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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国家税务局文件
峡国税发〔2010〕69号
峡江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峡江县国税局
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县局各职能单位:
现将《峡江县国税局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 一O年九月一十一日
峡江县国税局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
为确保我局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0年峡江县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峡办发[2010]22号)和《峡江县国家税务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峡国税发〔2010〕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县局各职能单位。
二、考核原则
为使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考核效果。
三、组织实施
绩效考核工作在县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局效能办负责组织协调,并会同办公室、人教股、党办等部门具体实施。
四、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落实县局创业服务年活动方案及本考核方案的情况。
(二)考核方法。考核分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平时考核由县局效能办负责组织实施。集中考核由县局效能办牵头办公室、人教股、党办等部门进行。
考核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占70%,集中考核占30%。落实五个方面重点工作情况总分为100分,没有相关考核内容的职能部门,该项不得分,总分要折算计入考核得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综合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档次;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档次,由县局给予通报表扬。
2、考核综合得分为不合格档次的单位,要向县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制定上报整改措施,并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绩效考核工作是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县局各职能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和主要考核指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把创业服务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效能办等职能部门抓好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重在平时,注重实效。各职能单位要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要求,及时将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县局,注重平时工作,脚踏实地,不搞形式主义,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三)强化督查,扎实开展。县局效能办将牵头加强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着重督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按要求建好督查工作台账,做好督查记录。
附件:
峡江县国税局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责任
单位
一、营造服务创业浓厚氛围(20分)
组织领导(8分)
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县创业服务年活动会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营造服务创业浓厚氛围工作实施方案,并得到全面落实,各职能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年终形成总结报告,按时报送县局。
县局效能办、各职能单位
宣传报道(3分)
加强创业服务的宣传报道,本单位创业服务活动经验和成效在中央、省、市和县主要新闻单位进行了报道,每条分别得4、3、2、1分。
社会宣传(3分)
在内网上开设活动专栏;在街道和单位庭院悬挂宣传标语,制作服务创业的宣传手册向社会发放。
创业文化培育(3分)
注重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在本单位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服务创业的先进理念。
信息报送(3分)
每月向县局效能办报送有关创业服务年活动宣传信息2条以上,每少报1条,扣0.5分。
二、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10分)
1、健全创业服务机构(2分)
按要求建立创业指导中心。
县局各单位
2、搭建创业孵化平台(6分)
完成按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得2分。
起草本部门相关扶持政策报县经贸委汇总,落实政策,2分。
落实支持创业税费减免政策,得1分。
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得1分。
3、其他(2分)
各单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少1项扣2分,。
三、构建重点项目联动机制,建立创业“绿色通道”(10分)
组织领导(4分)
加强对构建重点项目联动推进机制,建立创业“绿色通道”工作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公开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完善了相关制度。
县局效能办、各职能单位
落实工作任务(6分)
积极配合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的建设实施,认真贯彻执行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的各项规定,得3分。
建立了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产业项目实施过程各环节相关责任规定,得3分。
四、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创业政务环境(30分)
落实《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3分)
对县委、县政府《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峡发[2009]19号)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以及本地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位。每发现一项未落实到位,扣2分,扣完为止。
县局效能办、各职能单位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和内设机构测评工作。(3分)
配合做好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和内设机构测评工作;对在“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中其内设机构在每类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加别扣3分、2分、1分,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分别扣3分、2分、1分。
落实“三项制度”工作。(5分)
完善落实“三项制度”,认真填写“首问责任登记单”和“限时办结单”,未落实的每项扣2分;未认真填写的每次扣0.5分。
发展环境监测工作。(4分)
按照县效能办要求做好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相关工作,报表迟报、未报的每次扣0.5分;
效能督查工作。(5分)
对在省、市、县效能办明察暗访中发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行为的,每人次分别扣4分、3分、2分,扣完为止。
行政投诉工作。(5分)
按时按要求办理上级交办的投拆件,办结率达100%,未按时按要求办理的每件扣2分,办结率少一个百分点的扣0.5分;配合做好投诉件的调查工作,出现推诿扯皮的每件扣1分。
解决影响创业环境突出问题。(5分)
对发现的涉企“六乱”、非法垄断、干扰和损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服务水平较差和服务效率低下等影响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整改到位;对不配合调查核实、敷衍塞责、避重就轻、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对经二次督办或挂牌督办后,仍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五、深化机关作风建设(30分)
学习方面
(6分)
无年度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扣2分;不落实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扣2分;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无记录,扣2分;
未组织学习《廉政准则》的,扣1分;
未制订学习型机关建设意见或计划,扣2分;
未按要求参加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每少1次,扣2分。
县局效能办、各职能单位
服务方面
(6分)
未按要求开展创建“党员服务示范窗口”活动,扣2分;
机关窗口岗位业务受理标示不明确,扣2分;
未公开单位办公电话和本单位作风建设投诉电话,扣2分;
未按有关规定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扣2分;
未向社会公示业务内容或操作流程,扣2分。
创新方面
(6分)
未结合实际开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主题教育活动,扣2分;
未结合实际开展基层党建和组织工作“三争六创”评选活动,扣2分。
务实方面
(6分)
未落实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的,每次扣1分,限扣6分;
工作区域环境不整洁,创卫责任区卫生不整洁,一次检查不合格扣1分,限扣6分;
节约节能措施不到位(含长明灯、长流水、下班无人时开空调等),每项次扣0.5分。
廉洁方面
(6分)
未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扣2分;
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八方面“禁止”内容的,每项次扣1分,限扣6分;
发现机关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现象的,每件次扣1分,限扣6分。
抄送:峡江县效能办
峡江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1日印发
校对:监察室 金奇辉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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