雍和宫站换乘地铁5号线北苑路北站下车B口向北走50米;北京南站:地铁4号线到西单换乘地铁1号线到东单换乘地铁5号线到北苑路北;北京西站:公交54路到宣武门西站换乘地铁2号线换乘地铁5号线北苑路北站。公交:能到达北苑北站的公交车皆可,北苑北站向北前行200米路东。
哈尔滨
黑龙江广播电视教育中心
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333号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厦
0451-82898774
公交71、204、112、7路在长江路站下;公交23、209、86路在浦发银行站下;公交203路在汉水路站下;公交17路在衡山路站下
兰州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兰州市盐场路1240号
0931-8341641
0931-8340086
公交7、107、35、29路甘肃广校站下
太原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0351-2279589
公交11、816路太原师范学院站下
郑州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
郑州市文化路79号
0371-63522618
公交6、906、95、29、83、2、251、K6路在文化路北环路站下
济南
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
济南市历山路10号
0571-86832600
公交3、113、BRT2、3路在花园庄站下;公交106、112、122路花园路西口站下
考试地点:届时由济南市招办
向社会公布(具体请考生留意报名现场公告信息)
—
—
成都
四川省艺术职业学院
成都市新生路5号
028-85433839
公交6、8、28、49、55路新南站下;12、19、27、34、60、77、92路红瓦寺站下
武汉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
武汉市武昌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
0571-86832600
武昌:543、573、811;汉阳:554;青山:215;汉口:802到航海学院站下
长沙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号
0731-84028686
汽车东站乘127、501路传媒学院北院下;汽车南站乘7、107路,汽车西站乘312、317、325路到火车站转乘127路传媒学院北院下
南京
江苏教育学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025-83758148
公交11、56、66、65、42、75、91、21路在草场门桥站下
深圳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市深南北斗路20号
0755-25114678
公交10、205、223、387路新秀立交站下
合肥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只设美术考点
0551-3513089
合肥新火车站乘226路至建工学院站(北校区)下;市内乘12、148、126、135、901路公交车至建工学院站下
南昌
江西教育学院
南昌市学院路158号
只设美术考点
0791-88309940
公交5路内线、231路至外语外贸学校站下
2、报考时间
(1)北京、哈尔滨、郑州、兰州、太原、武汉、成都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2012年1月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月11日—12日
初试时间:2012年1月11日下午—13日
复试时间:2012年1月15日—17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
(2)南京、深圳、长沙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2012年1月28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3日—4日
初试时间:2012年2月3日下午—5日
复试时间:2012年2月7日—9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2年2月6日
(3)济南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2012年2月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11日—12日
初试时间:2012年2月13日—15日
复试时间:2012年2月17日—19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2年2月16日
(4)杭州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2012年2月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13日—14日
初试时间:2012年2月13日下午—15日
复试时间:2012年2月17日—19日
(5)合肥、南昌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2012年1月28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4日—5日
考试时间:2012年2月6日
(五)报名方法
1、报名:考生信息的完整正确和高考录取密切相关,十分重要,为确保信息采集的正确率,建议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网(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程序要求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系统指示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1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考生要慎重选择所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一经网上缴费后不得再修改)—→网上缴费—→自主选择初试考试时间—→A4纸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每报考1个专业打印1份“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准时参加考试
2、验证、确认、缴费
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并携带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相应的考点进行验证、确认、盖章。
注:如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六)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每个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50元;复试费150元。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还。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一)非浙江生源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自备材料(体裁不限,限2分钟);朗读指定材料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朗读指定材料;模拟主持;命题即兴评述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自备寓言故事讲述(限2分钟);指定材料表达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音声考察(朗读指定材料);能力考察(角色语言表达)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与主试教师交谈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语言能力考察(朗诵、谈话);仪表仪态展示(坐、立、行);规定情境表达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与主试教师交流;朗读自备材料(英语,体裁不限,限2分钟)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1)汉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
2)英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看图即兴表达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才艺展示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8、摄影专业(电视摄像)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9、摄影专业(照明艺术)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10、摄影专业(图片摄影)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摄影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11、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
初试:形象考察;音乐才艺展示;听音模唱;听觉想象及声音设计
复试:广播影视作品评析;综合素质测评
1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材料作文
13、媒体创意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材料作文
14、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15、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艺术综合素质测试
16、表演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朗诵、歌曲演唱(自备材料)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命题小品表演;才艺展示:声乐演唱或舞蹈或艺术体操表演(自备材料)
17、数字游戏设计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
18、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素描;色彩;速写
19、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初复试:素描;色彩;速写
20、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
初试:①形象考察;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②声乐作品演唱:抽考一首(自备不同风格声乐作品4首,背谱演唱。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均可;作品体裁不限;自带钢琴伴奏或伴奏CD带。)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自选一首声乐作品演唱(背谱演唱,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均可,作品体裁不限,自带钢琴伴奏或伴奏CD带);视唱练耳考察
21、音乐表演专业(器乐)
初试: ①形象考察;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②器乐作品的演奏:
A:钢琴方向:考生需准备4首作品,抽考一首。
a 练习曲一首(车尔尼299程度以上)
b 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c 复调作品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d 大型乐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B:其它器乐方向(仅限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古筝、二胡、琵琶、
扬琴、竹笛、打击乐):考生需准备不同风格大型乐曲2首(中外不限),由考官抽考一首(自带乐器)
复试:演奏自选作品一首;视唱练耳考察
22、舞蹈编导专业
初试:①形象考察
②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测试;基本功能力测试;个人技能技巧展示: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技巧。(街舞技巧除外)
③个人剧目表演:可选自编舞蹈、学习剧目或舞蹈组合,舞种不限。(街舞、国标除外)时间在2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带)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①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测试;基本功能力测试;个人技能技巧展示: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技巧。(街舞技巧除外)
②编舞能力测试:即兴创编(抽签选择音乐)
③个人剧目表演:可选自编舞蹈、学习剧目或舞蹈组合,舞种不限。(街舞、国标除外)时间在2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带)
注:
1、专业考试初试均为面试,复试除现场需录音录像的专业外均为笔试。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初复试同时进行;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复试科目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3、录音艺术专业和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初试、复试考试科目相同,专业成绩通用;
4、摄影专业(电视摄像)和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复试考试科目中有部分内容相同,相同内容部分成绩通用;
5、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考生必须先参加初试,复试和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中的素描、色彩、速写均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6、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和数字游戏设计专业不得兼报;
7、如复试时笔试和面试时间有冲突,必须先参加笔试考试,然后调整时间参加面试录像。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专业考试录取办法
1、专业考试包括初试、复试两个阶段。省外考点初试结束后请考生查看各考点公布的初试合格者名单;杭州考点初试结束后请考生登录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网(网址:)查看初试合格者名单及复试安排,学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凡我校专业考试复试成绩合格者,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登陆学校招生网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邮寄专业合格证。
2、学校在审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5个艺术本科专业考试成绩时,根据复试成绩,学校于3月15日左右在招生网公布播音与主持艺术前6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前2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前6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前6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前20名考生名单。名单中考生于公布的考试时间到杭州浙江传媒学院下沙校区参加面试,最终确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享受高考录取办法中的优先录取政策。考生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放弃享受优先录取资格。
(二)高考录取办法
1、广电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当地不分普通类二本和三本线的按普通类本科线的百分之八十),经当地考试院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当地不分普通类二本和三本线的按普通类本科线的百分之八十),经当地考试院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当地不分普通类二本和三本线的按普通类本科线的百分之八十),经当地考试院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英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当地不分普通类二本和三本线的按普通类本科线的百分之八十),经当地考试院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当地不分普通类二本和三本线的按普通类本科线的百分之八十),经当地考试院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摄影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数字游戏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经当地考试院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美术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含),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5:5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美术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含),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5:5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5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舞蹈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3、校考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高考满分以750分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专业成绩*7.5*20%+高考实考成绩*80%;
动画、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成绩*7.5*50%+高考实考成绩*50%;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剧):专业成绩*7.5*60%+高考实考成绩*40%。
上海、江苏、新疆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4、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5、我校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各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投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7、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图片摄影)、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录音艺术、录音艺术(音乐编辑)等13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艺术类第一批一般均为传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外除外,如福建省等)。
8、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9、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10、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
取。
第二部分:普通文史、理工类招生简章
文史、理工类本科招生计划
学院
专 业
计划数
学制
层次
科类
学费(元/年)
就读校区
电子信息学院
广播电视工程
160
四年
本科
只招理科
3960
下沙校区
电子信息工程
100
四年
本科
只招理科
3960
电子科学与技术
100
四年
本科
只招理科
3960
管理学院
文化产业管理
150
四年
本科
文理兼招
3960
桐乡校区
会展经济与管理
100
四年
本科
文理兼招
3960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
英语
105
四年
本科
文理兼招
3960
下沙校区
新媒体 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00
四年
本科
只招理科
3960
下沙校区
数字媒体技术
100
四年
本科
只招理科
3960
网络工程
100
四年
本科
只招理科
3960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新闻学
95
四年
本科
文理兼招
3960
下沙校区
新闻学
50
四年
本科
文理兼招
3960
编辑出版学
100
四年
本科
文理兼招
3960
传播学
50
四年
本科
文理兼招
3960
文化创意学院
公共关系学
100
四年
本科
文理兼招
3960
桐乡校区
广告学
100
四年
本科
文理兼招
3960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含涉外文秘等专业方向)
160
四年
本科
只招文科
3960
桐乡校区
对外汉语
50
四年
本科
只招文科
3960
注:
1、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2、以上普通类本科专业名称将以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3、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具体细则:
1、学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0%—110%范围。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录取时设一定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清”录取方式。
6、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7、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15分(含)以上;凡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00分(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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