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 ]购销框架协议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卖方:[ ]
[ ]购销框架协议
协议签订地:[ ]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卖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标的及具体采购安排
1.1买方和卖方同意由卖方作为货物供应商,在[ ]期限或阶段和[ ]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订单,向买方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出售货物。订单样本详见附件一。根据不同情况,向卖方下达订单的采购单位(“采购方”)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买方的分公司、子公司。本协议的双方指卖方以及买方和/或采购方。
1.2买方和卖方确认,卖方为本协议的货物供应商,未经买方和采购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1.3根据本协议下达的订单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买方和/或采购方不再向卖方下达订单,但双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其他规定和已下达的订单继续履行已经签署的订单,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1.4双方约定按第1.4.1条的方式对订单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并由卖方传回采购方,以确认订单信息。如卖方在订单发出后[ ]小时内未传回订单或对订单作修改的,采购方有权拒绝确认订单法律效力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4.1订单确认方式为以下第[ ]方式:
(1)双方签字盖章。
(2)其他方式:[ ]。
1.4.2确认的订单一经传回,即对卖方具有约束力。未经买方和/或采购方同意,卖方不得再对所传回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卖方应将订单原件在[ ]日内送达采购方(否则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
1.5卖方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买方有权取消其货物供应商及服务提供方资格:
1.5.1卖方违反本协议第1.2条规定,将本协议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1.5.2[ ]。
1.5.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1.6买方向卖方采购的货物的具体信息等见订单。
1.7货物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应同时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产业和/或行业标准执行;
(3)本协议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标准:[ ]。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矛盾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第二条价格及支付
2.1卖方根据本协议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具体以订单结算。
订单总价包括:
(1)卖方应提供的本协议订单范围完整的货物的费用。
(2)卖方应承担的安装及技术服务等费用。
(3)货物的包装费用。
(4)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5)卖方将货物销售给买方和/或采购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6)买方就卖方履行本协议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买方和/或采购方无需就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向卖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2.2订单下的费用支付由买方和/或采购方以[ ](银行转账或承兑期不超过六个月的汇票、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卖方。卖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买方和/或采购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详见订单。
2.3买方和/或采购方应凭卖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增值税普通/营业税/其他]发票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费用,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卖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协议签署且卖方交付货物,经买方和/或采购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和/或采购方向卖方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费用。
(2)分期支付
买方和/或采购方分期向卖方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费用:[ ]。
2.4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买方,送达日期以买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八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买方无法抵扣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2.5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协议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2.4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当按照第2.4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验收
3.1买方和/或采购方应在收到全部货物后五日内进行验收。
双方约定验收方式为以下第[ ]种:
(1)双方验收:[ ]
(2)买方和/或采购方自行验收:[ ]
3.2 双方约定验收方法为以下第[ ]种:
(1)开箱验收;
(2)抽样验收。
3.3若在验收中发现货物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协议规定不符,卖方应于收到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3.4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若发现卖方货物存在质量瑕疵,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
3.5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更换、补充发货或质量瑕疵等索赔要求有异议,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卖方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卖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周应向买方按相当于当期采购订单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卖方不能按时交货超过三周的,买方有权解除协议。违约金不能弥补所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2.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和/或采购方使用卖方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支付当期订单总价[ ]%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其它
5.1本协议及采购订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有因本协议及采购订单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及采购订单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2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及采购订单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5.3买方有权代采购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5.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5.5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附件一 采购订单
附件二 检测标准及方案
附件三 交付履约标准及方案
附件四 各类产品包装要求
附件五 供应商绿色环保承诺书
附件六 廉洁承诺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协议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协议正文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修改4.1
工作进度迟延的违约责任: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期限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因卖方原因使得工作延误的,卖方应就该等延误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卖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买方均有权要求卖方按照下列比率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任一阶段工作迟延(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一天),则迟延履行的第[1至2]周,卖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延迟订单下单时间前一个月内的采购订单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的第[3至6]周,卖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延迟订单下单时间前一个月内的采购订单总价[1.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7]周以上,卖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延迟订单下单时间前一个月内的采购订单总价[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不足1周时按1周计算。因任一阶段工作迟延而使买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用、测试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买方遭受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并且,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其迟延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延迟订单下单时间前一个月内的采购订单总价的[10]%时,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当期采购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解除当期采购订单和解除本协议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和/或采购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对于买方在合同期内已经停产或周期偏长的特殊物料,卖方可与买方进行沟通提供替代产品或按照实际供货周期供货,如买方接受,卖方可申请酌情减免违约金。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卖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附件一 采购订单
附件二检测标准及方案
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检测标准及方案
版本号:[FA-GD-XXXX-20XXXXXX]
1. 检测标准
1.1 检测标准依据
1.1.1 《[XX年XX]物资技术规范》;
1.1.2 《YD/T [XXXX] 》;
1.1.3 《GB/[XXXX] 》;
1.2 检测项目及指标要求
1.2.1 [XX](填质量管理策略,与采购目录一致)检测标准(版本号:[BZ-GD-XXXX-20XXXXXX])。
1.2.2 驻厂检测、运行期质量监督检测、质量投诉及问题反馈检测等检测模式检测标准参考入库检/在库检检测标准执行。
1.2.3 以上检测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调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技术规范书和卖方应答文件所定义的技术规范指标范围、要求。
2. 检测方案
1.
2.
2.1 检测目的
为满足[20XX]年度广东公司网络建设的需求,保证[XX]物资的质量符合要求,从设备源头上保障网络运营的质量,[广东公司采购部]根据[XX]物资技术指标要求,组织对[XX]物资进行抽样检测。
2.2 检测组织
广东公司成立以[省公司采购部]为组织单位,[XXX部、XXX部、XXX中心和XXX分公司]为配合单位的检测项目组。检测项目组具体工作委托检测服务平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公司)执行。
2.3 受检测单位
受检测单位为[XXX供应商]。
2.4 检测安排
2.
2.1
2.2
2.3
2.4
2.4.1 检测单位:[XXX(尤其是选型检测,需写明检测单位名称)
检测单位依据检测资质及检测能力,分为A、B、C三类。
A类检测单位要求CNAS认可实验室,CNAS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电信运营商有长期合作经验、具有成熟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及保密机制;
B类检测单位为具备部分项目检测能力的质量支撑单位;
C类检测单位要求具备部分项目检测能力,能够迅速响应检测工作,基本实现与A、B类检测单位的资源互补。
到货快检工作由C类检测单位承担,其余检测工作由A、B类检测单位承担。]
2.4.2 检测模式
根据采购目录,检测模式包括选型检测/产品验证/驻厂检测/到货检测(入库检/到货快检/在库检)/运行期质量监督检测/质量投诉及问题反馈检测。
本合同采取[XXX(填质量管理策略,与采购目录一致)]。针对低于平均质量水平的供应商/产品,启动差异化检测机制(如飞行检测),对经常出现问题的,可增加检测模式。
2.4.3 检测样品抽取范围及抽检频次
(一) 选型检测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送样。
(二) 到货检测等检测模式:
在本次采购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在生产现场/接收现场/建设现场供应的每个规格型号产品均为抽样的对象。其中,到货快检抽样频次为每批次一次;入库检/在库检实施不定期抽样检测。具体抽样频次可根据质量检测合格率、阳光网差评情况、投诉情况等实际情况确定。
2.4.4 送样/抽样方案
(一) 选型检测
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
(二) 到货检测(到货快检)
根据《GB/T 2828-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要求确定抽样方案如下:
批量
抽检样品组数
每组样品的具体配置要求
[1~500]
[2]
[XXX]
[501~3200]
[3]
[3201~10000]
[5]
[10001~35000]
[8]
[35001~150000]
[13]
[150001~500000]
[20]
[500000以上]
[32]
(三) 到货检测(入库检/在库检)等其余检测模式
根据《GB/T 2828-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要求确定抽样方案如下:
批量
抽检样品组数
每组样品的具体配置要求
[1~500]
[2]
[XXX]
[501~3200]
[3]
[3201~10000]
[5]
[10001~35000]
[8]
[35001~150000]
[13]
[150001~500000]
[20]
[500000以上]
[32]
如集团对本合同供应商及产品有质量检测计划,广东公司按不低于集团计划要求执行。具体抽样组数可根据合同执行进度、质量检测合格率、阳光网差评情况、投诉情况等进行调整。同一季度实施超过两批次以上(不含两批次)实施入库检/在库检破坏性测试的,第三次及以上批次样品成本由广东公司承担。质量投诉及问题反馈检测的抽样比例原则上在常规抽样比例的基础上加倍抽样。
2.4.5 抽样方法
随机抽样:遵循随机抽样原则。例如,采用一次抽样,用掷骰子法随机抽取:第一次色面点数为货品排号,第二次色面点数为货品列号,从而抽取一个样品,以此类推,直到抽取到够要求数量的样品。
2.4.6 抽样相关原则
抽样分突击抽样和通知抽样。
突击抽样(飞行检测)无需通知供应商参加。通知抽样如果供应商因故未能及时到现场监督的,应提交抽样工作确认函(模板见附件一)。如未能现场监督且不提交抽样工作确认函,广东公司有权暂停本合同物资发货,直至完成抽样工作。因暂停发货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7 检测周期
本项目预计检测周期[XX天],具体需依据与检测单位沟通的实际情况确定。
2.4.8 保密原则
样品管理保密负责人为检测服务平台,检测报告数据保密负责人为检测单位。需建立保密防范机制,严禁供应商违规接触检测单位。
2.5 检测合格标准
2.5
2.5.1 检测指标类别
检测指标分三类,A类指标定义为关键性指标,B类指标定义为非关键性指标,C类指标定义为参考性指标。A类指标若出现1个或以上不合格项则该样本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为不通过; B类指标若出现[2]个或以上不合格项则该样本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为不通过。C类指标不参与检测结果的判定。
2.5.2 合格标准
(一)选型检测:以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二)到货快检
到货快检项目均为关键项目(A类指标),出现某项目不合格则该样品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为不通过。
(三)入库检/在库检等其余检测模式
某品类产品的到货质量抽检首先以卖方对所有供货区域所供该品类产品为核查总体进行判定,若结果判定不通过,则视卖方在所有供货区域所供该品类产品质量抽检结果不通过;若结果判定通过再以卖方在每个供货地市所供该品类产品为核查总体进行判定,若结果判定不通过,则视卖方在该地市所供该品类产品质量抽检结果不通过。
l 样本组数1<=n<13,则不合格品限定数为0,即不合格组数>0即判定该核查总体质量抽检结果不通过。
l 样本组数13<=n<20,则不合格品限定数为1,即不合格组数>1即判定该核查总体质量抽检结果不通过。
l 样本组数20<=n<32,则不合格品限定数为2,即不合格组数>2即判定该核查总体质量抽检结果不通过。
l 样本组数32<=n,则不合格品限定数为3,即不合格组数>3即判定该核查总体质量抽检结果不通过。
2.6 检测结果应用
2.6
2.6.1 选型检测:以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2.6.2 产品验证
(一)检测通过:可供货使用。
(二)检测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暂停发货;
2.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产品验证结果正式通知后,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产品验证;
3.卖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并提交重新验证的,视同两次验证不通过,同时视作交货延时违约,按合同延迟违约条款处理;
4.验证次数原则不超过3次,非经买方因客观原因事先确认增加验证次数,如经过3次验证仍未通过,买方可终止合同执行,并有权追究卖方质量违约责任,对卖方处以3次产品验证检测总费用2倍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产品验证全部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
2.6.3 驻厂检测
(一)检测通过:可供货使用。
(二)检测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暂停发货;
2.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检测结果正式通知后,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检测;
3.卖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视作逾期交货处理。如逾期时间5个或以上工作日,且卖方无事先提交书面合理解释并经买方审核认可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2.6.4 入库检
(一)检测通过:可安排入库并根据需求发货使用。
(二)检测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首次检测不通过
(1)同批次设备必须全部退货,同时卖方承担退货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检测不通过导致无法在合同规定交货期内完成交货的,视作逾期交货处理,按合同到货延迟条款进行处罚。
(2)卖方在接到买方首次检测结果正式通知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合同规定交货期内完成整改并按原订单数量全部交货至买方仓库(或买方指定地点)进行复检,同时承担更换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卖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并到货完毕的,或到货数量少于原订单数量的,可视为卖方因产品质量违反合同约定,须处以检测总费用1倍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卖方并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2.整改复检不通过
(1)同批次设备必须全部退货,同时卖方承担退货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检测不通过导致无法在合同规定交货期内完成交货的,视作逾期交货处理,按合同到货延迟违约条款进行罚款。
(2)整改复检不通过视为卖方质量违约,须处以首次及整改复检总费用1倍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买方并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3. 第二次或以上检测不通过
(1)同批次设备必须全部退货,同时卖方承担退货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检测不通过导致无法在合同规定交货期内完成交货的,视作逾期交货处理,按合同到货延迟违约条款进行罚款。
(2)视为卖方质量违约,须处以首次及本次检测总费用3倍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买方并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2.6.5 到货快检
(一)检测通过,安排入库或发货使用。
(二)检测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首次检测不通过
(1)同批次设备不安排入库,退返卖方;
(2)对卖方处以相关到货快检总费用1倍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
(3)卖方必须在接收到首次检测结果正式通知后,在合同要求交货期内完成整改并按原订单数量全部交货至买方仓库进行复检;因检测不通过导致无法在合同规定交货期内完成交货的,视作逾期交货处理,根据到货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4)卖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并到货完毕,或到货数量少于原订单数量的,则视为卖方因产品质量违反合同约定,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2.第二次检测不通过
(1)同批次设备不安排入库,对供应商进行警告,暂停该类不合格型号设备的入库及发货使用。
(2)该批次物资由物流服务商暂存,转由检测服务平台送至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通过,则安排入库及发货使用;如检测不通过,则终止该不合格型号设备的入库及发货使用,同时视作卖方因产品质量违反合同约定,处以到货快检总费用2倍及第三方检测总费用1倍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买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2.6.6 在库检
(一)检测通过:继续发货使用
(二)检测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首次检测不通过
(1)买方及时向卖方通报检测结果,予以警告,全省该型号检测不通过的产品库存物资暂停出库,严禁发货使用。同时,买方保留要求卖方对已发货出库物资整改、召回等的权利。
(2)卖方接到检测不通过结果通知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签字确认;若有异议,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正式书面申诉函。买方组织检测专家对卖方申诉进行审核,后续处理以该审核意见为根据。如卖方已确认检测结果或经检测专家审核其申诉后维持原检测结果通知的要求,则安排以下(3)、(4)项处理工作。
(3)卖方必须在接买方首次检测结果正式通知后[XX]个日历日内完成整改并按退货通知单数量全部交货至买方仓库进行复检,同时承担更换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卖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并到货完毕,或到货数量少于退货通知单数量的,则视为卖方因产品质量违反合同约定,自行放弃后续合同执行;
(4)核算抽检样品所在订单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型号总金额的100%作为卖方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其中质量处罚金上限不超过截至本次检测最终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止(含当天)的该产品采购合同已执行总金额的3%。如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2、整改复检不通过
(1)终止本合同产品供货,全省该类检测不通过产品库存物资必须全部退货并暂停出库,保留对已发货出库物资要求整改、召回等的权利;
(2)核算抽检样品所在订单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型号总金额的200%作为卖方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其中质量处罚金上限不超过截至本次检测最终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止(含当天)的该产品采购合同已执行总金额的6%。如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3)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当期采购订单直至解除本合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3、第二次或以上检测不通过
(1)终止本合同产品供货,全省该类检测不通过产品库存物资必须全部退货并暂停出库,保留对已发货出库物资要求整改、召回等的权利;
(2)核算抽检样品所在订单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型号总金额的200%作为卖方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其中质量处罚金上限不超过截至本次检测最终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止(含当天)的该产品采购合同已执行总金额的6%。如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3)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当期采购订单直至解除本合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2.6.7 运行期质量监督检测
(一)检测通过:确认继续使用
(二)检测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卖方必须在接买方整改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同时承担整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卖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处以合同总额10%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
2.6.8 质量投诉及问题反馈检测
(一)通过:确认继续使用
(二)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经核实为卖方责任的A级质量投诉
(1)予以警告,A级质量投诉物资必须全部退货;
(2)核算抽检样品所在订单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型号总金额的200%作为卖方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其中质量处罚金上限不超过截至本次检测最终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止(含当天)的该产品采购合同已执行总金额的6%。如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3)卖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整改是否完成需由买方投诉部门确认),承担整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投诉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服务费)。
2.经核实为卖方责任的B级质量投诉
(1)予以警告,B级质量投诉物资必须全部退货;
(2)核算抽检样品所在订单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型号总金额的100%作为卖方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其中质量处罚金上限不超过截至本次检测最终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止(含当天)的该产品采购合同已执行总金额的3%。如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3)卖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整改是否完成需由买方投诉部门确认),承担整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投诉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服务费)。
3.经核实为卖方责任的C级质量投诉
(1)予以警告,C级质量投诉物资必须全部退货;
(2)卖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整改是否完成需由买方投诉部门确认),承担整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投诉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服务费)。
4.合同有效期内,卖方被投诉次数达到3次及级以上的,买方和/或最终用户有权视情况解除当期采购订单直至解除本合同。解除当期采购订单和解除本合同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和/或采购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备注】采购质量投诉按问题的影响程度、范围分为三级:重大质量投诉(A级)、较大质量投诉(B级)、一般质量投诉(C级)。
一、A级:是指出现严重采购质量问题,对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或企业权益造成重大影响,采购质量投诉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认定为A级投诉:
(一)出现问题批次采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且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1、采购物资或服务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关键技术指标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2、采购物资或服务设计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后续使用或存在故障隐患;
3、提供服务或物资到货比合同约定预计延迟20天以上,导致工期延误;
4、同等采购条件及规模情况下,采购金额高于市场平均价50%(含50%)以上。
(二)重点项目工程物资采购中,虽未达到上述批次采购金额,但出现违反合同、可能延误重点工程整体实施进度20天以上的情况;
(三)全省市场营销推广项目或方案中,虽未达到上述批次采购金额,但出现违反合同、可能延误市场推广计划20天以上的情况;
(四)出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质量投诉;
(五)出现县级以上媒体、网站曝光的质量投诉。
二、 B级:是指出现较严重的采购质量问题,对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或企业权益造成一定影响的投诉。采购质量投诉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认定为B级投诉:
(一)出现问题批次采购金额在100-300万元之间,且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1、采购物质或服务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关键技术指标或存在较大质量缺陷;
2、采购物资或服务设计存在较大缺陷,直接影响后续使用或存在故障隐患;
3、提供服务或物资到货比合同约定预计延迟15天以上,导致工期延误;同等采购条件及规模情况下,采购金额高于市场平均价20%(含20%)以上。
(二)重点项目工程物资采购中,虽未达到上述批次采购金额,但出现违反合同、可能延误重点工程5天以上建设点实施进度15天以上的情况;
(三)市场营销推广项目或方案中,虽未达到上述批次采购金额,但出现违反合同、可能延误市场营销推广计划15天以上的情况。
三、C级:是指出现采购质量问题,对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或企业权益未造成明显影响,但需相关单位及供应商进行整改的投诉。A、B级投诉范围之外的均属于C级投诉。
四、投诉等级由投诉部门在提起投诉时预估,经相应采购实施部门调查核实后确认,再根据确认后的投诉等级进行相应处理。
2.7 检测结果的发布
卖方在收到结果及处理意见三个工作日应及时确认,未能及时确认的视为同意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如供应商有异议,可提出正式函件,交由检测项目组裁定。
2.8 样品补货及退样
2.8.1样品补货
如需补货,卖方应按要求及时完成(补货期与合同交货期一致)。
2.8.2样品退样
本项目检测完成后,原则上所有样品不退样。如需退样,由检测服务平台向卖方发出退样通知,卖方在退样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领回样品。若超过规定期限送检卖方仍未领回样品,视同送检卖方放弃领回样品,由检测服务平台按规定统一处置。
2.9 检测服务费说明
2.9.1选型检测等检测模式
(一)检测服务费由物资检测费、综合服务费组成,其中物资检测费是检测单位收取的物资检测费用。综合服务费是广东电信检测服务平台收取的服务费用和样品物流费。
1、选型检测检测服务费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物资检测费约为[XX元/组];如出现检测指标的调整,以检测单位实际报价为准。
本项目样品综合服务费为1956元/次/供应商;如出现服务细项的调整,以检测服务平台实际报价为准。
2、产品验证检测服务费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物资检测费约为[XX元/组];如出现检测指标的调整,以检测单位实际报价为准。
本项目样品综合服务费为2390元/次/供应商;如出现服务细项的调整,以检测服务平台实际报价为准。
3、驻厂检测服务费由广东公司承担。
本项目样品综合服务费为25000元/次/供应商(省外),18000元/次/供应商(省内)。
4、入库检/在库检所发生的检测服务费用,如供应商抽检物资判定通过,则由广东公司承担;如供应商抽检物资判定不通过,则由供应商承担。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物资检测费约为[XX元/组];如出现检测指标的调整,以检测单位实际报价为准。
本项目样品综合服务费为2266元/组;如出现服务细项的调整,以检测服务平台实际报价为准。
5、运行期质量监督检测,检测通过的,由广东公司承担检测服务费用,否则由供应商承担。本项目样品综合服务费为15000元/组。
6、经检测核实为供应商质量问题的质量投诉及问题反馈检测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否则由广东公司承担。本项目样品综合服务费为15000元/组。
2.9.2到货快检
到货快检所发生的检测服务费用,如判定通过,则由广东公司承担;否则,则由供应商承担。
到货快检服务费单价按照每批次订单(备货/定制)金额的0.5%进行结算。
2.9.3 检测服务框架协议
检测开始前,供应商应与检测服务平台签订检测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为年度协议,模板见附件二),在如需供应商支付检测服务费时(如选型检测、产品验证等),供应商按照检测订单支付给检测服务平台。
2.10 质量违约金支付方式
质量违约金包括质量处罚金和检测服务费(因质量检测不通过而由供应商承担的总检测服务费,将被视作质量违约金的组成部分)。
原则上,质量违约金采取从采购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的方式执行。如以后该供应商不再供货,则从质保函中扣除违约金;如质保函少于违约金,则该供应商在收到广东公司通知后7 个工作日内应将违约金差额电汇至广东公司账户。
因供应商内部原因,供应商可在接到质量违约处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整违约金支付方式的书面申请,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与广东公司进行确认。否则,广东公司将执行上述从采购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质量违约金的处罚方式。
2.11 附件
附件1:抽样工作确认函模板
抽样工作确认函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收悉贵公司在 [仓库] 抽检我公司供应物资 [XXX] ,由于我公司代表因故无法到抽样现场进行监督,现同意 [XXX] 全权处理本次抽样工作。
我公司确认本次待抽检物资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满足样品要求。
我公司认可本次抽样过程及检测结果。
[XXX公司](盖章)
[XX年XX月XX日]
附件2:检测服务框架协议模板
协议编号 :
检测服务框架协议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广东公司物资检测项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检测服务平台名称)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检测服务框架协议
委托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受托方(乙方):(检测服务平台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就[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物资到货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服务,在每批次送检时,甲方向乙方下达委托检测订单(格式见附件一),就送检工作明细、服务价格等事宜进行明确,并以此作为依据进行结算。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测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服务的目标:[ 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检测及配套服务 ]。
1.2服务的内容:[ 乙方提供抽样、送检、检测及整理检测数据 ]。
1.3 服务的方式:[ 乙方送样到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第二条合作期限和模式
2.1 合作期限:[ ]
2.2 合作模式:甲方单方面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即可实施相应的检测行为,完成检测后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甲方根据的订单数量和约定的结算期间,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检测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无 ]。
3.2提供工作条件:[ 配合抽样工作、提供检测所需的足够的样品数量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补充抽样物资的型号、规格、数量到抽样仓库 ]。
3.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无 ]。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检测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检测服务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 在甲方下达订单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
4.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乙方有权自行检测;或者另行选定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送检,甲方认可第三方机构相应的检测结果,乙方对第三方检测结果本身等相关的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乙方自检或第三方检测,均需具备相关资质。
第六条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协议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检测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7.1乙方完成检测服务工作的形式:[ 提供检测结果数据 ]。
7.3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无 ]。
7.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无 ]。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 10 ]日,甲方应当按照检测服务费总额[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费累计达[ 30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8.2乙方提供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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