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人事部
病假工资
政策编码
PT013
页 码
2-1
唐华宾馆《员工工资发放标准》的规定
l 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
2. 陕西省劳动厅陕劳险发[1995]18号文件。
3. 西安市劳动局市劳险字[1995]111号文件。
l 概念:
1. 员工病假是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病伤假期,亦包括短期病休,住院期及出院后的疗养期。
2. 员工病假无论是本宾馆医务室或在外就诊所开具的病休建议,均需按本宾馆医疗管理规定的审批程序确认。
3. 员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的基数是指员工在宾馆的职务等级标准工资。
l 发放标准:
员工病假的工资发放标准是按其实际工作年限(一般工龄)和在本宾馆的工作年限(馆龄)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病假工资。
——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结合馆龄,按以下标准发给:
1. 在本宾馆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0%。
2. 在本宾馆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5%。
——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结合馆龄,按以下标准发给:
1. 在本宾馆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5%。
2. 在本宾馆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80%。
3. 在本宾馆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85%。
4. 在本宾馆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90%。
5. 在本宾馆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三十年以下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95%。
6. 在本宾馆工作年限三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100%。
人事部
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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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l 计算方法
员工病假累计休息治疗时间满一个月的,病假工资按其月标准工资为基数计算,未满一个月的,以本人标准工资除以当月应工作天数计算其日工资额,再按实际病假天数计算。
l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委托人事培训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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