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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摘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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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摘编 2010年第6期 (总第9期) 青海银监局小企业贷款推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4日 编者按:本期摘编2010年5月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重要新闻,供学习借鉴。 新闻摘要 中小企业融资的“另一种选择”:登记公示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质押”是适合中小企业的一种新型担保模式,可弥补其抵押物不足的缺陷。业内专家提醒,中小企业若将应收账款到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登记公示,可有效减少纠纷,避免融资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工作人员介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借鉴了国外动产担保融资法律制度和动产登记系统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开发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并对外提供服务。“登记的应收账款种类有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公路等不动产收益权、动产和不动产的租赁收益、出口退税款等20余种。” 登记公示系统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公示和公证应收账款(融资租赁物)权利状况的平台,以有效地规避和对抗第三方交易者,减少纠纷。一是应收账款质押作为发行企业债的担保;二是为保理提供权利公示的平台,防止同一应收账款重复质押或转让,避免了融资风险;三是登记证明成为保护质权的法律证据,应收账款质权人优先受偿。(2010.05.04) 借政策“东风”加快自身发展——四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汇总 经历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走过了大力转方式、调结构的2009年,2010年将是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一年。一季度漂亮的经济数据显示了我国经济环境的好转,同时,在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各地积极响应,纷纷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或办法,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在多项利好条件下,中小企业应“迎东风而上”,加快自身发展。   贵阳市千万资金奖励上市中小企业   2010年,贵阳市将对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奖励。   青岛小企业2010年地税减半 乌鲁木齐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   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青岛市将对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地税减半的扶持政策。   从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乌鲁木齐市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半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所谓小型微利企业,就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同时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   河南继续减负稳岗 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近日,河南省出台文件决定河南减负稳岗相关政策再延长1年。河南各地将加大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稳岗补贴政策的力度,工作重点向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其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   青海省多措并举力促中小企业产业结构升级   2010年,青海省将通过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一系列措施,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培养中小企业新的增长点,以此来推动中小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2010年,青海计划实施中小企业重点工业项目150项,总投资约40亿元,项目建成后年内可新增产值10亿元,同时将培育50户小企业发展成为规模以上企业。   为此,今年青海省有关部门将着力对小担保公司进行必要的多形式整合,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强化风险管理,扩充资本金,提高其对中小企业的放贷能力。同时,将加大上市融资和集合发债工作力度,依靠银政企合作平台,协调金融和财政手段对中小企业的多方位支持。   此外,在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以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品检测、信息服务和创业指导4个平台建设为重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进一步向科技成果转换、循环经济、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特色优势资源精深加工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倾斜,以此鼓励民众创办小企业,促进小企业成长为大企业。   江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缓解融资困难、加大财税扶持力度、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提出了24条政策措施。   《意见》把着力缓解融资困难作为扶持中小企业的重要抓手,分别从完善中小企业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等方面出台了具体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逐步扩大省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   《意见》提出,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对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取得明显成效的工业园区,优先列入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试点园区。同时,积极培育各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力争5年内建成100个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山西省中小企业将实行缴费登记制度   为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山西省将实行中小企业缴费登记制度,企业将领取统一印制的《山西省中小企业缴费登记手册》。   今后山西省企业遇到各种收费,都可要求执法人员在《中小企业缴费登记手册》上逐项登记。同时,山西省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和依据,使用国家法定的收费票据。此外,山西省还将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负担监督管理体系,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将建立中小企业治乱减负队伍,每市确定3-5名中小企业负担巡查(监督)员、每县确定1-2名监督员。   山东放宽私企名注册范围   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山东省将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限制,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内的私营企业,其名称中的“山东”可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半岛蓝色经济区”连用。   同时,山东省还放宽使用行业或经营特点用语限制,允许经营范围中含有生产、加工内容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实业”字样;允许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内容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发展”字样;允许进出口企业在名称中直接使用“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对外贸易”、“进出口”等行业用语。   允许个体私营企业使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尚未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行业用语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和经营范围表述用语。允许私营企业以“××研究院”“××研究所”等作为其名称的行业表述用语,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申请企业名称。   云南省给予百万补助扶持中小企业上市   2010年,云南省将重点鼓励4类企业上市,对拟上市企业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受理后,给予60~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企业成功上市后,给予100~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除资金扶持外,继续给予拟上市企业项目推进、生产要素配置等方面的重点扶持。对上市培育重点企业实施的重大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中心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项目贴息、资金补助等;对上市培育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煤、电、油、运等困难,给予优先解决。   黑龙江省开展专项治理为中小企业“减负”   2010年,黑龙江省将开展中小企业减负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实行中小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设立各级政府中小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加强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黑龙江省将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清理整顿重点是行政许可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等,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2010.05.04) 蔡鄂生:金融租赁亟需完善软环境   租赁弥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我国金融租赁在租赁设备投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结构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尚未得到发挥,与我国经济规模、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外部环境还需进一步完善。” 5月5日,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金融租赁高峰论坛”上表示。   自2007年银监会颁布实施《金融租赁监督管理办法》以来,截止到2010年3月底,12家金融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1863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9.3倍;净利润达到25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16.76倍;资本充足率由2007年9月末的15.2%上升到22.1%;不良资产率由3.95%下降到0.78%;拨备覆盖率从32.25%提高到228.6%。   不过蔡鄂生指出,由于缺乏良好的制度设计,国内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绝大多数金融租赁公司鲜少涉足这一领域。“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缺乏较好的政策支持,因此金融租赁公司难以平衡风险收益。”蔡鄂生表示。   而在发达国家,中小企业金融租赁业务都有制度安排作为保证。以日本为例,对符合政策导向的设备引进,日本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得到一定的补助基金。   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表示,金融租赁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因为金融租赁可以在一家企业退出市场时,将租赁物转租给其他企业,这可以有效地防控金融机构的融资风险。 “这是租赁区别于银行信贷的最大特点,使一些信用状况一时还不容易鉴别的新兴企业或中小型企业,可以享受到融资服务。”杨凯生表示。(2010.05.07) 担保机构最高可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3000万元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今日(12日)印发,规定单个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当年获得担保资金的资助额,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   财政部通知称,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担保资金将采取业务补助、保费补助、资本金投入等多种支持方式发放:   业务补助形式,鼓励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再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2%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再担保额的0.5%给予补助。   保费补助形式,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   资本金投入形式,鼓励担保机构扩大资本规模,提高信用水平,增强业务能力。特殊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新增出资额的30%给予注资支持。   《方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可以同时享受以上不限于一项支持方式的资助,但单个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当年获得担保资金的资助额,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   按照《方法》规定,申请担保资金的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经营担保业务1年以上(含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下同)担保业务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以下担保业务额在3亿元以上;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等条件。   申请担保资金的再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再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当年新增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额占新增再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新增单笔再担保金额1500万元以下的再担保业务额占新增再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新增单笔再担保金额1500万元以下的再担保业务额在20亿元以上;当年新增再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的5倍以上;平均年再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等条件。   据悉,财政部负责担保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确定担保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会同财政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0.05.12) 国务院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5月7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这是继2005年2月25日,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国务院出台的又一关于非公经济的重要政策。《意见》中明确规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   《意见》规定,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2010.05.12) 财政部、工信部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 记者1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暂行办法规定,担保资金主要采取的支持方式一是业务补助,鼓励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再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2%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再担保额的0.5%给予补助。   二是保费补助,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   三是资本金投入,鼓励担保机构扩大资本规模,提高信用水平,增强业务能力。特殊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新增出资额的30%给予注资支持。   四是用于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的其他支持方式。   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可以同时享受以上不限于一项支持方式的资助,但单个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当年获得担保资金的资助额,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   根据暂行办法,财政部负责担保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确定担保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会同财政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暂行办法强调,担保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担保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财政部将收回已安排的担保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此外,暂行办法还对担保资金的申请条件、审核拨付及监督管理等做出了详细规定。(2010.05.13) 工信部就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出台新举措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并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中指出,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有序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工作,按照国发36号文和国办发90号文要求,采取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出资与社会资本联合组建等形式,重点推进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再担保基金)设立与发展,积极完善多层次担保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出资与民间投资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出资为主、规模较大、信用度较高、担保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或再担保基金,为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信用增级、风险分散、能力提升和行业整合等服务。   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意见》中要求各地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争取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资本金投入、业务补助、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创新奖励等多种方式,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能力。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申报程序、评价与监管等做出明确规定,切实发挥公共财政的扶持与导向功能,支持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担保服务。   会同税务部门做好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工作   《意见》中指出,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收入免征三年营业税要求,做好担保机构营业税免征的初审、公示、推荐和监管等工作。在给予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的同时,要了解担保机构业务运营情况,实现动态监管,及时上报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担保机构名单,以切实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功能。要及时与财政、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继续落实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各项准备金提取及代偿损失税前扣除政策。   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服务   《意见》要求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积极会同地方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等部门,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会同抵质押登记部门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为担保机构办理受保企业不动产、动产抵质押登记简化程序,降低费用,提供便利,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促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平等互利合作   《意见》中提出,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与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引导和促进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转变经营理念,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要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据双方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和收费区间,逐步建立合作银行与担保机构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信息共通”机制,携手防范和化解信贷与担保风险,共同促进合作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意见》同时强调,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开发创新担保产品和服务。除继续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外,还要积极开展履约担保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探索实践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小企业票据等中小企业新型担保产品和服务。 《意见》还要求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规划,以明晰市场定位与发展方向,推动建立功能完备、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竞争适度、发展有序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按照七部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规范与管理力度。按照国办发90号文要求,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2010.05.17) 国内首个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产业推进联盟成立 日前,国内首个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产业推进联盟在深圳宣布成立,联盟主管单位深圳市互联网技术应用协会以及腾讯财付通、央视网、中国移动12580、怡亚通等众多中小企业将借此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享,为中小企业提供全网电子商务服务新模式。   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传统经济竞争格局转变,外贸受挫、品牌缺乏、内销渠道尚未搭建,是大多数传统企业面临的现实困境。而渠道少、资源少、品牌知名度低更成为中小企业在传统渠道竞争中不得不面对的“短板”。   在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商贸流通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促进传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此,明确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定位,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物流、支付、信用等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的建设,解决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成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有效路径。   政策支持给产业发展创造了更多机会,作为国内首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深圳高度重视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的发展。2009年12月,深圳市将互联网和生物、新能源确定为未来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预计在2009年至2015年将投入105亿元财政资金,推动三大产业发展,形成6500亿元的经济规模。其中互联网产业年销售收入将达到2000亿元。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推进联盟的成立,意味着传统产业经济模式重组,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逐渐崛起。深圳市互联网技术应用协会秘书长赵金城表示,联盟将进一步整合传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产业链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全程电子商务服务。   而目前,中小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建设多表现为供应商导向。如果供应商只是为企业搭建了一个电子商务平台,而不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资源,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只会让企业对新渠道失去信心,影响到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建设的进程。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产业推进联盟的成立,将为深圳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进深圳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普及,建立网上专业市场,协助中小企业获取商机,扩展市场。 (2010.05.18) 我国支持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待强化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表示,近年来政府采购规模保持快速增长,由2002年的1009.6亿元到2009年突破7000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000多亿元,下一步将出台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管理办法,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对此,有关专家建议,应在法律法规中明确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比例,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强制法定比例或者比例幅度;制定相关的制度将适宜拆分的大项目分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促进作用明显   不久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   北京格林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关村的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09年格林雷斯以首购方式拿下北京丰台北天堂陈腐垃圾处理项目。格林雷斯有关负责人表示,与社会上大多数工程不同,政府采购项目不占压企业资金,结算非常清晰,企业的现金流有保障,企业运营的风险也就基本可控。由于政府采购的效应,格林雷斯获得银行贷款和股权投资也很顺利。“是政府采购帮我们解开了供血机制不畅的死结。”该负责人表示。   通过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应该会有一个双赢的结果。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陈乃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竞争性较强,一方面有利于政府节约成本开支,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增加政府的财政透明度。   不过,陈乃醒也提醒,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应该形成对政府采购的依赖。从长远来看,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过度依赖政府采购而忽视对市场的拓展对企业的发展不利。因此,中小企业应将政府采购作为企业产品的品牌,积极进行市场开拓,促进企业发展。   创新产品比例提高   2009年以来,北京市先行先试,在国内率先将政府采购范围从原先的办公用品扩展到政府投资的所有工程和服务项目,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中关村拥有众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今年累计两批政府采购中关村自主创新产品27.6亿元,拉动总投资73亿元。   北京市发改委提出,下一步,北京将结合“十二五”规划,围绕轨道交通、污水污泥处理、教学仪器设备,药品集中采购、医疗器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垃圾处理、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等11个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各重点领域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工作方案。   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表示,政府采购是一种导向,能有效引导金融资本与新兴产业结合。在政策杠杆调节下,资本、产业和政府自然会结成利益共同体,使社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   据了解,除北京市外,许多省市都出台了相关政策,进一步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提高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比例。“中小企业作为创新的重要载体,具有很大的潜力。” 陈乃醒表示。   政策环境待完善   根据财政部的统计数据,近年来政府采购规模保持快速增长,但中小企业在其中所占份额仍然较低。   北京思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冯权介绍说,现在政府采购中存在两个倾向,一个是购买国外厂商的产品,另一个是购买国内知名大企业的产品。中小企业的产品常常会以质量不过关为由而被拒绝。   谢旭人表示,自《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40多个配套规章和规范性制度,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尚有一些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如操作执行环节不规范、运行机制不完善、监督处罚不到位等。总体上看,政府采购无论从规模上还是行为的规范上,尚未达到预期的制度设计目标,必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陈乃醒介绍说,目前我国在中小企业的标准界定以及政府采购份额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由于政府采购制度起步较早,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有一套成熟的做法。美国的政府采购规定:10万美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合同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并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中型企业价格优惠幅度在6%以下,小型企业价格优惠幅度在12%以下。对此,有关专家建议,应在法律法规中明确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比例,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强制法定比例或者比例幅度。(2010.05.26)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逾1300家 从此间召开的第二届小额贷款机构与国际投资者交流会上获悉:截至去年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总数已逾1300家,从业人数超过1.4万人。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金融市场处处长庾力在交流会上披露,截至去年12月,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达1334家,从业人数14500多人,资金来源达到940多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超过700亿元,占银行业贷款总额比例为0.19%。   庾力介绍,除了西藏、海南、湖南等三个省区,全国其他省区均有小额贷款公司,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拥有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最多,达到149家,排在前五位的省区分别是内蒙古、河北、安徽、浙江、山西。   据悉,小额贷款公司是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主要投向私营经济等微型企业,并为个体工商户、农户提供信贷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部务委员会副主席焦瑾璞发言指出,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和中低收入人群,因此,符合规定一定数量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对建立完善全民平等的普惠金融体系意义重大。他建议国家应加强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在内的微型金融企业予以支持。   据介绍,在资金来源上,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银监会、央行在2008年下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2010.05.27) 胡晓炼:应收账款纳入担保范围对中小企业意义重大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27日表示,将应收账款纳入担保范围对中小企业意义重大。   胡晓炼在此间召开的《物权法》担保物权司法解释专题座谈会上表示,我国担保信贷在信贷总量中占比80%以上,担保物权法律制度改革与创新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活动。人民银行提出将应收账款、存货等纳入担保范围等建议,已被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物权法》吸收为具体条文。   胡晓炼表示,我国商业银行接受的信贷担保物中70%左右是土地和建筑等不动产,而广大中小企业资产70%以上表现为应收账款和存货,普遍欠缺不动产担保资源。据估算,我国中小企业大约有16万亿元的资产由于受到法律的限制,不能用于担保借入信贷资金。允许存货和应收账款担保融资,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意义重大。   胡晓炼表示,《物权法》的出台基本解决了我国动产担保立法相对滞后问题。《物权法》出台后,商业银行围绕应收账款、存货创新开展了多种物权组合担保形式。在农村地区,针对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等,一些商业银行也尝试进行产品创新。但同时,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运行中也出现登记依据、范围、效力等方面的问题,都迫切需要法律予以明确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在座谈会上指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物权法》担保物权部分司法解释的起草计划,明年将在人民法院系统、学界、国家机关,以及担保交易实务界等范围内分别召开论证会,并计划在明年年底书面征求立法机关意见。如果顺利,该司法解释预计在2012年上半年提交审判委员会。(2010.05.28) 担保业发展迅速 惠及中小企业 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融资难、贷款难”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各地区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担保业的发展,以此缓解融资难题。据工信部李毅中部长介绍,到2009年底,我国设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4800多家,共筹集担保资金 2500多亿元;累计为115万户(次)企业提供担保总额2.6万亿元。   今年初,四川经信委印发了《关于加大中小企业担保服务 推动实现工业经济首季“开门红”的通知》,对拓展企业融资平台、加大金融保障、推动工业企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承担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工业经济发展的社会责任,在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的前提下,努力提升担保能力,强化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截至3月底,全省349家备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共完成担保额11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拉动中小企业实现新增销售收入300亿元,实现就业20余万人。   河南省从去年开始担保业发展得到进一步提速,月均诞生几十家新担保公司。这种良好的势头延续到今年第一季度,据该省工信厅统计显示,截至3月底,河南省已设立各类信用担保机构891家,注册资本总额250.48亿元,其中一季度新增各类担保机构81家,月均增加近30家,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同时,快速发展不仅仅是体现在绝对数量的增长上,信用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总额也快速增长,其中一季度新增注册资本44.68亿元,占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额的17.84%。此外,“大块头”的担保公司数量增长迅速,全省注册资本亿元以上的信用担保机构已达到42家,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的有104家,三成以上公司是一季度新增加的。   而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经委的调查数据表明,广西99%的企业是中小企业,政府50%以上的税收和80%以上的城镇人口就业也都集中在中小企业,但融资难、贷款难一直制约着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据了解,截至2009年底,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7300多亿元,其中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约500亿元,不到10%。为解决上述问题,广西各地纷纷尝试建立自己的担保机构。广西17家银行全部与金融投资集团开展业务合作。截至目前,已为广西400多家中小企业提供1000多笔担保业务,帮助取得贷款60多亿元。   此外,辽宁省一季度共有3703户缺少抵押资产的中小企业,在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下获得了银行贷款。截至3月底,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共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额44.8亿元,同比增加4.25亿元,增长9.5%。辽宁省中小企业厅紧紧抓住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向好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不断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出力争到今年年底,全省纳入备案管理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资金要达到180亿元,力争拉动银行贷款超过360亿元。   海南省政府近年来也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业务。据介绍,2008年海南省担保公司只有37家,正常开展业务的公司很少,中小企业通过担保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约8亿元;2009年时该省担保公司已达到70多家,中小企业通过担保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约11亿元,今年将力争拉动中小企业担保贷款15亿元以上。(2010.05.28) 银行动态 国开行携手团中央 支持青年就业创业 “感谢国家开发银行给我的实习机会,我对自己将来的就业更有信心了。”2010届大学生刘桦马上就要面临毕业找工作,为了给自己将来的就业增加经验和竞争力,他在一年前通过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计划获得了到国家开发银行武汉分行进行实习的机会。刘桦在实习结束时表示,通过在国开行的实习,他加深了对银行业务的了解,提升了待人接物和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培养了一名金融从业者应具备的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坚定了他就业的信心。 近年来,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青年就业面临严峻形势。2009年1月,为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共青团中央启动“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创建活动。国开行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的号召,在北京、天津、青岛、湖北四家分行率先创建了“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一年多来,共有20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在国开行进行了就业前的实习活动。国开行北京分行团委书记车鹏程是这项创建活动的参与人之一,他介绍说,国开行专门为见习生建立了长期动态跟踪管理的模式,实习结束后,国开行团组织会继续通过各种方式给予见习生就业指导和咨询。他表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建设为国开行提供了新鲜血液,同时锻炼了见习青年的业务能力,提高了他们的工作水平,对他们未来的就业有很大帮助。国开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创建工作是国开行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又一尝试。国开行今年将继续开展这一工作,并通过一系列举措积极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更多实习、锻炼的机会,促进他们的就业创业。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只是国开行助力青年就业创业的方法之一。多年来,国开行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出台了就业创业见习、助学贷款、创业小额贷款等一系列支持青年就业创业的举措。其中,国开行和共青团中央合作实施的“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为青年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持,取得良好效果。据了解,截至2009年年底,国开行累计融资1357亿元支持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120万户,创造就业岗位335万个,支持范围涵盖近20个行业,惠及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青年等各类客户和社会弱势群体。(2010.05.04) 农发银行乐都支行拓展信贷范围推动中小企业发展 近年来,农业发展银行乐都支行积极拓展信贷范围,累计向乐都县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250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地方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2007年以来,农发行乐都支行累计为乐都县兴城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发放贷款1200万元,使乐都县市政建设、环境绿化迈向了一个新台阶;向乐都县光明农机制造公司发放贷款1000万元,支持企业研发和生产各种犁铧、马铃薯收割机、大蒜收割机、粉条机等小型农机具,产品远销西藏、贵州、云南、甘肃及省内各州县,实现营业收入553万元,实现盈利22万元;向乐都县兴农农产品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贷款300万元,用于收购各类蔬菜瓜果,帮助农民实现农产品销售,使企业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528万元,盈利17万元。 目前,农发行乐都支行商业性贷款收息率达100%,占全部贷款利息收入的24%。商业信贷支持不但加快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而且拓展了农业发展银行业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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