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企
业
填
报
指
南
目 录
第一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要求及入库流程
第二章、固定资产投资的定义和统计范围
第三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原则
第四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内容
第五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填报流程
第六章、联网直报报送操作流程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报送流程
月后6日上午12时前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表)(每月具体报送时间见第五章)
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报送
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
项目单位、投资项目按流程申报入库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下
计划总投资500-5000万元
7月18日、次年1月18日前报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206-2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表)纸质报表
报当地统计机构
不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免报统计报表
5000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投资项目申报程序
通过名录库管理系统申报进入投资调查单位库
本省法人单位(未在“四上”)
按房地产项目管理办法申报入库
本省法人单位(房地产企业)
本省法人单位(除房地产外的规上工业、限上贸易、规上服务业、资质建筑业等单位)
按项目管理办法申报入库
本省非法人单位
外省法人单位
项目申请
(看单位情况)
第一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要求及入库流程
一、入库要求
(1)有土建工程的项目:要求正式打桩后才可上报,此前的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建筑物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及水电等工程都不算开工,不能上报;水利、交通、铁路等需要大量土石方工程的项目,开始土石方工程后可上报。
(2)没有土建工程的项目(如技改及设备购置类):要求设备安装到位后方可上报。
二、所属法人单位未纳入“一套表”范围
项目法人单位要先申报进入投资调查单位库,投资项目要申报进入投资统计项目库。
(一)申报时间
月度申报工作从2月份开始进行,市级起止时间为每月20日至30日。
(二)范围
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且为尚未纳入“一套表”范围的法人单位。
(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
1.审核登记表;
2.基本情况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4.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此三类文件没有的项目,可提供整体设计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5.法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6.项目现场照片(基层统计人员必须入镜)。
其中,合同类资料或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只需提供涉及项目名称、项目总概算、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双方签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主要内容页复印件,所有资料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单纯购置项目需提供设备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和设备到位照片。
三、所属法人单位已纳入“一套表”范围
投资项目要申报进入投资统计项目库。
(一)申报时间
每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当地统计机构。
(二)申报材料
1. 有土建工程的项目:项目审批备案材料(或其他证明文件)、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书部分)、项目现场照片(统计人员必须入镜)。
2.无土建的技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材料(或其他证明文件)、设备购置合同、设备到位照片、付款凭证。
3.单纯购置项目:设备购置合同(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设备到位照片、付款凭证。
4.新增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外省法人单位:除以上项目材料外,需增报该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新增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本省非法人单位:除以上项目材料外,需增报该单位营业执照(或证书)。
第二章、固定资产投资的定义和统计范围
(一)固定资产投资定义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包括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属于实物投资,他的承载物为机器、设备和建筑物等。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标准、范围
统计标准:一个批文算一个建设项目,单个项目计划总投资(不包含辅底流动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统计范围: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不含军工、国防项目。
1、包括:
(1)房屋类:包括生产经营用房、办公用房、文化体育用房等建设。
(2)构筑物类:包括道路、桥梁、管道、水坝、井、塔、槽等建设。
(3)机器设备类:必须是新设备购置(含国外购买的旧设备)。
2、不能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1)计划总投资或单纯设备购置金额不够5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资:如ERP等软件购置,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等投入。
(3)单纯的土地开发:如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一级开发、单纯的土地平整、单纯拆迁。土地进入二级市场,由购地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时,按照实际支付填报。
(4)单纯购置旧房屋和旧设备:(国外购买的旧设备除外)。
(5)大修理、养护、维护性质的工程:如设备大修、建筑物翻修和加固及装饰装修、农田水利工程和堤防、水库、铁路的大修、道路的大中修(有单独立项的道路加宽、路灯安装、增加绿化带等可纳入)。
(6)固定资产租赁:(设备融资租赁可纳入)。
(7)跨省、市、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分别不纳入本省、市、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8)农户投资、单纯装修、村容村貌整治:如中心村、精品村(农业企业的农林生态园建设项目、种养殖基地类可纳入)。
(9)单位购买商品房。
第三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原则
(1)建设项目不可分割的原则:在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资资金来源多元化的情况下,为了观察一个建设项目的全貌并反映其投资效果,必须坚持项目不可分割的原则,一个项目不管有多少种资金来源、有多少投资主体,跨越多少地区,都应该由项目的法定填报单位即项目建设的业主(业主负责制)统一负责填报,不得分资金渠道、分投资主体、分所经地区分别填报。
建设项目的概念:是指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以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为目的,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的总体。通常以一个具有独立概算和总体设计的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如果一个建设项目从开始施工到完工都没有形成固定资产,则此类项目不应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报。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开工后,必须以建设项目为基层填报单位,以主管部门批文(或批复)为准,一般一个批文(或批复)算一个建设项目,不允许项目打捆上报和乡镇等政府部门代报。
(2)工作量的原则: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属于实物投资的一部分,建设项目单位或企、事单位的流动资产、与其他单位的联营投资、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材料款、设备未到现场等没有用到工程实体上的,都不应计算固定资产投资。目前,按项目建设形象进度看,没有用到工程实体的预付款项,财务上也是列入预付款项下(预付设备款等)。
(3)“在地”原则:是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建设单位从地域上看在什么地方建设即由该地统计,但跨市州的项目由省统计局投资处直接统计,市州跨县市(区)的项目由市州统计局投资科直接统计。
第四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内容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和非金融资产投资。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统计范围: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不含军工、国防项目。
该表计算方法是形象进度法,一个项目填报一张报表。
调查频率:月报。
报送方式:
(1)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
(2)计划总投资5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报送纸质报表到当地统计机构。
2、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该表计算方法是财务进度法,一个单位填报一张报表。无论该单位是否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只要单位在联网直报平台中,必须填报此表。
调查频率:半年报。
报送方式: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
3、报送时间
具体报送时间见下表: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日期及方式
206-1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月报
计划投资500万元至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月后1日前,纸质报表
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的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调查单位7月月后5日,5、6、8、11月月后6日,2、3、10月月后7日,4、12月月后9日,9月月后10日12:00前网上填报
206-2表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半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上半年7月18日、下半年次年1月18日(规模以上服务业上半年7月20日、下半年次年1月20日)18:00前网上填报
第五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填报流程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取数来源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取数途径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类:企业及下属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或行政审批资料;
2、审批文件类: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许可文件,包括:发改、建设、土地、环保、规划、银行等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许可文件;
3、施工类:施工合同、劳务合同、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项目形象进度,工程预算、结算、变更记录等;
4、竣工类:工程决算、质量验收、交付凭证等;
5、投资资金类:投资资金来源记录与凭证。
(一)属性部分填报
1、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2、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3、项目名称:主要依据审批、核准、备案里的项目名称填写,没有审批、核准、备案的根据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填写。
4、登记注册类型:指企业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
在具体填报时应注意:
(1)各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武警、政协组织),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填“国有”。
(2)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 其他”。
(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 其他”。
(4)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5)对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注册类型只填写“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统计人员要认真查询。首先,对那些2007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可查看其《营业执照》上的编码,如果登记注册号未由13位更换为15位,则可根据注册号区分是私营企业还是非私营企业。其识别方法为看营业执照上的编码左数第七位,为1的是非私营企业,为2的是私营企业;然后,再根据其是否为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来确定其登记注册类型是“国有独资公司”还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并填写相应的代码。
5、项目行业类别:根据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用途及社会经济活动种类来填报,不根据项目单位本身的行业类别来划分。如果项目投产后有几种产品,应根据主要产品来确定行业类别。如某矿业公司的“镁及镁合金生产线”项目,行业类别应为“镁冶炼”。
行业类别要根据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 4754-2011)来填报。行业代码为四位,根据行业小类填写。
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只能属于一种国民经济行业。
在现有调查单位中,为适应市场变化而全厂性转产,改变原有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经济活动性质的,则可根据转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来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种类。
6、控股情况:根据调查对象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
(1)国有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③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6)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控股情况。
7、隶属关系: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各级政府(中央、省、地、县、乡、镇)、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隶属关系填写本级。如:省政府的隶属关系填“省”。居委会、村委会的隶属关系分别填“居委会”和“村委会”。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8、建设性质:指固定资产再生产的性质,按整个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房地产开发单位免填。一个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建设性质。
新建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项目。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投资的项目一般不属于新建。但如有的单位原有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新增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该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应作为新建。
扩建指调查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增建的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分厂、独立的生产线等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性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病房等)也作为扩建。
现有调查单位为扩大原有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增建一个或几个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分厂,同时进行一些更新改造工程的,也应作为扩建。
改建和技术改造指调查单位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包括调查单位为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而改变的主要产品种类(如军工企业转民用产品等)的建设项目;原有产品生产作业线由于各工序(车间)之间能力不平衡,为填平补齐充分发挥原有生产能力而增建但不增加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的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是指调查单位在现有基础上用先进的技术代替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以改变企业落后的技术经济面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社会经效益的目的。
技术改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更新改造;生产工艺改革、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厂房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改造;保护环境进行的“三废”治理改造;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改造等。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指在不扩建、改建生产性工程和业务用房的情况下,单纯建造职工住宅、托儿所、子弟学校、医务室、浴室、食堂等生活设施的项目。
迁建指为改变生产能力布局或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等原因而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在搬迁另地的建设过程中,不论是维持原来规模还是扩大规模都按迁建来统计。
恢复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恢复建设的项目。不论是按原规模恢复还是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都按恢复项目统计。尚未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因自然灾害而损坏重建的,仍按原有建设性质划分。
单纯购置指调查单位单纯购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而不进行工程建设的项目。有些调查单位当年虽然只从事一些购置活动,但其设计中规定有建筑安装活动,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内容来确定建设性质,不得作为单纯购置统计。
9、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根据建设性质划分,技术改造投资包括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项目投资。
10、项目开工时间:指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代码6位,代码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在填写1—9月份编码时,十位上应补“0”。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如果没有设计文件,就以计划方案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实际开始施工的年月为准。
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时间,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为开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没有土建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填写安装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水利、交通、铁路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按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时间填写。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复工的项目,仍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开工的年月填报,不按复工的时间填报开工年月。
11、本年全部投产时间:指建设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本年内按合同规定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引进项目并应按合同规定经过试生产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经双方签字确认)正式移交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时间。
12、期末项目建设状态:指报告期末建设项目状态情况。
在建指项目本年正式进行过建筑或安装施工活动,但在报告期末尚未建成投产,处于建设阶段。包括本期施工项目,也包括以前年度施过工结转到本期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
报告期末已经成立专门的筹集机构,且财务上可以独立核算的筹建项目,期末建设状态也可以填“在建”,但不能报送建设用地费,建设用地费只有在项目正式开工时才能报送。不能满足成立筹建机构和独立核算两个条件的项目,只有在项目正式开工时才能上报,不能按筹建项目上报。
全部投产指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报告期内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全部停缓建指在报告期内经批准并已收到全部停缓建通知的项目。
(二)投资数据部分填报
1、固定资产投资额: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1)计划总投资:指在建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需要的总投资。没有总体设计的建设工程,分别按报告期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单纯购置单位应填报单纯购置的计划总投资。计划总投资是反应固定资产投资在建总规模的重要指标,也是检查工程进度,计算建设周期的依据之一。
计划总投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填报:
①有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的,填列上级批准数额。在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后,又批准调整(追加或减少)时,应填列批准后的调整数字;
②无上级批准的计划总投资的,填列有关权威单位编制的概算或预算中的计划总投资;
③前两者都没有的,填列年内施工工程计划总投资。
④填报时注意:项目批文中的“计划总投资”若包含“铺底流动资金”,统计报表中则填列扣除“铺底流动资金”后的数据。
(2)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指从开始建设到本期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报告期以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但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
(3)本年完成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完成的全部投资额。本年完成投资是反映本年的实际投资规模,计算有关投资效果,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分析的重要指标。
完成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示的工作量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没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和没有进行安装的需要安装的设备等,不能计入投资完成额。
计算投资额所依据的价格: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一般按预算价格计算。实行招标的工程,按中标价格计算。凡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价差、量差,且经建设单位同意拨款的,应视同修改预算价格。建筑安装工程应按修改后的预算价格计算投资完成额。
对于某些工程已进入施工但施工预算尚未编出的,统计报表可根据工程进度先按设计概算或套用相同的结构、类型工程的预算综合价格计算,待预算编出后再进行调整。
建设单位议价购料供应给施工单位,材料价差部分未转给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将这部分价差包括在建安工程投资中。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额一律按实际价格,即支出的全部金额计算。外购设备、工具、器具除设备本身的价格外,还应包括运杂费、仓库保管费等。自制的设备、工具、器具,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算。
其他费用的价格一般按财务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
国内贷款利息按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投资完成额,并作为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处理。
利用国外资金或国家自有外汇购置的国外设备、工具、器具、材料以及支付的各种费用,按实际结算价格折合人民币计算。
本年完成投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其他费用。
(4)本月完成投资:指从本月1日起至报告期完成的全部投资额。
(5)住宅投资:指为建造专供居住使用的房屋而进行的投资,包括建造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等完成的投资。住宅是根据单项工程的直接用途确定的,在计算住宅投资时应将与其有关的设备购置和其他费用一并计入。调查单位只填报自己建造的住宅,不包括购置的商品房。
(6)投资额数据的取数规则
①工程进度:取自施工方每月25日报投资方的进度报表。上报数据是指经投资方确认的数据。要求各填报单位做好原始数据的留底工作,作为日后执法检查的依据。该数据同时产生投资构成分的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二块数据,前者指土建部分的投资进度,后者指所有涉及管线、设备安装的投资进度。
②甲供材料:取自投资方提供已安装的设备器材、已使用的各种材料金额,具体操作时以工程领料单为依据。该项数据同时填入投资构成中设备工器具购置指标中。
③土地购置费:投资方购入用于项目使用的土地价值,数据取自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转让合同副本(或管理使用权证书副本)。
④土地开发费用:指投资方用于土地通电、通水、通路与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费用,按实际进度填写,数据取自施工方的进度报告。
⑤其它费用:指投资方用于项目的,不属于上述四项的费用。如项目可行性研究费用、项目设计费、评审费等。
3、本年房屋施工面积、本年房屋竣工面积(含其中住宅)数据取自项目开工(施工)许可证、项目竣工报告。
(7)投资额数据填报时的注意点
投资完成额是指项目已经建成部分的经费使用情况,也就是已经物化了的资金。月报中的本年完成投资数据是当前月份投资进度的累计数,所以只能一月比一月大,不可能出现减少的情况。形象点说,假设花费100万元建造完成了一幢房子,就是拆掉重建,也需要花钱去拆掉,因此,投资额只可能大于100万元,而不可能小于100万元。
2、本年完成投资额按构成分
(1)建筑工程: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是固定资产投资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包括:
①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招待所等工程。包括房屋的土建工程;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及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等的敷设工程。
②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窖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③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平整场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等。
④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⑤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溉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⑥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
(2)安装工程: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又称安装工作量。安装工程包括:
①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②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投料试运工作不包括在内)。
(3)设备工器具购置:指报告期内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
①设备:指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分为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两种。
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需安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如轧钢机、发电机、蒸汽锅炉、变压器、塔、换热器、各种泵、机床等。有的设备虽不要基础,但必须进行组装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如生产用电铲、塔吊、门吊、皮带运输机等也作为需要安装的设备统计。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不需安设备”):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如电焊机、叉车、汽车、机车、飞机、船舶以及生产上流动使用的空压机、泵等。
②工具、器具:是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如生产和维修用的切削工具、压延工具、铆焊工具、模压器、铸型、风镐等,检验、实验测量用的各种计量、分析、化验仪器,以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
其中:用于更新的设备 指为更换陈旧设备而购置的设备。用于更新的设备与原有设备在台数和价值上不一定相等。购置的设备如不是用于更换原有设备,而是用于新增或扩大生产能力的,不能作为“用于更新的设备”统计。
#购置旧设备 指从外单位购入的,已经使用过的各种设备,不包括从国外购进的旧设备。旧设备一般是指在国内其他单位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单纯购置旧设备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4)其他费用: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以外的应当分摊计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费用,不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他费用。
旧建筑物购置费:指购置已使用过的各种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即对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赔偿费。
建设用地费:指建设项目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①土地购置费
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基建会计中先计入其他投资支出,最终进入无形资产,企业会计中在无形资产科目中核算)。
②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房屋和树木等)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征地动迁费、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
③土地复垦及补偿费
指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
④土地使用税
指建设期间按规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⑤耕地占用税
指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为征收对象的税种,属于一次性税收。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耕地占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达程度。
⑥契税
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5)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指在报告期已经完成建造和购置过程,并已交付生产或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建设费用,应随同交付使用的工程一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调查单位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发生的建设用地费计入新增固定资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商业等企业通过出让或“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建设用地费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租用建设用地的费用,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注意点:“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指标一定要项目全部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后才能填报。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价值部分数据填报
房屋建筑面积及价值以房屋单位工程(栋)为核算对象,不是按各栋施工房屋中部分或层次分割计算。
1、房屋施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2、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竣工面积以房屋单位工程(栋)为核算对象,在整栋房屋符合竣工条件后按其全部建筑面积一次性计算,而不是按各栋施工房屋中已完成的部分或层次分割计算。
计算房屋竣工面积,要求严格执行房屋竣工验收标准。民用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和房屋本身附属的水、电、卫(包括设计中有的煤气、暖气)工程已经完工,通风、电梯等设备已经安装完毕,做到水通、灯亮,经验收鉴定合格,并正式交付给使用单位后,才能计算竣工面积。工业及科研等生产性房屋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包括水、暖、电、卫、通风)及属于房屋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操作间等已经完成(不包括安装设备的基础工程),可以进行工艺设备和管线安装时,方可计算房屋竣工面积。
3、房屋竣工价值:指报告期内按规定已经上报竣工的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一般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附属工程的建筑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室外的水、暖、电、卫、道路工程、挡土墙等环境工程的费用;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及城市建设配套投资。
房屋竣工价值不仅包括该竣工房屋在报告期内完成的价值,也包括跨年施工的房屋在本期以前完成的价值。未竣工而转让给其他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出让单位不计算竣工价值,待接受单位继续施工并符合竣工条件后,由接受单位计算其竣工价值,包括出让单位在出让前所完成的价值。房屋竣工价值一般按结算价格(或中标价)计算。
(四)资金来源部分数据填报
1、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合计:指在报告期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购置的各种资金。包括上年末结余资金、本年度内拨入或借入的资金及以各种方式筹集的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不同于固定资产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是准备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数量,而固定资产投资额则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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