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美国收益率规制与英国价格上限规制的比较*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政策研究(7007300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项目主持人于立。并且本文于2002-03经过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讨论后形成。
于立 于左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美国收益率规制与英国价格上限规制的理论渊源、主要特征和局限性,比较了两种规制方法异同。在此基础上,对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体制改革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收益率规制 价格上限规制 激励
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问题是产业经济学中的重要问题,自然垄断产业规制体制改革的一项极为重要内容是设计有效的规制方法。而国内缺乏对相关规制方法的深入研究。为此,本文从产业经济学的视角,对实践中最常用的两种规制方法——美国收益率规制和英国价格上限规制作以比较,以期对中国的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收益率规制
收益率规制(rate-of-return regulation),是指通过限制企业资本投资收益率的办法来使企业的资本获得公正的收益(fair return),因此也被称为公正报酬率规制。在收益率规制下,允许企业的资本投资赚得公正的收益,不允许企业获得超过公正收益率水平以外的利润。只要企业的利润率不超过公正收益率,企业就可以自由地选择价格、产量和投入。收益率规制被广泛地运用于美国公用事业的规制。
(一)理论渊源
收益率规制已有超过百年的历史。19世纪80年代,它被用来解决美国铁路公司的市场势力(market power)问题。从最初运用该方法时起,对于如何衡量企业的成本以及成本与价格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争论。例如,陶斯格(Taussig,1913)和庇古(Pigou,1913)在《经济学季刊》上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至今仍然很有影响。不同的规制者在使用收益率规制时,存在很大程度的多样性。这些多样性起因于产业的性质、决策的时间和评价者。尽管如此,规制过程的机理大体上是相同的。伯格和采尔哈特(Berg and Tschirhart,1988),指出了设定收益率的过程:(1)评价企业的成本,消除不必要的成本;(2)保证收益率对特定的企业来说是公正的。(3)设定价格以使收入能够超过成本,并且赚得一个公正的收益率。实行收益率规制的目的是为了克服垄断企业限制产量提高价格所造成的弊端。自从实施以来,虽然存在一些争议,但确实在实践中被广为运用。
(二)公式
收益率规制的公式为:
(1)
其中为总收入,为总的可变成本(如运营支出),为资本正常的收益率,为总资本成本。
例如,如果企业的总的可变成本为10万元,企业的资本成本为50万元,规制者判断的资本的正常收益率为4%,则企业的定价将满足总收益等于1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的资本是由负债资本和自有资本所组成,企业所获得的公正报酬是由负债的利息和自有资本的利润共同组成。因此收益率()的确定要通过确定负债资本和自有资本的合理比率,以及确定负债资本的合理利率()和自有资本的合理的利润率()来决定。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2)
(三)主要特征
收益率规制的主要特征为:(1)规制的主要对象为企业的资本收益率,而不是价格。只要企业的资本收益率不超过规定的公正报酬率,则企业的价格可以自由确定。(2)收益率规制存在成本传递机制,即企业的投资所发生的资本支出或运营费用很容易转移到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中,与规定的收益率无关。(3)收益率的制定是由规制者在综合考虑了多方因素估计出来的,有时,制定的过程就是规制者与被规制企业博弈的过程。(4)规制时间间隔较短,一般为1年。
(四)局限性
收益率规制的局限性:(1)被规制企业缺乏成本节约的动力。收益率规制存在最为严重的问题是被规制企业缺乏降低成本的激励。企业的价格与成本直接相关,极端的情况是企业有机会收回所有的成本(即企业的收入具有完全的保证),包括资本投资的公正报酬。结果,企业的支出越多,则价格就有可能越高。在被规制企业有机会赚得特定的投资回报率时,增加投资支出一般会提高价格,进而增加企业的总收入。这样,被规制企业在收益率规制下会更多地使用资本,也就是说,在既定的产出下,可能使用无效率的资本劳动比,这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完全相反。在竞争性的市场条件下,成本与利润是负相关的,即成本越低,利润越高,这种关系会激励企业不断降低成本。在收益率规制下,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是,成本越高,则企业产品的价格越高。这也是企业的成本需要被不断地评价与审核的原因。(2)难以准确地估计和分摊成本。在收益率规制下,如果成本估计的过高,收入就会人为地膨胀。如果成本估计的过低,收入就会被人为地压低。因为规制的基础是成本,所以规制者与被规制企业必须能够识别与分配成本。但是,在实践中,收益率规制被运用于不同的产品或服务,企业发生的共同成本在不同的产品或服务之间难以分摊,此时,企业与规制者之间只能依靠估计的办法来分摊成本,在没有清晰的分配原则情况下,估计可能完全是武断的。美国的规制者根据这个成本基础计算企业要求的收益率。企业要求的收益率需要收回它的成本,并且产生一定的利润(利润不超过允许的最大比例)。当然,为了达到这个收入要求,规制者需要确定允许的利润率,即允许的收益率。这个收益率是基于规制者在考虑类似企业收益率的基础上,对被规制企业在产业内允许获得的投资收益率的估计。当然,这也是一个谈判的过程。简而言之,分配成本加收益率等于企业的收入要求,企业的收入要求决定后,被规制企业可以设定价格,以使企业产生的收入不超过要求的收入。
二、价格上限规制
价格上限规制(price-cap regulation),是指对被规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设定上限(ceiling),不允许价格超过规定的上限的一种规制方法。价格上限的一种表述方式为,即被规制企业价格的平均增长率不超过零售物价指数(RPI)减去,为生产率的增长率(the grows rate of productivity)。最初设定价格上限时,旨在通过激励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企业只要通过努力使自己的效率提高超过的水平,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收益。企业价格的上涨幅度不超过,如的值为正数,则企业可以涨价,否则,应当降价。价格上限规制是相对较晚才出现的一种规制形式,被广范运用于英国公用事业的私有化与规制改革。如RPI-X规制最初应用于英国电信取得了明显成功之后,1986年它被运用于对英国煤气产业的规制,1987年被运用于英国机场的规制,1989-1990年被运用于英国的自来水产业,1990年也被运用于英国的电力产业。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开始采用价格上限规制,它在全世界的范围内已经被广泛地运用于能源、电信、交通和自来水产业,其中既包括私有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Baldwin and Cave,1999)。在美国,使用价格上限规制开始出现了增加的趋势。
(一)理论渊源与意义
价格上限规制起源于理查尔德(1983)的一份报告——《对英国BT私有化后利润的规制》。理查尔德在报告中指出“规制的最基本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他认为规制将会给企业带来繁荣。因此,建议实行,即他所称的“地方话费降低计划”(local tariff reduction scheme)。这种规制方法规制的是企业的价格而不是企业的利润,它有利于激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促进创新,因为任何成本降低可能获得的利润都将归企业自己所有。规制成本也很低,因为它只要求衡量价格指数,而没有必要衡量资产基础和公正报酬率,也不需要在企业的竞争部分与垄断部分之间分配成本,也不必预测未来的成本与需求状况。因为规制相对简单,与收益率规制相比,发生“规制俘虏”(regulatory capture)的可能性也会减少。规制能较好地促进竞争。在降低进入地方电话市场门槛的同时,规制不会影响对长途电话市场的进入。他的这一建议,对英国价格上限规制体制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价格上限规制允许企业在任何一年随着通货膨胀水平的变化而改变价格。这种规制机制能够适应通货膨胀的变化。为了补偿生产率和技术变化,包含了成本降低的因素。变化的通常被认为是生产率系数,如果产业运行的更有效,则的变化是正值,如果产业运行的效率降低,则为负值。
价格上限规制的意义主要在于:(1)激励企业提高生产率。价格上限为通货膨胀率减去生产率的增长率,如果企业能够将生产率提高到合同规定的水平以上,则企业就可以由此而获得额外的报酬;(2)激励企业降低成本。同样,如果企业能够提高管理效率,则企业也可以获得额外的收益。(3)促进竞争。在不超过价格上限的范围内,企业有定价的自由,企业可以通过降低收费的方式进行竞争。(4)价格上限规制关注的是消费者最终所关注的,即他们必须支付的价格。
(二)公式
价格上限规制的公式为:
(3)
其中,为当前要制定的规制价格,为上一个规制时期的规制价格,为零售价格指数,即通货膨胀率,为一定时期内生产率增长的百分比,它是由规制者制定的。
例如某段时期内通货膨胀率为4%,生产率的增长率为2%,则企业提价的最高幅度是2%。
需要指出的是,在价格上限规制中,一个最为关键的因素是设定。设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规制者需要根据一定的程序规制被规制企业。在竞争性的市场上,企业的价格由供求决定。在垄断市场上,价格由垄断者制定,垄断者根据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入的原则定价会获得超额利润。在有规制的情况下,规制者需要选择能够模仿竞争市场价格决定过程。过高的价格会导致垄断企业获得垄断利润,过低的价格会导致垄断企业投资不足。规制者需要设定价格以使垄断企业获得正常的投资收益率。在对垄断企业进行规制的情况下,需要估计市场对企业产品(服务)的需求,并且根据潜在需求计算产出水平,进而计算企业的成本。这些成本包括:运营支出(operating expenditure)、资本成本(包括折旧)、资本的收益率、现存资产和资本支出(capital expenditure)。在此基础上,确定价格上限。
当企业面临潜在的进入者时,预测被规制企业的需求就变得更为复杂了,因为需求也取决于竞争者的情况。结果,对总产出的估计将是不充分的。这样就会影响到对价格上限的估计,因为特定的市场份额是决定价格上限的基础。
图1:设定价格上限的财务模型
X的选择
竞争者的价格
最初的资产基础
企业的价格
收入
总产出
成本
资本成本
资本支出
企业产出
=
运营
支出
GNP的增长
资料来源:Baldwin and Cave,1999。
图1描述了设定价格上限以保持竞争效应的财务模型。模型表明,在需求方,两个额外的特征需要被考虑:第一,国家GNP的增长;第二,竞争者的价格与投资策略。二者决定被规制企业相应的市场份额,而市场份额决定了企业的成本。
在成本方面,运营支出格外重要,因为它取决于对效率提高范围的评价。用以制定上限价格的资本支出取决于产出的增长和满足额外的产出所需的投资。在成本方面的其他投入为:对资产价值的估价、在当前价格下的预期折旧率、资本成本。
(三)主要特征
价格上限规制的特征:(1)规制者建立可接受的价格上限,除了一些例外的情况(其中的一个例外是设定价格下限,以防止反竞争行为),被规制企业可以在低于或等于上限价格范围内,以任意价格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在价格上限以内,企业可以保留所赚的任何利润。(2)在多产品的企业内,规制者或许不可能对每一种产品或服务都专门设定一个价格上限。但是,企业可以将相关的产品或服务分类,有时被称为“篮”(basket)。可以对每一个“篮”内的所有产品或服务建立一个总的价格上限。这个上限价格是通过对每种价格的平均权重计算出来的。企业允许修改每一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只要总价格(平均权重价格)不超过规制者对特定产品或服务篮设定的价格上限。(3)规制者允许企业在一段时间内通过预先决定的调整系数(即X,它是外在于企业的)来调整价格。在理想的情况下,价格上限是与产业范围内的投入价格和生产率直接相关的。价格上限方法在一段时间内允许价格变化,它是模仿竞争的形式。在竞争性的市场上,市场出清价格反应了通货膨胀下成本的变化、技术进步和产业内生产率提高等因素的净效应。根据市场条件的变化调整价格与收益率规制是不同的,在收益率规制下,价格不一定随着成本和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4)规制者定期对规制体制进行评价(review),以防止规制体系崩溃(break down)。在必要的情况下,上限价格和整个价格上限规制体制可以调整。评价主要是基于企业的利润情况,这与收益率规制的情况比较相似。
(四)局限性
价格上限规制的局限性是:(1)如果一些因素引起的零售价格指数的变化但并不导致企业成本的变化,则被规制企业的利润可能就不完全取决于企业的生产效率。(2)各个企业的价格常常会停留在上限价格的水平。(3)的计算。难于计算企业的生产率增长率。在运用价格上限规制模型时,规制者一般不可避免地需要考虑企业投资回报率水平,然后决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价格水平。在美国,生产率的确定一般依据产业内历史的生产率增长情况和相似产业生产率的增长情况。如果依靠规制者与被规制产业之间的谈判来决定,则政府干预就有可能发生。政府官员和规制者可能会追求自己的利益,从而做出非效率的决定。(4)被规制企业的利润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规制者。特别是,被规制企业的管理层仅有较低的激励,管理层将会关注作为效率改进的目标,而不是最佳的效率改进。的选择部分地取决于被规制产业的财务绩效(Riechmann and Schultz,2000)。(5)利润分享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提高生产率的积极性。在规制期末,需要分析并衡量生产率的发展状况,以根据当前的成本水平调整价格。由于过去生产率的提高而使消费者享受到了当前的收益,这种调低价格的办法会降低企业进一步提高效率的积极性。生产率的提高水平超过,规制者应当允许企业赚得超过预期水平的利润。但是,如果此时,规制者通过降低上限价格收回企业的利润,则会降低价格上限这种规制机制的可信性(credibility)。(6)对于被规制企业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在当年的价格上限规制中没有体现。
三、两种规制方法的异同
(一)不同之处
从运行机理上讲,收益率规制与价格上限规制之间存在许多明显的不同之处。
1、规制对象不同。收益率规制的是资本收益率。价格上限规制的是价格。
2、对节约成本的激励不同。在收益率规制下,被规制企业倾向于过多地使用资本,缺乏节约成本的动力,因此,收益率规制一般也被称为低强度激励合同。价格上限规制作为一种典型的激励性规制手段,可以弥补收益率规制易产生过多地使用资本的弊端,一般被称为高强度激励合同。
(1)在价格上限规制下,企业会产生成本节约的动力。因为价格上限既定,企业获得的任何成本的节约都归自己所有。这不仅包括企业通过投资或技术创新所获得的成本节约,而且也包括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所获得的成本节约。而在收益率规制下,企业无论如何节约,其所获得的收益率是固定的。因此,缺乏节约成本的动力。
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考虑,在价格上限规制与收益率规制下,被规制企业获得收入的保证程度是不同的。图2中水平的直线代表规制者保证被规制企业的所获得的收入的程度,即收入的保证程度。从理论上说,被规制企业收入的保证可能有两种极端的情况,一种为零,一种为100% 在收益率规制下,投资者的股权收益是资本数量的一定比例,特别是,需求的波动不影响企业的收益,因为企业有权调整价格以获得允许的收益率,因此,至少从理论上说,收益率规制能够为企业收益提供完全的收入保证。
。而在实践中,企业很少能获得零收益或100%的收益。在价格上限规制下,企业所获得的收入可能在下一次评价时被规制者以调低价格的方式转移给消费者。而在收益率规制下,企业更容易将发生的成本转移到价格中(换言之,被规制企业有一种把成本的上升简单地转嫁消费者的倾向),企业获得的是公正的收益率。但是,如果企业所获得收益率过高,规制者通过调低企业的收益率的办法,从而影响企业产品的价格。因此,在收益率规制下,企业获得的收入的保证程度一般要高于价格上限规制中的情形。
理论
纯收益
率规制
纯激励
性规制
0 ( 收入的保证程度) 100%
收益率规制
实践
价格上限规制
图2:价格上限规制与收益率规制的比较
(2)在收益率规制下,被规制企业向规制者申请更高的收益率的动力要大于其成本节约的动力。
3、对被规制企业产品(服务)质量的影响不同。在收益率规制下,企业不考虑成本支出。根据已经证明了的A-J效应,有过多地使用资本的倾向。在通常的情况下,过多的资本支出意味着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但在价格上限规制下,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可能降低质量标准。因此,通常价格上限规制有质量标准方面的规制相伴。
4、规制时间间隔不同。收益率规制的时间间隔较短,一般为1年左右。价格上限规制的时间间隔较长,一般为3-5年。其中较长的时间间隔为被规制企业提供了降低成本的激励。
(二)相似之处
无论是收益率规制还是价格上限规制,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避免被规制企业采取限制产量、提高价格的行为,进而增加消费者剩余,减少社会福利的损失。
在价格上限规制中,规制者在设定价格上限水平时,需要保证被规制企业能够维持运营,需要关注企业的会计和财务信息。价格上限不能定得太低,否则可能导致被规制企业破产,或使被规制企业投资不足。定得太高,便失去了意义。设定价格上限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资本成本;(2)现存资产的价值(资产基础);(3)未来的投资计划;(4)预期未来生产率的变化;(5)对需求增长的估计。
价格上限规制是为了避免公正报酬率规制的缺陷,因此,强调资本成本和资产基础的作用看来似乎有些难于理解。但是,每一个规制者都有责任确保企业能够维持运营,很明显,规制者在设定X必须关注这些问题。理查尔德(1986)承认:“收益率方面的考虑必然隐含了设定X。”在实践中,运营成本一般可以从公开的报表中观察到,而资本成本需要推算。资本成本可以理解为相同风险的资产在其它地方可以赚的收益,资产基础是赚得这些收益的基础。如果股东预期收益率将低于资本成本,则它们不情愿投资于沉没的资产(sunk assets)。这样,估计的资本成本是决定价格上限的重要因素。
在估算了资本成本后,需要通过财务模型来计算X。财务模型可以用来规划企业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和现金流。规制者首先需要对生产率的提高、需求的变化和资本支出做出特定的假设,对未来的利率和真实的工资增长率等宏观经济因素做出一般的假设。X是从重复的程序中推导出来的。根据最初对X的估计值来推测财务报表和现金流。规制者在估计生产率的增长时一般会看总产率的增长率。这种估计的数据来源于对企业过去成本的详细考察。如果产业是区域化的还需要与其它产业的数据相比较。相同的数据来源也将用于估计企业需求的增长状况。企业资本支出与生产率的增长、需求的增长相比,则是更专业化,需要规制者详细地审核。很少有公开的信息可以用于规制者做出上述假定。因此,从制定过程所考虑的因素来看,价格上限规制与收益率规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异。 理查尔德本人也承认对上限价格的设定远不想当初想象的那样简单。
四、基本结论及对中国的启示
收益率规制是一种低强度激励合同,价格上限是一种高强度的激励合同。在低强度的激励合同下,被规制企业缺乏降低成本的动力;但不顾成本(投资)支出的意外收获是往往会保证产品(服务)的质量;并且较低的价格一般会增加消费者剩余。在高强度的激励合同下,虽然被规制企业有降低成本的动力;但为了节约成本,产品或服务往往缺乏质量保障,需要辅以产品(服务)质量的规制;此外较高的价格会使被规制企业获得较多的垄断利润。因此,无论哪种规制方法都涉及到对成本节约与质量保证、消费者剩余等方面问题的权衡。
因此,一种可行的规制办法是由规制部门同时提供收益率规制和价格上限规制(即“规制菜单”),由被规制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规制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低效率的企业会选择收益率规制,高效率的企业会选择价格上限规制。由规制机构提供“规制菜单”的办法会自动识别被规制企业的效率,使高效率的企业有足够的动力实现经济效率。在美国的电信业,一些州的规制机构允许被规制企业自由选择收益率规制或价格上限规制。
此外,价格上限规制与产品(服务)的质量要求之间存在明显的互补关系。因此,对于难以制定详细的质量标准(或质量标准难以执行、监督)的产品或服务,一般应选用收益率规制。美国国防部选择收益率规制保证国防产品的质量。
中国自然垄断产业现行的价格规制方法既不同于美国的收益率规制也不同于英国的价格上限规制。中国的规制机构既规制自然垄断产业的收益率,又规制自然垄断产业的价格,结果是价格上限规制中降低成本的激励机制无法发生作用,收益率规制中产品(服务)的质量保障机制也无法发生作用。因此,当务之急是改革自然垄断产业的价格规制办法,分清收益规制与价格上限规制在中国自然垄断产业中适用性。对于有些(或有些地区)自然垄断产业可实行收益率规制,有些可实行价格上限规制,有些可提供“规制菜单”。
参考文献:
Pint, Ellen M., (1992), Price-cap versus Rate-of-Return Regulation in a Stochastic-Cost Model,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23, No.4, Winter.
Armstrong, M., S. Cowan and J. Vickers, (1994), Regulatory Reform: Economic Analysis and British Experience,The MIT Press.
Baldwin, R. and M. Cave, (1999), Understanding Regulation-Theory, Strategy and Practi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age 226.
Riechmann, C. and W. Schultz, (2000), Regulatory Reform in the Electricity industry, Regulatory Reform and Competitiveness in Europe, II, Vertical Issuses, Edited by Galli, G., J. Pelkmans and Cheltenham,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Pigou, A.C. (1913), Railway Rates and Joint Costs: Comment,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27.
Taussig, F.W., (1913), Railway Rates and Joint Costs: Comment,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27.
Berg, S.V. and J.Tschirhart, (1988), Natural Monopoly Regula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Littlechild, S.C. (1986), Economic Regulation of Privatised Water Authorities, London: HMSO.
Pollitt, M., (2000), A Survey of the Liberalization of Public Enterprises in The UK since 1979,Privatization, Deregulation and Economic Efficiency: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Asia, Europe and the Americas, Edited by Kagami, M. and Tsuji, M., Edward Elegar.
[法]让·雅克·拉丰,[法]让·泰勒尔著,胡汉辉等译,《电信竞争》,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1。
张昕竹、让·雅克·拉丰、安·易斯塔什,《网络产业:规制与竞争理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日]植草益著,朱绍文等译,1992,《微观规制经济学》,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
王俊豪,《英国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研究》,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
J.卡布尔主编,于立等译,《产业经济学前沿问题》,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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