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柴草清理告知书2
告知书
农户:
为进一步消除农村火灾隐患,着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按照县镇两级政府部门通知,经村委会研究决定,现就农作物秸秆及柴草堆放的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1、农作物秸秆一律不得上棚上圈以及房前屋后、沿村社主干道堆放,必须按照村委会统一规划的集中堆放点堆放。
2、农作物秸秆如确需回院,必须采取青黄贮、粉碎、打捆包膜集中堆放。
3、露天堆放的农作物秸秆必须远离居民点及相邻农户,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并覆盖。
对不按要求仍然乱堆乱放、柴草上房的农户,村上将组织专人进行集中清理,在清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农户承担;对因农户清理不及时、不彻底而引发火灾事故的,不予救济,且不得享受任何社会救助;造成他人损失的全部由该农户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收件人签字:联系电话:
双泉村村民委员会
2013年9月10日
告知书
农户:
为进一步消除农村火灾隐患,着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按照县镇两级政府部门通知,经村委会研究决定,现就农作物秸秆及柴草堆放的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1.农作物秸秆一律不得上棚上圈以及房前屋后、沿村社主干道堆放,必须按照村委会统一规划的集中堆放点堆放。
2.农作物秸秆如确需回院,必须采取青黄贮、粉碎、打捆包膜集中堆放。
3.露天堆放的农作物秸秆必须远离居民点及相邻农户,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并覆盖。
对不按要求仍然乱堆乱放、柴草上房的农户,村上将组织专人进行集中清理,在清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农户承担;对因农户清理不及时、不彻底而引发火灾事故的,不予救济,且不得享受任何社会救助;造成他人损失的全部由该农户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双泉村村民委员会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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