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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样件2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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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17-1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壁山西城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500227571813112152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吴得长 身 份 证 号 医疗机构地址 壁山县壁城街道壁永路304号 所有制形式 股份制 医疗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诊 疗 科 目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临床心理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床位数 30张 接诊时间 8:00-20:00 联 系 电 话 023-41428999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影视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25秒 审 查 结 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08〕17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8年01月0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08】(影视)第014号 (12-27-01)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申请受理号 渝卫医广受[2008]17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医疗机构情况 第一名称 璧山西城医院 地址 璧山县璧城街道璧永路304号 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50022757181311215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表人) 吴得长 联系电话 41428999 拟发布媒体类别 √影视 □广播 □报纸 □期刊 □印刷品 □户外 □网络 □其他 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镜号 时长 画面 配音 字幕 1 6″ 璧山西城医院 诊疗科目: 内科、外科、儿科、眼科 (渝)医广[2008]第 号 璧山西城医院 诊疗科目: 内科、外科、儿科、眼科 2 6″ 妇产科、急诊医学科、口腔科、皮肤科 (渝)医广[2008]第 号 璧山西城医院 诊疗科目: 妇产科、急诊医学科、口腔科、皮肤科 3 6″ 中医科、耳鼻咽喉科 (渝)医广[2008]第 号 璧山西城医院 诊疗科目: 中医科、耳鼻咽喉科 4 6″ 医疗机构地址:璧山县璧城街道璧永路304号 联系电话:41428999 (渝)医广[2008]第 号 璧山西城医院 医疗机构地址:璧山县璧城街道璧永路304号 联系电话:41428999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注: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三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页码:1-2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17-2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壁山西城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500227571813112152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吴得长 身 份 证 号 医疗机构地址 壁山县壁城街道壁永路304号 所有制形式 股份制 医疗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诊 疗 科 目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临床心理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床位数 30张 接诊时间 8:00-20:00 联 系 电 话 023-41428999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户外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秒 审 查 结 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08〕17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8年01月0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08】(户外)第015号 (12-27-01)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申请受理号 渝卫医广受[2008]17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医疗机构情况 第一名称 璧山西城医院 地址 璧山县璧城街道璧永路304号 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50022757181311215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表人) 吴得长 联系电话 41428999 拟发布媒体类别 □影视 □广播 □报纸 □期刊 □印刷品 √户外 □网络 □其他 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注: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三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17-3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壁山西城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500227571813112152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吴得长 身 份 证 号 医疗机构地址 壁山县壁城街道壁永路304号 所有制形式 股份制 医疗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诊 疗 科 目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临床心理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床位数 30张 接诊时间 8:00-20:00 联 系 电 话 023-41428999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印刷品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秒 审 查 结 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08〕17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8年01月0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08】(印刷品)第016号 (12-27-01)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申请受理号 渝卫医广受[2008]17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医疗机构情况 第一名称 璧山西城医院 地址 璧山县璧城街道璧永路304号 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50022757181311215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表人) 吴得长 联系电话 41428999 拟发布媒体类别 □影视 □广播 □报纸 □期刊 □印刷品 √户外 □网络 □其他 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注: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三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18-1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江津西城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416101500381446780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吴得长 身 份 证 号 医疗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南干道18号 所有制形式 股份制 医疗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诊 疗 科 目 内科、外科、妇产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中医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床位数 40张 接诊时间 8:00-20:00 联 系 电 话 023-85539999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影视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25秒 审 查 结 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08〕18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8年01月0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08】(影视)第017号 (12-27-01)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申请受理号 渝卫医广受[2008]18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医疗机构情况 第一名称 江津西城医院 地址 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南干道18号 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416101500381446780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吴得长 联系电话 85539999 拟发布媒体类别 √影视 □广播 □报纸 □期刊 □印刷品 □户外 □网络 □其他 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镜号 时长 画面 配音 字幕 1 5″ 江津西城医院 诊疗科目: 内科、外科、妇产科、耳鼻咽喉科 (渝)医广[2008]第- -号 江津西城医院 诊疗科目: 内科、外科、妇产科 耳鼻咽喉科 2 5″ 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 (渝)医广[2008]第- -号 江津西城医院 诊疗科目: 口腔科、急诊医学科 麻醉科 3 5″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渝)医广[2008]第- -号 江津西城医院 诊疗科目: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 中医科 4 5″ 医疗机构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南干道18号 联系电话:85539999 (渝)医广[2008]第- -号 江津西城医院 医疗机构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南干道18号 联系电话:85539999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注: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三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18-2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江津西城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416101500381446780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吴得长 身 份 证 号 医疗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南干道18号 所有制形式 股份制 医疗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诊 疗 科 目 内科、外科、妇产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中医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床位数 40张 接诊时间 8:00-20:00 联 系 电 话 023-85539999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户外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秒 审 查 结 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08〕18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8年01月0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08】(户外)第018号 (12-27-01)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申请受理号 渝卫医广受[2008]18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医疗机构情况 第一名称 江津西城医院 地址 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南干道18号 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416101500381446780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吴得长 联系电话 85539999 拟发布媒体类别 √影视 □广播 □报纸 □期刊 □印刷品 □户外 □网络 □其他 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注: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三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19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重庆格林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51021300915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袁 毅 身 份 证 号 医疗机构地址 高新区石小路214号 所有制形式 私人 医疗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诊 疗 科 目 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皮肤科、口腔科、耳鼻喉科、放射科、检验科 床位数 20张 接诊时间 8:00-18:00 联 系 电 话 023-68609912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报纸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秒 审 查 结 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08〕19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8年01月0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08】(报纸)第019号 (12-27-01)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申请受理号 渝卫医广受[2008]19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提交日期:2007 年 12 月 20 日 医疗机构情况 第一名称 重庆格林医院 地 址 高新区石小路214号 机构类别 医院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51021300915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68880828 、66786581 拟发布媒体类别 □影视 □广播 □报纸 □期刊 □户外 □印刷品 □网络 □其它-------------------------- 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重 庆 格 林 医 院 诊疗科目: 内科 外科 妇科 中医科 口腔科 皮肤科 耳鼻喉科 健康路上,我们同行! 地址:高新区石小路214号 联系电话:68609912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医广【 】第 – – 号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注: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三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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