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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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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 诺 时 间 收费 标准 1.修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 1-1:树木砍伐 城市树木修剪、砍伐、移植行政许可证。 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 1 、申请表; 2 、树木位置现状图; 3 、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4 、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5 、规划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6 、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二、属开门坡,道口的: 1、申请表; 2、树木位置现状图; 3、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 4、 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三、属绿化调整的; 1、申请表; 2、绿化调整规划设计图复印件; 3、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四、其它: 1、申请表; 2、树木砍伐申请理由; 3、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21条;第24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21条第1款;第22条第2款。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将延长1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 事 流 程 受理(窗口) 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现场踏勘(局城市绿化处) 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城市绿化处 局领导) 发证(窗口) 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 诺 时 间 收费 标准 1-2:树木移植 一、 属建设工程项目的: 1、 申请表; 2、 树木位置现状图; 3、 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4、 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5、 规划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6、 树木移植方案(含相应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 属开门坡,道口的: 1、申请表; 2、树木位置现状图; 3、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 4、树木移植方案(含相应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 属绿化调整的: 1、申请表; 2、绿化调整规划设计图复印件; 3、树木移植方案(含相应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四、 其它: 1、申请表; 2、树木位置现状图; 3、树木移植申请理由; 4、树木移植方案(含相应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21条;第24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21条第1款;第22条第2款。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将延长1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 事 流 程 受理(窗口) 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现场踏勘(局城市绿化处) 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城市绿化处 局领导) 发证(窗口) 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 诺时 间 收费 标准 1-3:树木修剪 1、申请表; 2、树木修剪理由; 3、树木修剪实施方案。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21条:第24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21条第1款,第22条第2款。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将延长1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 事 流 程 受理(窗口) 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现场踏勘(局城市绿化处) 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城市绿化处 局领导) 发证(窗口) 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 诺 时 间 收费 标准 2.古树名木迁移 古树名木迁移行政许可证 1.申请表; 2.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3、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4、规划总平面积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5、树木迁移方案含相应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明书复印件)。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21条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做出决定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 事 流 程 受理(窗口) 审查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现场踏勘)(局城市绿化处) 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城市绿化处 局领导 ) 市人民政府或省建设厅审批 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 诺 时 间 收费 标准 3、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行政许可证 1.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3、选址意见书; 4、设计要点; 5、用地红线图(含外部条件)和项目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6、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图。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自受理申请表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做出决定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 事 流 程 受理(窗口) 审查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局审批小组) 做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审批小组 局领导 ) 发证(窗口) 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 诺 时 间 收费 标准 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行政许可证。 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 1.申请表; 2.规划绿线图、原绿化规划或绿化现状图; 3、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4、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5、规划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6、绿地补偿方案; 二、属开门坡、道口的: 1、申请表; 2、规划绿线图、原绿化规划或绿化现状图; 3、项目规划许可证; 4、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 5、绿化补偿方案。 三、其它: 1、申请表; 2、规划绿线图、原绿化规划或绿化现状图; 3、改变规划或绿地占用申请理由; 4、绿地补偿方案。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 3、建设部第112号令《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自受理申请表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做出决定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 事 流 程 受理(窗口) 审查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现场踏勘(局城市绿化处) 做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城市绿化处 局领导 ) 发证(窗口) 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 诺 时 间 收费 标准 5、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行政许可证。 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 1、申请表; 2、绿地位置、现状图; 3、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4、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5、规划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6、绿地恢复方案。 二、属开门坡、道口的: 1、申请表; 2、绿化位置、现状图; 3、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 4、绿地恢复方案。 三、属绿化调整的: 1、申请表; 2、绿化位置、现状图; 3、绿化调整规划设计图复印件; 4、绿地恢复方案。 四、其它: 1、申请表; 2、绿地位置、现状图; 3、绿地占用申请理由; 4、绿化恢复方案;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条; 自受理申请表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做出决定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 事 流 程 受理(窗口) 审查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现场踏勘(局城市绿化处) 做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城市绿化处 局领导 ) 发证(窗口) 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 诺 时 间 收费 标准 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核。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行政许可 证 1、《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书》; 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建设的依据(包括项目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协调关系,项目与风景交通、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项目配套生活设施与风景区生活供应设施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等); 4、风景名胜专家评估意见; 5、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6、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意见; 7、区在市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8、区在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意见 1、国务院决定; 2、《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3、建设部《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建城[1993]848号); 4、《江苏省〈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苏建法[1997]33号) 自受理申请表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做出决定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 事 流 程 受理(窗口) 审查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局风景园林处) 做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风景园林处 局领导 ) 发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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