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上 海 电 视 大 学
学 生 手 册
上海电视大学学生处
(2008年7月修订)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目 录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6)
第二部分 规章制度…………………………………………………………………………(7)
(一)教学教务管理…………………………………………………………………………(7)
1、上海电视大学关于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实施细则……………………………(7)
2、上海电视大学课程学分替代管理办法…………………………………………………(11)
3、关于印发《上海电视大学关于加强续修生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2)
(二)学籍管理……………………………………………………………………………(16)
1、上海电视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6)
2、上海电视大学学生证使用以及管理规定………………………………………………(21)
3、上海电视大学关于学生办理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的规定………………………………(22)
(三)考务管理………………………………………………………………………………(23)
1、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纪律…………………………………………………(23)
2、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4)
3、关于印发《上海电视大学关于考试收费调整的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26)
(四)学生管理………………………………………………………………………………(28)
1、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28)
2、上海电视大学学生行为准则………………………………………………………………(29)
3、上海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助学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30)
第三部分 问题解答………………………………………………………………………(35)
(一)入学和注册……………………………………………………………………………(35)
1、学生通过哪些途径可以了解教学和管理上的信息?…………………………………(35)
2、“宽进严出”是怎么回事?………………………………………………………………(35)
3、什么叫学分制?……………………………………………………………………………(35)
4、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为什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分校注册报到?……(35)
5、为什么在校学生每学期要注册?………………………………………………………(35)
(二)学籍管理………………………………………………………………………………(35)
6、什么是学籍注册?………………………………………………………………………(35)
7、新生入学为什么要办理学生证?如果丢失,如何补办?…………………………(36)
8、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哪些材料?……………………………………………………………(36)
9、学生是否可以借读或转学?怎样办理借读、转学手续?………………………………(36)
10、学生入学后可以转专业吗?如何办理手续?可以转换学习形式吗?………………(36)
11、学校对犯错误的学生如何处分?………………………………………………………(36)
12、申请学分替代时,何谓“就高不就低”和“就低不就高”?……………………(37)
13、毕业生的档案遗失是否可以补办?……………………………………………………(37)
14、每年什么时候可办理毕业手续?………………………………………………………(37)
15、电大学生学籍有效时间怎样规定?……………………………………………………(37)
16、哪些学生可以办理肄业证书?……………………………………………………………(37)
17、学生毕业后,哪些学籍档案必须交送学生单位人事部门?…………………………(37)
18、怎样办理成绩证明?……………………………………………………………………(37)
19、毕业证书遗失后是否可以补办?………………………………………………………(37)
(三)教学教务管理…………………………………………………………………………(37)
20、什么是专业教学计划?…………………………………………………………………(37)
21、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有哪几类?…………………………………………………………(38)
22、什么是课程性质?………………………………………………………………………(38)
23、什么是必修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38)
24、课程教学大纲有什么作用?……………………………………………………………(38)
25、什么是课程学分替代?…………………………………………………………………(38)
26、免修免考、学分替代的比例有何规定?………………………………………………(38)
27、如何办理课程免修免考?………………………………………………………………(39)
28、《上海电视大学关于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实施细则》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是什么关系?……………………………………(39)
29、免修免考课程学分如何记载?…………………………………………………………(39)
30、专科段层次的课程能免本科段层次的课程吗?………………………………………(39)
31、只要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的课程都能免修免考吗?………………………………………………………………………………(40)
32、所有免修免考的课程均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吗?……………………………………(40)
33、《上海电视大学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实施细则》中的有效年限如何理解?……(40)
34、是否除合作高等学校之外的任何其他高等学校课程,均不能免修免考?…………(40)
35、符合替换要求的课程都能替换吗?……………………………………………………(40)
36、自学考试的课程都能免修免考或学分替代吗?……………………………………(40)
37、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包含哪些内容?…………………………………………………(40)
38、平时作业对学生的学习有什么帮助?…………………………………………………(41)
39、为什么要认真完成集中实践环节?……………………………………………………(41)
40、哪些学生可以做毕业设计(论文、作业)?…………………………………………(41)
41、怎样确定每个学期修读的课程?………………………………………………………(41)
42、学生怎样处理好工学矛盾?……………………………………………………………(41)
43、学生怎样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42)
44、学生怎样整理听课笔记?………………………………………………………………(42)
45、上海电大3L教学模式是什么?………………………………………………………(42)
(四)考试管理………………………………………………………………………………(42)
46、学生在考试中应注意哪些问题?………………………………………………………(42)
47、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什么证件?……………………………………………………(42)
48、考试时允许带什么物品?………………………………………………………………(42)
49、考试时为什么不允许带入通讯工具?……………………………………………………(43)
50、考试时为什么不能用红色笔或铅笔答卷?……………………………………………(43)
51、考生修正答题,能否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带?……………………………………………(43)
52、考试中途能否离开考场?………………………………………………………………(43)
53、因公外出或有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怎么办?…………………………………………(43)
54、重考要注意哪些问题?…………………………………………………………………(43)
55、考试时间出现冲突怎么办?……………………………………………………………(43)
56、首考、重修重考考试成绩记载方法相同吗?…………………………………………(43)
57、考试成绩可以查询吗?怎样办理手续?………………………………………………(44)
58、什么是半开卷考试?………………………………………………………………………(44)
59、半开卷考试要注意什么?…………………………………………………………………(44)
(五)教材管理………………………………………………………………………………(44)
60、如何征订教材?…………………………………………………………………………(44)
61、如何退教材?……………………………………………………………………………(44)
62、续修生如何了解教材信息?………………………………………………………………(44)
63、续修生与教材遗失的学生如何购买教材?………………………………………………(44)
(六)怎样利用图书馆………………………………………………………………………(44)
64、上海电大图书馆的馆址在哪里?包括哪些功能区域?…………………………………(44)
65、图书馆服务对象、开放时间是怎样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45)
66、图书馆有自己的网站吗?网站上可以提供哪些服务?是否需要登录?………………(45)
67、图书馆馆藏资源情况怎样?………………………………………………………………(45)
68、上海电大可共享哪些数字资源?…………………………………………………………(46)
69、为什么通过Apabi或CNKI检索出的文献只能看到篇名(书名)与题录,却无法看到全文?……………………………………………………………………………………………(46)
70、“网上图书馆”之“数字资源”栏目下有一些试用数据库,试用期一般有多久?……(46)
71、在哪里可以查询图书馆的馆藏信息和读者信息?………………………………………(46)
72、借书时为什么要知道索书号?在哪里可以查到索书号?………………………………(47)
73、有关图书馆资源与服务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向谁咨询或反映?…………………(47)
附 录
一、2008年上海电视大学批准招生的教学点……………………………………………(48)
二、教务处、学生处各部门通讯录……………………………………………………………(50)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上海电视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所综合性成人高等学校,创办于1960年,是国内创办最早的广播电视大学之一;1997年在上海市教委组织的教育评估中,被评为“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良院校”,同年又被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1998年被评为上海市成人教育先进集体;1999年,荣获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人力资源开发银奖”;是亚洲开放大学协会执行委员会之一,“全球开放大学网络”首任主席,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东亚地区设立的唯一的远程教育教席。上海市原副市长杨恺、谢丽娟曾于1978—1992年先后兼任校长。上海电视大学现任党委书记、校长为张德明教授。
上海电视大学是一所运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作为重要教学手段进行远程教育的开放性大学。上海电视大学办学宗旨是“为了一切学习者,一切为了学习者”。学校拥有较为完备的教学网络,50多所分校、工作站、教学点遍布全市,市电大总校有国顺路、阜新路、中原路3个校区,占地面积90亩,校舍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在实施远程教育过程中,采用“3L”(导学-自学-助学)的教学模式,充分运用现代先进通信技术,在面授辅导的同时,积极发挥文字、音像、计算机网页和计算机教学光盘等多种媒体教材的综合优势,尽可能地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要。
上海电视大学拥有一支高质量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校本部90%以上的教师具有高、中级职称。自创办以来,先后开设理、工、文、医、农、经济、管理等学科50多个专业,已培养了本、专科毕业生21万名。为了适应上海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功能重新定位对人才的需求,在国家教育部、中央电大以及上海市教委的支持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自1996年起,上海电大进行了注册视听生专科试点,1998年又进行了专科升本科的教育试点。至2007年春,“两项试点”已毕业学生3万余名,2543名学生获学士学位。上海电大文凭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得到世界众多国家认可。
上海电大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开放专科(含注册视听生)、本科(专升本)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努力为上海的高等教育大众化服务。
上海电视大学顺利通过2005年教育部的评估,成绩为“优秀”;并于2008年顺利通过国际远程与开放教育协会(英文缩写:ICDE)的教育质量评审。
第二部分 规章制度
(1995年9月—2008年7月)
一、 教学教务管理
上海电视大学关于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实施细则
沪电大(2007)第 61 号
(修订稿)
为加强和规范上海电视大学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管理,适应各类学员在电大继续求学的需要,保证该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结合上海电视大学实际,现对《上海电视大学关于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一、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原则
1.作为替代学分的课程,其学历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相应要求。
2.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免修免考。
3.经审核允许进行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成绩按“免考”记载。
二、 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条件与比例
(一) 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条件
1.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2.已获得以下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1)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取得单科结业证书的课程(8年有效);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的单科结业证书的课程(单科结业证书6年有效)。
(3)参加全日制普通高校、上海高校网络学院、上海各业余大学学历教育考试取得的单科结业证书的课程(单科结业证书6年有效)。
(4)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2006年1月1日之前颁发)者、2006年1月1日之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且成绩在420分以上(含420分)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级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以免修免考英语Ⅱ(1)、英语Ⅱ(2)。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英语Ⅱ(1)、英语Ⅱ(2)的免修免考条件。
3.对于公共基础课程(15年有效),允许已获得相应科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如数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可申请非数学专业的高等数学课程免修免考。
4.对于诸如法学、会计学和金融学等专业中发展、变化较快的专业课程,要根据现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核准单科结业证书有效性。
5.本科法学、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在专科段已修完中央电大英语(1)(2)课程的,在本科段学习中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Ⅲ(1)(2)作为必修课来替代英语(1)(2)(替代学分),其学分不低于替代课程;也可从选修课中选择其他课程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1)(2)。
6.学生入学前已取得专业教学计划中引进的非学历教育课程学分,若符合课程免修免考规定的,可申请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入学后取得的专业教学计划中引进的非学历教育课程学分,目前暂不得申请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学生须按照上海电大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教学安排参加学习。
(二)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比例
1.必修课
(1)通过电大和合作高校的相关课程考核,可申请学分替代及免修免考,中央电大专业统设必修课替代学分比例不限;
(2)通过国家自学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课程的考核,可申请学分替代及免修免考,但替代学分不得超过必修课总学分的40%;
2.总课程
各专业课程免修学分替代比例不得超过总学分的40%。
(三)上海电视大学历届结业、肄业学生重新入学的学员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
除按以上(一)条款执行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原修读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经审核在学分、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等方面不低于现修专业的相同课程,准予免修免考。免修免考学分不得超过教学计划中必修课程总学分的60%。
2.原修读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选修课程,经审核在学分、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上不低于现修专业中的相同选修课程,可准予免修免考。
3.原修读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经审核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上与现修专业的选修课程相关,且原课程学分不低于现修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则准予学分替代,学分按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学分记载。
4.现修专业中的集中实践环节不可免修免考或学分替代。
5.免修免考或学分替代课程的成绩一律以60分记载。
6.上海电视大学历届结业、肄业重新入学的学生,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自取得结业、肄业证书起8年内有效。
三、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办理方法
(一)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办理时间与要求
1.新生须在入学注册的第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分校(工作站、教学点)(以下简称分校)提出书面申请,新生申请的免修免考课目为现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所有学期开设的课程。老生办理免修免考、学分替代须在前一学期的第十六周向所在分校提出申请。
2.教务管理科在分校提交免修免考材料起一个月内,将终审结果以书面(盖章)形式通知分校。分校应按时向申请人反馈审批结果,通知时要讲清未批准的原因等情况。
3.免修免考及学分替代的确认以接到分校转发的市电大教务管理科免修免考批准通知为准。(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和限选课以中央电大终审结果为准)
(二)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操作的方法和步骤
1.中央电大专业统设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免修免考
(1)学生本人须填《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免修免考申请审核表》(附表1),此表上的每一栏项目必须认真地逐一填写,最后由本人签字;然后在表格背面用A4纸附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交分校;
(2)分校收到此表后,经办免修免考的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学生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如有遗漏的栏目和错误的填写一律退回学生重填;
(3)分校经办免修免考的老师根据此表在网上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的名册及证书的原件、复印件配套交教务管理科审核;
(4)上海电大教务管理科在一个月之内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分校。分校接到通知后,将这些学生的免修免考课程信息输入到《广播电视大学课程替代免修免考情况登记表》(附表2、3)中,两星期后上交市电大教务管理科。
(5)专科已修中央电大英语(1)(2)的学生,再读本科法学、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在本科段学习中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Ⅲ(1)(2)作为必修课来替代英语(1)(2)(替代学分),也可从选修课中选择其他课程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1)(2)。课程替代的具体操作方法:先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分校审核后填写《上海电视大学英语(1)(2)课程替代申请表》(附表4),交学籍管理科确认成绩后,将英语(1)(2)课程替代表交教务管理科审核,再由分校将此替代信息输入至《广播电视大学课程替代免修免考情况登记表》中,二周后交教务管理科(此项工作不须在网上免修免考系统中进行)。
2.上海电大自开课的免修免考
(1)学生凭有效证明材料清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分校提出免修免考申请;
(2)分校根据学生的申请原件在网上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的名册及证书的原件、复印件配套交教务管理科终审;
(3)市电大教务管理科在一个月之内将终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分校。
3.上海电大历届结业生和肆业生免修免考的操作方法和步骤
(1)分校根据有效证明材料清单(成绩单或单科结业证书),填写《上海电视大学历届生、肆业生免修免考课程申请表》(附表5),上报市电大教务管理科。
(2)市电大教务管理科根据学生的成绩单或单科结业证书,做现修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相应课程的替代审核;
(3)分校根据教务管理科的终审结果在网上进行免修免考课程的申请;
(4)市电大教务管理科在一个月之内将终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分校。
四、免修免考工作的管理
1.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免修免考管理规定,同时将有关规定告知学生。
2.因教学计划调整而停开的课程,由上海电大继续组织考试或按规定的课程进行替代。
3.分校应保存好终审的名册及证书的复印件,学生应注意保存证书原件,以备中央电大及上海电大不定期的抽查。
4.有关免修免考的申请表格可从“电大教务之窗”表格区域下载。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与本规定有冲突的则按本规定执行。
上海电视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七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课程 免修免考 学分替代 实施细则
上海电视大学课程学分替代管理办法
沪电大(2004)71号
一、课程学分替代原则
专业教学计划中已停开的课程,可选择现行专业教学计划中教学内容与停开课程相近或培养目标一致、教学要求不低于停开课程、学分原则上不低于停开课程的课程,进行课程学分替代。学分按原教学计划中停开课程的学分记载。
二、课程学分替代关系的制定
1.教学系针对教学计划中课程设置变动的情况,根据课程学分替代原则,制定课程学分替代关系方案,并提供论证资料,经教务处组织初审,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2.作为专业教学计划调整的组成部分,课程学分替代关系的制定必须严格慎重,教学系应当维护和保持其相对稳定,各分校教务部门应维护其执行的严肃性。凡已颁布的课程学分替代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动。
三、课程学分替代的实施
1.学生首次修读专业教学计划中已停开的课程,可以按照课程学分替代关系,申请修读学分替代课程。
2.课程综合成绩不及格(形成性考核成绩合格)或缺考的学生,若原修读课程在现行同层次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已停开,原则上不得课程学分替代,可申请重考,重考课程每学期由市电大颁布。
3.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原修读课程在现行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已停开,可以按照课程学分替代关系,申请修读学分替代课程,重新取得该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并评定课程综合成绩。
4.各分校(学院、工作站、教学点)(以下简称分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学生选课注册结束后,根据课程学分替代关系和本学期开课计划,对学生的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进行初审,于学期第1-3周前将“课程学分替代申请汇总表”报市电大教务管理科审批。
5.市电大教务管理科将审批后的“课程学分替代申请汇总表”,一份反馈给各分校,一份交市电大考务科、一份交市电大学籍管理科。
6.分校收到市电大教务管理科审批后的“课程学分替代申请汇总表”,将批准课程学分替代的原课程进行本学期课程注册,组织学生修读替代课程,并将“学生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表”与“学生选课注册表”一起存档。
7.市电大考务科根据审批后的“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表”进行替代课程报考(各分校不必将替代课程进行网上报考,但注意核对考试通知单上报考课程,以免遗漏),考试结束后按报考课程输入成绩,补考结束后用报考课程成绩来作为原课程成绩记载。
8.分校在学籍卡中记载教学计划中被替代课程名称及成绩,在备注中注明替代课程的名称及考试时间。
9.学分替代课程的学分费按原教学计划中课程的学分收取。各分校须将学分替代课程管理费(首次修读课程的学分管理费)列入上缴市电大管理费清册,市电大学籍管理科根据审批后的“课程学分替代申请汇总表”,核收分校上缴的学分替代课程管理费。
10.本管理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上海电大教务处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上海电视大学关于加强续修生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电大(2007)37号
电大各有关部门,分校(工作站、教学点):
为贯彻落实“为了一切学习者、一切为了学习者”的办学宗旨,为续修生提供优质的教学、管理和其他学习支持服务,不断提高上海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现将《上海电视大学关于加强续修生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续修生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电视大学关于加强续修生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上海电视大学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学历教育 续修生 意见 通知
附件:
上海电视大学关于加强续修生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随着上海电大开放教育的深入,续修生(在教学计划进程中未能按时完成学习、需在8年学籍有效期内继续修读的学生)将越来越多。按照我校“为了一切学习者、一切为了学习者”的办学宗旨,特提出关于加强续修生服务的若干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续修生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上海电大目前学籍8年有效期内的续修生总数为48400人,占在籍学生总数的30.18%;学期报考的续修生人数,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正考与补考中续修生报考人数为8854人,占报考总人数的8.76%。续修生都占有较大的比例,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因此,续修生服务工作是电大工作质量和教学水平的重要反映,做好续修生服务工作,是践行我校“为了一切学习者、一切为了学习者”的办学宗旨的必然,是提高电大开放教育学习支持服务和教学管理水平、稳定生源、扩大上海电大开放教育声誉的需要,是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全面质量观的集中体现,是开放教育个性化、差异化学习支持服务的重要抓手,是上海电大在通向“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道路上所要面对并需要突破的难题,全系统各级教学和管理部门和人员都要从战略的高度、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到续修生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建立续修生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
1、将续修生服务工作纳入正常的教学与管理流程
续修生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市电大和分校(工作站、教学点)的教学与管理各方面,必须与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相结合。按照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学籍8年有效的规定,续修生都是在校在籍正常学习学生,上海电大正常的教学与管理活动应该面对8年学籍有效期内的所有学生,在教学组织、教学辅导、考试复习、教务管理等方面都必须将续修生服务纳入正常的工作流程,各级教学与管理部门须做好相应的续修生服务工作。
2、建立续修生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
续修生服务是一项长期工作,需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续修生服务工作的长
效机制。各级教学与管理部门须按照各自续修生服务工作要求建立续修生服务工作制度,在各工作岗位中明确其相应的续修生服务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建立续修生服务工作的流程和规范,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
3、总结推广松江分校经验,建立电大系统续修生服务工作经验交流机制
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在续修生服务工作中都有许多值得借鉴和推广的经验,特别是松江分校的续修生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市电大将牵头组织各种形式的续修生服务工作的经验交流,整体提升全系统续修生服务工作水平。同时,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要将续修生服务与“一站式”学生支持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探索实践和丰富发展“一站式”学生支持服务中心的内涵,切实提高续修生服务工作质量。
三、明确各级电大教学与管理部门续修生服务工作职责
(一)市电大教务处
1、教务管理科做好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替代、课程开设管理,特别是对于停开课程,需及时发布课程替代规则等准确信息,为续修生提供选课指导服务。
2、教材科做好续修生教材征订、发行工作,提供个性化服务。
3、教学管理科根据续修生需求协调组织续修生学习(复习)辅导,组织复习录像课拍摄。
4、考务科根据续修生需求组织考试,做好成绩管理,并通过移动校园与尚未通过课程考试的续修生及时联系,友情提示,在精神上予以关心激励。
5、学籍管理科做好续修生学籍管理、毕业(结业)审核、成绩证明开设工作。
6、教务处网上提供专业教学计划、分校(学生)选课计划、学生学业完成情况、课程替代关系、学期开设和开考课程、复习资料等有效的信息服务。
(二)市电大教学系
1、系主任做好续修生教学辅导各项工作安排(主持教师等),组织续修生教学辅导。
2、主持教师负责本课程续修生教学辅导,在课程教学主持中兼顾续修生的学习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学。
3、主持教师负责本课程续修生考试命题、复习辅导,网上专门提供针对续修生的有效的复习资料,根据需要拍摄针对续修生的考试复习录像。
4、对本系面广量大、续修生较多的课程,考试前组织针对全系统的专题复习。
5、对本系已停开的课程,应指定专人负责,为续修生提供辅导服务。
6、做好本系续修生的其他学习支持服务。
(三)市电大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1、维护网上学习平台和管理软件,确保续修生学习和服务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输。
2、根据教务处和教学系提供的续修生学习服务资料,对网上学习平台的续修生服务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管理。
3、为续修生提供网上学习等各项技术支持服务。
4、指导分校网上学习平台和管理软件的使用。
5、建立较为完善的基于网络、短信平台的续修生跟踪服务的良好环境。
(四)分校教学部门
1、落实专人主动跟踪和关心续修生的学习状况和困难,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2、辅导教师负责本课程续修生教学辅导,在课程教学主持中兼顾续修生的学习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学。
3、根据分校教务部门安排和市电大教学系要求进行续修生考试复习。
4、对部分学习有困难的续修生进行个性化的学习辅导。
(五)分校管理部门
1、建立续修生联系制度,在每学期开学前、考试报名前通过移动校园等方式主动与续修生联系,告知课程开设和开考等信息,主动关心提醒续修生及时完成学业,并在精神上给予鼓励。
2、做好专业教学计划、分校(学生)选课计划管理,教务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对续修生的跟读选课计划进行指导审核。
3、做好续修生跟读安排,为续修生联系借读事项,做好续修生教材征订和供应。
4、组织续修生考试复习,安排辅导教师和辅导教学时间,根据市电大教学系布置提供复习资料。
5、及时做好续修生学期注册、报考工作,提高续修生学期注册人数统计的准确性,加强续修生学籍管理。
6、根据规定及时办理续修生毕业(结业)和学位审核,做好续修生学籍档案整理工作。
(六)市电大开放教育学院
在贯彻落实对分校教学和教务管理部门要求的基础上,做到:
1、作为电大教学“试验田”,牵头组织续修生报考课程的复习工作,组织面向系统的复习录像课拍摄,能真正形成示范作用。
2、积极探索续修生服务的新机制、新模式。
在推进续修生服务工作的过程中,电大系统全体员工都要主动关心和积极参与,针对任何续修生所提出的问题和需要寻求的帮助,要逐步在电话、E-mail、BBS、QQ及来访等各个环节推行首问责任制,不遗留死角,使续修生的服务工作能做到全覆盖。
希望各级电大教学与管理部门充分重视续修生服务工作,认真履行续修生服务工作职责,提高续修生服务工作质量,切实做好各项续修生服务工作。
二、 学 籍 管 理
上海电视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08年7月修订稿)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上海电视大学学历教育录取的各类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指定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以下统称分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须及时与所在分校取得联系,逾期无故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条: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入学注册时,学生须在认真校验《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的内容后签字,并对签字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入学注册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不能随意更改。
第三条:新生注册后由分校发给上海电视大学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一印制的学生证。学生证是上海电大学生参加考试和注册的凭证,应妥善保管,毕业离校时交还所在分校。
第四条:市电大的学生学籍档案主要包括学生考试成绩、学籍异动等基本情况。分校的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入学报名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存根、学籍卡、学籍异动、考试成绩、奖惩记录等基本情况。学籍档案是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查询、检查、审核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学生凭学生证到所在的分校办理学期注册(包括注册当学期修读、报考的课程,报考课程的总门数,业余班不得超过七门,脱产班不得超过九门,但不含专升本补专考试)手续,由分校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电大统一办理注册、考试报名手续。凡未办理学期注册的学生,转为“学期未注册生”进行管理,不得参加该学期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二、考试的组织与成绩考核
第六条:各专业教学计划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性环节三部分组成。
中央电大统设专业的教学计划中不少于教学计划课程总学分60%的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凡上海电大自开课程,执行上海电大的教学计划,由上海电大统一开设、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在规定的学籍有效年限内,学生学习均执行本年级的教学计划。如果学校修改该年级的教学计划,则按学校规定,执行修改后的教学计划。
第七条: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方面。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考核学生的形成性考核成绩(以前称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操行方面,对学生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进行考查评定。
第八条:学生的课程考核综合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含实践性环节)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按比例折算后相加而成。
课程综合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100分为满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凡有实验的课程,除理论考试及格外,学生还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并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课程综合成绩以及获得的相应学分,在学籍有效年限内有效。
第九条:学生参加考试及考核成绩的确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未获得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2、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只可参加该课程当学期考试;
3、当学期课程综合成绩不及格且形成性考核成绩未达到及格者,该课程必须重修重考,形成性考核成绩也须重新评定;
4、当学期课程综合成绩不及格,但形成性考核成绩及格,可申请免修重考或重修重考,形成性考核成绩在该课程重考中继续有效;
5、重考课程的综合成绩由修读该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成绩与重考成绩按比例合成。
第十条:凡重修重考的学生,可参加本专业下一届相同课程的考试;在学分相同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也可参加其它专业相同课程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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