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 4
关于申报大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按照《大连市促进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大经信发[2017]204 号)文件要求,现开展 2017 年大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范围
(一)新建重大项目类
(二)国家重大项目资金配套类
(三)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类
二、支持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
在我市组织实施,且符合《大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 )及《2017 年
大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规定。
(二)申报第一类项目,已投资额度需符合《资金管理 办法》规定的最低投资额度要求。项目建设期按照固定资产
投资核定期限计算。
申请固定资产投资补贴的项目,本次申报投资起止时间 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申请贷款贴息
的项目,贷款到位时间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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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第二类项目,项目需在 2016 年获得国家重大
专项拨款。
(四)申报第三类项目,投资起止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五)对于区市县、先导区有配套支持政策的项目,给
予优先支持。
(六)每个单位只能选择"重点支持范围"中的一个类
别进行申报,已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第一类项目的单位填写《大连市
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及《大连市促进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申报第二类项目的单 位填写《大连市集成电路产业国家重大专项资金配套项目申 报书》,申报第三类项目的单位填写《大连市集成电路公共 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书》及《大连市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项 目申请报告》。材料胶状成册报送至各区市县、先导区主管
部门。
(二)项目初审。项目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主管部门对 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联合财政部门出具
审查和推荐意见。
(三)项目报送。经各区市县、先导区推荐的项目,需 将项目推荐意见(一式两份)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含电子版) 8 月 31 日下班前报送至市经信委半导体产业处。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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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隽 郭鑫山
联系电话:83610885
邮 箱:jxw_yangj@
jxw_guoxs@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 38 号华信大厦 301 室
附件:1.大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
2.大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
告
3.大连市集成电路产业国家重大专项资金配套项
目申报书
4.大连市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书
5.大连市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报告
6.2017 年大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指南
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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