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销售后续管理程序
编制
汪东也
日期
2002-08-21
审核
唐激扬
日期
2002-08-21
批准
刘荣先
日期
2002-08-22
流 程 要 素
流程目标:
流程时间要求
流程监控点数目
流程主要责任岗位
流程涉及职位数目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02-10-23
A/1
调整编写方式,增加作业指引
汪东也
唐激扬
刘荣先
2004-6-
A/2
入伙修改为商品房交付等
王 玲
唐激扬
刘荣先
1. 目的
规范售后事务性工作的办事流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销售经营部客户事务组签约、按揭、办证、蓝印、商品房交付等业务手续的操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蓝印:指办理蓝印户口的工作,蓝印户口是客户购买龙岗区、宝安区商品房,按购房入户政策取得的临时户口。
3.2. 商品房交付:指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将房产移交业主的过程,文件中若未注明,则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集中办理商品房交付的过程。
4. 职责
4.1. 销售经营部客户事务组
4.1.1. 负责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署及协助按揭手续的办理;
4.1.2. 协助客户办理房地产证书;
4.1.3. 协助关外项目蓝印入户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初验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合同签署程序
5.1.1. 以确认客户是否交清首期款或全款为工作接口。
5.1.2. 组织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其附件。
5.1.3. 完善签约、按揭资料收集、备案等后续手续。
5.1.4. 备案手续完成后,通知一次性付款业主领取合同或按揭银行领取合同。
5.2. 银行按揭办理程序
5.2.1. 组织银行或律师审查客户资料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5.2.2. 安排客户、银行、律师、保险公司及公证处办理签署贷款合同。
5.2.3. 完善及跟进按揭后续银行审批、抵押登记办理、放款等手续。
5.3. 客户商品房交付办理程序
5.3.1. 商品房交付前1.5个月成立交付前期准备工作小组,明确相关工作。
5.3.2. 商品房交付过程中各项工作由管理处、销售经营部客户事务组、销售经营部项目销售组、客户服务中心工程维修组分工完成,并汇报每日办理情况。
5.3.3. 商品房交付结束后,客户服务中心就客户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分析结果出具《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跟进落实情况。
5.4. 房地产证办理程序
5.4.1. 于发放《商品房交付通知书》的同时书面知会客户办理房地产证的时间及相关事宜。
5.4.2. 组织客户于约定的时间期限内统一收取客户办证资料。
5.4.3. 确认客户是否申报蓝印入户指标。
5.4.4. 代收政府收取的税费。
5.4.5. 房地产证办出后,通知客户或银行领取房地产证。
5.5. 蓝印入户办理程序
5.5.1. 客户于办理房地产证时确认是否申办蓝印户口指标。
5.5.2. 客户于上报办理房地产证资料后两个月内将入户所需资料交至我司。
5.5.3. 入户资料上报龙岗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及龙岗公安分局审批。
5.5.4. 取得蓝印户口满一年后,客户自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 支持性文件
6.1. VKSZ/WI/PR006《商品房交付流程作业指引》
6.2. VKSZ/WI/PR027《房地产买卖合同签署作业指引》
6.3. VKSZ/WI/PR028《银行按揭作业指引》
6.4. VKSZ/WI/PR029《房地产证及蓝印入户作业指引》
7. 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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