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生态公益林补助试点工作总结
邵阳市林业局
2003年4月6日
一、基本情况:邵阳市位于湘中偏西南,全市辖8县1市3区,总人口720余万,农业人口630万,土地总面积2079400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200638公顷,森林覆盖率55.1%,森林蓄积4449万立方米。2001年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面积622378公顷,占林业用地51.8%;其中国家级公益林447596公顷,占林业用地的37.3%;省级公益林业147188公顷,占林业用地的12.26%;市级公益林3022公顷,占林业用地0.25;县级公益林24572公顷,占林业用地2%。省林业厅、财政厅湘林计[2001]105号批准我市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试点面积225447公顷,其中重点防护林216893公顷,重点特种用途林8553公顷。除绥宁、隆回两县外,其余各县市区均纳入了试点范围。其中邵东15907公顷、新邵31180公顷、洞口28993公顷、武冈15787公顷、城步51440公顷、新宁59107公顷、邵阳20833公顷、大祥473公顷、北塔1200公顷、双清527公顷。
二、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制度,是我国林业实现战略性调整的重大举措,不仅为森林资源保护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机制问题,是中国林业经营思想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一次历史性转变,必将对我国林业生态建设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为了积极稳妥地搞好生态公益林补助试点,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肖刚强为顾问、原副市长魏太平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和各乡镇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层层签订试点工作目标责任状;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注重政策、尊重意愿、不求一致的原则下,实行统一规划,将生态区位最重要,且集中连片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划入试点范围。
一是大力宣传:生态公益林补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点多、面广,牵涉到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要求高。为使“试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们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标语、横幅等广泛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生态公益林补助试点的目的、和意义。二是层层召开会议:早在2001年12月26日,市政府召开了各县市主管县市长和林业局长会议,专门研究部署生态公益林补助试点工作。随后,各县市区、各乡镇也都召开了会议,村组召开党员干部会。三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各县市区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武冈市在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及分管领导各向市政府交风险押金300元,完成任各者,除退还押金外,另奖300元,未完成任务者,押金转为罚金。四是组织精干的力量:全市共组织了600余名精干的技术人员开展到户登记卡和管护协议的登记和签订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紧张工作,共完成到户登记卡10万余份,签订管护协议3378份。
三、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全市试点面积225447公顷,每年应发补助资金1183.595万元,2001、2002年两年共计2367.19万元,到目前为止,共发到农户手中2222万元。除个别县资金未完全发放到位外,其余各试点县市区均已全额发放到位,发放的方式主要是通过银行或信用社发存折,对资金额太少的则采取造具花名册发放现金,为了防止个别村委截留挪用补助资金,武冈市设计一种补助资金发放手册,包括补助单位(个人)姓名、试点面积、补助金额、领款年度、领款人签名、发放人签名等。
三、管护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各试点县市区政府发布了《关于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对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实行禁伐和限伐,严禁、皆伐。确需对其实施抚育或更新伐的,须事先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并按采伐证的规定进行采伐。禁止在试点区内从事采伐、挖掘移植活立木、毁林开垦、采沙、采石、采矿、取土、剥树皮等毁林活动,对盗伐、滥伐、毁坏林木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从重处理并立即取消补助资格。二是各试点乡、村、组建立健全封山育林护林村规民约,明确护林员管护责任制,实行管护绩效与报酬挂钩。三是在显要位置设置公示牌,将政府的通告、试点区的示意图以及各村的面积等内容全部写到公示牌上,一目了然。据统计,全市共制作标准的公示牌号38块,制作最多最好的邵阳县有18块。
四、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县补助资金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项目资金的使用还没有按项目实施;三是有的地方村民所有的责任山和自留山全部划为公益林需要采伐一株或几株树自用要逐级申报审批难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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