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技术系统人员考核评级管理办法
(试行)
为全面落实股份公司和局人才培养总体部署,推进员工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公司将在各系统实行技能评级管理。为做好本项工作,决定首先在质量检查员(土建、水暖通、强弱电)、测量员开始评级,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评定组织
公司薪酬委员会为考核评级工作主导机构,负责考核评级工作中重要事项的确定。为保证质量技术人员定级工作的顺利进行,委员会下设质量技术系统评级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质量检查员(土建、水暖通、强弱电)岗位考核评级的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刘 群
副主任:郭军平、倪金华、杨发兵
成 员:艾杰、周静、杨国富、各分公司总工程师、
邢建林、李 卓、田洪亮、薛 梅
另组建评审小组,负责考评中工作绩效评审工作,小组成员中评委由公司质量技术部主要人员、分公司总工、项目质量技术系统代表组成,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负责评审过程的组织、监督工作。
二、参加考核评级人员范围
公司在岗质量系统人员,包括纳入公司薪酬体系的聘用管理人员和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管理人员。
三、考评周期及时间安排
考评周期为一年,考评时间为每年四季度 (本年度考评拟定于12月初开始)。
四、技能等级划分
(一)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质量人员技能级别设定为十级:土建、水暖、电
一级:了解土建、水暖、电施工的专业知识以及工作技能要求,具有一定的岗位工作经验。
二级:熟悉土建、水暖、电施工专业知识,具备本岗位工作技能要求,能够较好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内容,独立开展本职工作,符合岗位职责。
三级:掌握土建、水暖、电施工专业知识并达到岗位工作要求,熟悉工作流程,能够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效率较高,具备指导他人工作的能力。
四级: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能协调或配合工作流程中的其他工作环节,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力,能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五级: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本职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版的内容要求,善于分析思考,能够针对本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能够较好的指导他人工作。参与项目质量策划的编制,编制项目的质量检查计划。
六级:连续担任过三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岗位工作,能够熟练掌握对检验批的划分、检验方法与步骤、评定、判别,所任职项目质量管理良好未出现过本人负主要责任的质量事故,能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对质量系统工作有独特的见解。编制项目的质量检查计划。
七级:连续担任过四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岗位工作,根据日常工作中常见、易发的质量问题和对结构安全有重要影响的质量问题进行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所任职项目质量管理良好未出现过本人负主要责任的质量事故,能熟练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擅长质量系统土建、水暖、电专业质量管理工作。编制项目的质量检查计划。
八级:连续担任过五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岗位工作,所任职项目质量管理良好未出现过本人负主要责任的质量事故,编制项目的质量检查计划,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能够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熟悉并运用现行施工规范进行现场土建、水暖、电施工的检查与验收,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在公司质量系统内名列前茅。
九级:连续担任过六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岗位工作,能编制项目的创优策划书,并监督实施,所任职项目质量管理良好未出现过本人负主要责任的质量事故,为公司质量系统土建、水暖、电专业质量管理专家,掌握质量领域先进技术和理论,能为公司提供如何消除或减少施工质量通病的合理性建议。
十级:连续担任过七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岗位工作,所任职项目质量管理良好未出现过本人负主要责任的质量事故,为公司质量系统专家,能够处理和应对任何突发质量事故,编制事故处理调查书,提出处理意见,掌握多专业质量知识,能够将创建高等级优质工程的管理理念贯彻于实际工作中,能为公司提升品牌和社会知名度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
五、考核评级办法
(一)质检人员申报资格及考评方式
技能级别
评级申报资格
考评方式
(权重)
质量专业工作经验
执业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十级
任职过七个完整项目
省部级质检人员上岗证
当年未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的质量问题;所施工项目未发生质量事故
专业论文评价(30%)、工作绩效(70%)
九级
任职过六个完整项目
八级
任职过五个完整项目
七级
任职过四个完整项目
六级
任职过三个完整项目
五级
连续满五年
专业知识考试(30%)、工作绩效(70%)
四级
连续满四年
三级
连续满三年
二级
连续满二年
一级
满一年
专业知识考试(100%)
注:①完整项目指在项目工作时间超过该项目工期的80%以上,即视同为任职过一个完整项目。
②聘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的从事安全专业时间按进入本单位起开始计算。
(二)考评具体方式
本次质量技术系统技能分级考评方式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工作绩效评价、专业论文评价。
专业知识由质量技术部针对质量技术系统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规范和工作实践等进行命题,并会同人力资源部组织考试;工作绩效依据相关考评规定及个人工作表现(详见附件2《项目质检人员岗位目标与量化指标考核表》);专业论文评价,由公司组织系统专家对参评人员所提交专利技术专业论文进行评价,评价方式为论文答辩后由专家给出分数。
个人最终考评得分由不同级别对应的考评项按权重相加得出。
以上评审由质量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和具体项目部负责实施,纪检监察部全过程参与并进行监督。
(三)考评控制
评级办公室根据申报人员数量及考评成绩划分相应的通过分数,随级别升高,通过比例将降低(如某级别申报人员成绩普遍优秀,经薪酬委员会同意,比例可适当调整),具体见下表:
技能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通过比例
固定分值
95%
90%
85%
70%
55%
40%
30%
20%
注:通过比例指达到所申报级别的参评人员经考评晋升的比例
六、 技能级别降级规定
员工在项目任职期间发生如下问题并负有主要责任的,免除任职资格或技能级别降一级:
1.项目发生本人负主要责任的质量事故,免去项目质检员任职资格。
2.项目发生质量问题, 负有主要责任的技能级别降一级。
3、质量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但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尚可,技能级别降一级,否则重新评级或转岗。
4、出现质量问题时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一周以上。技能级别降一级。
5、违背质量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技能级别降一级。
七、特殊说明
(一)取得质量技术技能三级以上为任职项目质量部长必要条件之一。
(二)取得质量技术技能四级以上为任职项目质量总监必要条件之一。
(三)对于已取得中级工程师执业资格可直接晋升到质量技术技能三级,并在评审更高级别时总分加5分。
(四)对于已取得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可直接晋升到质量技术技能五级,并在评审更高级别时总分加10分。
(五)在中建系统期刊杂志或更高等级期刊杂志发表与本系统工作相关论文的,在论文发表后五年内,参加质量技术六级以上评审时,专业论文评价部分按满分处理。
对于已经在项目担任质量部长或质量总监岗位,因考评资格不能达到一、二条要求的技能等级的,在个人条件未达到考评资格前暂不受一、二条影响。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评开始前一个月,由质量技术部协同人力资源部组织考评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申请人填写《管理人员考核评级申报表》。
(二)首次考评人员就位说明
对于已经在岗的质量技术系统人员,按照技能分级表(除九级、十级外),申请相应的技能级别。未通过人员按所申报级别下调两级进行首次定级。
(三)鉴于老员工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付出的艰辛努力,而且大多数老员工文化程度有限。为体现公平,经公司研究,在公司质量系统岗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或年满45周岁(含)以上的人员,在进行三级至五级考评时,将笔试权重比例分别下调至15%,减少的权重增加到工作业绩评价中;在申请六级及以上等级的考评时,不受职称限制。
(四)职工在第一次确定技能等级后,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于第二年申请参加更高一级的技能等级评价,不能越级申请。
(五)在考核评级前一年内出现或发生过质量事故、工作重大失误等情况的责任人,当年不能参加三级及以上等级考评。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履行不当或不力,致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公司将采取扣发薪酬、降级、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免职处分等处罚措施,触犯法律法规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对于与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被评为五级及以上的,经公司讨论,符合局调入条件的,可向局申请调入转为公司自有职工。
(七)对于连续两年未通过一级考评的人员,将进行培训教育后转岗,转岗后不能胜任新岗位或所在单位不愿意使用的,将按不能胜任工作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八)对于已有一年以上其他系统工作后转入质量系统的人员,可在转入当年直接申报参加一级技能考评。
(九)对于已取得质量技术系统五级及以上技术等级后转出质量技术系统人员,可保留技术等级。
(十)对于已取得质量技术系统四级及以上技术等级后担任项目班子和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人员,可保留技术等级,未转出质量系统人员可继续参评更高技能等级。
九、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附件:
1. 《管理人员考核评级申报表》
2. 《项目质量技术人员岗位目标计划与量化指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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